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 GB/T 51063 - 2014 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large and medium-scale biogas engineering 2014-12 -02 发布2015 - 08 -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1缸geand medium-scale biogas engineering GB/T 51063 - 201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5 年8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large and medium-scale biogas engineering GB/T 51063 - 2014 奇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北京同文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印刷* 开本:850X1l68毫米1/32 印张:4 字数:107千字2015年4月第一版2015年4月第一次印刷定价:20.00元统一书号:15112. 26384 版权所有
3、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 J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7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大中型沼气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63 -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2月2日3 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J4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4、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缩略语;3.基本规定;4.沼气站;5.沼气输送及应用;6.施工安装与验收;7.运行与维护。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东后街35号,邮编:100011)。4 本规范主编单位: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研究院农业部沼气科学研究所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市燕山工业燃气设备有限公司杭州
5、能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天人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盈和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三益能源环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盘锦建硕管业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车立新方搓搓张榕林施国中蔡磊刘林郑毅李美竹、常旭宁丁斌孙平时军宋燕民刘应书刘慈恩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杨健李长生梅自力杨铁荣王纯莉彭武厚沈震寰吴兆流孙明烨刘斌陈文柳5 目次1 总则-2 术语和缩略语.2 2. 1 术语.2 2.2 缩略语.3 3 基本规定.5 4 沼气站.7 4. 1 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7 4. 2 原料及预处理.10 4.3 厌氧消化工艺及设备.12 4.4 沼气净化. 16 4. 5 沼气储存. 18 4
6、.6 管道及附件、泵、增压机和计量装置.19 4. 7 消防设施及给水排水.23 4. 8 电气和安全系统.24 4.9 采暖通风. 26 5 沼气输送及应用.27 6 施工安装与验收.29 6. 1 一般规定. 29 6.2 构筑物与基础施工.29 6.3 钢制厌氧消化器安装.30 6.4 沼气净化、储存设施安装. 33 6. 5 管道施工. 34 6.6 设备、电气及仪表安装. 36 6.7 试运转. 37 6.8 工程竣工验收.38 6 7 运行与维护.39 7. 1 一般规定. 39 7.2 沼气站. 39 7.3 管道及附件.42 附录A预处理池工艺设计计算.44附录B膜式气柜最大储
7、气量与最大承压的关系.48 附录C埋地沼气管道与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49 附录D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和范围划分.51 附录E沼气站日常化验项目及检验周期.53 本规范用词说明.55 引用标准名录.56 附:条文说明.59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Abbreviations 2 2.1 Terms 2 2.2 Abbreviation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 5 4 Biogas Station . 7 4. 1 Site Selection and General Layout
8、7 4. 2 Raw Materials and Pretreatment 10 4. 3 Anaerobic Digestion Process and Equipments 12 4. 4 Biogas Purification 16 4. 5 Biogas Storage . 18 4. 6 Pipeline Accessories Pump胁osterand Measuring Devices 19 4.7 Fire Fighting Facilities,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System 23 4. 8 Electrical Device and S
9、afety System 24 4.9 Heating and Ventilation 26 5 Transportation and Applications of Biogas . 27 6 Constructio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 29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29 6. 2 Structures and Foundation Construction 29 6. 3 Installation of Steel Anaerobic Digester 30 6.4 Biogas Purification and Ins
