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8666-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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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4020 Z6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际准GB 28666-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ferroalloys smelt indust:ry 2012-06-27发布2012-10-01实施现三嗲主f呆主户音庐发布国委厉注重且全自衣EE萄ZE在兰、延正,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43号GB 28666-201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八项标准为国家污

2、染物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 三、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 28663-2012) 四、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 五、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5-2012) 六、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28666-2012) 七、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GB13456-2012) 八、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CGB16171-2012)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

3、行的效力。以上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一、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 GB 13456-92) 二、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CGB 16171一1996)特此公告。(此公告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陈钢会签)2012年6月27日GB28666一2012目次目。吕.1Vl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2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3 5 污染物监测要求.66 实施与监督.7-l l l GB28666一2012目IJ昌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4、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铁合金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生产企业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铁合金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铁合金生产企业的恶臭污染物排放、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

5、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铁合金生产企业的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一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一1996)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6-1992)中的相关规定。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己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技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IV 本标

6、准环境保护部2012年6月15日批准。本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 GB 28666-2012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合金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电炉法铁合金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电炉法铁合金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G町692非一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IT 7466-1987水质总锡的测定GB厅7467一1987水质六价铭的测定二苯碳酷二阱分光光度法GB厅7475一1987水质铜、铸、铅、锚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厅16157一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厅1543

8、2一1995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GB厅11901一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厅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锚酸饵法GB厅11893一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铝酸镀分光光度法HI厅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厅195-200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I厅397-200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厅39争一200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水质氟化物的测定容量法和分光光度法HJ 502-2009水质挥发盼的测定澳化容量法HJ 503-2009 水质挥发盼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37-20

9、09水质氨氮的测定蒸馆-中和滴定法HJ 636-2012水质总氨的测定碱性过硫酸御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GB 28666-2012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铁合金ferroalloys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与铁组成的合金,及某些非铁质元素组成的合金。3.2 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铁合金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3.3 新建企业n

10、ewfacility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铁合金工业建设项目。3.4 直接排放directdischarge 排污单位直接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5 间接排放indirectdischa咱e排污单位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3.6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publicwastewater treatment system 通过纳污管道等方式收集废水,为两家以上排污单位提供废水处理服务并且排水能够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企业或机构,包括各种规模和类型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区域(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工业聚集地等)废水处理厂等,其废水处理程度应达

11、到二级或二级以上。3.7 排水量effluentvolume 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和电站排水等)。3.8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effluent volume per unit product 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单位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3.9 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 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kPa时的状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以标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3.10 颗粒物pa此iculates生产过程中排放的

12、炉窑烟尘和生产性粉尘的总称。3.11 排气筒高度stack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的高度,单位为mo2 GB 28666-2012 3.12 企业边界enterpriseboundary 铁合金工业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企业的实际边界。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1.1 自2012年10月l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l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1现有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L (pH值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直接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l pH值69 69 2 悬浮物1

13、00 200 3 化学雷氧量(CODcr)80 200 4 氨氨8 15 5 总氨20 25 6 总磷1.0 2.0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7 石油类5 10 8 挥发盼0.5 1.0 9 总氧化物0.5 0.5 10 总镑2.0 4.0 11 价铭0.5 12 总铭1.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 4.5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一-一-宁-币_._-甲_-静位置相同4.1.2 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4.1.3 自2012年10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

14、L (pH值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直接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pH值69 69 2 悬浮物70 200 3 化学需氧量(CODcr)60 200 4 氮氧8 1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5 总氮20 25 6 总磷1.0 2.0 7 石油类5 10 3 GB 28666-2012 续表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直接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8 挥发酣0.5 1.0 9 总氧化物0.5 0.5 企业废水总排放口10 总辞2.0 4.0 11 人价铭0.5 12 总络1.5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C旷的2.5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4.1

15、 .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己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mg/L CpH值除外)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直接排放限值间接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l pH值69 69 2 悬浮物20 70 3 化学需氧量CCODcr)30 60 4 氨氨5 8 5 总氨15 20 6 总磷0.5 1.0 企

16、业废水总排放口7 石油类3 5 8 挥发酣0.5 0.5 9 总氧化物0.5 0.5 10 总辞1.0 2.0 11 人价铭0.5 12 总铭1.0 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Cm3/t) 2.5 排水量计量位置与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相同4.1.5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公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可适用不同排放

