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1. 140.20 A 1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GB/Z 25101-201 O/ISO/TR 21449: 2004 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内容传递与权益管理标识符和描述符的功能要求Content delivery and rights management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identifiers and descriptors for use in the music , film , video ,sound recording and publishing industries (ISO/TR 214
2、49: 2004 , IDT) 2010-09-02发布2010-12-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夜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Z 25101-2010/ISO/TR 21449:2004 目次前言.III 引言.N 1 范围-2 方法3 图例4 概念性商务架构5 信息架构46 属性与关系.10 7 使用者事务.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实体属性和关系表23参考文献. I GB/Z 2510 1-20 10/ISO/TR 21449:2004 目U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等同采用ISO/TR21449: 2004(内容传递与权益管理对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标
3、识符和描述符的功能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国家图书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版权协会新技术与版权保护委员会、中央电视台总编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图书音像资料馆、新华通讯社通信技术局、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肖燕、富平、程真、李华伟、刘植婷、回胜立、石村、彭明、武国卫、袁力、罗洪涛。而且GlB/Z 25101-2010/ISO/TR 21449:2004 引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发展进步促使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发生了重大变化。网络环境下,它们作为内容产业,都在积极开发和使用信息创建
4、、存储和交流的新技术,以便使传统的创作、发行模式适应时代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产业的调整,其他行业(如信息/通信等)也在进入上述领域。在出版和录音产业中,用于描述传统作品的标识符已经使用了几十年。数字内容转向网络传递,越发需要高效、可靠的方法标识产品以及包含在其中的知识产权。在扩大的内容产业中,作为新的多媒体基础设施的一个组成要素,数字产品的识别和描述的标准化,已成为支撑跨部门、全球化内容相关的电子商务交易的重要手段。这不仅产生了拓展标识符种类的要求,也对标识符的功能提出了新需求,完整性、适用性、可扩展性、灵活性以及互操作性成为考虑的重点,以便追踪数字产品整个生命周期以及贯穿在供应链内的多种交
5、易。从商业角度看,数字产品的标识、描述作为基础设施的关键要素,在网络环境下,将构成现有技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技术支撑高效商业交易并保护商业权益和利益。从运营角度看,数字产品标识和描述的规范化设计与应用,对支持内容的创建、制作到产品的发行和使用追踪等整条供应链的活动,都有着关键性的意义。为在多媒体环境下完全有效,数字产品标识符与描述必须具有全方位功能。不仅能够区别产品和财产,适用于聚合和分解多重层次,还必须在多层面和需要互操作的跨部门环境中发挥作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旨在为内容产业提供一个共享参考框架,用来描述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过程中的商务活动以及信息处理事务的特征,并对需求提供结构化描述
6、,以便对支持上述功能的识别和描述方案的应用开发提供指导。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满足我国出版产业由传统出版向数字出版转型的需要而研制。鉴于本领域技术发展较快,在尚未定型的情况下,不宜采用标准的形式严格限定。N 1 范围GBjZ 2510 1-20 10jISOjTR 21449:2004 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内容传递与权益管理标识符和描述符的功能要求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概略提出了专为知识内容和产品认证与描述方案的管理开发的商务和信息架构。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以内容产业(即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业内及不同产业间的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相关的商业交易活动为中心,适用于知识和艺术内容开发与传
