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 T 7013-200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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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1.020 C 04 备案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 7013一2006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Appraisal standard of physical examination for recruitment of civil aviation airman trainees 200610-16发布2006-11-01实施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前盲l 范围-2 总则3 一般条件4 精神、神经系统MHjT 7013-2006 目次5 心理l6 呼吸系统. . . . . . . . . . . . . . . I . 2 7 循环系统.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8 消化系统. . . . . . . . . . . . . . . . . . 2 9 甜、尿、生殖系统210 血液系统11 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 . . . . . . . . . . . . . . 3 12 运动系统13 皮肤及其附属器14 眼及其附属器. . . . . . . . . . . . . . 3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附录A(规范性附录)通则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 4 . 5 I 5 A.1 A.2 精神、神经科. . . . . . . . . . . . .

3、. . . . . . 5 A. 3 外科 7 A.4 内科 m A.5 眼科A. 6 耳鼻咽喉及口腔13附录以规范性附录)辅助检查项目MMH/T 7013-2006 前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玉树明、吴坚、徐林、李谦、杨秀云、昌天翔。MH/T 7013-200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T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

4、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2 总则2. 1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结论分为za) 合格;b) 不合格。2.2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见附录A,辅助检查项目见附录B。3 般条件3. 1 身高不应低于1.65 mo 3. 2 腿长不应短于74cm。3. 3 体质指数CBMI)不应大于24或小于18.50 体质指数小于18.5,骨髓发育良好的可视为合格;体质指数大于24,腰围小于85cm,腰臀比小于O. 90,体型匀称,肌肉发达,胸、腹、腰等部位元脂肪堆积现象可视为合格。3.4 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3.5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

5、)携带者。3. 6 不应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辅助检查结果异常。4 精神、神经系统4. 1 不应有精神障碍及其病史和家族史。4. 2 不应有人格障碍。4.3 不应有痛症、神经症。4.4 不应有睡眠障碍。4. 5 不应有物质依赖、物质槛用。4. 6 不应有言语和语言发育障碍。4.7 不应有癫痛及其病史和家族史。4. 8 不应有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及其病史。4. 9 不应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颅脑损伤及其病史。4. 10 不应有反复发作的头痛。4.刊不应有周围神经系统疾病。4. 12 不应有植物神经系统疾病。4. 13 不应有肌肉疾病。4.14 脑电图不应出现捕样放电和局灶性异常,且不应有中度或

6、以上异常。5心E里心理学评定结果应符合飞行职业要求。MH/T 70才3-20066 呼服系统6. 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6. 2 不应有肺结核。胸部线检查时,一侧肋脯角稍钝伴轻度幕状帖连、肺野有散在的何化点或少许条索状纤维化影,无临床意义,可视为合格。6. 3 不应有气胸及其自发性气胸病虫。6.4 不应有胸腔脏器手术史。7 橱环系统7. 1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7.2 1&缩压不应持续低于90mmHg或高于等于140mmHg;舒张压不应持续低于60mmHg或高于等于90mmHgo 7.3 心卒每分钟不应低于50次或高于110次。7.4 不应有心电图异常,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

7、a) P-R问期小于0.12s,不伴有8波及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b) P-R间期在小于等于0.30s的I度房室传导阻滞;QRS间期小于0.12s的室内传导阻滞;c) 右束支传导阻带;d) 非病理性心电轴左偏大于等于-45度,或心电轴右偏大于等于十110度id 非病理性游走性心律;f) 偶发性早搏。7.5 不应有周围血管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a) 轻度下肢静脉曲张;b) 左侧轻、中度精索静脉曲张。8 肖化系统8.才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8. 2 肝囊肿直径不应大于10mm,或其数目不应超过两个。8.3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急性病毒性肝

8、炎(乙、丙型肝炎除外)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的可视为合格。8. 4 不应有胆道系统结石。8.5 不应有胆囊息肉。直径小于等于5mm、不伴有胆囊壁增厚、非胆囊颈部的胆囊息肉可视为合格。8. 6 不应有直肠、胚门疾病及各种归。单纯的内、外碎,虹裂可视为合格。9 诏尿、生殖系统9. 1 不应有古巴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单发肾囊肿直径小于10mm可视为合格。9.2 不应有甜、尿系统结石。9. 3 不应有生殖系统疾病。精索鞠膜积被、精索囊肿、精索或阴囊内小结节,排除结核和丝虫病可视为合格09. 4 不应有痛经、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多囊卵巢综合征、闭经或经前期结合征。2 MH/T 7013-2006 9. 5

