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721-2011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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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GB 50721 - 2011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P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upply &. drainage of iron and steel enterprises 实施2012 - 08 -01 发布2011 - 07 - 29 byi闹剧比叫划td版社S/N: 1580177 730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警l统一书号:1580177 730 定价:20.00元9111580171177302 !L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

2、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upply & drainage of iron and steel enterprises G. 50721 - 2011 主编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8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1 .:It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112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钢铁企业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21-2011 ,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 6、8.4.3、8.8.4、8.8.6(2)、12.2

3、.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f丁。!li-jliill-(建标函C2007J126号)的要求,由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际组织和国外先进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取水量及水质指标、给水排水系统设置、泵站、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废水处理、安全供水系统、污泥浓缩及脱水、检测和控制、给水排水管道。本规

4、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邮政编码:4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焦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 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5、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江开伟刘全金闰国荣万焕堂张福林张晓卫邱利祥吴为宫鲁曾昭成刘晓红李庆伟李慎虑刘润海李良胡利光吴良玉高云鹏罗金华主要审查人:郭启妓赵钱柱张鹤鸣秦潇熊家晴习明安于水利回克钢张群力刘义 2 目次1总贝4(1 ) 2术语(2 ) 3 取水量及水质指标( 4 ) 3.1 取水量指标( 4 ) 3.2 水质指标( 4 ) 4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 ( 6 ) 4. 1 一般规定( 6 ) 4. 2 给水系统( 6 ) 4. 3 排水系统( 6 ) 4.4 循环水系统( 7 ) 4. 5 回用水系统( 7 ) 4. 6 雨水利用系统(7 ) 5泵站(8 ) 5.1 一般规定( 8

6、 ) 5. 2 泵站布置( 8 ) 5.3 水泵选择及配置(9 ) 5.4 附属设施(1 0) 6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u 6. 1 一般规定(1 1 ) 6. 2 冷却(11) 6.3 水质稳定设施门口6.4 补充水设施(1 2) 7 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1 3 ) 7.1 一般规定(1 3 ) 7.2 设备及钢坯喷淋循环冷却水(1 3 ) 7.3 高炉煤气清洗水和转炉烟气净化污水(15) 7.4 高炉水渣循环水(15) 7.5 层流冷却循环水U们8 废水处理(17)12.3 管廊及管桥布置, . (32) 12.4 管材及附属构件( 33) 12.5 管道绝热(33) 12. 6 管道防腐门

7、的8.1 一般规定(17) (17) 础明啤说录日的词名剧用准U7范标i盯u规用本引附(34) ( 3 6 ) ( 37) ( 3 9 ) 8.2 含油及乳化液废水处理8.3 平整液废水处理(18) 8.4 含络废水处理(18) 8.5 含酸废水处理门们8. 6 含碱废水处理(18) 8. 7 全厂废水处理门们8.8 焦化废水处理9 安全供水系统 (25) 9.1 一般规定( 25 ) 9.2 安全供水用户、安全供水量及供水时间(25)9.3 安全供水设施U们10 污泥浓缩及脱水(27) 10. 1 一般规定(27) 10. 2 污泥浓缩(27)10. 3 污泥脱水门10.4 焦化污泥处理和处

8、置(28)11 检测和控制川11. 1 一般规定门川11. 2 在线检测(29) 11. 3 控制(30) 12 给水排水管道(3 1 ) 12.1 一般规定门门12.2 管道布置(3 1 ) 2 3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 1 ) Z Terms ( 2 ) 3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and water quality index ( 4 ) 3. 1 Quantity index of water intake ( 4 ) 3.2 Water quality index ( 4 ) 4 Water supply &. dr