7、递有关的创作者、制作者、发行者、注册权威机构以及权利管理者理解本组织机构与其他从事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有关的内容产业之间的关系。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提出的信息模型没有反映诸如市场营销和档案管理的业务功能,也没有反映诸如图书馆、档案馆或者博物馆等二次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业务活动。2 方法对内容产业应用的标识符和描述符的功能需求分析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第一部分:定义概念性商务架构。该架构明确了从事知识或艺术内容制作、发行以及内容权益管理的个人和组织所执行的功能,强调了各个功能之间重要的商务关系。概念性商务架构提供对商务环境的看法,旨在协助负责制定和管理知识内容和作品的标识和描述方案的组织,理解本组织与其他
8、从事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的内容产业之间的关系。概念性商务架构的细节在第4章中阐述。第二部分:定义信息架构。该架构给出了对涉及每个商务功能的关键实体(即对象、代理、活动、事件等)及实体之间主要关系的定义和结构化表达。信息架构的细节在第5章中阐述。第三部分:明确并定义与信息架构中所标识的每个实体相关的属性与关系。属性和关系定义的细节在附录A中阐述。第四部分:定义一套通用的使用者事务。绘制了上述事务与信息架构重点关注的三个实体(内容、产品和财产)相关的属性与关系的示意图。绘制事务属性与关系示意图旨在为定义内容、产品和财产登记所需的一套通用的描述符奠定基础。使用者事务的定义及其示意图在第7章中阐述。3
9、 图例本指导性文件对商务架构和信息模型的具体描述中,使用了一些图形符号,其含义如下:概念性商务架构(图1中采用)。圆代表个人或组织在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的整体运营背景下的所执行的功能圆之间的直线和箭头代表执行指定功能的个人与组织之间的事务,次要相关的事务用虚线箭头表示- 1 GB/Z 25101-2010/ISO/TR 21449:2004 信息模型(图2、图3、图4中采用)矩形代表实体(如:对象、代理、活动、事件等),为了支撑行业内或者行业之间的商务功能,需要关于这些实体的信息连接矩形的直线和箭头代表指定实体之间的关系r- -, 环绕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一组实体的虚线矩形表示:与点线相连的箭头
10、所表示的关系可以适用于矩形内任何一个或者所有的实体I. _J DC力虚尾箭头作为页面连接器,以便捷的手段将一个实体与虚尾箭头所引用的图所代表的所有相关实体链接在一起4 概念性商务架构图1所描述的概念性商务架构用来定义个人和组织在知识或艺术内容的制作、发行以及与内容相关的权利管理中所执行的功能,并且强调上述功能之间关键的商务关系。此处概略描述的架构提供对商务环境的观察,旨在协助负责开发管理知识内容与产品的标识和描述方案的组织,理解该组织与其他涉及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的内容产业之间的关系。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并不排除存在对相同商务环境的不同观察的可能性,也不排除为其他目的设计的概念性商务架构。本部分图
11、表描述了9个不同的商务功能(每个功能都在表1中定义)。商务功能代表着个人和组织在商务环境中所行使的职责。任何个人或组织可能执行多于一项的指定功能或者职责。诸多功能可以采取平行或顺序执行的方式被同步完成。图中所描述的事项反映了个人和组织之间在执行指定功能职责过程中的商务行为,反映了相关行业内及行业之间在内容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环境中的相关事务。然而,为了能够对功能需求做进一步分析,也从提供内容和产品登记服务机构的角度考虑对主要相关事务与次要相关事务进行了区分。次要相关事务包括那些目前与内容制作、发行和权利管理相关的正常商务模式相脱离的事务,以及那些与登记权威机构所提供的服务或信息没有直接依赖关系
12、的事务。2 GB/Z 25101-2010/ISO/TR 21449:2004 用户认证用户认证! l l 请求i捋i.!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J在!你;.f百l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J-l!发行者认证请求发行者认证|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l价值授权价值内容/授权事务信息价值内容/授权内容/授权价值登记信息tIll-lIll-llL登记信息一财产信息一价值授权内容信息3 内窑传递和权利管理的概念性商务架构图1GB/Z 25101-2010/ISO/TR 21449:2004 表1概念性商务架构一一职责定义功能范围知识或艺术内容的创建、表达或制作2包括:作家、作曲家、艺术家(如文学、
13、音乐原创内容和美术作品的作者)以及电影和视频制作者(如视听作品的作者)等对内容的创作,表演者对内容的表达,以及录音公司(如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公司(如广播信号制作者)等的内容制作持有权利法律所赋予的一项或多项财产所有权。包括第一所有者(作者、制作者、表演者等)的所有权,法律名义上的受托人、受让人、继承人的所有权内容、产品或财产的登记注册。包括由权威机构和代理机构进行的登记。这些机内容/产品登记构负责专著与连续出版物、文学、音乐、美术和视昕作品、录音制品和广播信号等的登记内容提供产品的制作与发布。包括出版社、唱片制作者、电影和视频制作者、多媒体制作者等对其产品的制作和发布使用监控对产品的发行和
14、使用的监控。包括监控专著与连续出版物、录音制品、电影、视听作品和多媒体作品的发行由所有者或其代理人管理其知识产权。包括由所有者和权威机构代表代理商、执权利管理行者、出版商、电影制作者和集体管理组织等对权利进行的直接管理,也包括由依法成立的董事会、理事会代表所有者对权利的管理消费者/发行者认证对产品的消费者或发行者的认证或鉴定。包括对专著与连续出版物、录音制品、电影、视频制品和多媒体制品的发行者和消费者的认证或鉴定内容发行产品的发行。包括出版物、录音制品、电影、视频制品和多媒体制品等的发行内容消费知识或艺术内容的消费。包括消费者以购买、许可等方式使用专著与连续出版物、录音制品、电影、视频制品和多