9、 不应处于娃振期。9. 6 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不应为阳性。10 血液系统不应有血?夜系统疾病及其病虫。非病理性脾脏轻度肿大可视为合格。刊免瘟、内分涩、系统及新陈代谢不应有免疫、内分拙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但运动系统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髓、关节、肌肉或肌脏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13 皮肤及其附属器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轻度足癖、局限性和l经性皮炎、轻度腋臭可视为合格。14 眼及其附属器才4.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应达到O.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应达到1.0或以上。如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视为合

10、格za) 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 b) 矫正视力不低于1.0; c) 屈光度不超过士3.00D(球镜当量)或散光两轴相差不超过2.00D Q 14.2 屈光参差不应超过2.50D(球镜当量)。14.3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不应低于1.0 Q 才4.4周边视野在任何径钱不应比正常值缩小150或以上,中心视野不应有非生理性暗点出现。14.5 不应有色盲、色弱。14.6 不应有夜盲。14.7 双眼视功能不应有异常。才4.8不应有显斜视。内隐斜视不应超过10L、外隐斜视不应超过5L、上隐斜视不应超过1.5 Q 14.9 不应有难以治愈或影响眼功能的眼险、结膜、泪器疾病。14. 10 不应有角膜疾病、角

11、膜屈光手术后或影响视功能的角膜撒痕。14.刊不应有巩膜疾病。14.但不应有虹膜睫状体疾病及其病史。才4.13 不应有睡孔变形、运动障碍。才4.14不应有晶状体疾病。晶状体散在的先天性?昆浊小点不在视轴区可视为合格014. 14 不应有玻璃体疾病。细丝状、点状玻璃体?昆?虫数量少,活动度小,元自觉症状可视为合格。才4.何不应有青光眼、高眼压症。14. 16 不应有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a) 黄斑区散在非病理性斑点;b) 黄斑区外不影响视功能的、孤立的、无复发趋势的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3 MH/T 7013-2006 15 耳鼻咽喉及口腔15. 1 任何一耳纯音听

12、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Hz、1000 Hz、2000 Hz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20dB;250 Hz, 3 000 Hz任一频率的听力损失不应超过25dB; 4000 Hz、6000 Hz ,8 000 Hz三个频率的双耳听力损失总值不应超过210dBo 在250Hz、500Hz、1000 Hz、2000 Hz , 3 000 Hz五个频率上有一个或二个频率超过上述标准5 dB可视为合格。15.2 不应有耳气压功能不良。15.3 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旋转双重试验检查不应出现H度以上或延迟反应。15.4 不应有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外耳疾病和畸形。15.5 不应有鼓膜穿孔、粘连、重度内

13、陷、萎缩、增厚、菲薄搬痕015.6 不应有中耳疾病。15.7 不应有内耳疾病及其病史015.8 不应有眩晕史。15.9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鼻及鼻窦慢性疾病,但下列情况可视为合格:a) 轻度上顿窦炎鼻腔检查无明显异常,上顿窦窦口引流通畅;b) 上翻窦帖膜囊肿位于窦腔侧壁或底壁并小于窦腔三分之一,窦腔帖膜元炎性改变,鼻腔检查无明显异常,上领窦窦口引流通畅。15. 10 不应有嗅觉丧失。15.刊不应有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咽、喉部疾病。15.刊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4 MHjT 7013-2006 附录A(规范性附录)体格检查项目和方法A. 1 通则本附录规定了各科常规检查项目和方法

14、。凡与临床检查方法要求一致的项目,体检时应按临床检查方法进行,必要时可进行其他项目检查。A. 2 精神、神经科A. 2. 1 常规检查项目常规检查项目应为:a) 病史搜集;.b) 精神检查;c) 脑神经检查;d) 运动检查;的反射检查;f) 感觉检查;g) 植物神经检查;h) 脑电图检查;i) 心理学评定。A. 2. 2 常规检查项目重点内容A. 2.2.1 病史搜集包括病史询问和调查,重点内容应为:a) 生长发育史;b) 学习、生活史;c) 既往病史应包括痛症、神经症、睡眠障碍、意识障碍、癫痛、抽擂史、头痛虫、脑外伤史、中枢神经疾病史、肌肉疾病史等;d) 遗传和遗传倾向疾病家族史,包括精神障

