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50769-2012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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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S/N:1 i告统一书号:1580177.895 ,卒,足价:15.00元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B P GB/T 50769 - 2012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water-saving irrigation engineering 2012 - 05 - 28 发布2012 -10-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water-saving irrigation engineering GB/T 5

2、0769 - 201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部门z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 2 年1 0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69-2012 女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网址: 地址2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 63906433 (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北京世知印务有限公司印刷850mmX 1168mm 1/32 2.375印张58千字2012年9月第1版2012年9月第1次印刷食统一书号:1580177. 895 定价:15.00元版权所有

3、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 63906404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91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节水灌溉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jT 50769-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J43号)的要求,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本规范共分7章和9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4、: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设单位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项目验收等。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水利部负责具体日常管理,由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不同类型节水灌溉工程验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0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参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扬州大学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山西省水利厅主要起

5、草人:赵竟成王晓玲杜秀文何武全金兆森程满金郭慧滨龚时宏王留运刘群昌孔东殷春霞张金凯主要审查人:冯广志沈秀英吴涤非李光永黄介生郭宗信刘长余 2 1 2 3 4 5 目次总则( 1 ) 术语( 2 ) 基本规定( 4 ) 建设单位验收( 6 ) 4. 1 一般规定( 6 ) 4.2 分部工程验收(6 ) 4.3 单位工程验收(7 ) 4.4 完工验收( 9 ) 竣工验收5. 1 一般规定5. 2 竣工验收准备.5.3 竣工验收. ( 11 ) 6 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6. 1 工程移交(14 ) 6.2 遗留问题处理(14) 7 项目验收7.1 一般规定门们7.2 项目验收准备(15) 7.3

6、项目验收附录A小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表(17.) 附录B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19) 附录C工程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清单.附录D工程验收备查资料清单附录E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39 ) 附录F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41 ) 1 附录G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44 ) 附录H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内容要求.附录J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本规范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2 Contents 1 . General provisions ( 1 ) 2 Terms ( 2 ) 3 Basic requirem巳nt(4 ) 4 Construction unit checking and a

7、ccepting ( 6 ) 4. 1 General requirement ( 6 ) 4. 2 Branch project checking on delivery .加.( 6 ) 4.3 Unit pr句ectchecking on delivery . ( 7 ) 4.4 Finished project checking on delivery ( 9 ) 5 Completed project checking and acceptance ( 11 ) 5. 1 General requirement ( 11 ) 5. 2 Preparatio且forcompleted

8、project checking on delivery ( 11 ) 5.3 Completed project checking and acceptance (12 ) 6 Project transfer and remaining problems solutions (14 ) 6. 1 Project transfer (14 ) 6. 2 Remaining Problem solutions ( 14) 7 Items checking and acceptance . (15) 7. 1 General requirement (15 ) 7.2 Preparation f

9、or project checking and acceptance ( 15 ) 7.3 Project checking and acceptance . (16) Appendix A Category table for small-scaled water-saving lrngatlOn proect (17 ) Appendix B Appearanc巳qualityappraisal method of small scale water-:-saving irrigation project (19 ) Appendix C Information lists of ptoj

10、ect checking 3 and accepting ( 36 ) Appendix D Information lists for reference of project ch巳ckingand accepting ( 37 ) Appendix E Appraisal report format of branch project checking on delivery ( 39 ) Appendix F Appraisal report format of unit如ojectchecking on delivery ( 41 ) Appendix G Appraisal r巳p

11、ortformat of finished project checking on d巳livery(44 ) Appendix H The requirement of report applying for completed proj巳ctchecking 0口delivery(47 ) Appendix J Appraisal report format of completed project checking on deliv巳ry(48 )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51 ) List of quot巳dstandards ( 5