9、ainage system ( 6 ) 4. 1 Genera1 requirement ( 6 ) 4.2 Water supp1y system ( 6 ) 4.3 Water drainage system . ( 6 ) 4.4 Water recircu1ation system ( 7 ) 4.5 Water reuse system ( 7 ) 4. 6 Rainwater uti1ization system ( 7 ) 5 Pump station ( 8 ) 5. 1 Genera1 requirement ( 8 ) 5. 2 Pump station arrangeme

10、nt ( 8 ) 5.3 Water pump se1ection and configuration ( 9 ) 5.4 Auxi1iary facilities (1 0) 6 Non-contact cooling water recirculation system (11) 6. 1 Genera1 requirement (1 1 ) 6.2 Coo1ing (11) 6.3 Water stabi1izing faci1ities . (1 1) 6.4 Water makeup faci1ities (1 2 ) 7 Contact cooling water recircul

11、ation system (1 3 ) 7.1 Genera1 requirement (1 3 ) 4 7.2 Equipment and slab spray coo1ing water recircu1ation (1 3 ) 7.3 BFG cleaning water and used water from converter fume cleaning (1 5 ) 7.4 BF slag granu1ation water recircu1ation (1 5 ) 7.5 Laminar coo1ing water recircu1ation (1 6 ) 8 Waste wat

12、er treatment (1 7) 8. 1 Genera1 requirement . . (17) 8. 2 Treatment of waste water containing oi1 and emu1sion (1 7) 8. 3 Treatment of waste water from co1d rolled strip temper mill (1 8 ) 8. 4 Cr-containing waste water treatment (1 8 ) 8. 5 Acid-containing waste water treatment (1 8 ) 8. 6 A1kaline

13、-containing waste water treatment . (1 8) 8. 7 P1ant-wide waste water treatment (1 9 ) 8. 8 Coking waste water treaement ( 20) 9 Emergency water supply (25) 9. 1 Genera1 requirement ( 25) 9.2 Emergency water user, emerge口cywater supp1y rate and duration ( 25) 9. 3 Emergency water supp1y facilities (

14、 2 6 ) 10 Sludge thickening and dehydrating . (27) 10. 1 Genera1 requirement ( 27) 10. 2 Sludge thickening (2 7) 10.3 Sludge dehydrating ( 2 7 ) 10.4 Coking sludge treatment and disposa1 (28) 11 Measuring and control ( 2 9 ) 11. 1 Genera1 requirement ( 2 9 ) 11. 2 On-1ine measuring ( 29) 11. 3 Con t

15、ro1 . . (30) 5 12 Water supply & drainage piping ( 3 1 ) 12. 1 General requirement ( 3 1 ) 12.2 Pipe arrangement ( 3 1 ) 12. 3 Pipe gallery and pipe bridge arrangement . (32) 12.4 Pipe material and fittings (33) 12.5 Pipe insulation (33) 12. 6 Pipe corrosion prevention . (34) 12. 7 Pipe foundation (

16、 34) Explanations ofwording in this code ( 3 6 )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7) Addition :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39) 6 1总JHHJ mm川1. 0.1 为使钢铁企业给水排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能减排、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钢铁企业(包括特殊钢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1. O. 3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应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钢

17、铁企业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工厂排放口、重复利用率、吨钢取水量等,应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1. 0.4 钢铁企业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水管道接人设置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排水系统或水体时,排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1. O. 5 钢铁企业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术语2.0.1 取水量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取自钢铁企业自建或合建的取水设施、地区或城镇供水工程、发电厂尾水,以及钢铁企业外购的水量。不包括取用的海水、苦咸水、雨水和企业的废水回用水量。2.0.2 吨钢取水量qu

18、antity of water intake per ton ofst巳el钢铁企业年取水量与年钢产量的比值(旷/t)。2.0.3 吨钢耗新水量fresh water consumption per ton of steel 钢铁企业年工业新水耗量与年钢产量的比值(m3/t)。2.0.4 原水raw water 由水源取得后未经过处理的水。2.0.5 工业新水industrial fresh water 由原水制成的成品水的总称,包括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纯水等。2.0.6 生产新水process fresh water 工业新水的一种,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或作为制软水、除盐水的原水。2.