15、碍、癫痛等。A. 2. 2. 2 精神检查应包括:a) 一般表现;b) 情感;c) 思维;d)定向;e) 记忆;f) 计算能力;g) 意志:h) 其他。A. 2. 2. 3 脑神经检查。A. 2. 2. 4 运动检查应包括:a) 不自主运动;b) 随意运动;c) 共济运动,包括指鼻试验、指指试验、快复轮替试验、跟膝腔试验和昂白氏试验。A. 2. 2. 5 感觉检查包括:a) 浅感觉一一痛觉和触觉,必要时查温度觉;5 MH/T 7013-2006 b) 深感觉一一震动觉。人2.2.6反射检查,包括:a) 浅反射一一腹壁反射、提辜反射、面反射;b) 深反射一一胧二头肌反射、胧三头肌反射、膝反射、R

16、脏反射;c) 病理反射一一巴膨斯基氏征、查多克氏征、奥本海姆氏征、戈登氏征、霍夫曼氏征。A. 2. 2. 7 植物神经检查应包括:a) 一般检查一一观察皮肤色泽有元发红、发白、发钳或大理石纹;手足是否多汗等;b) 弯腰试验检查一一受检者应弯腰低头,双手尽量触地,维持3s5 s后直立。正常人面部可有暂时轻度充血,但无头昏、眼花和身体倾斜现象;c) 植物神经辅助检查(必要时)一-0良心反射、立卧试验、卧立试验。人2.2.8脑电固检查。人2.2.9心理学评定应包括认知测验、心理运动能力测验和心理会谈(检测方法和评定原则另行规定)。人2.3神经精神科主要疾病的判定A. 2.3. 1 精神障碍包括器质性

17、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情感性精神障碍)等。人2.3. 2 人格障碍指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使病人形成了一贯的反映个人生活风格和人际关系的异常行为模式。这种模式显著偏离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一般认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商),明显影响其社会功能与职业功能,造成对社会环境的适应不良,病人为此感到痛苦,并已具有临床意义。A. 2.3. 3 唐症指一种以解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为主的精神障碍。人2.3.4神经症是一组主要

18、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神经症有定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作基础,与病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但病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痛苦和无能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迁延。人2.3.5睡眠障碍包括器质性睡眠障碍和非器质性睡眠障碍。非器质性睡眠障碍指各种心理社会因素引起的非器质性睡眠与觉醒障碍,包括失眠症、嗜睡症和某些发作性睡眠异常情况(如睡行症、夜惊、梦魔)等。人2.3.6 吉语和语言发育障碍是指在发育早期就有正常语言获得方式的紊乱,表现为发音、语言理解或语言表达能力发育的延迟和异常,这种异常影响学习、职业和社交功能。

19、这些情况并非因神经或言语机制的异常、感觉缺损、精神发育迟滞或周围环境因素所致。A. 2.3. 7 物质依赖或滥用的物质包括酒精、镇静剂、抗焦虑剂、可卡因、致幻剂、安非他明及其衍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苯环已服院或作用类似的芳香环已腊、大麻、吸入剂及影响精神活动的药物或其他制剂。人2.3.7.1物质依赖是指对依赖物质使用的一种病态。具有以下表现之一应诊断为物质依颇:a) 耐受性增强;c) 出现戒断症状:d) 使用某种物质的控制力减弱;e) 不顾身体健康或损害社会、个人及职业能力而继续使用该物质。A. 2.3.7.2 物质滥用是指对上述物质的使用而导致以下任何一种情况:a) 以前有过使用某种物质井

20、致身体受到损害,在近两年内仍使用该物质;b) 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c) 经病史搜集和体检鉴定确认或怀疑其槛用某种物质。人2.3. 8 明显遗传倾向疾病家族史系指三级亲属(1级:父母、同胞、子女;2级:姑、叔、姨、舅、(外)祖6 父母;3级:堂、表兄弟姐妹)中有遗传性疾病及病史。A. 2. 3. 9 几种常见脑电图异常改变的判定。MH/T 7013-206 A. 2. 3. 9. 1 脑电图的痛样放电是指脑电图中出现明确的棘披、尖股、棘-慢披、3c/s棘e慢波、2.5c/ s以下的尖-慢股、多数性棘波、多棘-慢披等。A. 2. 3. 9. 2 脑电图的局灶性异常是指大脑皮层的任何区域出现的局灶性

21、慢被或懒波或痛样放电等。A. 2. 3. 9. 3 脑电图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轻度异常:a) 波频率范围超过2c/ s,两侧频率不对称,8c/s波增多。两侧波幅差超过30%。生理反映不明显或不对称;b) 波增多,波幅可达50J.LV-I00V; c) e披增多,随幅可达50V-I00V,呈阵发出现;d) (披增多,呈散在出现;e) 出现少量散在异常被(瘸样放电波。A. 2. 3. 9. 4 脑电图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中度异常:a) 波频率变慢,以8c/s为主或被消失;b) 披频率及波幅明显不对称:c) 额颗部有阵发性高波幅节律,而枕部节律却较少(披前移),或被泛化;d) 中披幅。节律占优势

