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1588.2-2006 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 通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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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588.2-2006 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通用要求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luminair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2 : General requirements 2006斗卜10发布2007皿05-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通用要求SN/T 1588. 2-2006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www.spC电话:685239466

2、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4峰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5字数10千字2007年3月第一版2007年3月第-次印刷印数1一2000* 书号:155066 2-17476 定价6.00兀前言SN/T 1588(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共分为三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灯具发热试验用热试验光掘;一一第2部分z通用要求;一一第3部分:游泳池及类似场所用灯具的特殊要求。本部分是SN/T1588(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的第2部分。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余轩、李敏、黄成柏、付东明、唐念思。本

3、部分为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588.2-2006 I SNjT 1588.2-2006 51 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通用要求是进出口灯具产品检验的工作依据,对进出口灯具产品检验起到指导和规酒作用。本部分属检验检疫标准体系的第三层一一门类通用,针对灯具产品的特点,规定了进出口灯具产品检验的通用要求。E 进出口灯具检验规程第2部分:通用要求SN/T 1588.2-2006 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灯具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使用电光惊、工作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的灯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SN/T158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4、。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828. 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U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lSO2859-1:1999 ,IDT) GB 501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 502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 7000. 1 2002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EC60598-1:1999 , IDT) GB 17625.1-200

5、3 电磁兼容限值谐披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CIEC 61000-3-2: 2001 , IDT) GB 17743-1999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元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CidtCISPR 15: 1996) SN/T 0002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3 术语和定义GB 7000. 1-2002和SN/T00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 1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楠、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简称批。3.2 抽样检验模式mode of sampling inspection 按国家技术规班

6、的强制性要求,对进出口商品逐批或抽批实施抽样、检验和检查的合格评定活动。3.3 型式试验模式mode of type t四t按规定的周期依据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的型式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4 符合性验证模式mode of compliance verifica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SNjT 1588.2-2006 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5 普通何具ordinary luminaire 提供防止与带电部件意外接触的保护,但没有特殊的防尘、防固

7、体异物或防水等级的灯具。4 总要求4. 1 安全要求灯具一般安全要求,4.2 电磁兼窑要求适用时,灯具的电磁虑输入国家(地区)的差异。4. 3 其他要求适用时,应考虑符合输入国家(地区)有5 检验5. 1 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进出口灯具的检验监和符合性验证模式中的一5.2 检验方式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一一型式试验模式:型式试验+抽样检验一一抽样检验模式:抽样检验一一符合性验证模式:符合性验证+抽样检验5.3 型式试验5.3. 1 抽样从定型的产品中随机抽5.3.2 检验内容和要求按GB7000. 1一20025.3.3 结果判定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5.3.4 不合格处置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5.4 抽样

8、检验5.4.1 抽样根据检验批批量大小,按样。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5.4.2 检验内容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见表1.2 2003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能效、性能等的规定。验模式、型式试验模式)的差异。-1选取相应的样本量进行抽SN/T 1588.2-2006 表1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l 包装包装完好,无损坏。说明书和附件齐全目视检验ccc标志(列入强制认证目录内的进口产品适用)说明书、品名、标志、警告语等应用简体中文表示(进口产品适用)标记和标记清晰GB 7000. 1-2002 2 中3.2和3.3 说明书铭牌上应有灯具来源标记、产品型号或型式序

9、号、额定电压、额定功目视检验率等标记。适用的话,还应标记?符号、E类符号、E类符号、标称频率等符号如果灯具采用由灯具制造商提供的软缆或软线作为电源的连接方式,则软缆或软线的机械和电气性能至少应符合GB5013和GB 5023的规定(各种灯具所周导线的规格且GB7000. 1-2002表GB 7000. 1-2002 5.1)。导体的标称截面积应不小于13 电源软线中5.2.2一一-普通灯具0.75mm2 目视检验一其他灯具1.0 mm2 若灯具提供一个10/16A的插座,软线的标称截商积应不小子1. 5 mm2 I类灯具,可触及的并且绝缘失效时可能变为带电的金属部件应永GB 7000. 1-2

10、002 久地、可靠地与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连接中7.2.14 接地电阻灯具的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值不应超GB 7000. 1-2002 过0.5n。对于用不可拆卸的软缆连接电源的灯具,接地触点应在中7.2.3插头上或软缆或软线的电源端灯具在正常使用时,和调换光源或启辉器而打开灯具时,带电部件不GB 7000. 1-2002 5 防触电保护可触及中8.2.1绝缘电阻应在施加500V或100V(对SELV部件)直流电压1mn GB 7000. 1-2002 6 绝缘也阻后测定,试验部位和试验限值见GB7000. 1-2002表10.1 中10.2. 1 绝缘经受1min正弦波

11、、频率为50Hz或60Hz的电压试验,试验部GB 7000. 1-2002 7 电气强度位和试验电压按GB7000. 1-2002表10.2进行,在试验期间灯具不中10.2.2应发生闪络或击穿现象灯具E常工作时在电源各极和灯具壳体之间可能产生的泄漏电流值不应超过规定值:一一对0类和E类灯具:O.5 mA GB 7000.1-2002 8 泄漏电流一一对I类可移式灯具:1.0 mA 中10.3一一对I类固定式灯具,额定输入不大于1kVA :1. 0 mA每1kVA , 增加1.0 mA,最大值为5.0mA 结构和关键器具的结构和关键件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一致(灯具的关键件包括接9 线端子、插头、电线

12、电缆、开关、镇流器、变压器、启辉器康、启辉器、灯目视检验件核对座、触发器等。)注:以上项目如与使用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有差异,按使用国家(地区)技术法规检验。5.4.3 结果判定如抽样检验中发现不合格项目,则判定本批产品抽样检验不合格。UCON-N.mFH军SN/T 1588.2-2006 5.4.4 不合格处置判1-1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批,经技术处理后,允许重新提交检验一次。5.5 符合性验证5. 5. 1 抽样从检验批中随机抽取3台代表性样品进行验证。5.5.2 符合性验证肉窑适用时,按使用国家(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证单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5.5.3 结果判定如所有验证内容均真实相符,则判符合性验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5.4 不合格处置判为符合性验证不合格的产品,允许整改后重新提交检验。结果判定无论采取何种检验监管模式,只有该模式中的全部检验合格,方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 不合格批的处置不合格的进口灯具产品不得销售、使用;不合格的出口灯具产品不准出口。7 其他合格检验批的有效期为12个月。8 m一兀-mw 户口nu-号一价书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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