10、tallation of Storage Facilities 33 6. 5 Pipeline Construction . 34 6. 6 Mechanical Equipment and Electrical Instrumentation Ins talla tion 36 6. 7 Commissioning 37 8 6. 8 Completion and Acceptance 38 7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 39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39 7.2 Plant Facilities 39 7. 3 Pipeline a
11、nd Accessories 42 Appendix A The Calculations and Design of Preprocessing Pool Design . 44 Appendix B The Maximum Volume of the Double Membrane Gas Holder and the Maximum Pressure . 48 Appendix C The Horizontal and Vertical Spacing between Buried Gas Pipeline and Buildings, Structures or Adjacent Pi
12、peline . 49 Appendix D Explosion Hazardous Area Classification and Delineating . 51 Appendix E Biogas Routine Laboratory Tests and the Cycle of Inspection . 5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 55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56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 59 9 1总则1. 0.1 为规范大中型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
13、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1. O. 2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厌氧消化工艺处理农业有机废弃物、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工业有机废渣、污泥,以供气为主且沼气产量不小于500m3jd,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1. O. 3 大中型沼气工程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运行稳定、设备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可行。1. O. 4 大中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 2 术语和缩略语2.1术语2. 1. 1 沼气biogas 有机物
14、在厌氧条件下经微生物的消化作用产生的一种以甲烧为主,低位发热量不小于17M/旷的可燃性混合气体。2. 1. 2 沼气站biogas station 采用厌氧消化技术制取沼气,并净化和储存沼气的场所。2. 1. 3 大中型沼气工程large and medium-scale biogas engineering 采用厌氧消化工艺,处理农业有机废弃物、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工业有机废渣、污泥,沼气产量不小于500m3/d,可用于民用、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工程,包括:沼气站、输配管网和用户工程,简称沼气工程。2. 1. 4 农业有机废弃物agricultural organic waste 在农业生产
15、过程中产生的农作物秸秤和在养殖业生产全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有机类物质。2. 1. 5 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high concentration industrial or gamc wastewater 在酿造、造纸、食品加工等工业生产中排出的CODcr含量大于2000mg/L的液态有机废弃物。2.1.6工业有机废渣山dustrialorganic residue 在酿造、制糖、淀粉加工、生物制药、造纸和食品加工等工业生产中排出的固态有机废弃物。2. 1. 7 污泥sludge 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中初沉池和二沉池产生的污泥,不包括:格栅栅渣、浮渣和沉砂池的沉静、等。2.1.8 容积有机负荷vol
16、ume organic loading rate 2 厌氧消化器单位容积每日可消解有机物的量,以kgCODcr/(m3 d)表示。2. 1. 9 冷干法cryochem 通过降低温度使沼气中的饱和水冷凝析出的方法。2. 1. 10 生物脱硫bio-des ulf uriza tion 脱硫菌群经培养后在微氧条件下将沼气中的硫化氢脱除的方法。2. 1. 11 脱硫剂空速space velocity 单位体积的脱硫剂每小时处理沼气量的能力。2. 1. 12 硫泥sulfur sludge 生物脱硫过程中产生的含有单质硫、亚硫酸盐、硫酸盐和生物代谢产物的混合物。2. 1. 13 厌氧活性污泥anae
17、robic activated sludge 由厌氧消化细菌与悬浮物质和胶体物质结合形成的,具有很强吸附分解有机物能力的絮状体、颗粒物,也可作为厌氧消化器初始原料启动的接种物。2.2缩略语CSTR一completestirred tank reactor (完全泪合式厌氧反应器)USR一一upflowsolid reactor (升流式固体反应器)UASB一一upflowanaerobic sludge blanket reactor (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IC一internalcirculation anaerobic reactor (内循环厌氧反应器)EGSB一一-expandedg
18、ranular sludge blanket reactor (颗粒污泥膨胀床反应器)HCPF一-highconcentrations of plug-flow reactor (高浓度推流式反应器)TS一-totalsolids (总固体)3 4 SS二suspendedsolids (悬浮固体)VS-yolatile solids (挥发性固体)VSS-yolatile suspended solids (挥发性悬浮固体)CODcr一二chemicaloxygen demand (化学需氧量)BOD5 -biochemical oxygen demand (生化需氧量)HRT-hydrau