22、;巳)中波幅B波成组或持续出现;f) 有较多异常被出现(瘸样放电波)。A. 2. 3. 12.5 脑电图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重度异常:a) 披消失或仅有少量频率很慢的波,如8c/s的u披散在;b) 广泛性中、高披帽。波节律或B波节律,其间夹以高披幅日披;c) 异常波呈节律性出现或反复爆发性出现:d) 出现爆发性抑制或爆发性抑制呈周期性出现。A. 3 外科A. 3. 1 常规检查项目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a) 病史搜集;b) 人体测量;c) 营养发育;d) 皮肤检查;的淋巴结检查;f) 头颅检查;g) 颈部检查;h) 胸部检查;i) 腹部检查;j) 脊柱检查;k) 四肢检查;1) 外生殖器检查;

23、rn) 旺门检查。A. 3. 2 人体测量A. 3.2.1 人体测量时,男性应裸体进行测量,女性应着胸罩、短裤进行测量。身高栅量单位为米(rn), 7 MH/f 7013-2006 体重削量单位为千克(kg),腿长测量单位为厘米(cm)。A. 3. 2. 2 跚量身高时受检者应为立正姿势,枕部、臀部、足跟三点紧靠标尺,头要正,双目平视。水平尺助于头顶部正中所测得数值为身高。A. 3. 2. 3 测量腿长时受检者应坐在45cm高的方凳上,使枕部、臀部紧靠标尺,不过度挺胸,不缩腰,以不等边直角三角板的短边与受检者头顶正中皮肤接触为宜,使标有起点为45cm-95 cm刻度的长边与身高标尺平行紧贴,三

24、角板长边上对准受检者身高长度的刻度对应数值,即为腿长。A. 3. 2. 4 应按下式计算体质指数。式中:BMI-一体质指数;W一一体重,单位为千克Ckg); H-一一身高,单位为米(m)。Y万T2BMl口方BMl在18.5-24时为正常,小于18.5为体重不足,大于等于24为超重,大于等于28为肥胖。身高、体重与体质指数的对应表见表l。表A.1招收飞行学生身高、体重、体质指数对应表体质指数(BMI)体重斗七、18.5 24 28 1. 65 50.4 65. 3 76.2 1. 66 51. 0 66.1 77.1 1. 67 51. 6 66.9 78. 1 1.68 52.2 67. 7

25、79. 0 1. 69 52.8 68. 5 日0.01. 70 53.5 69. 4 80. 9 1. 71 54.1 70. 2 81. 9 1. 72 54.7 71. 0 82. 8 1. 73 55.4 71. 8 83.8 1. 74 56.0 72.7 84.8 1. 75 56.7 73. 5 85. 8 1. 76 57. 3 74.3 86.7 1. 77 58. 0 75.2 87.7 1. 78 58.6 76.0 88.7 1. 79 59.3 76.9 89. 7 1. 80 59.9 77. 8 90. 7 1. 81 60.6 78.6 91. 7 A. 3.

26、2. 5 腰圈仅在体质指数大于等于24时测量,单位为厘米Ccm)。测量时,应在受检者呼气时,在肋缘下和脐上之间的中点用软尺测量其腰部的周长。A. 3. 2. 6 臀围仅在体质指数大于等于24时测量,单位为厘米(cm)。测量时,受检者应面向检查者自8 然直立,用皮尺测量其臀部的最大周径。A. 3. 2. 7 腰臀比(WHR)是腰围和臀围的比值,即用腰围数除以臀围数所得的值。A. 3. 3 病史搜集MH/T 7013-2006 病史搜集应重点询问有元外伤虫,手术虫,气胸虫,结石史,腰、腿关节痒痛史,便血、血尿史;女性还应询问月经史等。A. 3. 4 荣节功能检查A. 3. 4. 1 应由上到下依次

27、对各个关节功能进行检查。A. 3. 4. 2 颈部关节检查时应做前屈、后仰、侧弯及左右旋转动作,注意有无功能障碍、斜颈、甲状腺脚大、甲状腺结节等。A. 3. 4. 3 手指各关节检查时应连续做握拳和手指伸屈,各指的外展、内收,拇指对掌运动,注意各指功能有无缺、残、李缩。A. 3. 4. 4 腕关节检查时应做掌屈,背伸及内、夕|、旋转活动。A. 3. 4. 5 肘关节检查时应做伸、屈、内旋、外旋、屈肘并注意左右肘关节是否对称。A. 3. 4. 6 肩关节检查时应做外展、上举,以肩关节为中心的前、后旋转运动,上肢联合运动用拳叩打同侧肩部,两臂内旋手指触摸对侧肩1甲骨下角。A. 3. 4. 7 脊柱