12、2 )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53 ) 4 1 凸J巳、则1. 0.1 为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统一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内容和要求,规范验收程序和方法,保证工程质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1. O. 3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应分为建设单位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进行,需要时还可进行项目验收。对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的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必要时应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1. O. 4 节水灌溉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13、术语2.0.1 节水灌溉工程water-saving irrigation project 以减少灌溉输配水系统和田间灌溉过程水损耗而采取的工程措施,包括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以及与其相联系的水源工程、地面灌溉的田间工程等。2.0.2 建设单位验收construction unit acceptance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在节水灌概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节水灌溉工程验收,主要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或完工验收,是竣工验收的基础。2.0.3 单元工程separated item project 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

14、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元。2.0.4 分部工程separated part project 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2.0.5 单位工程unit project 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的建筑物及设施。2.0.6 分部工程验收acceptance of separated part project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在节水灌概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对分部工程的验收。2.0.7 单位工程验收acceptance of unit project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开展的对单位工程的验收。2.0.8 完工验

15、收completed acceptance 建设单位对节水灌概工程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开 2 展的工程验收。2.0.9 竣工验收final acceptance 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并在运行一个灌溉期或经冻融期考验后的一年内,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2.0.10 项目验收project acceptance 根据相关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由项目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 3 3基本规定3.0.1 验收依据应为批复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以及设备技术说明书等。3.0.2 建设单位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工作组

16、负责;竣工验收和项目验收应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的验收委员会负责。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应由有关单位代表和专家组成。3.0.3 验收的成果性文件应为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时,应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3.0.4 验收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设单位验收时,应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主持。2 竣工验收时,中央投资或中央部分投资项目,应由省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主持;地方技资项目,应由地方主管部门主持。3 项目验收时,中央投资或中央部分投资项目,宜由省级主管部门主持;地方投资项目,应由地方主管部门主持。

17、3.0.5 验收过程中的不同意见,应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处理;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应有裁决权;1/2以上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主持单位决定。3.0.6 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3.0.7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继续进行后续工程施工。.4. 3.0.8 验收应在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大、中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及工程质量评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师L176的有关规定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

18、程师L176未涉及的工程和小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应根据有利于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的原则,结合工程建设内容、工程类型、施工方案及施工合同要求,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执行。3.0.9 验收资料应分为提供的资料和需备查的资料,验收资料清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和附录D的规定,验收资料规格除图纸外,宜为国际标准A4。有关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文件正本应加盖单位印章且不应采用复印件。3.0.10 验收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概算。 5 4 建设单位验收4.1一般规定4. 1. 1 建设单位验收,大

19、、中型节水灌溉工程应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小型节水灌概工程可按施工合同直接进行完工验收。4. 1. 2 建设单位验收的质量结论应由建设单位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或核定。4.2 分部工程验收4.2.1 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组长应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代表担任,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的代表应参加,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参加。4.2.2 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大、中型节水灌溉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2.3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2 已完成单元工程施工

20、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己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的处理意见;3 己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2. :J 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申请验收范围、验收条件检查结果和建议验收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验收决定。4.2.5 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2 确认分部工程的工程量;3 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2.6 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 昕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汇报;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

21、程质量;3 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资料;4 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4.2.7 建设单位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反馈核备意见。当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应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商解诀。4.2.8 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记录,并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及相关资料一并归档。4.2.9 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并应由建设单位分送各验收参加单位。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的格式应符合本规

22、范附录E的规定。4.3 单位工程验收4.3.1 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组长应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代表担任,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应参加。4.3.2 验收工作组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Z. Z条的规定。4.3.3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7 1 所有分部工程已完成并验收合格;2 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均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3 具有独立运行条件且运行时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的单位工程,经试运行达到设计及合同约定的要求;4 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3.4 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

23、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申请验收范围、验收条件检查结果和建议验收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验收决定。4.3.5 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和合同要求完成;2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3 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对工程缺陷提出处理要求;4 确认单位工程的工程量;5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3.6 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 昕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以及具有独立运行条件的单位工程试运行情况;3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资料;4 讨论并通过单位

24、工程验收鉴定书。4.3.7 建设单位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反馈核定意见。当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应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商解决。4.3.8 单位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记录,并随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及相关资料一并归档。4.3.9 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并应由建设单位分送各验收参加单位。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F的规定。4.4完工验收4.4.1 小型节水灌溉工程按施工

