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T/T 680-1997 前41日本标准在防爆安全方面严格遵守GB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系列标准和煤炭工业部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1992年版),在技术上与GB9813-88(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MT 20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210-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等协调致。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教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s贾生茂、张仲礼、冯宏。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西安分院负责解释。5 ()fj 中华人民共和国
2、煤炭行业标准矿用本质安全型便携式微型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MT /T 680 - 1997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 。fintrinsically safe portable microcomputer for mining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非控制用本质安全型便携式微型计算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使用的本质安全型便携式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微机)0 2 引用标准F lilj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
3、下歹IJ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836. 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 3836.4 -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 GB/T 4942.2 -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8/T 5080. 7-86 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GB/1 9813-8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G8/T 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M1 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 210-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3 技
4、术要求3. 1 一般要求微机应按本标准要求.并依据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图样及文件制造。3. 2 环境条件3. 2. 1 微机在F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一般为0+40C.若选用其他温度等级应符合MT209中4.2的规定;-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十25C); 大气压力:80l06kPa; 煤矿井下有爆炸性混合物,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合5元强烈振动和冲击的环境。32.2 微机能承受最恶劣的储运条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12-30批准50 ! 1998- 06-01实施MT /T 680 -1997 一一高温2+60g一一一低温z由产品标准规定,但不得高于一10C ; 一
5、平均相对湿度:95%(+25():中一一振司1:加速度20m/s; 冲击峰值加速度500m/s 0 3. 3 防爆型式微机应为矿用本质安全型.标志飞i 1江13. 4 组成微机般由本质安全型电源、微处理器、存储器、输入输出接口、系统总线、键盘、显示器等部分组成。3. 5 电气性能3. 5. 1 微机的技术指标应在产品标准中作出规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各项:一-CPU型号、主频;存储器容量:总线类型;一显示器类型、色彩、分辨率、尺寸;-f妾口类型;一一一工作电压、工作电流等。3.5.2 防爆电源的技术参数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一般应包括电池型号、容量和节数;锁定输出电压;-额定输出电流;一-一最高开路
6、电压$一-最大输出电流等。3. 5. 3 当采用充电电池组供电时,应具有防过充电、防过放电功能。3. 5. 4 微机应具有自检测功能。3. 5. 5 整机的最短工作时间应在产品标准中作出规定,一般应不小于2h。3. 6 外观及结构3. 6. 1 微机外壳不得有戈,IJ伤、凹陷、变形及裂痕。3.6.2 零部件安装可靠,配合合理。3. 6. 3 所有螺钉螺母必须紧固,并能防止自动脱落。3. 6. 4 所街金属零部件应进行防锈处理。3. 6. 5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以及元器件、零部件应符合GB3836. 4的有关规定。3. 6. 6 外壳所用铝件的含续量不大于0.5%。3. 6. 7 铭牌与标志应完
7、整、牢固、明显、清晰、美观。3. 7 工艺要求i周试好的电路板须清洗干净,正反面涂不少于两遍三防漆,覆盖层应牢固可靠。采用多路电源时,各电源回路要分开布置。电池组、限1m:电阻、电源板等应胶封。胶封件应符合GB3836.4的规定。3. 8 外壳防护性能外壳防护等级成不低于IP54。39电气安全3. 9. 1 带电网路与外壳或接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MT209中11.1的规定。507 MT/T 680-1997 3. 9. 2 带电恒l路与外壳或接地之问应承受两倍本安电路电压.(B.不低于500V的工频耐压试验,且无闪络和击穿现象。3. 10 表面温度在正常戎规定的故障状态F.元器件、导线及外壳
8、的表面温度不得大于150C , 3. 11 表面绝缘电阻外先采用绝缘材料制造时.其表面绝缘电阻不得大于lIOUO3. 12 工作稳定性通电J:j年不得少f2 d.其电气性能应符合户品标准的规定。3.13 环境适应性要求3.13. 1 敬饥应能通过表1规定条件下进行的高温工作、低温工作试验,其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表l试验明11试验温度.( 试验时间.h恢复时间.h岗山111试验最高工作环境温度2 尚币1耐If试验+60 16 2 低i&t: i1试验最低E作环境温度2 naa: li试验最低贮存环境温度16 2 3. 13. 2 微机应能通过表l规定条件下进行的高温贮存、低温贮存