19、0.7 软水soft water 将水中硬度(主要指水中钙、镜离子)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2.0.8 除盐水demineralized water 将水中盐类(主要是恪于水的强电解质)除去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2. O. 9 纯水pure water 2 将水中的强电解质和弱电解质去除或降低到一定程度的水。2.0.10 串级水water for serial reuse 被用户使用后,未经水质处理即供次级用户再利用的水。2.0.11 回用水reuse water 废水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利用的水。2.0.12 气象条件meteorological data 特指用于冷却塔设计计算的温球温度、

20、干球温度、大气压力、相对湿度等气象参数。2.0.13 间接冷却水循环系统non-contact cooling water recir culation system 循环冷却水与被冷却介质间接传热的循环冷却水系统。2.0.14、系统容积system capacity 循环冷却水系统内全部有效存水容积的总和。2.0.15 酸再生acid regeneration 将废酸进行再生回收的工艺流程。2.0.16 中水reclaimed water 生活污、废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环境等范围内杂用的非饮用水。2.0.17 单元工程uni t proj ect 钢铁联合企业中负

21、责某单一生产工艺的工程。2.0.18 全厂性废水plant-wide wastewater 通过合流制或分流制系统收集的各生产车间的排污水、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2.0.19 污水深度处理sewage depth processi吨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经一级、二级处理后,为了达到一定的图用水标准使污水作为水资源回用于生产或生活的进一步水处理过程。 3 3 取水量及水质指标3.1 取水量指标3. 1. 1 新建钢铁联合企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6旷/t。3. 1. 2 改建或扩建钢铁联合企业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7m3/t。3. 1. 3 新建特殊钢厂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8旷/t;改建

22、或扩建特殊钢厂的吨钢取水量指标,不应高于10旷/t。3.2水质指标3.2.1 当原水需要进行处理时,应集中处理;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单元工程,在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也可单独处理。3.2.2 工业新水水质和回用水水质指标应根据当地水源情况、各循环水系统对水质的要求及循环水浓缩倍数等确定,宜符合表3.2.2的规定。表3.2.2工业新水水质和回用水水质指标指标单位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回用水pH值7-9 7-9 6.5-9 6-9 悬浮物mg/L 主三10三三51 20 全硬度mg/LC以CaCO,it) 4二150三三102 王三450Ca硬度mg/L(以CaCO,:十)主二1002 1 300 M碱

23、度mg/L(以CaCO,:十)三三110110 王三l330 氯离子mg/LC以CL-:十)220 200 1 主二660硫酸根离子mg/LC以SO,2-t十)80 80 未检出三二240全铁mg/L(以Fe:十)1 王三I王三0.1王三3可溶性Si02mg/L(以Si02:十)骂王6主二60.1 18 4 续表3.2.2指标单位生产新水软水除盐水回用水含油mg/L 三二21 未检出5 电导率s/cm 4二500500 10 3000 蒸发残渣(溶解)mg/L 三三300300 5 1000 氨氮mg/L 三三104二101 10 I CODcr mg/L 100 注:1 各项供水指标的保证率

24、应在90%以上。2 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时,其全硬度不可超过200mg/L。3 中央水厂生产的除盐水宜按一级除盐水水质确定,有更高水质要求的用户,且用户较单一、集中处理时,则应增加一条外部管线,可由中央水厂提供一级除盐水,用户自行深度处理。 5 4 给水排水系统设置4.1一般规定4. 1. 1 给水排水系统的设置应遵循节能减排,循环利用,集中和分散、近期和远期相结合,因地制宜的原则。4. 1. 2 给水系统应根据供水水质分类设置,新建钢铁企业应设置全厂性的回用水管网系统。4. 1. 3 新建钢铁企业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完全分流制,并应设置全厂性的废水处理站。4. 1. 4 改建、扩建钢铁企业的排水