28、(腰部)检查时应两臂上举,做腰部躯体前屈、后伸,左右侧弯及腰左、右旋转运动。做两上肢前平举、侧平举、上举及向前弯腰动作,注意脊柱形态有无异常且能否矫正。A. 3. 4. 8 髓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平举做左腿右腿向前踢腿动作、侧踢腿动作,外展、内收、外旋动作,注意两侧股骨粗隆是否对称。A. 3. 4. 9 膝关节检查时应两足分开与肩同宽,两上肢前平举做连续下蹲运动;注意有无弹响、运动是否协调,人体重心是否偏移。若有上述体征应作麦氏征试验及其他功能检查并观察有无肌肉萎缩,压痛。A. 3.4.10 躁关节检查时应两手叉腰,交替抬腿屈膝做面屈、背伸、内旋、外旋及足趾伸屈运动。注意有元趾残缺、畸形。A. 3

29、. 4.竹联合运动检查时应做俯卧撑、仰卧起坐、走鸭步、纵跳使双足跟尽量叩打臀部行走,注意动作是否协调,步态是否正常。A. 3.4.12 关节活动记录应从中位(即0度)开始,因为中位是两个相反方向的运动终点。人3.5 头、胸、腹检查A. 3. 5. 1 应检查头部有无畸形、疤痕、颅骨凹陷或缺损、发解等;A. 3. 5. 2 应检查胸廓形态是否正常,胸部有无外伤、疤痕、隆起、肋骨缺损,腋窝部淋巴结大小,有无腋臭等;A. 3. 5. 3 应检查腹部有无疤痕、外庙、腹璧静脉曲张、皮肤病及腹股沟部淋巴结大小;A. 3. 5. 4 男性生殖器应检查阴茎和阴囊有无结节、肿块、畸形、皮肤病,辜丸位置、大小,精

30、索静脉是否正常;人3.5.5 应在膝胸位或弯腰位,观察脏门有无血迹、脏裂、凄管、瘁核。必要时应做旺门指诊。A. 3. 6 外科病症的判定A. 3. 6 1 下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的轻度一一下肢静脉呈局限性、圆柱状扩张或轻度迂曲或全部静脉干均匀膨胀,但静脉壁没有变薄,皮肤色泽正常,局部无并发症;b) 童度一一下肢静脉呈结节或囊袋状膨胀,迂曲成团,范围广泛,伴有静脉堕变薄或局部有营养不良性溃痛、湿菇、水肿、皮肤色素沉着以及有急性炎症等并发症。A. 3. 6. 2 精索静脉曲张程度的判定分为:a) 轻度一一阴囊外观正常,拉紧阴囊壁可见有少部分静脉变粗,加腹压时静脉元明显增粗,触诊MH/T 70

31、13-2006 静脉壁柔软;b) 中度一-不拉紧阴囊壁即可见静脉迂曲,加腹压稍有增粗,触诊静脉壁柔软,稍膨胀,弯腰后触诊静脉迂曲膨胀消退;。重度一一一不拉紧阴囊壁即见阴囊壁内静脉呈团状迂曲、怒张,触诊静脉壁粗硬,肥厚或罪tJL菱缩,弯腰后触诊迂曲怒张的静脉团无变化或变化不大。人3.6.3腋臭程度的判定分为:a) 轻度一一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内方可问及臭味;b) 重度一一晴在裸露状态下,距受检者1m外可闻及臭味。A. 3. 6. 4 下蹲功能不全程度判别分为:a) 1度一一双足井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定,其双足分开与肩同宽时才能完全下蹲;b) II度一一双足分开超过肩宽10cm才能

32、完全蹲下:c) 田度一一双足分开超过肩宽10cm仍不能完全蹲下或需双足跟离地后才能蹲下。A. 4 内科A. 4. 1 常规榆查项目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a) 病史搜集;b) 脉搏、血压检查;c) 营养状态检查;d) 头颈部检查;的胸腹部检查。A. 4. 2 血压测量A. 4. 2. 1 血压测量均应用袖带宽12cm隶柱式血压计测量。A. 4. 2. 2 应测量右臂脏动脉血压,测量时应以坐位为准,手臂与心脏应处于同一水平位置。A. 4. 2. 3 袖带应部扎在距肘窝上2cm-3 cm处,听诊器头不应压得过紧,更不应压在袖带下面。A. 4. 2. 4 收缩压应取初听到搏动音的数值,即以第一音为准。舒

