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发气铝粉GB 2 08 4-8 9 Bubble aluminium powder 代替GB2084-8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发气铝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球磨法生产的供加气混凝土发气剂、农药和化工等用的铝粉。2 引用标准GB 119.8 铝化学分析方法GB 3169. 1 铝粉化学分析方法气体容量法测定活性铝GB 3169. 6铝粉化学分析方法气体容量法测定油脂量GB 3170.2铝粉粒度的测定风力手动筛分法GB 3173 铝粉盖水面积的测定GB 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2、3 产品分类发气铝粉按其粒度分布分为以下三个牌号,见表1。表1粒度分布牌号筛网孔径不大于m % FLQ 1 l. 0 FLQ 2 +80 l. 0 FLQ 3 o. 5 4 撞术要求4, 1 发气铝粉呈银灰色、花瓣状。4. 2发气铝粉应无外来夹杂物和粉块。4. 3 发气铝粉的粒度分布应符合表1的规定。4,4 发气铝粉的盖水面积和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怯司1989.-01- 2 8批准199。”02-01实施7 GB 2084-89 表2牌号活性铝不小子,%FLQ 1 FLQ 2 85 FLQ 3 5 试验方法s. 1 发气铝粉粒度分布的测定按GB3170. 2的规定进行。
3、s. 2 发气铝粉盖水面积的测定按GB3173的规定进行。油脂不大于,%2.8 2.8 3. 0 盖水面积不小于,m2/g0. 42 0.60 0.60 s. 3 发气铝粉化学成分中的活性铝测定按GB3169. 1的规定进行$油脂含量的测定按GB3169. 6的规定进行。6 检验规则s. 1 发气铝粉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验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s. 2 需方可对收到的发气铝粉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的规定不符时,从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时,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取样。s. 3 发气铝粉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的铝粉组成。批
4、重不得超过3000 kg. s. 4 每个装铝粉的包装容器都要进行坚固性、密封性和外观检查。s. 5 每批铝粉应抽取包装件数的10% (但不得少于2件,检查其颜色有无外来夹杂物和粉块。并用取样小铲或取样针在每个包装件的上、中、下部位取样,检查粒度、化学成分及物理性能。s. 6 将所取样品充分混匀,用四分法缩分出平均试样,质量不少于250g。s. 7 当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从该批重取双倍件数,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复验。如果复验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但可逐件检验,合格者另组成一批提交验收。7 标志、包辑、运输和贮存7. 1 发气铝粉用金属或其他材料制成的容器
5、包装。装好铝粉的包囊容器要密封好,然后装入花栏式或封闭式木箱。每箱毛重不得超过40kg。7. 2 包装容器内衬塑料袋包装发气铝粉时,袋口要扎紧。若不衬塑料袋包装时,该包装容器要通过1 960 Pa(200 mmH20)压力的检验。黑铁皮制的包装桶外表面要涂攘,内表面要涂铝粉。7 3 在每个包装容器上用油湾或其他不易掉色的颜料诠明sa. 供方名称Fb. 产品牌号;c. 批号pd. 毛重和净重Fe. 本标准编号Ff. 生产日期;g. “易燃”、“防潮”字样。7. 4 每批产品应附质量证明书,注明za. 供方名称pb. 产品牌号p8 GB 2084-89 c. 批号Fd. 件数和净重Fe. 检验结果及技术监督部门的印记$f. 本标准编号Fg. 出厂日期。7. 5 发气铝粉包装件在装卸、运输作业时,不允许抛扔、磕碰、倒置。7.6 发气铝粉须用篷车或集装箱运输。1. 7 发气铝粉应贮存在干燥的库房内。78 其他要求参照GB3199的有关规定进行。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西北铝加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庆刚、朱锦序。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