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1924-89辐射安全培训规定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辐射安全培训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研究和应用放射性物质和其它电离辐射源(或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内从事或涉及辐射工作的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工作。本标准不适用于对专门从事辐射安全工作的人员培训。2术语2. 1辐射安全在核能、核工业、放射性同位素及辐射应用中保护所有人员和环境免受过量的电离辐射危害。2. 2入岗培训工作人员在初次进入某辐射操作岗位之前,所必须接受的与该岗位的安全操作要求相适应的辐射安全培训。也可称作职业前培训。2. 3换岗培训辐射工作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由于岗位不同而必须补充
2、的安全培训。2. 4再培训在入岗培训或换岗培训之后,由于辐射安全出现新的要求,或者由于脱离岗位较长时间而需要的再次培训。2. 5应急人员在应急情况下,参加应急行动的各类非专门从事辐射安全工作的人员。2. 6有资格单位获得上级辐射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有资格负责组织其管辖范围内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培训并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的单位。3基本原则和目的3. 1辐射安全培训是整个辐射安全实施计划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一切辐射工作单位都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辐射要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由有资格单位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3. 2培训合格证书应一式两联。由本人签名,有资格单位盖章。一联由辐射安全部门存档,另一联则交
3、受训者本人。既作为他已通过该次培训的凭证;又表明受训人员开始负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的义务。3. 3各类人员只有在他们取得必要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之后,才允许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工作。否则应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3. 4辐射安全培训的目的至少应包括:A.了解本岗位工作中的辐射安全问题和潜在危险,并对其树立正确的态度;B.了解有关安全法规以及与本岗位有关的辐射安全规程;C.了解与掌握减少受照剂量的原理和方法,以及有关防护器具、衣具的正确使用方法;D.促进工作人员提高技术熟练程度,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E.了解与掌握在操作中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或减轻事故后果的原理和方法,懂得有关事故应急的必须对策
4、。4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4.1各单位的行政领导必须把辐射安全教育和培训列为职工教育计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并保证为培训提供必要师资和专项经费和时间。4. 2安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应由有资格单位负责,或会同职工教育部门共同负责。也可由有资格单位委托合格的教育或科研机构进行其中的一部分中全部培训工作。培训计划应当能适应不同培训重点的要求,以满足不同设施的运行要求。4. 3在培训中承担教育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该科目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便能从理论上和实际应用上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4. 4应该对每个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建立必要的档案。由培训部门记录各次培训中的课程名称及培训时间
5、、考试或考核成绩等。所有这些记录应当由培训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保存足够长的时间。至少保存到该受训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十年以后。5受训人员的分类及其培训要求依据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区域的频度、停留时间、他们在工作中所处地位的重要性以及其它照射情况,可以将受训人员分为下列五类。5. 1职业受照人员。指那些在他们在职业性工作中经常有可能受到某种程度照射的人员。这类人员需要更多更系统的安全培训。附录A(参考件)中列举的一些内容可以考虑作为他们培训的内容的一些基本方面。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的必要部分并由此估计出所需的培训时间。对于这类人员的职业前培训以一周左右为宜。5. 2偶然受照人员。指那些并不操作放射性物质或其
6、它辐射源,但因其职责而可能偶然进入辐射区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偶然受照人员的安全培训,需要24H或者更多些,内容也可以参考附录A(参考件)例举的课程,但其深度可稍浅一些。5. 3领导和技术管理人员。对这类人员的培训是重要的。因为它可能影响到他们隶属人员的操作和安全。为此,他们应当具有较广泛的辐射安全知识,以满足他们在组织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应急对策方面履行其职责的需要,对于他们的培训,可按对职业受照人员的要求实行。5. 4访问人员。这类人员一般不会受到明显的照射。对其中的临时来访人员,只需要在进入某些区域时有专人陪同即可。但对另外一些来访人员,如访问学者、咨询人员、实习学员等,他们访问的时间一般会