25、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并应建立全厂性的废水处理站和回用水管网系统。4. 1. 5 连续用水量不小于2m3/h的设备冷却水或设备冲洗水,应循环使用或回收利用。4. 1. 6 钢铁企业经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接入公共污水的排水系统或水体时,应减少排出口数量,并应在排水出口前设置水质在线监测和计量设施。4.2给水系统4.2.1 设置有回用水管网的工厂,场地洒水、道路洒水及施工冲洗用水等水质要求不高的用户,应使用回用水。绿化用水、冲厕水宜使用中水。4.2.2 全厂给水干管引人单元工程时应计量。4.2.3 全厂给水供水泵宜采取调速措施。4.2.4 泥浆管道的冲洗水不宜使用工业新水。4.3排水系统4.3

26、.1 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应采用当地气象部门提供的最新计算公式,重现期不宜低于2年,并应以5年进行校核。4.3.2 由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高密度聚乙烯大口径中空壁缠绕管等轻质材料制成的排水管道,应根据地下水位进行浮力计算。4.3.3 无坡度敷设的雨水排水管道,应采用管顶平接方式。4.4 循环水系统4.4.1 循环水系统应根据水质及水温情况和用户要求设置,单元工程中循环水系统的重复利用率不应低于97%。4.4.2 循环水系统的排污水宜串级使用。4.4.3 循环水系统应采用强制排污,排污水应计量,系统排污宜与循环水电导率连锁。4.4.4 循环水量超过1000m3/h的系统,水质稳定应采用化学处理方

27、式。4.4.5 循环水系统的提升泵站应设置水量调节设施。4.4.6 循环冷却水系统的供水能力应按系统最大小时供水量设计。4.4.7 循环水系统的管道上应设置水质动态监控的接口。4.5 回用水系统4.5.1 回用水供水系统,应将生产新水作为备用水源,生产新水应计量。4.5.2 回用水供水泵宜采取调速措施。4.6 雨水利用系统4.6.1 雨水宜回收利用。4.6.2 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宜单独收集处理。 7 5泵站5.1一般规定5. 1. 1 泵站可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工程建设需要,采用室内布置或露天布置。5. 1. 2 全厂供水泵站宜统一规划、集中设置,可次建成,也可分期实施。5. 1. 3 全厂生产新

28、水供水泵站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宜贮存4h8h最高日平均小时用水量。5.1.4雨水排水泵站的设置,应根据汇水面积、雨水管道的流量,以及其管径和标高、排出口的位置和标高计算确定。泵站运行宜采用液位连锁。5. 1. 5 水泵出水管道上的阀门和配件等的压力等级,应满足水泵闭阀启动时的压力要求。5.2泵站布置5.2.1 泵站的布置应根据分期建设或扩建的需要预留泵组位置或泵站扩建用地。5.2.2 泵站的管道和阀门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泵的吸水管宜单独设置。2 当自灌式水泵共用一根吸水总管时,在吸水支管上应安装检修间。3 水泵吸水管与水泵水平连接处的异径管,应采用偏心异径管。4 水泵出水管上的蝶阀,其两侧

29、直管段的长度应能满足蝶阀的正常开闭。水泵出水母管上的连通阀,应选用双向密封蝶阀。5 泵站内的操作室应设置具有隔声设施的观察窗,操作室与泵房连接的门应设置隔声设施。5.2.3 泵站内应设置排水沟,水泵基础四周宜设置排水沟。不能自流排水的泵站,应设置集水坑和自动排污泵。5.2.4 加药间药剂泵、药剂槽(库)的地坪和地沟,应采取防腐措施。5.2.5 室内泵站的水泵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周围地坪不小于100mr口,露天泵站的水泵基础顶面标高应高出周围地坪不小于200mm。5.2.6 就地操作箱的设置位置应便于通行和操作。5.2.7 每台水泵出水口应设置就地指示压力表;供水泵组总出水管道上应设置流量、压力检