17、控制要求或不同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且生产设施产生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式(1)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命 总工同Q-2 基 (1) 4 式中:基一一一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质量浓度,mg/L; Q总一一实测排水总量,m3; 写一一第i种产品产量,t; Qi基一一第i种产品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m3/t; 实一一实测水污染物质量浓度,mg/L。GB 28666-2012 若Q总与)Qi基的比值小于1,则以水污染物实测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4.2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4.2.1 自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

18、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4现有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3 序号污染物生产工艺或设施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半封闭炉、敞口炉、精炼炉80 其他设施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50 2 络及其化合物a铭铁合金工艺5 注:a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4.2.2 自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2.3 自2012年10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单位:mg/m3 序号污染物生产工艺或设施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半封闭炉、敞口炉、精炼炉50 其他设施30 车

19、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 络及其化合物a络铁合金工艺4 注:a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4.2.4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围、时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表6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单位:mg/m3 序号污染物生产工艺或设施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半封闭炉、敞口炉、精炼炉30 其他设施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20

20、 2 络及其化合物a络铁合金工艺3 堕:a壁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4.2.5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铁合金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应符合表7的规定。5 GB 28666-2012 表7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眼值单位:mg/m3 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颗粒物1.0 2 络及其化合物a0.006 注:a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4.2.6 在现有企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及其后的生产过程中,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周围居住、教学、医疗等用途的敏感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建设项目的具体监控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的周围敏感区域:未进行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现有企业,

21、监控范围由负责监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排污的特点和规律及当地的自然、气象条件等因素,参照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地方政府应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环境状况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4.2.7 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工艺和装置必须设立局部或整体气体收集系统和净化处理装置,达标排放。4.2.8 所有排气筒高度应不低于15m。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范围内有建筑物时,排气筒高度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4.2.9 在国家未规定生产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之前,以实测浓度作为判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5 污染物监测要求5.1 污染物监测的一般要求5.1.1 对企业排放废水和废气

22、的采样,应根据监测污染物的种类,在规定的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进行,有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的,应在该设施后监控。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须设置永久性标志。5.1.2 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按有关法律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1.3 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5.1 .4 企业产品产量的核定,以法定报表为依据。5.1.5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5.2 水污染物监测要求对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8所列的方法标准。表8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

23、法标准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法标准编号1 pH值7.K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Wf 6920-1986 2 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IT 11901一19873 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络酸钢法GBIT 11914一1989氨氨水质氨氨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IT 195一-20054 水质氨氨的测定茶馆,中和i商定法IIJ 537-2009 5 总氨水质总氨的测定碱性过硫酸何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 636-2012 6 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锢酸钱分光光度法GBIT 11893一-19896 GB 28666-2012 续表-一一一咱一一-序号污染物项目方法标准名称方

24、法标准编号7 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汕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2 挥发盼水质挥发酷的测定澳化容址法HJ 502-2009 8 水质挥发酌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503-2009 9 总饵化物水质虱化物的测定容耸法和分光光度法HJ 484-2009 10 总铐水质铜、锋、铅、锚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75一-198711 六价铭水质六价络的测定二苯碳眈二阱分光光度法GB/T 7467-1987 12 总恪水质总馅的测定GB/T 7466一19875.3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5.3.1 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T16157-1996、HJ厅

25、397-2007规定执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监测按HJ/T55-2000规定执行。5.3.2 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的测定采用表9所列的方法标准。污染物项目颗粒物6 实施与监督表9大气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方法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来样方法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豆盐法6.1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方法标准编号GB/T 16157一-1996GB/T 15432-1995 6.2 在任何情况下,铁合金生产企业均应遵守本标准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级环保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时,可以现场即时

26、采样或监测的结果,作为判定排污行为是否符合排放标准以及实施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的依据。在发现设施耗水或排水量有异常变化的情况下,应核定设施的实际产品产f共和排水量,按本标准的规定,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7 20Nl也喃喃Nmo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一-2012*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网址:http:/ 电话:010-67112738 北京市联华印刷厂印刷版权所有违者必究(100062 1/16 880X 1230 * 2012年9月第1版开本2012年9月第1次印刷印张字数40千字统一书号:135111. 236 定价: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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