7、长一些,对他们应当给予必要的辐射安全培训。5. 5应急人员。他们可能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也可能是合同人员或临时从邻近地区来的有关人员。对这类人员应根据他们在应急情况下所担负的责任,使他们受到为履行这些责任所需要的辐射安全培训。这种培训可包括听课,熟悉现场,观看有关录像,联合演习等方法,让他们了解设施内部存在的各种辐射危害因素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各种可能影响因素及其对策等。6确定职业受照人员培训要求的原则6. 1对初次参加辐射工作的职业受照人员的入岗培训1(职业前培训1)应当给予特别的重视。这种培训应包括有关辐射防护和安全法规的基础知识及要求,见附录A(参考件),以及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岗位具体情况的
8、有关危害因素分析、安全规定、应急要求等两大部份。6. 2在确定职业受照人员的培训要求时,应考虑下列因素:A.实际的和潜在照射种类、性质和严重程度。B.工艺和设备操作的复杂程度。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潜在因素。事故的性质、危害和损失程度。C.其它因素。主要指受训人员将要从事的工作的独立程度和受监督程度。独立工作或不受到经常监督的人员应比那些受到直接和连续监督的人员受到更多的培训。6. 3对以前受过培训的人员,应视情况进行必要的定期再培训和再考核。6. 4特殊情况。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需要提供附加的特殊培训。当工作人员需要进入强辐射场工作时,必须严格限制其工作时间。此时,为了能快速而安全地按规定程序操
9、作,就可能需要附加的特殊培训,或需要进行一些模拟和空白操作练习。这种特殊培训对各种职业受照人员都是适用的。6. 5除了按需要组织的较系统的培训和特殊情况的附加培训以外,还可以组织一些小型专题培训见附录B(参考件)。7辐射安全培训计划的拟定和培训方式7. 1在拟定辐射安全培训计划时,应考虑到受训人员所担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条件、受训人员的类别以及受训人员的原来水平和素质等因素而有针对性的进行。7.2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下列几个部分: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要求、选用或编写的教材、课时安排和实施、考核要求和办法、效果评价和总结等。7. 3培训教材应能及时反映有关科学技术的发展、经验的积累或者操作规程上的变
10、化。以便不断地提高培训水平和满足再培训的要求。7.4培训可根据需要采用个人学习,集体培训或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个人学习是以个人阅读和钻研书面教材、演算习题为主。适于分散进行,自由安排进度和增补学习内容。集体培训包括大组和小组两种形式。大组适于授课,小组则适于讨论和学习。现场培训是指结合岗位现场的工作条件进行的培训。它可以结合实际操作条件重复实践。对于事故预防或应急培训,还可以组织适当的模拟事故演习等。8监督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培训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它包括:检查培训计划是否正在确实有效地进行;必要的记录是否得到保存;培训工作人员是否够用;师资水平是否合格;以及检查课程和教材,听课、考核
11、学员达到的实际水平等。附录A辐射安全培训的基本课程内容(参考件)Al辐射的特点及其生物学效应A.放射性和放射性衰变;B.致电离辐射的特点;C.人工辐射源;D.辐射的急性效应与远后效应;E.职业照射的可能危害以及应对其采取的正确态度;F.生育年龄妇女受照的特殊考虑。A2辐射防护基本知识A.辐射量和单位;B.剂量限制体系一辐射防护三原则;C.贯彻最优化原则的具体办法;D.辐射模式一内照射、外照射;E.基本的防护措施时间、距离、屏蔽和包容、消散;F.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分区原则和标志;G.辐射监测及仪表;H.污染控制、个人防护措施和防护衣具(包括呼吸器)。A3辐射应急基本知识A.应急程度要点;B.应急组
12、织设施和对策要点;C.人工去污、急救措施与预防药物的使用、受害人员的简单自救自护措施;D.应急监测和事故评价的一般知识;E.警告信号、报警OA4安全法规教育A.辐射安全法规和标准;B.放射性物质及放射源和管理办法、废物管理办法等。A5职责和相互关系A.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在辐射安全方面的相应职责;B.工作人员和防护人员的相互关系等。i主: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培训的基本内部分成不同级别,对不同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附录B辐射安全专题培训班和特殊培训班课题举例(参考件)Bl辐射安全规程培训班对象:从事放射性物质操作或辐射应用人员培训时间:视人员类别分别可为O.5一一切不等目的:A.掌握有关规
13、定B.懂得在出现或可能出现违反规程的情况时如何按规定程序办理。B2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班对象:工艺和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时间:视工艺和设备复杂程度而定。目的:A.掌握安全操作程序;B.懂得避免违章操作或错误操作方法,掌握应变措施。B3事故应急情况下的一般对策和必要时的撤出程序专题培训班对象: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培训时间:包括必要的听课和演习时间,视各类人员的具体情况而定。目的:A.掌握应急情况下的一般对策原理和方法;B.掌握应急情况下的撤出程序规定;C.通过必要的演习,提高熟练程度。B4个人剂量计使用方法专题培训班对象:个人剂量计使用者。培训时间:1. 5-2H。目的:A.了解个人剂量计的简单原理、特性、用途及适用范围;B.掌握剂量计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懂得它们的更换周期、用途、剂量数据的获得和解释等。B5 X射线设备安全使用专题培训班对象:X射线设备使用者。时间:1. 5-2H。目的:A.了解X射线的危害;B.掌握X射线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有关防护规定。除了上述列举的一些培训班以外,还可能考虑举行如.呼吸器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放射性工作场所分区标志的识别和进入手续、气衣的正确使用、强辐照装置的安全使用、高压容器的安全使用、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职责等专门或特殊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