30、测装置,其检测信号应传至控制室,并宜设置就地显示。5.2.8 带背压水泵的吸水总管应设置压力检测装置并就地显示,其检测信号应传至控制室。5.2.9 室内泵站应设置起重设备及其检修平台,起重设备宜地面操作。5.3 水泵选择及配置5.3.1 水泵的配置应满足用户近期及远期供水、排水的要求。-5.3.2 水泵的工作压力应满足最不利点用户的压力要求。5.3.3 循环水系统供水泵的选型和数量,应与用户的设备运行方式相匹配。5.3.4 连续工作的泵组应设置备用泵。工作泵不超过4台时,其备用泵不应少于1台;工作泵超过4台时,其备用泵不应少于2台。多台水泵联合工作的雨水泵站,可不设置备用泵。5.3.5 露天泵

31、站的电气设备应选择户外型,并应采取防潮、防冻措施。5.3.6 卧式水泵与驱动设备连接的联轴器、皮带传动的皮带及皮带轮等,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5.3.7 水泵的充水方式,应根据水泵的特性、被输送液体的特性、运行环境等选择。真空引水启动的时间不应超过5mino自灌式水泵吸水管上应安装检修阀。5.3.8 每台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或多功能水力控制阀,止因阀或控制阅后应设置检修阀。5.3.9 卧式水泵及其配套电机应配置底座。5.3.10 循环水系统供水和回水的泵组应匹配。5.3.11 泵组不能通过自调节满足用户用水要求时,供水系统应采取流量调节措施。5.3.12 水泵配套电机的电压等级宜符合下列要

32、求:1 电机功率不大于200kW时,宜配置低压。2 电机功率不小于315kW时,宜配置高压。3 电机功率大于200kW且小于315kW时,可配置低压或高压。4 变频电机的电压等级,应根据电气专业的计算确定。5.3.13 地下式、半地下式泵站集水坑的排水泵,应设置备用泵。5.4附属设施5.4.1 贮水池、吸水井应设置液位检测和报警装置。5.4.2 软水、除盐水的贮存设施内壁,应采取防腐措施。5.4.3 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宜设置补水管和充水管,补水管应设置计量装置。不同水质的补充水应分别接入水池并计量。5.4.4 不允许全站停水的泵站,吸水井宜设置有效隔断。5.4.5 吸水井应设置溢流管、放空管,

33、吸水井上宜设置盖板。 10 6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6.1一般规定6. 1. 1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的水量、水压、水温、水质应满足用户要求,水温还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确定。6. 1. 2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悬浮物含量不应大于20mg/L,粒径不应大于O.2mm。6. 1. 3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水的重复利用率不应小于97%,浓缩倍数不应小于3.0。6. 1. 4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的供水管道上宜设置管道过滤器;过滤器应设置超越管及检修阀门。6.2冷却6.2.1 冷却设施应根据地区气象条件和使用环境采取防冻、防冰挂、防尘、防风沙等措施。6.2.2 冷却设施应设置超越管。6.2.3 冷却塔风机应采

34、取节能措施。冷却塔超过4台的机械通风冷却塔组,风机转速及运转台数应与水温自动连锁控制。6.3 水质稳定设施6.3.1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宜设置旁通过滤系统。6.3.2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的旁滤水量,应根据厂区空气污染情况计算确定,无实测值时可按供水量的5%10%设计。6.3.3 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宜设置水质稳定药剂投加装置,药剂宜自动投加。6.3.4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加药点宜设置在吸水井处;间接冷却闭式循环水系统加药点宜设置在水泵吸水总管上。6.3.5 加药管道应采取防堵塞、防冻、防结晶措施。6.4 补充水设施6.4.1 间接冷却开式循环水系统补充水量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

