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1649-2005 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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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649-2005 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Rules for inspection on import and export textiles-I safety specification 2005-09-30发布060608000080 2006-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 1649-2005 目次前言.III 引言. . lV 1 泡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4 要求.,.45 试验方法6 检验规则7 试验报告.8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甲醒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

2、法9附录B(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可分解芳香胶染料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11附录C(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可萃取重金属及重金属总含量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12附录D(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含氯酣等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 . 15 附录E(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有机锡化合物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附录F(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含澳或含氯阻燃整理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附录G(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聚氯乙烯和邻苯二甲酸醋类增塑剂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20 附录H(规范性附录)部

3、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杀虫剂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22附录1(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燃烧性能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23附录J(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色牢度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26附录K(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检针的要求及检验方法27附录L(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纤维成分标识的要求及试验方法28附录M(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护理标识的要求33附录N(规范性附录)有害染料清单.36 附录。(规范性附录)杀虫剂清单u附录P(规范性附录)PVC增塑剂清单附录Q(规范性附录)氯化苯和氯化甲苯清单.40

4、 附录R(规范性附录)禁止使用的阻燃剂清单.41 附录s(资料性附录)部分国外常用标准代号41I SN/T 1649一2005目。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附录N、附录。、附录P、附录Q、附录R均为规范性附录,附录S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

5、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丽棒、靳颖、谢秋慧、吴雄英、韦锋、廖建华、于枫、谢杰、沈卓。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皿SN/T 1649一2005sr 根据中国入世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安全、卫生、环保、反欺诈等项目上来的要求,特别是通过总结和借鉴我国十年来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工作的经验,制定一部检验检疫系统规范、统一、便捷、可操作性强的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势在必行。本标准直接引用了GB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附录中,国内外有关纺织品对甲醒、可分解芳香肢染

6、料、可萃取重金属、含氯苯酣、有机锡化合物、含澳或含氯阻燃整理剂、杀虫剂、燃烧性能及色牢度等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其国内部分直接引用了我国的相关标准;国外部分则是对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涉及纺织品安全、卫生等项目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收集、归纳、分析、比较和筛选的基础上采用的。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纤维成分标识、护理标识及检针的要求亦是采用上述方法制定的。附录中的有害染料、杀虫剂、PVC增塑剂、氯化苯和氯化甲苯及禁止使用的阻燃剂清单直接引用了Oeko-TexStandard 100-2005(国际生态纺织品标准通用及特别技术条件相关内容。本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一是采用我国近几年来颁布实施

7、的涉及纺织品安全、卫生项目的检测方法;二是采用己颁布实施的涉及纺织品安全、卫生项目检测的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三是采用有关进出口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检测方法。进出口纺织品的基本安全项目应符合本标准中表1的规定;进出口纺织品的其他安全项目及纺织品纤维成分标识、护理标识和检针的要求应符合本标准中相关附录的规定(未列出或偏离附录规定的按有关合同或协议)。W SN/T 1649一2005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验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纺织品的基本安全项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并给出了其他安全项目的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的指南。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

8、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910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2911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提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GB/T 2912.1 纺织品甲醒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醒(水萃取法)GB/T 2912.2纺织品甲醒的测定第2部分:释放甲醒(蒸汽吸收法)GB/T 3920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

9、试验方法GB 5296.4一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T 5454 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氧指数法GB/T 5455 纺织品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GB/T 5456 纺织品燃烧性能垂直方向试样火焰蔓延性能的测定GB/T 5713 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水色牢度GB/T 7573 纺织品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8685-1988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GB 8965-1998 阻燃防护服GB/T 13787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着色剂法GB/T 14593 山羊绒、绵羊毛及其混合纤维定量分析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GB 17591-199