19、lic retention time (Jj(力停留时间)MLVSS一-mixedliquor yolatile suspended solids (混合液挥发性悬浮固体浓度)、卢3基本规定3.0.1 沼气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的要求。3. O. 2 沼气工程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原料的来源及性质、用户类别和用气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 用于民用的沼气工程,沼气产量不宜小于500m3/d;2 用于发电的沼气工程,沼气产量不宜小于1200旷/d;3 用于提纯压缩的沼气工程,沼气产量不宜小于10000m3/d。3.0.3用于民用、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质量应符合表3.0
20、.3的规定。表3.O. 3 用于民用、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质量项目民用集中供气|发电提纯压缩热值MJ/m317 硫化氢(mg/m3)三二20王三200在脱水装置出口处的压力下,可与提纯压缩水露点CC)水露点比输送条件下最低环境温终端用户协商确定度低5C3.0.4 沼气工程应配备保证供气安全的设施,且使用的材料、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0.5 当沼气站建设地区的地震加速度大于O.10g时,其建(构)筑物的设计应采取抗震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的有关规定。3. O. 6 用于民用的沼气工程供电系统应按现行国家标
21、准供配5 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二级负荷的规定设计。3.0.7 用于民用的沼气应进行加臭,加臭装置和加臭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CJJ/T 148的有关规定。3.0.8 沼气工程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气味等污染,对排放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标准的有关规定。3.0.9 沼气工程的管道、设备等应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标志标准)CJJ/T 153的有关规定。3.0.10 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有效措施。6 -4沼气站4.1 选址与总平面布置4. 1. 1 站址的选择应符合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
22、定:1 宜在居民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并应远离居民区,且应满足卫生防疫的要求;2 宜靠近沼气发酵原料的产地,用于民用的沼气工程应根据用气区域分布特点选择合理的站址,用于发电上网的沼气工程应靠近输供电线路;3 宜选择在岩土坚实、抗渗性能良好的天然地基上,并应避开山洪、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4 宜具有给排水、供电条件,对外交通方便;5 不应选择在架空电力线跨越的区域;6 站内露天工艺装置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4. 1. 2 站区总平面布置应按生产区和生产辅助区划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区应布置预处理设施、厌氧消化器、净化设
23、施、储气设施和增压机房、发电机房、泵房等;2 生产辅助区应布置监控室、配电间、化验室、维修间等生产辅助设施和管理及生活设施用房等。4. 1. 3 站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站内各种设施功能和工艺要求,结合地形、风向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总平面布置应紧凑;2 生产区应布置在辅助区主导风向的下风侧;3 增压机、发电机等主要噪声源厂房宜低位布置;7 4 生产区、辅助区应分别设置出人口;5 应便于施工和运行维护。4. 1. 4 厌氧消化器应分组布置,庆氧消化器之间及厌氧消化器与站内其他设施的间距应能满足检修和操作的要求。4. 1. 5 湿式气柜或膜式气柜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4
24、.1.5的规定。表4.1.5 湿式气柜或膜式气柜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阎距(m)总容积VCm3) 主要设施V;1ooo V1000 净化间、沼气增压机房二10二12锅炉房二三15二泣。发电机房、监控室、配电间、化验室、二12三主15维修间等辅助生产用房粉碎间二三20二25泵房二dO二主12管理及生活设施用房二18二主20主要道路二10站内道路(路边)次要道路注:1 防火间距按相邻建(构)筑物的外墙凸出部分、厌氧消化器外壁、气柜外壁的最近距离计算;2 气柜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Cm3)和设计压力(绝对压力)的乘积计算。4. 1. 6干式气柜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4.1.5的规定增加25%
25、;带储气膜的厌氧消化器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1.5的规定执行。4.1.7 带储气膜的厌氧消化器与气柜及各气柜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相邻设备较大直径的1/2。4. 1. 8 当站区沼气工艺管路及设备需设置检修用集中放散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集中放散装置的火炬和放散口应设置在站内全年主导风8 -向的下风侧;2 火炬或放散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3火炬或放散口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4.1.8的规定;4 封闭式火炬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表4.1.8的规定减少50%。表4.1.8火炬或放散口与站内主要
