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B* 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CB牢881-8 4 电控膜片式空气气笛1984-05-30发布1985-08-01实施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全国制自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业标准电控膜片式空气气笛CB* 881-U 组别:56 代替CB881一11电控膜片式空气气笛以下简称气笛),适用于船长为20200m、以压缩空气为声响动力的大、中型军民船舶。1 气笛的主要性能参数按表l。表1电磁阀电磁阀公称额定可昕声压级频率在气量电热器电热器重额定电在电功通径压力距离范围工使用的消在电量型号压V率DN PN 作电源电功率kgf/ cm2 制压Vw mm 130 250 700 间断24 110
2、220 45 25 10 138 41 110 注:型号编制按CB349-75普航仪器及船舶专用电器产品型号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电热器根据订货方需要与气笛配套出厂。声压级为1/3倍频带、距离1m,相当于210-5Pa02 气笛外形尺寸和安装尺寸按图l、图2和表2。全国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84一05:-30发布1985 -08 -01实施CB* 88 t-84 653 图lWD-1型电动膜片式宅气气笛1一喇叭,2一发音本体$3一调整螺钉;4 电热器;5一电磁阀;6三通诩F7一手动拉杆1527 图2WD-2型电动膜片式空气气笛1一喇叭$2一发音本体!3一调整螺钉!4一电热器,5一电磁阀!6一三
3、通阀,7一手动拉杆CB* 881-U 表2型号安装尺寸WD - 1 4孔tP13在孔距份80圆周均布WD - 2 4孔tP18,孔距610x 100 3 标记示倒WD -1型电控膜片式空气气笛:气笛WD 1 CB 881-84 4 技术要求4.1 气笛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4.2 气笛应有电磁阀和人力拉索两种启闭阀门方式。4.3 气笛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环境空气温度:2555。空气相对温度:92%98%。倾斜摇摆E横倾15,横摇22.5。,纵倾7.50 振动z频率213.2Hz时,位移幅值士lmm; 频率13.280Hz肘,加速度幅值0.7g。盐雾影响z有。霉菌影响:有。外形尺寸653
4、 x 216 374 1527 x 318 x 417 4.4 气笛与外接气源的连接法兰按GB572-65船用铸铜法兰的有关规定。mm 4.5 气笛电磁阀外壳的防护等级和电热器外壳的防护等级均按IP56,对任何方向强烈冲水应无有害影响。4.6 气笛在额定和跑过额定气压20%的情况下,进行声压级试验和音频测试其结果应符合表l的有关规定,不应有撕裂、爆炸等杂音,当阀门关闭后,声音应能切断。4.7 三通阀应能承受1.5倍额定压力,持续5分钟的液压强度试验,应无渗漏现象。4.8 三通阀用1.25倍额定压力气压进行密封性试验,压力持续5分钟,应无泄漏现象。4.9 气笛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值的6%一10%
5、时,应能正常工作。4.10 电器介电强度试验要求:气笛导电部分与外壳之间和电热器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50Hz、2000V的交流试验电压历时1分钟,表面Jill无击穿、闪络现象。试验设备容量应大于0.5kVAo 4. t1 在正常大气条件下绝缘电阻的要求气笛电磁阀线圈对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冷态时大于100M Q,经过湿热试验后,大于lOMQ。电热器的绝缘电阻z冷态时大于lOOM.Q,热态时不小于0.5MQ。4.12气笛发音体有在低温环境条件下能消除积存冰雪的电热器。4.13 气笛外露紧圈件应作镀铅处理,电镶覆盖层应符合CB745一78电镶和化学覆盖层选用原则有关条款、CB744-78电镀和化学镀覆质
6、量检验有关条款。4.14 气笛在正确使用和保营的情况下,从制造厂发货日期起两年内(真中使用期不超过一年)因制造质量不良而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负责免费修理。5 试验方法5. 1 气笛的发音试验、压力过荷试验、声压级试验和音频测试按2.6条及海船信号设备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将分贝仪的拾音头置于离发音体正前方lm的中心能是上,开启电磁阀或拉动拉索,使气笛发声,莫声压级和音频范围在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有方向性的气笛的声压级在轴线土45内的水平面任何角度上,当低于轴线上声压级时不应大于4dB;在水平面任何其他方向上的声压级,i当低3 CB* 881-84 于轴线上的声压级时不应大于lOdB。5.2 气
7、笛的电源电压变化试验按第2.9条有关规定变化电压值,当改变电源电压到规定数值后,持续30分钟,气笛应能正常工作。5.3 气笛的绝缘电阻月500平兆欧表测试及介电强度试验按第2.10条要求进行。5.4 交变湿热试验按GB2423.4-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a. 温度和周期数:55,两周期。b. 安装状态:试验样机应处于不包装、不通电的“准备使用状态”和正常工作位置放人试验箱。c. 恢复条件:试验样机应在另一室内按控制的恢复条件进行两小时恢复处理。并允许用干净的纱丝擦掉样机表面的潮气。d. 最后检测:按本标准2.11条测量进电部分对外壳的绝缘电阻