10、8 阻燃机织物GB/T 17592.1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7592. 2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17592.3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薄层层析法GB/T 17593纺织品重金属离子检测方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8401-2003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8412 纺织品有机氯杀虫剂残留量的测定GB/T 18414. 1 纺织品五氯苯酣残留量的测定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8414. 2 纺织品五氯苯酣残留量的测定第2部分:气相色谱法GB/T 18885-2002 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1 SN/T

11、1649-2005 2 GB/T 1888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耐唾液色牢度GB 50222一199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FZ/T 01026 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FZ/T 01048 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FZ/T 01053-1998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01057. 1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一般说明FZ/T 01057.2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 01057.3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 01057.4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 01057. 5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 01057.6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FZ/T 01057.7 纺织纤

12、维鉴别试验方法FZ/T 01057.8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燃烧试验方法显微镜观察方法榕解性试验方法着色试验方法含氯含氮呈色反应试验方法熔点测定方法红外吸收光谱鉴别方法FZ/T 01057.9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密度梯度试验方法FZ/T 01057. 10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双折射率测定方法FZ/T 01057. 11 纺织纤维鉴别试验方法系统鉴别方法FZ/T 01070. 1 麻棉混纺物纤维含量的测定方法吸附等温线法FZ/T 01070.2 麻棉混纺物纤维含量的测定方法数值逼近法FZ/T 01095 纺织品氨纶产品纤维含量的试验方法FZ/T 30003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法

13、QB/T 2638 带式检针机SN/T 0253 出口麻棉交织布比例测试方法SN/T 0462 进出口尼龙、兔毛、羊毛氓纺毛纱三组分含量测定方法SN/T 0464 进出口包芯氨纶丝成分比测定方法AATCC 15:200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E04部分:耐汗渍色牢度AATCC 20 纤维定性分析AATCC 20A 纤维定量分析AATCC 81 经湿态加工处理的纺织品水萃取物的pH值AATCC 107 纺织品染色牢度的检验耐水色牢度(柔软处理)AATCC 112 织物中释放的甲醒z密封广口瓶法AATCC 116:2001 耐摩擦色牢度:立式旋转沾色仪法ASTM 01272 五氯苯酣ASTM 0127

14、4 五氯苯酣的化学分析的标准试验方法ASTM 01770 羊毛条中毛结、植物性物质与有色纤维含量标准测试方法ASTM 02812 棉纤非棉纤维含量试验方法ASTM 015231. 1 人造短纤维中超长纤维含量的标准试验方法BS 6806 Part 1 纺织品中的甲醒第1部分z甲醒总量的测定方法BS 6806 Part 2 纺织品中的甲醒第2部分z游离甲醒的测定方法BS 6806 Part 3 纺织品中的甲醒第3部分z辑放甲醒的测定方法BS EN 420 手套总要求BS EN 1413 纺织品水萃取物pH值的测定SN/T 1649一2005BS EN 1811 由直接和延长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中镰释

15、放的参考试验方法BS EN 12472 涂覆物中镰释放检测用腐蚀和磨损模拟方法BS EN ISO 105-E01: 199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E01部分t耐水色牢度BS EN ISO 105-E04: 199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E04部分:耐汗渍色牢度BS EN ISO 105-X12 :200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BS EN ISO 6940 纺织纤维耐燃烧垂直定向样品易燃性的测定BS EN ISO 6941 纺织纤维耐燃烧垂直定向样品延燃性的测定BS EN ISO 14184-1 纺织品甲醒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甲醒(水萃取法)CGSB-4.2 No 20 :19

16、89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DIN 53160 染色玩具耐唾液和汗横的测试DIN 54005 纺织品染色牢度的检验染色和印花的耐水性的测定(柔软处理)DIN 54275 纺织品测试织物材料水萃取物pH值的测定(外推法)DIN 54276 纺织品检验、纤维材料的水相萃取物pH值的测定D1N EN 420 手套总要求D1N EN 1413 纺织品水萃取物pH值的测定D1N EN 1811 由直接和延长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中镰释放的参考试验方法D1N EN 12472 涂覆物中镰释放检测用腐蚀和磨损模拟方法D1N EN ISO 105-E01 :199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E01部分:耐