26、设施的防火间距(m)主要设施防火间距厌氧消化器组二三20湿式气柜或膜式气柜V ,lOOO 二二20总容积V(m3) VlOOO 二25干式气柜V ,lOOO 二三25总容积V(m3) V1000 二主32净化间、沼气增压机房二三20锅炉房二25发电机房、监控室、配电间、化验室、维修间等辅助生产用房二三25粉碎间二30泵房二20管理及生活设施用房二主25秸秤堆料场主主30站内道路(路边)二三24. 1. 9 秸轩堆料场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4.1.9的规定。表4.1.9秸轩堆料场与站内主要设施的防火间距(m)主要设施防火间距厌氧消化器组二三20湿式气柜或膜式气柜总容积VV ,lOOO
27、二三20(m3) VlOOO 二主259 续表4.1.9主要设施防火间距干式气柜总容积VV ,lOOO 二,25(m3) V1000 二三32净化间、沼气增压机房、泵房、锅炉房,辅助生产用房,二主15管理及生活设施用房等站内建(构)筑物主要道路二,10站内道路(路边)次要道路二三54. 1. 10 净化间、沼气增压机房等甲类生产厂房、气柜及秸秤堆料场与架空电力线路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l.5倍。4. 1. 11 沼气站内各类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4. 1. 12 沼气站区的竖向设计应充分利用原有
28、地形高差,做到工艺能耗低、士方平整和排水畅通。4. 1. 13 沼气站内应设置消防通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沼气站宜设置环形通道,并应设置车辆行驶方向标志。消防车道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4. 1. 14 沼气站周围应设置围墙,高度不宜小于2m.且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间距不宜小于5m。4.2 原料及预处理4.2.1 原料供应量应稳定,农业有机废弃物原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畜禽粪便原料,应及时收集和使用;2 对秸轩原料,应在沼气站内或附近设置短期堆放秸杆的场所,秸秤堆料场面积的大小宜根据秸秤收购量和消耗量确定。10 4.2.2 工业高浓度
29、有机废水、工业有机废渣、污泥原料中不应含有对厌氧发酵产生抑制作用的有毒物质或抑制剂,且BOD5/CODcr不应小于O.3。4.2.3 厌氧发酵原料应进行预处理,并应根据原料特点设置相应的预处理设施。4.2.4农业有机废弃物、工业高浓度有机废水的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含漂浮杂物较多的原料,应设置格栅,栅条间隙应根据原料种类、流量、杂物大小及水泵要求确定;2 含砂较多的原料,应设置沉砂池和除砂装置;沉砂池最小有效容积应根据原料流量、流速、勃度、密度及停留时间计算确定;3 7(质、水量和温度波动较大的原料,应设置调节池,其最小有效容积应能满足原料变化一个周期所排放的全部原料量;4格栅、沉砂池及调
30、节池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4.2.5 秸秤的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秸秤应在粉碎间进行粉碎,经粉碎后的粒径宜小于10mm;2 鲜秸秤应经粉碎后进入青贮池储存,粉碎后的粒径宜为20mm30mm; 3 秸轩原料宜在调配池中调质均匀后进入厌氧消化器。4.2.6 工业有机废渣和污泥的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业有机废渣或污泥饼,在进入厌氧消化器前宜设置集料池,其最小有效容积应根据原料的收集周期或厌氧消化器的进料周期确定;2 湿污泥浓缩后的含水率宜为96%。4.2.7各种原料经预处理后,温度、固体浓度等应调制均匀,且不得含有直径或长度大于40mm的固体悬浮物。4.2.8 预处理构筑物宜采
31、用钢筋混凝土抗渗结构,并应符合现11 一-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4.3 厌氧消化工艺及设备4.3.1 厌氧消化工艺和厌氧消化器应根据原料特性、发酵时间、进料方式、进料条件等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4.3.2 厌氧消化工艺温度应根据原料温度、采用热源形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中温厌氧消化工艺时,温度宜为350C:l:20C;2 当原料温度高于500C时,宜选用高温厌氧消化工艺,高温厌氧消化温度宜为550C:l:20C,不宜超过580C;3 运行稳定后日发酵温度波动范围宜为:l:20C。4.3.3 厌氧消化工艺可根据消化阶段的要求按一级消化工艺或两级
32、消化工艺进行设计。当采用两级消化工艺时,一级的厌氧消化器应能和二级的厌氧消化器切换,且均可独立使用。4.3.4 对于不间断供气的沼气工程,厌氧消化器数量不应少于2个。4.3.5厌氧消化器进料方式可采用连续进料或批次进料方式,并应根据小时进料量计算进出料管管径、进料设备参数及加热料液到设计温度所需要的热量等。4.3.6 采用固体含量较高的废弃物为原料时,宜选用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器(CSTR)、升流式固体反应器(USR)或高浓度推流式反应器(HCPF)。采用、溶解性有机物较高的废水为原料时,宜选用升流式厌氧污泥床反应器(UASB)、内循环厌氧反应器CIC)或颗粒污泥膨胀床反应器(EGSB)。4.3
33、.7 厌氧消化器设计参数宜按表4.3. 7的要求确定。当不满足需要时,可通过试验确定。表4.3.7厌氧消化器设计参数12 .-续表4.3. 7 消化器类型CSTR USR HCPF UASB IC EGSB 高径比1 : 1 1: 1 长径比t:,.Py十t:,.Pj(5. O. 2) 式中:P一一管网供气压力(Pa); Pn一一低压燃具额定工作压力CPa); t:,.Py 储气装置到最远端燃具管道的沿程阻力损失(Pa); t:,.Pj 储气装置到最远端燃具管道的局部阻力损失(Pa)。2 当管网供气压力不满足式(5.O. 2)要求时,应设置增压机。3 当采用中压供气时,应使用增压机升压,增压机
34、的工艺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6.14条和第4.6.15条的规定。5.0.3 中压供气宜设调压装置,调压装置的工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5.0.4 沼气管道的计算流量、水力计算、管材选择、与其他管道的安全间距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5.0.5 沼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道,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63的有关规定。5.0.6 沼气管道的阀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沼气管道出站后应设置阀门;2 沼气支管的起点处应设置阀门;27 一3 中压沼气管道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宜在阀门两侧设置放