33、张压应取搏动音突然消失时的数值,即以第五音为准。若搏动音持久不消失时,可取搏动音突然由清晰转为低沉(变调)时的数值,即以第四音为准。A. 4. 2. 5 当血压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可视为血压正常。A. 4.3 心率计数当心率超过标准值时,应在受检者充分休息后复查两次,两次结果均正常者,方可视为心率正常。因体温升高所致心率增快,应在体温正常后复查。每次计数心率均应记录,并注明时间。A. 4. 4 心脏昕诊A. 4. 4.1 心脏收缩期杂音按临床分级法分为六级。A. 3. 4.2 心脏功能性收缩期杂音,一般指心尖区或肺功脉瓣区不超过2级,且柔和、吹风样、

34、不传导。如有疑问可通过超声心动图检查判定。A. 4. 5 肝脏触诊A. 4. 5.才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腹肌放松,用腹式呼吸;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右手指掌紧贴腹壁,沿腹直肌右侧缘,由下向上随受检者腹式呼吸接近肋弓。触诊宜轻用力,防止将肝脏推向后方。A. 4. 5. 2 肝脏大小应以厘米(cm)为计算单位。触及肝脏时,应嘱受检者吸气,使腹壁与肋弓相平时的大小为准。测量右叶时,应以右锁骨中线与肋弓的交叉点为其始点,与肋弓成直角量至肝下缘为止。局限型肝大者应削肋缘下肝脏最大距离。测肝左叶时,应以剑突下缘为l测量起点,垂直量至肝下缘。10 MH/T 7013-2006 A. 4. 5. 3

35、判定肝脏大小时应注意肝脏边缘厚薄硬度;触压痛,肝脏表面是否光滑及上界位置;需与腹直肌勒、右肾、胆囊鉴别,同时应考虑饭前饭后、运动前后、呼吸深浅、体型等因素。A. 4. 6 脾脏触诊A. 4. 6. 1 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屈膝,腹肌放松,用腹式呼吸;检查者应站于受检者右侧,用左手掌置于受检者第七至第十肋骨处,右手平放腹部与左肋缘下成直角方向,手指末端稍弯曲,逐渐由下向上接近肋缘,轻压腹壁,受检者深吸气时进行触诊。轻度肿大的脾脏仰卧位常不易触及,可令受检者右侧卧位用双手触诊法检查。A. 4. 6. 2 脾脏大小应以厘米(cm)为计算单位。受检者应取仰卧位吸气至腹壁与肋弓相平,此时触及的脾脏最远点与

36、肋缘垂直距离为脾脏大小。触诊后应再作叩诊。判断脾脏大小时应注意脾脏边缘厚薄、硬度、压痛或叩痛,表面是否光滑,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A. 4. 6. 3 超声显像对脾脏肿大程度的确定为:当脾脏的厚度超过4cm,或脾脏长度超过12cm,应考虑有脾肿大可能。正常脾脏在肋缘下不能探及,当在肋缘下显示脾脏声像图时,除脾下垂外,应提示牌肿大。脾脏前缘超出腋前线,亦应提示脾肿大。A. 4. 6. 4 脾脏肿大程度分为:a) 轻度肿大一一在仰卧位平吸气时,肋缘下刚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约在肋下缘2cm3cm;b) 中度肿大一一一在仰卧位平吸气或呼气时,肋缘下均可探及脾脏,深吸气时脾下缘在肋缘下超过3cm

37、,直至平脐;c) 重度肿大一一脾下缘超过脐孔水平,有的甚至可达盆腔。A. 4. 7 肾脏触诊一般受检者应采取卧位,必要时可作坐、立位触诊。其大小应以厘米(cm)为计算单位。应注意肾脏的大小、形状、硬度、表面状态、敏感度及移动度,并应与腹部肿块相鉴别。A. 5 &科A. 5. 1 常规检查项目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a) 病虫搜集;b) 一般检查,包括:1) 眼险、结膜、泪器;2) 角膜、巩膜;3) 前房、虹膜、瞌孔;4) 晶状本;5) 政璃体;6) 眼底;c) 视觉功能检查,包括:1) 远视力;2) 近视力;3) 色觉;4) 隐斜视;5) 视野(必要时); 的暗适应(必要时); 7) 屈光;的眼压