17、水色牢度D1N EN ISO 105-E04:199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E04部分:耐汗旗色牢度D1N EN ISO 105 X12:200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X12部分z耐摩擦色牢度D1N EN ISO 6940织物耐燃性垂直定向样品的易燃性测定D1 N EN ISO 6941织物耐燃性垂直定向样品延燃性的测定D1N EN ISO 14184-1 纺织品甲醒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甲醒(水萃取法)EN 1413 纺织品水萃取物pH值的测定EN 1811 由直接和延长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中镰释放的参考试验方法EN 12472 涂覆物中镰释放检测用腐蚀和磨损模拟方法EN 14362-1 纺织品源于

18、偶氮染料(颜料)的某些芳香股的测定方法第1部分t使用某些不经萃取即易的偶氮染料(颜料)的检测EN 14362-2 纺织品源于偶氮染料(颜料)的某些芳香肢的测定方法第2部分:使用某些需经萃取而得到的偶氮染料(颜料)的检测EN ISO 105-E01: 199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四1部分:耐水色牢度EN ISO 105-E04:l996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E04部分z耐汗渍色牢度EN ISO 105 X12: 2002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EN ISO 6940织物耐燃性垂直定向样品的易燃性测定EN ISO 6941织物耐燃性垂直定向样品延燃性的测定EN ISO 14184-1

19、纺织品甲醒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甲醒(水萃取法)ISO 105-X12: 1993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ISO 105-E01 :1994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四1部分:耐水色牢度ISO 105-E04: 1994纺织品色牢度试验第E04部分z耐汗渍色牢度ISO 1833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泪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ISO 3071 纺织品水萃取物pH值的测定3 SN/T 1649-2005 IS0 5088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IS0 6940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垂直向试样易点燃性的测定IS0 6940 AMD 1 纺织纤维耐燃性垂直定向样品易燃性的测定修改件

20、1IS0 6941 AMD 1 纺织纤维耐燃性垂直定向样品延燃性的测定修改件1IS0 6941 纺织物燃烧性能垂直定向试品火焰蔓延性的测定IS0 14184-1 纺织品甲醒的测定第1部分:游离和水解甲醒(水萃取法)IS0 14184-2纺织品甲醒的测定第2部分z释放甲醒(气相吸收法)IS0/D 3758/5 IS0对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图形符号的建议IS0/IEC37号指南消费品使用说明JIS L 0217 纺织品的提示标签JIS L 0846 耐水色牢度试验方法JIS L 0848 耐汗横色牢度试验方法JIS L 0849 耐摩擦色牢度试验方法JIS L 1030/1 纤维混合物数量分析的测

21、试方法第1部分:纤维定性分析JIS L 1030/2 纤维混合物数量分析的测试方法第2部分:纤维棍合物定量分析JIS L 1041 树脂整理织物试验方法JIS L 1091 纺织品燃烧性测试方法NS EN IS0 14184-1 甲醒的测试Oeko-Tex Standard 100-2005 国际生态纺织品标准通用及特别技术条件Oeko-Tex Standard 200-2005 国际生态纺织品标准检测程序SFS EN IS0 14184-1 甲醒的测试德国官方方法(婴幼儿)! 35 LMBG B82. 10-1 染色玩具耐唾液和汗渍色牢度测定方法德国官方方法! 35 LMBG B82. 02

22、-1 德国官方方法! 35 LMBG B82. 02-2 消费品检验纺织消费品上使用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德国官方方法! 35 LMBG B82. 02-4 消费品检验聚醋纤维上使用某些偶氮染料的检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纺织品textiles 以天然纤维和化学纤维为主要原料,经纺、织、染等加工工艺或再经缝制、复合等工艺而制成的产品,如纱线、织物及其制成品。3.2 纺织晶安全项目textiles-safety sp配ification纺织品安全项目主要指涉及人身安全、卫生、环保、健康、防欺诈等项目。如甲醒、分解芳香胶染料、含氯酣等。4 要求4. 1 纺织品的基本安全技