25、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后,应进行完工验收。4.4.2 验收组织及工作组构成应按本规范第4.3. 1条的规定执行。验收工作组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2.2条的规定。4.4.3 完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所有工程内容已完成;2 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己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的处理意见;3 经试运行达到设计及合同约定的要求;4 已具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4.4.4 小型节水灌慨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申请验收范围、验收条件检查结果和建议验收时间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验收决定。4.4.5 完工验

26、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2 确认工程量;3 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4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4.6 完工验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 昕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评定的汇报;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3 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资料;4 讨论并通过完工验收鉴定书。4.4.7 建设单位应在完工验收通过后,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 9 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及时反馈核定意见。当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参拥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应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

27、协商解决。4.4.8 完工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的书面记录,并应随完工验收鉴定书及相关资料一并归档。4.4.9 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在完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并应由建设单位分送各验收参加单位。完工验收鉴定书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5竣工验收5.1一般规定5. 1. 1 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的一年内并经一个灌溉期(有冻胀破坏的地区同时包含一个冻融期)的运行考验后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时,可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适当延期,但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5. 1. 2 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2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28、;3 工程能正常运行;4 建设单位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5 已通过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并已提交了整改报告;6 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管理制度已经建立,操作人员已经过必要培训iI; 7 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报告已提交,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8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已全部完成。5. 1. 3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要求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工程未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延期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延期竣工验收的主要原因及计划延长的时间等。5.2 竣工验收准备5.2.1 竣工验收准备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完成

29、,并应包括下列内容:1 准备并检查竣工验收资料;2 核实工程数量;3 测定工程技术性能指标与参数;4 进行竣工决算审计;5 组织自查。5.2.2 工程数量应根据批复的设计文件及竣工图进行核实,并应现场抽查实际完成工程数量与竣工图的一致性。5.2.3 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内容,按现行国家标准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 , (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 , (嗤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和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的有关规定,测定有代表性的节水灌溉技术指标。5.2.4 竣工决算审计,应依据项目管理办法

30、,委托相应审计部门审计。5.2.5 竣工验收自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师L223的有关规定执行。5.3竣工验收5.3.1 竣工验收应由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质量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5.3.2 建设、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材料设备供应和运行管理等单位,应派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并应作为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5.3.3 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程序:1 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2 查阅有关资料,观看工程建设的声像资料;3 听取建设单位的工作报告;4 昕取验收委员会确

31、定的其他报告;5 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6 验收委员会成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5.3.4 现场检查应核实建设内容,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师L176和本规范附录B的有关规定,抽查工程外观质量,同时应按竣工图抽查工程数量,提出相应的结论意见。5.3.5 单位工程验收或完工验收质量全部达到合格以上等级,且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时,竣工验收的质量结论意见应为合格。5.3.6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竣工验收鉴定书数量应按验收委员会组成单位、被验收单位各1份,以及归档需要的份数确定。鉴定书自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

32、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6 工程移交与遗留问题处理6.1工程移交6. 1. 1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及其档案资料的交接。交接过程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且有双方交接负责人签字。6. 1. 2 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6. 1. 3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鉴定书送达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将工程移交给运行管理单位,并应完成移交手续。6. 1. 4 工程移交应包括工程实体、其他固定资产、设计文件和施工资料等,应按有关批复文件进行逐项清点,并应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和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6.2 遗留问题处理

33、6.2.1 工程竣工验收后,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的处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应按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约定等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完成处理工作。建设单位已撤销时,应由组建或批准组建建设单位的单位或其指定的单位完成。6.2.2 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的处理完成后,有关责任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成果性文件。建设单位应参加验收并负责将验收成果性文件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14 7项目验收7.1一般规定7. 1. 1 项目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 全部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gj,匕-7口一ti2 工程已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移交手续齐全;3 工程已技入正式运行并开始发挥效益。7. 1