38、(必要时。11 MH/T 7013-2006 A. 5.2 检查方法A. 5.2.1 远视力A. 5.2.1.1 应采用兰德特氏CLandolt)环行视力衰,距离为5m,不应采用2.5m加反光镜方法。视力表中1.0行视标应与受检者的眼同高。A. 5. 2.1.2 视力表通常应采用人工光拥照明或自然光线照明。视力表的照明应均匀,元眩光,发光强度为每平方米30烛光60烛光。A. 5.2.1.3 环境照明度不应低于视力表照明度的20%。A.5.2.1.4应先查右眼,后查左眼。瞩受检者以手势指出视标缺口方向。每一视标检查时间一般不应超过3s。A. 5. 2. 1. 5 应以全部认出的一行加紧邻的,视标

39、开口更小的一行的视标个数作为检查记录。A. 5. 2.1.6 遮R板不应压迫眼球,查完一眼后,应稍事休息,再查另一眼。A. 5.2.1.7 不应给受检者任何暗示。当视标认错时不应在原处停顿、重复指点或在言语中显露提示。应随时注意受检者的手势、姿势、表情和遮眼情况。A. 5. 2. 2 近视力A. 5. 2. 2. 1 应采用标准近视力表,检查距离为30cm o A. 5. 2. 2. 2 应以全部认出的最小一行视标的数值采用小数计法作为检查记录。A. 5. 2. 3 色觉A. 5. 2. 3. 1 应采用假同色版检查法,以俞自萍氏的色觉检查图为主要版本,同时还应备有其他版本,以资对照。A. 5

40、. 2. 3.2 应在白天明亮的自然光线下进行检查。A.5.2.3.3 检测距离应为50cmlOO cm。A. 5. 2. 3. 4 每版辨认时间不应超过5s。A. 5. 2. 3. 5 结果判定应按所用版本的规定进行评定。A. 5.2.3.6 检查时应注意:的色盲本保持整洁;b) 防止其他受检者围观,受检者不应歪头、斜视、不应给予任何暗示pc) 记录时注明所用色觉检查图的名称:d) 对于认图迟钝者应根据辨认时间长短及误差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并用其他版本对照检查。一经确定异常不再复查。A. 5. 2. 4 隐斜视A. 5. 2. 4. 1 应采用隐斜计检查法。检查应在暗室进行。距隐斜计6m处应设

41、置一个直径为1cm的点光源,其高度应与隐斜计目镜同高。A. 5. 2. 4. 2 受检者应面对光源坐于隐斜计后面,双眼通过隐斜计目视镜注视点光源。A. 5. 2. 4. 3 检查者应调整隐斜计的睡距和水平仪。应将马氏CMaddox)杆和旋转三棱镜放置在受检者的非主视眼前,向受检者讲解仪器操作方法及光点和光线的调整要求,讲明只要点与线重合即可,无需频繁调整。A.5.2.4.4 检查水平隐斜时,应将马氏杆呈水平位放置,使旋转三棱镜的转钮位于上方,并将三棱镜度数调整至零值附近。要求受检者通过隐斜计用双眼观看点光掘,如看到一光点并在其左侧或右侧同时看到一垂直线条状光线时,要求受检者转动三棱镜的转钮,使

42、垂直的光线正好通过光点与之重合。检查者此时可以从刻度上直接读出隐斜视的度数,如三棱镜基底向颠侧则为内隐斟视,如向鼻侧则为外隐斜视。A. 5. 2.4.5 检查垂直隐斜时,应将马氏杆呈垂直位放置,使旋转三棱镜的转钮位于外侧方,并将三棱镜度数调整至零值附近。要求受检者通过隐斜计用双眼观看点光源,如看到一光点并在其上方或下方同时看到一水平线条状光线时,要求受检者转动三棱镜的转钮,使水平的光线正好通过光点与之重舍。MH/T 7013-2006 检查者此时可以从刻度上直接读出隐斜视的度数,如三棱镜基底向下,则为置马氏杆眼的上隐斜视;如向上,为下隐斜视,但习惯称为未加马氏杆眼的上隐斜视。A. 5. 2.

43、4. 6 隐斜检查记录方法应采用三棱镜度飞记载,先记录内或外隐斜度数,再记录上隐斜度数。内(外)隐斜或上隐斜为0度时,应记录内(夕|、)0或上0,而不应省略不计。只有当两者均为0值方可记录为正位。A. 5. 2.4.7 检查时应注意:a) 检查前校正仪器。先查数人的上隐斜,如多数指0度处,则表明隐斜计是准确的;b) 光点保持足够亮度。为防耀眼可在光点外加一层磨光玻璃或不反光的白色薄纸。光点附近不应有其他光源;c) 隐斜计的高度及前后位置与受检者相适宜,以防止其头、颈部肌肉紧张或挤压眼球zd) 检查时每隔1s用马氏杆在受检者眼前干扰一次,使其仅能间歇地看到条状光线,以干扰其融和作用,获得准确的检

