1、化学工业炉结构设计规定HG 20541-92 编制说明根据化工部(91)化基标字第21号文关于下达一九九一年设计基础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编制本规定。按照化工部工业炉设计技术中心站八五工作规划中对该规定编制工作的分工,由化工部工业炉设计技术中心站为主编单位,石化总公司兰州石油化工设计院为参加单位。规定中的第2章、第3章由参加单位负责编制,其余章节则由工业炉中心站负责编制。本规定是在原规定CD132A4、A6、A7,A15、A16及原HGJI2、20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原规定CD132A4由化工部第六设计院负责编制,CD132A6由上海医药设计院负责编制$CD132A7由化工部第三设计院负责编制;
2、CD132A15由上海医药设计院负责编制,CD132A16由中国石化总公司兰州石油化工设计院负责编制;HGJI2由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负责编制,HGJ20由化工部第四设计院负责编制。编制本规定是因为上述诸规定经过几年的试用后,基本上能满足设计工作的需要,现在将它们合并为一个规定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也已成熟,且合并后还可方便使用。本规定章的次序是从化学工业炉的整体出发予以先后编排B本规定的条文原则上引用了上述原各规定中的条文,并作了若干补充与调整。根据编制大纲的审查意见,也在个别章的内容上作了一些补充与调整。1.适用范围由于化学工业炉炉型较多,结构不一,且基本参数有别,用途各异,因而在编制本规
3、定时不能面面俱到,无法顾及某种炉型的特殊要求。因此,本规定仅适用于化学工业炉专业在设计、设置与选用中的一般规定。2.第3章炉体结构设计中关于炉壳厚度本规定仅制定了对常压炉炉壳的厚度要求,为有区别,特别指出了对于承压炉炉壳的厚度,应按实际使用情况,参照有关规定加以确定。3.篝4章燃烧器设计中增加引射器结构简固为了了解燃烧器用的引射器的一般结构,便于配合引射器有关条文的说明,文中增加了引射器的结构简图。4.第5章管架、管板设计中的厚度负偏差考虑到原有表格中的关于钢板厚度负偏差和铸件厚度负偏差的要求有了若干变化,因此,为了满足实际使用要求,规定了对它们的选用应符合有关规定。螺栓的许用应力,由于HGJ
4、41中仅列入紧固件材料的使用状态和使用温度范围,而没有给出螺栓的许用应力,原有表中的数值与GB150规定中的相应数值也略有差异。因此,在文中参照GB150予以列入。95 s.关于第6章烟遭、烟囱、调节挡板及通风设备设计这一章原设附属设备的条文由于所谓的附属设备可包括若干种,除了通风设备外,还有换热设备、消烟除尘装置等。为了使编制时有重点,此次编制时仅把通风设备列入,同时将附属设备直接改称为通风设备。在编制时,考虑了编制型式和条文内容与其它单元的共同性,以求前后形式上的一致。对于钢制烟囱的壳体厚度,明确了应参照GB150进行风载荷、地震载荷的计算后才能确定。金属烟道与烟囱部分,还增设了相应的有关焊接或连接的要求。在烟囱的破风圃条文中,参照美国石油学会API中的有关条文,补充了关于它的设计、结构要求的一些内容。6.关于篝7章附件和构件设置、选用设计中增设吹灰蕾由于吹灰管与吹灰器一般为配合使用,因此,在编制时将吹灰管与吹灰器合编在一起,这样也方便使用。根据近年来使用经验表明,不同类型吹灰器的使用温度的界限,由原来规定的5600C提高为900。7.设置附最为了配合有关章的条文的使用,原有的相应的附录均予以保留。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