9、试验,恢复后其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介产品标准的规定。3.13. 3 微机应能通过+40(、的交变湿热试验,其电气安全、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3. 13. 4 1枝机在非工作状态应能通过按MT209中4.5要求进行的振动、冲击试验,其电气性能和外观厅,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3. 13. 5 微机应通过从1m高度自由跌落4次的跌落试验,试验后不得有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和损伤,且电气恪能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3. 13. 6 包装后的微机应能通过按MT209中4.5. 2要求进行的模拟运输试验,试验后包装箱应无明显的变形与破损.箱内微机的电气性能与外观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3. 14 防爆要
10、求3.14. 1 微机应能符合GB3836. 1和GB3836.4的有关规定,通过规定的试验,并经国家防爆检验部门审查、检验合恪.取得防爆合格证及煤炭工业部安全标志准用证。3.14.2 微机在井F与其他设备联接必须通过防爆检验。3. 15 可靠性微机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不得小于2000 h , 4 试验方法4. 1 试验条件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中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中进行温度:15-35Ci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6kPa , 4.2 外观、结构和工艺检查按MT210第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1f; MT/T 680-1997 4.3 电气性能试
11、验4. 3. 1 微机的电气性能试验按GB/T9813中5.3要求进行。4. 3. 2 电源的电气性能用电压表、电流表、可变电阻器等仪表选行测试所用仪表都应标定,其精度不低于5%r.。具体试验方法由产品标准规定。4.4 外壳防护性能试验按GB/T4942.2第7、8章的规定进行。4. 5 绝缘电阻测量按MT210第7章规定进行。4.6 工频耐压试验按MT210第8章规定进行。4.7 表面温度测量按MT210第11章规定进行。4.8 表面绝缘电阻测量按MT210第22章规定进行。4.9 工作稳定性试验微机处于工作状态,运行时间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试验中,按规定的连续工作时间更换电池或充电.在每
12、次连续运行工作日才间的开始和结束分别检查电气性能。4.10 低温工作试验按MT210第23章规定进行。4. 11 高温工作试验按MT210第23章规定进行。4. 12 低温贮存试验按MT210第24章规定进行。4. 13 高温贮存试验按MT210第24章规定进行。4.14 交变.ll.热试验按MT210中28.2. 1规定进行。4.15 振动试验按MT210第25章的规定进行。4.16 冲击试验按MT210第26章的规定进行a4.17 跌落试验按MT210中15.2. 2的规定进行。4.18 运输试验按MT210第27章的规定进行。4.19 可靠性试验按GB/T5080.7的规定进行,若无其他
13、标准另行规定时,建议采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案,故障判据和汁入方法按GB/T9813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只统计关联故障数。4. 20 防爆检验 由国家防爆检验机构按GB3836. 1和GB3836.4的有关规定进行。5 检验规则5. 1 一般规定509 MT/T 680-1997 产品在定型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通过本标准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并取得指定单位发给的合格证书。5. 2 出厂检验5. 2. 1 每台产品均须进行出厂检验,合格产品应发给产品合格证。5.2.2 试验项目按表2所列出厂检验内容进行。表2试验明H技术要求质量特征类别试验方法出厂检验卜外ll、结构、I艺3. 6、3.7 C 4. 2
14、。rtlHt能3. 5 A 4.3 。外先防护3.8 日4.4 !肖温I作3. 13. 1 B 4.11 高温贮有3. 13. 2 B 4. 13 低l!;_作3. 13. 1 B 4. 10 低i且贮f3. 13. 2 H 4. 12 ?而热3. 13. 3 B 4. 14 jjJi 动3. 13. 4 B 4. 15 冲击3. 13. 4 B 4. 16 卜-JE 输3. 13. 6 B 4. 18 跌于在3. 13. 5 H 4.17 工频耐n;3. 9. 2 A 4. 6 。绝缘电阻3. 9. 1 A 4. 5 。表面温度3. 10 A 4. 7 J毛面绝缘电阻3. 11 A 4.8
15、E作稳定性3. 12 B 4.9 。防爆tt能3. 14 A 4. 20 n靠性3. 15 B 4.19 11: oi*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5.2.3 出厂检验各项指标必须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有不合格项目者不得出厂。5.3 型式检验5. 3. 1 有下述情况之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定型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正常生产时每3年进行一次(防爆性能除外); 产品质量不稳定时,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5. 3. 2 试验项目按表2所列的型式检验内容进行。5. 3. 3 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
16、品中抽取12台样品进行。5. 3. 4 理式检验判定规则510 型式检验。, MT /T 680-1997 一对A类项目.有1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对B类项目,有l项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1顶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一一对C类项目,有3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1 标志6. 1. 1 机壳明显处应设置清晰的永久性的标志Ex及安全标志MA。6.1.2 微机应设置铭牌,其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名称;右上方应有Ex标志;一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及安全标志准用证号;一一电源技术参数:电池型号、工作电压、额定电流、最高开路电压、最大输出电流等;-出
17、厂日期及产品编号。6.1.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191规定。6. 2 包装6. 2. 1 微机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要求,具体包装方式由产品标准规定。6.2.2 装箱时应随机附带文件。随机文件包括:合格证:使用i兑日月书s装箱单;一一随机备件、附件清单,一产品标准规定的其他技术文件。6. 3 运输6. 3. 1 包装后的微机在避免雨雪直接淋袭的条件下,可适用于水运、陆运及空运等各种运输方式。但在运输中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产品标准规定的最高和最低贮存温度。6. 3. 2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防止跌落。6.4 贮存微机的产品标准应规定贮存的环境条件,长期贮存有可能损坏部件时要规定检查周期。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