23、术要求见表1。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注:一般适于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用品。4 SN/T 1649-2005 表1进出口纺织晶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婴幼儿直接接触非直接接触项目用品皮肤用品皮肤用品(A类)(B类)(C类)甲隆含量/(mg/kg) 20 75 300 pH值a4.0-7.5 4.0-7.5 4.0-9.0 耐水(变色、沾色)3-4 3 3 耐酸汗渍(变色、沾色)3-4 3 3 色牢度b/级耐碱汗渍(变色、沾色)3-4 3 3 耐干摩擦4 3 3 耐唾液(变色、沾色)4 异味无可分解芳

24、香胶染料c禁用a后续加工工艺中必须要经过湿处理的产品,pH值可放宽至4.0-10.5之间。b洗涤褪色型产品不要求。C在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致癌芳香胶清单见附录N.1.1-N.1.2o4.2 进出口纺织品的其他安全项目及纺织品纤维成分标识、护理标识及检针的要求根据不同输入国家或地区(组织)法律法规的要求参见相关附录。4.2.1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甲醒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A。4.2.2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可分解芳香肢染料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B。4.2.3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可萃取重金属及重金属总含量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C。4.2.4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

25、织)对纺织品中含氯酣等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Do4.2.5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有机锡化合物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E。4.2.6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含澳或含氯阻燃整理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F。4.2.7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聚氯乙烯和邻苯二甲酸醋类增塑剂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G。4.2.8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杀虫剂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H。4.2.9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燃烧性能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I。4.2.10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色牢度的限量要求参见附录J。4.2. 11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检针的要求参见附录K。4.2.12

26、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纤维成分标识的要求参见附录L。4.2.13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护理标识的要求参见附录Mo4.2.14 其他(未列出或偏离上述附录法律法规的要求)。5 试验方法5. 1 甲醒含量的测定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GBjT 2912. 1; GBjT 2912.2; 一一-AATCC112; 一一BS6806 Part 1; 一一-BS6806 Part 2; 5 SN/T 1649-2005 一一BS6806 Part 3; -一-BSEN ISO 14184-1; 一一一DINEN IS0 14184-1;

27、 -EN IS0 14184-1; 一一一IS014184-1; 一一ISO14184-2; -一一1ISLl041; -一-NSEN ISO 14184-1; 一一一Oeko-Tex 200一2005标准中相关规定:-一一-SFSEN ISO 14184-1; 一一35 LMBG B82. 02-1 0 5.2 pH值的测定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一一一GB/T7573; -一-AATCC81; -一-BSEN 1413; 一一DINEN 1413; -一-DIN54275; -一-DIN54276; 一一-EN1413; 一一IS03071

28、; -一-Oeko-Tex 200-2005标准中按EN1413(溶液剧的规定执行。5.3 色牢度的测定5.3. 1 耐水色牢度的测定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一一-GB/T5713; 一一一AATCC107; 一-BSEN IS0 105-E01: 1996中第四1部分耐水色牢度;一-DINEN ISO 105-E01: 1996中第E01部分耐水色牢度;-一-DIN54005; 一ENISO 105-EOl :1996中第E01部分耐水色牢度$一-ISO105-E01; 一一-1ISL 0846; 一一一Oeko-Tex 200-2005标准

29、中按ISO105-E01执行。5.3.2 耐酸畸汗渍色牢度的测定6 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一一一GB/T3922; 一一AATCC15:2002中第E04部分耐汗渍色牢度;F一-BSEN ISO 105-E04: 1996中第E04部分耐汗横色牢度;一一一DINEN ISO 105-E04:1996中第E04部分耐汗溃色牢度;一一一DIN53160; 一-ENISO 105-E04:1996中第E04部分耐汗清色牢度;一IS0105-E04:1994中第E04部分耐汗愤色牢度;SN/T 1649-2005 一一-lSL 0848; 一一Oek