44、查结果;巳)检查者观察所得隐斜度数后,让受检者重复操作一次,并将两次结果均纪录下来便于判断。鉴于隐斜度在两眼分别放置马氏杆大多数人有变动,故应将马氏杆和三棱镜分别放置在受检者两眼前交叉检查。判定时,以最多出现最高隐斜度数为依据;f) 检查结果不应让受检者看到或听到,更不应让受检者事先了解到0位时光点情况,以防受检者弄虚作假;g) 隐斜度数较高或结果不稳者,可休息20min后或次日复查。仍难决定取舍时,可结合眼位及眼球运动、同视机检查综合评定。A. 5. 2. 5 屈光A. 5. 2.5. 1 屈光检查应在睫状肌麻痹状态下进行。A.5. 2.5. 2 若采用视网膜检影法进行检查时,应在暗室进行,

45、检查距离应为1m,以黄斑光影为准。A. 5.2.5.3 应用十或L符号记录实际屈光度,有斜轴散光时应用虚线标出轴向。体检本上应注明所用药物名称、被度及次数。A. 5. 2. 5. 4 检查时应注意:a) 点药使药液滴人结膜囊内,防止闭眼挤掉或被棉球吸出;b) 压迫泪囊,防止中毒。c) 滴药期间,受检者闭目体息,不应在强光下停留。A. 5. 2.5.5 当屈光处于标准边缘时,由两名以上医师进行检影以确定屈光度,必要时用插片能否矫正视力方法来核实检影正确性。A. 6 耳鼻咽喉及口腔A. 6. 1 常规检查项目常规检查项目应包括:a) 病虫搜集;b) 一般检查,包括:1) 外耳、鼓膜;2) 外鼻、鼻

46、腔;3) 口咽部;的喉部;5) 颗下顿关节f6) 口腔;c) 功能检查,包括:13 MH/T 7013-2006 1) 纯音昕阑测定;2) 耳气压功能检查:耳听诊管检查、捏鼻鼓气检查;3) 前庭功能检查:旋转双重试验检查;的低头体位引流检查(必要时)j 5) 鼻呼吸功能检查;的嗅觉检查。A. 6. 2 病史搜集应着重询问有无晕车、晕船、晕机史;有元耳鸣、耳聋、眩晕以及反复鼻阻虫,了解发生年龄、发作次数、程度、性质、有无明显诱因。A. 6. 3 检查方法与结果评定A. 6. 3.1 纯青昕阐测定检查应按11面床检查方法进行。A. 6.3. 2 耳昕诊管测定检查应用听诊管两端的橄榄头分别插入检查者

47、和受检者的外耳道内,嘱受检者做吞咽、捏鼻吞咽或捏鼻鼓气三种动作,倾听有无空气通过咽鼓管进入中耳腔的吹气声音。能昕到吹气声音者为耳气压功能良好。A. 6. 3. 3 捏鼻鼓气检查应嘱受检者做捏鼻鼓气功作。检查者用耳镜观察鼓膜活动情况。能看到鼓膜活动(松弛部、鼓膜后上象限尤为明显),光锥闪动为耳气压机能良好。鼓膜元活动属不良。A. 6. 3. 4 声阻抗检查(必要时)应按照临床检查方法进行井参照临床检查结果评定。A. 6. 3. 5 旋转班室试验检查A. 6. 3. 5. 1 应分别对三个半规管进行检查,各半规管检查时间间隔为5So 人6. 3. 5. 2 进行水平半规管检查时,受检者应闭眼,头前

48、倾300,以2S一阔的速度将转椅顺时针旋转,旋转五圈后突然停止,嘱其立即向前弯腰至900,5 s后睁眼井迅速抬起头坐正。A. 6. 3. 5. 3 进行后垂直半规管检查时,受检者应闭眼,头向右肩倾斜900,以2S一固的速度将转椅逆时针旋转,旋转五圈后突然停止,5S后睁眼并迅速将头摆正。A. 6.3. 5.4 进行上垂直半规管检查时,受检者应闭眼,低头和弯腰至1200,以2S一圈的速度将转椅顺时针旋转,旋转五圈后突然停止,5S后睁眼并迅速抬头坐正。A. 6.3. 5.5 各半规管检查评定等级为:a) 0度:无不良反应;b) 1度:有轻微头晕、恶心、面色苍白、微汗等且恢复快;c) n度:有头晕、恶心、颜面苍白、打嘀、出汗等;d) 面度: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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