34、. 2 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项目主管部门应按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评价建设内容完成情况;2 评价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批复的设计文件要求;3 评价工程质量;4 评价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5 评价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情况;6 评价项目实施效益;7 评价项目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7.2 项目验收准备7.2.1 项目验收准备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完成。7.2.2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应按项目批复文件和项目管理办法检查工程建设完成情况、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以及验收资料的完整性。7.2.3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应检查审计意见中提出的问题是否已整改完成。

35、 15 7.2.4 建设单位应进行项目节水、增产、增效指标,以及生态环境、社会等效益的调查、统计及测算工作,并应提出效益分析报告。7.2.5 建设单位应按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及其他报告。7.3项目验收7.3.1 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运行管理单位、效益指标调查测试单位,以及项目受益区用水户等,应派代表参加项目验收,并应根据项目验收的需要,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派代表参加项目验收。7.3.2 项目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和程序:1 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听取运行管理单位和用水户意见;2 查阅有关资料,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3 听取项目工作总结报告;4 昕取项目效益分析报告;

36、5 昕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6 讨论并通过项目验收意见、评定验收结果;7 验收委员会委员在项目验收意见书上签字。7.3.3 项目验收结论应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并应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 16 附录A小型节水灌溉工程项目划分表表A小型节7.1灌溉工程项目划分工程类别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备注含渠道基槽施工放线、填筑与开渠道基槽的挖、特殊渠基处理、断面修整等,视填筑与开挖工程量可按渠道长度划分为数个渠道防渗按招标标分部工程工程(流量段或渠道渠道衬砌视工程量可按渠道长度划分为小子1m3/s)条数划分数个分部工程渠系建筑物以同类数座建筑物为一个分部工程平整土地含沟睦改造,视工程量可按改造面积划分数个分部

37、工程含新打机井、!日井修复及井房建井设,视工程量可按机井数量划分数个分部工程机井含井泵配套、机电配套设备安机电设备安装装,视工程量可按机井数量划分数个分部工程水源工程土建工程以每座泵站前池、进水池、地基、出水池、基础处理、泵房为一个分部工程小型泵站机电设备安装以每座泵房机组安装为一个分部工程坝体以每座坝体为一个分部工程塘坝含溢洪道,以每座放水设施为一、飞放水设施个分部工程 17 续表A工程类别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首部工程首部工程安装管槽开挖喷灌、微灌及管道工程管道安装低压管道灌溉工程管沟回填田间灌水设施或灌水设施灌水器安装集流工程雨水集蓄集蓄工程利用工程蓄水工程灌溉工程灌溉工程备注含过滤、施肥、控

38、制调节、计量等,以每座首部工程为一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按管槽长度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含管道及附属设施安装,镇墩、支墩、阀井、给水栓、出水口、设备安装及试水试压等,视工程量可按管道长度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按管沟长度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含喷灌移动管道、喷头、喷灌机、微喷头、滴灌管及滴灌带等,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含集流面、汇流沟、输水渠、沉沙池等,视工程量可按集流工程数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含水害、示窑、水池等,视工程量可按蓄水工程数量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附录B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B.l一般规定B. 1. 1 小型节水灌溉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可按工程类型

39、分为渠道防渗工程、管道输水工程、喷灌工程、微灌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渠道防渗工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的有关规定执行。B. 1. 2 本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元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j表示。工程有本附录中未列出的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别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B. 1. 3 工程外观质量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观质量评定表应由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填写。2 各项目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应

40、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应按表B.1. 3确定。表B.1.3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得分评定等级检测项目测点合格率c%)各项评定得分一级100 该项标准分二级90.0-99.9 该项标准分X90%三级70.0-89.9 该项标准分X70%四级70.0 。3 各项测点数不应少于10点。18 19 B.2 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B.2.2 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应按表B.2. 2确定。表B.2.2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B.2.1 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应符合表B.2.1的规定。项次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表B.2.1管道输水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一级z安装位置符合设计