15、媒体制品等5 信息架构内容传递和权利管理的信息架构是用一组3个相互连接的实体关系图来描述的(图2、图3、图的。每个图关注一个主要的商务功能:权利管理(图2),内容制作(图3),内容发行(图的。实体关系图对涉及每项商务功能的关键实体(如:对象、代理人、活动、事件等)以及上述实体之间的主要关系作出了结构化的表达。每个图都附有一个表格,对图中所描述的实体进行定义。图2所描述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框架以四个关键文件的分析为基础,它们是:(伯尔尼公约、罗马公约、(WIPO著作权条约和(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上述文件反映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协议,全世界有140多个国家将它们作为著作权和邻接权立法的基础。图
16、2以构成知识产权管理法律框架的财产(即作品、表演、录音制品、广播信号等)及其与不同对象、代理人、活动和事件等的直接和间接关系为中心。表2对图2中出现的实体进行了定义。图3以贯穿整个内容传递生产周期的产品(即出版物、录音制品、电影、视频制品等)及其与不同对象、代理人、活动和事件等的直接和间接关系为中心。表3对图3中出现的实体进行了定义。图4以贯穿内容传递发行周期的产品为中心,而且强调了产品与不同对象、代理人、活动和事件等的直接和间接关系。表4对图4出现的实体进行了定义。尽管独立的实体关系图已经揭示出每项商务功能(权利管理、制作和发行),但是通过财产、产品、授权认证和使用实体,可以将三个图连接起来
17、。因此,每个图可看成代表内容传递和权利管理整体信息架构的大图的组成部分。4 GB/Z 25101-2010/ISO/TR 21449:2004 同样,描述信息架构的图与既念性商务架构(图1)也有直接关系。图2、图3、图4中所标明的各个代理实体(原创者、所有者、代理人、主管机关、使用者、制作人、创建者、登记注册的权威机构、发行人、监管服务机构、认证权威机构、消费者)均对应于图1所描述的商务功能。厂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寸_L_一-用山阳门巴制定依据阳门巴适用于涉及负责出版、广播等5 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框架圄2登记机构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丁-1啤川l 1 2 1 : E三当l Metad
18、ata Framework: Principles , Model and Data Dictionary online. Version 2 , WP1a-006-2. O. (indecs Framework Ltd. , J une 2000 cited May 2001. Available from Internet: http:/www. indecs. org/ pdf/ framework. pdf. 10J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Berne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Lite
19、rary and Artistic Works,Paris Act of July 24 ,1971, as amended on September 28 , 1979. WIPO Publication No.287 (E). Geneva:WIPO ,1995. ISBN 92-805-0422-3. 11J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Rome Convention 1961: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Performers , Producers of Phon
20、ograms and Broadcasting Organizations done at Rome , October 26 ,1961. WIPO Publication No. 328 (E). Geneva: WIPO , 1997. ISBN 92-805-0350-2. 12J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Copyright Treaty (WCT) (1996). WIPO Publication No. 226 (E) Geneva. WIPO , 1997. ISBN 92-805-0706-0. 13J Wo
21、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Performances and Phonograms Treaty (WPPT) (1996). WIPO Publication No. 227 (E). Geneva: WIPO, 1997. ISBN 92-805-0709-5. 叮OON由叮叮N时同02EON-OFmNN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音乐、电影、视频、录音和出版产业内容传递与权益管理标识符和描述符的功能要求GB/Z 25101-2010/ISO/TR 21449: 2004 司&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 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晤开本880X12301/16 印张2.75 字数73千字2010年10月第一版2010年10月第一次印刷导书号:155066 1-40411 定价39.00元GB/Z 25101-2010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打印日期:2010年11月9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