30、o-Tex 200-2005标准中按ISO105-E04执行;一一35 LMBG B82. 10-1。5.3.3 耐干摩擦色牢度的测定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一一-GB/T3920; 一-AATCC116:2001中立式旋转沾色仪法;一-BSEN ISO 105 X12:2002中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一-CGSB-4.2No 20:89中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一一-DINEN ISO 105 X12:2002中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一-ENISO 105 X12 :2002中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一-ISO105X12: 19

31、93中第X12部分耐摩擦色牢度;一一-lSL 0849; 一-Oeko-Tex 200-2005标准中按ISO105-X12执行。5.3.4 耐睡液色牢度的测定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一一一GB/T18886; 一一一DIN53160; 一一Oeko-Tex 200-2005标准中按35 LMBG B 82.10-1 :1985染色玩具耐唾液和汗渍色牢度测定方法执行p一一35 LMBG B 82. 10-1。5.4 异昧的测定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一-GB18401一2003中6.7的规定;一

32、一Oeko-Tex 200-2005标准中相关规定。5.5 可分解芳香肢染料的测定根据需要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测定,如合同或协议另有规定,按合同或协议执行。GB/T 17592.1; 一一-GB/T17592. 2; 一一一GB/T17592.3; 一一一35 LMBG B82: 02-2; 一- 35 LMBG B82 : 02-4; 一一-EN14362-1; 一一-EN14362-2; 一一Oeko-Tex 200-2005标准中按欧盟指令76/769/EC和德国官方方法执行。6 检验规则6. 1 抽样6. 1. 1 从每一检验批中按品种、颜色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每个品种和每个颜色各抽取

33、1个样品。6. 1.2 布匹至少距布端2m以上取样,样品尺寸为长度不小于0.5m的整幅宽;服装或制品的取样数量应满足试验需要。6.1.3 样品抽取后密封放置,不进行任何处理。7 SN/T 1649-2005 6.2 结果判定6.2. 1 根据纺织产品基本安全要求类别,对照表1评定(其他安全项目等根据合同或协议对照相关附录的规定评定)。如果样品的测试结果全部符合表1的要求(含有2种及以上组件的样品,每种组件均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的基本安全性能(或其他安全性能等)合格。6.2.2 如果样品的测试结果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样品所代表的品种或颜色的产品的基本安全性能(或其他安全性能等)不合

34、格,同批中的其他品种或颜色不受此品种或颜色不合格的影响。6.2.3 对不合格批的处理本检验规程系一次抽样检验,当该批产品判定不合格时,可重新申请复验一次,复验时,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以复验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7 试验报告8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 试样完整的识别标记pb) 试验方法;c) 判定的结果;d) 在试验中观察到的任何异常现象FU 试验日期及试验人员。SN/T 1649-2005 附录A(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晶中甲醒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A.1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甲醒的限量要求见表A.10表A.1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晶中甲醒的限量要求国

35、家限定甲醒含量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mg/kg)4二2003年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三类,其中: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婴幼儿用品(A类):20;GB 18401-2003 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B类):7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C类):300。中国按产品最终用途分为四类,其中:2002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婴幼儿用品(1类):不可检出: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直接接触皮肤用品(II类):75; GB/T 18885-2002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皿类):300;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装饰材料(N类):3000按产品最

36、终用途分为囚类,其中:瑞士等2005年1月1日国际纺织生态学研究与婴幼儿用品C1类h不可检出;20国检测协会(又称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发布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II类):75; Oeko-Tex Standard 100-2005 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Cill类):300;装饰材料CN类):300。36个月以下婴幼儿用品:20;法国官方公报97/0141/F规定直接接触皮肤用品:200;非直接接触皮肤用品:400。婴幼儿纺织品、内衣及床上用品:30;欧盟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CEco- la belling) 外衣:100;窗帘、家具纺织品、地毯:3000英国甲自主检测方法标准织物中的游离甲醒:700;释

