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额定电压为3.6kV40.5kV、频率为50Hz、装于户内或户外,并在工厂内装配的交流金属封闭形状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各项技术要求。外壳内可能装有固定的或或移开的元件,并可能充有绝缘用的流体(液体或气体)。本标准根据下述两点将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划分为若干类:维修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时电网运行的连续性;设备维修的需要和方便性。对于具有充气隔室的金属封闭形状设备和控制设备,本标准只适用于设计压力不超过0.3MPa(相对压力)的充气隔室。特殊用途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如用于有易燃性气体的场所、矿井中或船舶上,可能需要增加相应的技术要求。装用在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各元件应按照各自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试验。考虑到各元件在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安装情况,本标准对单个元件的标准进行了补充。本标准不排除在同一外壳内使用不同的设备,此时应考虑所用设备对形状设备和控制设备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