41、要求,平稳主要工程量评定日期年月日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清洁;评定得分(分)项次项目标准分(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备注100% 90% 70% 。二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基本提J.k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基l 现场检查本清洁;加压设备三级: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1 提J.K(加压)设备25 基本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2 连接管道10 面基本清洁;四级2达不到三级标准者3 地埋管道回填15 4 附属装置15 5 附属建筑物15 一级z管道连接平顺,安装牢固,金属6 给水栓(出水口)20 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清洁;二级z管道连接基本平j

42、帜,安装牢t日h 计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单位单位名称职称签名2 连接管道现场检查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基外观建设单位本清洁;三级:管道连接基本平j顷,安装牢固,质量监理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评定组设计焊缝表面成型基本均匀致密,表面基本成员施工清洁;运行管理四级z达不到三级标准者核定意见z一级z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平整;工程质量地埋二级: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监督机构核定人2(签名)加盖公章现场检查三级2回填基本密实均匀,表面基本3 管道回填平整;年月日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 20 21 jli!lAj 续表B.2.2项次项目检查、检测

43、内容质量标准井底距承口或法兰盘的下缘不得小于300mm;井壁与承口或法兰盘(与管道垂直方向)外缘的距离,当管径小于或等于400mm时,不应小于Z50mm;当管径为400mm500mm时,不应小于300mm;当管径大于或等于500mm时,不应小于350mm。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阀门井现场表面平整5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泄水井)检查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5 附属建筑物二级: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饱满,灰缝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稳;三级z砌筑位置、尺寸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基本平整;砌体灰浆基本饱满,灰缝基本平整;井圈、井盖完整无损,安装平

44、稳;四级z达不到三级标准者镇(支)墩现场检查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交叉建筑物现场检查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一级2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平J顶,防腐层均匀完整,保护设施牢固可靠;二级.安装位置、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给水栓现场检查连接基本平顺,防腐层均匀完整,保护6 (出水口3设施基本牢固可靠;三级z安装位置、间距基本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基本平I顶,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保护设施基本牢固可靠;四级z达不到三级标准者 23 续表B.2.2项次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一级: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控制装置现场二级z安装牢固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闸阀检查三级z安装牢

45、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水表的上游和下游要安装必要的直管段,上游直管段的长度不小于lOD,下游直管段不小于5D,(D为水表的公称口径);水表上、下游直管段要同轴安装,字面朝向有利于观察方向,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相同;拆装和抄表方便。量测装置现场一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水表)检查可靠,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清洁;4 附属装置二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三级: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牢固可靠,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四级z达不到三级标准者一级2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防腐层均匀完整,表面

46、清洁;安全保护装置二级z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铅垂安装;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进气阀、现场本清洁;排气阀、检查三级2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安全阀基安全阀本铅垂安装;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表面基本清洁;囚级z达不到三级标准者 22 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应按表B.3. Z确定。表B.3.2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B.3.2 J14!飞afi-if711vtfisT项次项目检查、检测内容质量标准一级z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清洁;二级z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基本提水平稳整齐,设备无损坏和锈蚀,表面基1 现场检查本清洁;(加压)设备三级z安装位置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基

47、本平稳整齐,设备元损坏和锈蚀,表面基本清洁;四级:达不到三级标准者一级:管道连接平j吭,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清洁;二级:管道连接基本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均匀完水泵现场检查整,焊缝表面成型均匀致密,表面基2 连接管道本清洁;三级:管道连接基本平顺,安装牢固,金属管道与管件防腐层基本均匀完整,焊缝表面成型基本均匀致密,表面基本清洁;, 四级2达不到三级标准者一级z因填密实均匀,表面平整;地埋二级g回填密实均匀,表面基本平整;3 现场检查三级z回填基本密实均匀,表面基本管道回填平整g四级z达不到三级标准者暇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喷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应按表B.3.1确定。表B.3.1愤灌工程外观质量评定B.3 B.3.1 25 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主要工程量评定日期年月日评定得分(分)项次项目标准分备注(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100% 90% 70% 。l 提水(加压)设备25 2 水泵连接管道5 3 地埋管道回填15 4 附属装置15 5 附属建筑物10 6 喷头及支架15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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