35、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6.4.2 间接冷却闭式循环水系统充水时间宜小于仙,开式循环水系统充水时间宜小于仙。6.4.3 间接冷却全闭式系统补水应设置补水水箱(池),并应采取防腐及防污染措施,补水水箱(池)的容积不应小于2.Om3 0 12 7 直接冷却循环水系统7.1一般规定7. 1. 1 水量、水压、水温、水质应满足用户要求,水温还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确定。7. 1. 2 冷却塔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50102的有关规定。冷却塔应采用不易堵塞的填料。7. 1. 3 一次提升泵的过流部件宜采用耐磨材料。7. 1. 4 直接冷却循环水系

36、统应采取水量平衡的调节措施。7. 1. 5 清除氧化铁皮应采用带齿重型抓斗,抓斗工作范围内的坑壁、坑底应设置钢轨或钢板防护。7. 1. 6 氧化铁皮的清理应设置沉渣脱水坑及运输道路。7.2 设备及钢坯喷淋循环冷却水7.2.1 铁皮沟的人行通道应设置出人口和栏杆,通道净宽度不得小于0.7m。敞开式铁皮沟的人行通道上部宜设置挡渣板。7.2.2 有人行通道的铁皮沟应采用不大于36V的安全电压照明。7.2.3 铁皮沟流槽的转弯半径不宜小于流槽宽度的3倍。7.2.4 铁皮沟进入旋流沉淀池前宜设置格栅,栅条间隙宜为100mm150mm。7.2.5 一次铁皮坑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表面负荷宜为10旷/Cm

37、2 h)20m3 /Cm2 h)。2 沉淀时间宜为8min12min。3 最小池宽应满足抓斗工作需要。4 缓冲层高度宜为0.5m。 13 5 沉渣高度宜按2d3d的氧化铁皮量设计。6 抓渣设备的选型应根据渣量计算确定。7.2.6 旋流沉淀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表面负荷,处理连铸废水可为15旷jCm2 h) 25m3 j (m2 h) ,处理热轧废水可为20m3j(m2 h)30m3j(m2 h)。2 沉淀时间,处理连铸废水可为10min20min,处理热轧废水可为8min15min。3 作用水头宜为O.5m0. 6m。4 进水管(渠)流速宜为3mjs6mjso5 沉渣斗有效容积宜按2d3d

38、铁皮量计算,沉渣斗底部的水平夹角不得小于500。6 中心筒直径与抓斗最大张开宽度之差应大于1.0m。7.2.7 旋流沉淀池内设水泵间时,水泵间地坪标高不应低于下列三项之和:1 旋流池高水位的标高。2 停电后系统因水量形成的水位高度。3 水泵间地面距计算高水位的超高宜为1mo7.2.8 平流沉淀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表面负荷宜为4m3jCm2h)6m3j(m2. h)。2 水力停留时间不应小于30mi丑。3 池底应有5%。坡度坡向积泥坑。4 总格数应根据水量计算确定,且不宜少于2格。5 池内应设置刮油刮渣机,出口处应设置除油及贮油设施。6 采用泥浆泵清渣时,宜设置泥浆泵房。7 沉淀池的长宽比

39、不应小于4。7.2.9 化学除油沉淀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表面负荷宜为4m3j(m2 h)6m3 jCm2 h)。2 斜管长度宜为1.Om1. 2m,水平倾角宜为600,内径宜为60mm80mm。斜管区上部水深宜为O.7m0. 8m,下部缓冲层高度宜为0.8m。3 应设置冲洗设施。7.2.10 压力过滤器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双滤料过滤器滤速宜为30mjh40mjh,单滤料过滤器滤速宜为10mjh20mjh。2 设计最大压力损失宜为5m。3过滤器设计反洗周期不宜大于12h,反洗水强度宜为35m3 j (m2 h) 40m3 j Crrr h),反洗空气强度宜为10m3jCm2.h) 12