37、放甲腔:10000日本商业与工业部根据日本第112号法与皮肤直接接触的服装:75;令(1973)(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与皮肤直接接触较少的服装(如衬衫):300; 外衣:1000;法规2岁以下婴幼儿服装:20。日本厚生省34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婴儿用品:吸光度AAo:0.05以下(相当于15日本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20); 其他产品:7502周岁以内婴幼儿Af值:0.05C相当于1520);日本纺织品检查协会标准内衣:75以下p男女衬衣:300以下;男女便裤及裙子:1000以下。9 SN/T 1649-2005 表A.H续)国家限定甲隆含量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限定指标及主要

38、内容/(mg/kg)主三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芬兰1988年4月1日起生效的纺织品中甲隆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限量法令(210/1998)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2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产品,30;挪威环境部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在通常使用中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100;在通常使用中不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300。美国2005年1月31日,美国健康和公共事业甲隆被列入一类致癌物质,服装工业提出各种服装的部及公共卫生局发布的致癌物质报告中释放甲醒限量为,500。1993年10月20日发布与皮肤直接接触的纺织品中游离甲醒释放量大于德国1500时,必须用德文

39、和英文注明:含有甲酸。建议在第危险品法附录3第9款规定一次穿着前洗涤,以免对皮肤有害。奥地利BGBL Nro 194/1990规定产品中的甲酶含量超过1500时,需要标注。禁止含过量甲瞪(120)的商品进出口。该新规定并无荷兰2000年7月1日起生效的甲醒含量限定完全禁止使用甲踵,但必须在按照洗涤指示经过第一次相关规定洗涤后,甲隆含量低于120;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必须标示需于使用前洗涤。A.2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纺织品中甲醒的试验方法。A.2.1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纺织品中甲醒的试验方法按5.1规定执行。A.2.2 其他(涵盖本附录中引用的所有法规。10 SN/T 1649-2005 附录B

40、(规范性附录)部分国.或地区(组织)对纺织晶中可分解芳香股染料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B. 1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可分解芳香胶染料的限量要求见表B.1。表B.1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晶中可分解芳香肢染料的限量要求国家限定可分解芳香股染料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mg/kg)2003年11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禁用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对可分解23种芳香胶染料按GB/T17592. 1,检GB 18401-2003 出限为2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国2002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禁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对可分解23种芳香胶染料按GB/T1

41、7592. 1,检GB/T 18885-2002 出限为20,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2005年1月1日国际纺织生态学研究与检测不得使用瑞士等协会(又称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发布对可分解24种芳香胶染料的最大限定值为20。20国Oeko-Tex Standard 100一20051999年8月4日公布对可分解22种芳香胶染料的最大限定值为30。德国食晶及日用消费品法第六修正案1996年7月24日公布法令(Waren wertre-对致癌芳香胶的最大限定值为30。荷兰geling Azo-klearstoffen荷兰偶氮染料法令)1997年1月21日以官方公报(Office Gazette of the

42、French Republic , Notifi-对致癌芳香胶的最大限定值为30。法国cation 97/0141/F法国法令97/0141/F)的形式规定1998年7月29日以联邦公报(Azo Ordinance , BGBL II Nr. 241/1998奥地利对致癌芳香胶的最大限定值为30,奥地利偶氮染料法令BGBLII Nr. 241/1998)的形式发布法令2002年9月11日欧盟官方发布指令对可分解22种芳香胶染料的最大限定值为30。2002/61/EC指令欧盟2003年1月9日欧盟公布指令在市场上销售或使用的纺织品和皮革的组分中2003/03/EC指令蓝色染料的浓度要低于0.1%

