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本色皮革 检验 方法 Method for inspection of skin leather with original colour for export SN 0082 92 代替2BY46 006 87 本 标 准 适 用于各 种 方法鞣制的出口本色羊革、 猪 革、 猪 二 层 革的 检验 。 1抽 样 抽 样应 具有代表性。 1.1 抽 样 数 量 1.1.1 感 观检验 抽 样 数 量 按 报验 数 量的10 抽取。根据商品品 质 情 况 可酌情增 减 抽 样 数 量。 1.1.2 理化 检验 抽 样 数 量 按GB 4689 皮革成品物理、化 学 性能 试验 方法 规 定
2、进 行。 1.2 抽 样 方法 1.2.1 对 成包( 箱) 的堆 垛 ,根据 每 堆的包( 箱) 数 ,按不同部位, 随 机抽取 应 抽的包( 箱) 数 。 1.2.2 对 未成包( 箱) 的散 货 堆 垛 ,根据 每 垛 情 况 ,按上中下或左中右或四角一中等不同的部位,按 规 定比例抽取。 1.2.3 理化 检验项 目的 样 品按GB 4689 规 定抽取。 2检验 2.1 仪 器和工具 2.1.1 理化性能 测 定 仪 器和工具,按照GB 4689 规 定。 2.1.2 感 观检验仪 器和工具 电 子量革机、量尺、工作台。 2.2 条 件 检验场 地,要求室 内 自然光 线 充足,避免
3、 阳 光直射或光 线 太暗。 2.3 理化 检验 按照GB 4689 规 定 进 行。 2.4 感 观检验 2.4.1 程序 先看革面,后看四周次要部位,最后看革里, 测 量厚度、面 积 , 结 合 伤 残 , 综 合 评 定。 2.4.2 方法 2.4.2.1 将 抽取的 样 品,革面朝上, 颈 部朝前,平 铺 于工作台上。 2.4.2.2 两 手各持革的下腹 肷处 , 视 力集中于革的主要部位,由下往上移 动 ,然后 转 入次要部位。 对 疑 问 的部位,可用右手食指或拇指末端摸 试 , 协 助判 断 缺陷。同 时 用手摸捏革身的柔 软 、 丰 满 、油 腻 感。翻 转 皮革 检验 革里
4、伤 残 等缺陷。 2.4.2.3 再 将 革面朝上,然后 将 革的右臀部提起,按斜向 对 角左肩胛 处 方向向外折 叠 ,然后用左手的拇指和食指捏住革的右臀部,向左肩胛移 动 摸 试 革的厚薄均 匀 程度;再用左手提起革的左臀部,右手捏住革的左臀部,用上述方法,摸 试 革的柔 软 、均 匀 程度。 2.5 面 积测 量和 计 算 2.5.1 采用 电 子量革机 测 量革的面 积 。 2.5.2 采用其他量具 测 量, 应 用 长 乘 宽 互相抵 补 法 计 算面 积 。 2.6 标 准 点 厚度的 测 定 按照GB 4691 皮革成品厚度的 测 定 规 定 进 行。 2.7 缺陷 测 量和 计 算 按照GB 4691 规 定 进 行。 附加 说 明: 本 标 准由中 华 人民共和 国国 家 进 出口商品 检验 局提出。 本 标 准由中 华 人民共和 国 山 东 、 广 西、新疆 进 出口商品 检验 局起草。 本 标 准主要起草人 刘义 洪、 鲁 乃光、 龙 新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