40、m3 j Cm2 h)。4 过滤器数量应根据水量和滤速计算确定,且不宜少于2台。7.3 高炉煤气清洗水和转炉烟气净化污水7.3.1 煤气净化和转炉烟气净化设施至沉淀池的排水槽内流速宜为1.5mjs3. Omjs。7.3.2 转炉烟气净化系统粗颗粒分离器的设计停留时间宜为2min5min 7.3.3 辐射式沉淀池的设计停留时间宜为4h仙,其表面负荷宜为0.8m3jCm2h)1.5m3jCm2. h)。7.3.4 斜板沉淀池的表面负荷宜为2.Om3 jCm2 h) 4. Om3 j Cm2 h)。7.3.5 沉淀池数量应根据处理水量、表面负荷、停留时间、地形条件等计算确定,且不宜少于2座。7.3.

41、6 冷却塔宜采用无填料空心塔。7.4 高炉7.118m的沉淀池按辐流式沉淀池设计;直径在8m18m之间的沉淀池,中心管按竖流式沉淀池设计,集水槽按辐流式沉淀池设计,其他部位按半竖流半辐流式沉淀池设计。竖流式沉淀池的中心管下部应设置反射板,其安装高度应紧贴污泥缓冲层的上部,中心管下沿与反射板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m。17 本款规定了鼓风空气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要求:1)好氧生化反应系统的鼓风机应有固定安装的备用风机,当工作鼓风机的数量为3台及其以下时,可设1台备用风机;当工作鼓风机的数量为3台以上时,应设2台备用风机。2)所采取的隔声和消声措施应满足国家有关防噪声标准要求。3)空气除尘净化设施应具有

42、防水、防霜、防冻、耐油和耐酸性空气腐蚀的功能,应满足现行协会标准鼓风曝气系统设计规程)CECS97的有关要求。8.8.8 本条是对废水后处理设计的要求。1 根据处理后废水应达到的水质标准,废水后处理可选择采用絮凝沉淀、过滤、深度净化等一种或多种处理方式。2 絮凝剂和废水的混合应快速、完全和均匀,控制条件为:混合速度梯度G值不小于300s-1,混合时间为30s120so絮凝反应应有良好的速度梯度由大到小逐级递减,控制条件为:絮凝时间5min20mi口,水流速度应分级或连续递减,由0.5m/s降到O.2m/ sO. 3m/ s。5 因反冲洗强度大、历时短,故该部分废水在返回系统之前应对其进行水量调

43、节。6 焦化生产的主要生产用水为熄焦用水、洗煤用水、锅炉用 78 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焦化生产的主要排水有处理后的焦化废水、循环冷却水的排污水、废水深度净化和锅炉水除盐产生的浓缩液。焦化生产的主要水处理有焦化废水处理、循环水水质稳定处理、废水深度净化处理、锅炉除盐水处理及除盐浓缩液处理。焦化废水深度净化处理应遵循经济和可行的原则,在合理确定全厂的供排水量平衡、优化各种水处理方案的基础上,确定其处理水量和应达到的水质标准。8.8.9 焦化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及污泥属危险性废物,其常规处理和处置途径如下:1 废水前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经重力脱水处理后送煤场喷洒在炼焦煤中;2 废水生物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污泥和废水后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污泥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置:1)直接送到水熄焦系统粉焦沉淀池的人口端,污泥截留在粉焦沉淀池的粉焦中,粉焦送煤场掺入炼焦煤中;2)经机械脱水压成泥饼后送煤场掺入炼焦煤中。3 油水分离及污泥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多返回到废水处理系统。8.8.10 本条是对焦化污泥脱水的规定。1 污泥重力浓缩脱水时间不宜太短,一般应大于12h,条件许可时可延长到16h,污泥浓缩宜采用圆形污泥浓缩池,其他主要技术参数如下:1)污泥固体负荷宜为20kg/(m2 d)40kg/(n2 d); 2)浓缩区有效深度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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