43、。禁止在消费品上使用某些偶氮染料和颜料。也澳大利亚有关禁令禁止进口、销售有毒芳香胶超过30mg/kg的产品。日用品中的偶氮染料标准为:每千克该偶氮染料瑞士日用品法规(GebrV)不得释放高于30mg/kg的芳香胶(极限值)。B.2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纺织品中可分解芳香胶染料的试验方法。B. 2.1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纺织品中可分解芳香胶染料的试验方法按5.5规定执行。B.2.2 其他(涵盖本附录中引用的所有法规)。11 SN/T 1649-2005 附录C(规范性附录)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晶中可萃取重金属及重金属总含量的限量要求及试验方法C.l 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纺织品中

44、可萃取重金属及重金属总含量的限量要求见表C.l。表C.l部分国家或地区(组织)对可革取重金属及重金属总含量的限量要求国家限定可萃取重金属及重金属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mg/kg)总含量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三三婴幼儿直接接触不直接接触装饰名称用品皮肤用品皮肤用品材料(l类)(II类)(皿类)(N类)I 锦(Sb)30.0 30.0 30.0 30.0 碑(As)0.2 1. 0 1. 0 1. 0 2002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铅(Pb)0.2 1. 0 1. 0 1. 0 中国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锅(Cd)0.1 O. 1 O. 1 O. 1 GB/T 188852002 生态纺

45、织品技术要求镑(Cr)1. 0 2.0 2.0 2.0 络(CrH)低于检出限钻(Co)1. 0 4.0 4.0 4.0 铜(Cu)25.0 50.0 50.0 50.0 镰(Ni)1. 0 4.0 4.0 4.0 柔(Hg)0.02 0.02 0.02 除了锦(Sb)装饰材料(町类产品)无规定限量要求外,其|他按下表。婴幼儿直接接触不直接接触装饰名称用品皮肤用品皮肤用品材料( 1类)(II类)(皿类)(N类)锦(Sb)30.0 30.0 30.0 30.0 E申(As)0.2 1. 0 1. 0 1. 0 瑞士等2005年1月1日国际纺织生态学研究与检测协会(又称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发布铅(P

46、b)O. 2 1. 0 1. 0 1. 0 20国Oeko-Tex Standard 1002005 铺(Cd)O. 1 O. 1 O. 1 O. 1 错(Cr)1. 0 2.0 2.0 2.0 馅(CrH)低于检出限钻(Co)1. 0 4.0 4.0 4.0 铜(Cu)25.0 50.0 50.0 50.0 镰(Ni)1. 0 4.0 4.0 4. 0 隶(Hg)0.02 0.02 0.02 0.02 一)一一12 SN/T 1649-2005 表c.1 (续)国家限定可萃取重金属及重金属限定指标及主要内容/(mg/kg)总含量的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 二2000年1月14日第24号环境和能源部

47、有关含镰产品的进口和销售法令中关于镰的对镰的监控同欧盟指令。规定1992年12月23日第1199号有关铺产品的在塑料和PVC中,锅含量不得超过75;丹麦当铺用在服装或服装配件表面涂层修饰时,其含量不得销售、进口和生产的限制法规规定超过75。1998年9月第692号环境和能源部有关隶销售或出口产品中,柔含量不得超过50。和含柔产品的销售和出口限制的法令规定在颁布的物质法令附录4.11( Su bs tance Or-在最终产品中锚的总量不得超过100。dinace. Appendix 4. 11)规定瑞士在颁布的消费品法(Ordinanceon Coommod-ity Goods. Art. 2.24瑞士商品法案Art.2.24)禁用六价锚,限定值尚未公布。中规定有机隶化合物不得用在尿布、尿布封套、围兜、内衣裤、日本家用产品有害物质控制法规定卫生巾、卫生裤、手套和鞋袜、家用粘接剂、家用涂料、家用蜡、鞋亮光剂和鞋油中。除了锅(Cd)在一些有限的航空和防御工程上的应用外,将全面禁止在颜料、染料和所有塑料稳定剂中使用,也禁荷兰1999年公布的锅法令规定止镀在金属上;根据含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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