35、散管。5.0.7 民用低压用气设备的额定压力宜为1.6kPa,允许的压力范围应为O.8kPa2. 4kPa。5.0.8 民用集中供气的室内沼气管道、沼气计量、用气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5. O. 9 供发电的沼气热值、水露点、硫化氢浓度应符合本规范第3.O. 3条的规定;温度、压力、压力波动、含尘量等其他参数应符合选用的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5.0.10供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进口管道上应设置快速切断阅。切断阀的安装位置应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气源。28 -6 施工安装与验收6.1一般规定6. 1. 1 沼气工程应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设备安装
36、图纸等资料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当需要变更设计或材料代用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后方可实施。6.1.2 对采购的成品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安装前应对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器件进行质量检查,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6. 1. 3 设备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后应进行单机调试。6. 1. 4 钢制厌氧消化器、储气装置的主要组件宜在制造厂预制,并应检验合格。6. 1. 5 沼气工程应根据施工安装特点,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应验收合格,所有验收应做好记录。6.2 构筑物与基础施工6.2.1 构筑物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
37、141中的有关规定。6.2.2 构筑物主体结构的混凝土应采用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拌制,底板和顶部的浇筑应连续进行,不应留施工缝;池墙上如有施工缝,应设置止水带。6.2.3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14do6.2.4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构筑物施工完毕后应进行满水试验,满水试验时,工艺管道应有效断开,渗水量不应大于2L/(m2 d)。6.2.5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厌氧消化器在满水试验合格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时,试验压力应为消化器工作压力,24h的压力降不应大于试验压力的3%。29 丰-6.2.6 厌氧消化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应对其进行防腐和保温。6.2.7 设备基础的施工
38、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厌氧消化器、气柜的基础应进行预压沉降试验并记录,待试验合格后再进行下步施工;2 设备基础的预埋件位置应准确,浇筑混凝土时应采取防止发生位移的固定措施;3 膜式气柜基础应预埋底板、地脚螺栓、进出气管和冷凝液排水管,进出气管应高于基础底面,冷凝液排水管不应高于基础底面;4 当在厌氧消化器基础上设置预留槽时,其宽度宜为150mm200mm,深度宜为lOOmm 200mm;预留槽内预埋件的间距不得小于lOOOmm;5 设备基础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7的规定。表6.2.7设备基础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标高:!:3.0 支撑面水平度1/1000 平整度土20.0螺栓中心偏移5.
39、0 地脚螺栓螺栓露出长度十20.0螺纹长度十20.0宽度土20.0深度:!:20.0 预留槽底部水平度士20.0预埋件高度土20.06.3 钢制厌氧消化器安装6.3.1 钢制厌氧消化器的安装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化器基础周围应回填土,并应穷实平整,且混凝土基30 F -础强度不应小于设计强度的75%;2 安装工具及辅料应配备齐全,脚于架搭建应稳固、安全,吊装设备的吊装能力应满足要求;3 消化器上的人孔、进料管、出料管、排泥管、检测孔管、取样管、导气管等附属构件应在进场前预制完成,并应验收合格。6.3.2 焊接厌氧消化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倒装法组装焊接壁板;2 组装前应将部件的
40、坡口和搭接部位的铁锈、水分及污物清理干净;3 壁板、支柱等主要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校正、固定,罐壁的局部凹凸变形应平缓;4 与外界连接的易变形管口和支固角铁等部位,应采取加固或补强措施;5 焊接式厌氧消化器的焊缝检查及焊缝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28 的有关规定。6.3.3 钢板拼装厌氧消化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板拼装前应将构件的预留口和紧固件部位的水分及污物清理干净,两板贴合时,定位应准确、牢固,孔位不得错位;2 加强筋的松紧度应以腻子带厚度被压缩1/3为宜;3 罐体与底板连接时,应采用角钢加固,并应采用可靠的密封方式;拼板交接处内
41、外部位及螺栓均应满涂密封剂;4 管道接口应预制完成,不应在现场开孔;当必须开孔时,补口防腐层质量应检验合格。6.3.4 螺旋双折边咬口结构厌氧消化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成型机和咬合机应根据钢板厚度选择。2 消化器进行咬合操作时,在两块钢板之间应注入密封胶,密封胶的注入应连续均匀,不得间断。31 3 咬合操作完成后,螺旋双折咬合筋厚度应符合下式要求:。31十2z+0. 2 式中:O -螺旋双折咬合筋厚度(mm);l 上层钢板厚度(mm);品一一下层钢板厚度(mm)。(6.3.4) 4罐体落地后应立即将罐体与基础预留沟槽内的预留件固定。5 当在罐体上开孔时,不得超过1条咬合筋;不应直接在罐体上焊接人孔、进料管、出料管、排泥管、检测孔管、取样管、导气管。6.3.5 钢制厌氧消化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3. 5的规定。表6.3.5钢制厌氧消化器安装的允许偏差(mm)项目允许偏差标高:!:20.0 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