8、和检查电镀层。5.5低温试验按CB2423.1-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z低温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a. 试验方法:按非散热试样用温度渐变方法。b. 安装:将样机处于不包装、通电工作状态按正常工作位置放人箱内。c. 严酷程度E温度25,保持25陪l、时。d. 在试验的全过程气笛应能正常工作电热器经过两小时试验完毕后检查其外表在无积雪,由于工厂设备条件即良,可允许气笛的发音在试验完毕后,在低温试验室或箱)外进行。5.8 高温试验按GB2423.2-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z高温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a. 试验方法:按非散热试验样品用温度渐变方法。b. 安装:将处于
9、通电工作状态的试验样机按正常工作位置放人箱内。c. 严酷程度z温度55,并在该温度下保持两小时。d. 在试验的全过程气笛应能正常工作。5.7 霉菌试验按GB2423.16-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送试样品为气笛的电工、电子零、部件或绝缘材料(如线圈、绝缘板等,试验前应作外观检查。b. 试验周期为28天。c. 试验结束后立即作外观检查,要求不得姐过二级长霉程度。5.8盐雾试验按GB2423.17-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a. 送试样产品为气笛的金属电镀零、部件,试验前进行外观检查。b. 试验持续时间为4
10、8小时。c. 试验后应符合表3的有关要求。5.9振动试验按GB2423.10-8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Fe:振动(正弦)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a. 方法:在每一轴线上进行2或5次扫频循环试验。b. 频率范围及振幅:频率213.2Hz时位移幅值1 mm,频率13.280Hz时加速度幅值土o.7 g。c. 振动试验过程如发现有共振现象,则应消除。如共振现象消除不了时,应在共振频率上试验2小时。d. 气笛在试验的全过程必须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试验后检查应无机械损伤、接触不良和紧固件松动等现象。CB* 881-U 表3底金属材料镶层类别镶后处理盐雾试验后的合格要求铜镇馅抛光主要表面无棕锈碳
11、钢低锡青铜格镑钝化主要表面无白色或灰黑色腐蚀物镇络抛光主要表面无浅绿色腐蚀物制和铜合金镰或高锡青铜主要表面无灰黑色或浅绿色腐蚀物银钝化主要表面无铜绿5.10气笛按本标准2.3条的要求进行倾斜和摇摆试验。a. 倾斜试验:将样机接正常工作状态固定在试验台上通电,进行横倾15、纵倾7.5 各3分钟试验,气笛应能正常工作。b. 摇摆试验:将样机按正常工作状态固定在试验台上进行通电2小时、横摇22.5周期10秒的摇摆试验,气笛应能正常工作。5.11 按GB1498一79电机、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中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气笛电磁阀的外壳防护性能试验和电热器外壳防护性能试验。5.12 三通阀液压强度试验、密封性
12、试验在部件生产时用有关专用设备进行。5.13 电热器的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试,按2.11条的要求进行。测量热态绝缘电阻时,应在断电5分钟内进行。5.14气笛耗气量试验按皮托管压强计流量测试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6.1 每台气笛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离合格证。6.2气笛的检查试验分为验收试验及型式试验。6.3验收试验凡交货出厂的气笛,均应进行验收试验,验收试验的项目如下za. 检查基本尺寸,外观及标志,b. 气笛发音试验,c. 三通阀强度试验,d. 三通阀气密性试验ze. 电源电压变化试验pf. 电气介电强度试验sg. 绝缘电阻测试Fh. 压力过荷试验。6.4型式试验6.4.
13、1 型式试验应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za. 试制的新产品pb. 设计、工艺或所用的材料布重大改变时sCB* 881-U c. 不经常生产的产品,当再次生产时1d. 对批量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抽试,每两年至少一次。6.4.2型式试验项目如下za. 第4.3条出厂试验的全部项目,b. 可听距离试验(条件不许可时免试)I c. 气笛声压级和频率测试;d. 高温、低温试验ze. 盐雾试验Ff. 电磁阀的温热试验,g. 霉菌试验,h. 振动试验Fi. 倾斜和摇摆试验,j. 气笛电磁阀的外壳防护试验,k. 电热器试验。6.4.3型式试验的试样数量不少于两台。6.4.4型式试验中,如有任何一台试样不符合任一条、
14、款、项要求时,则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重新试验,并应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的试样,进行不合格条、款、项(及有关条、款、项)的重复试验。6.5订货方有权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交货时接出厂试验项目验收,如订货方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查阅出厂试验报告和型式试验报告。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标志气笛应手了铭牌,其上应清晰地标志:a. 制造厂名称,b. 产品名称及型号Ec. 使用电源规格,d. 出厂编号及出厂日期,e. 船检标志。7.2包装气笛用专门木箱包装,箱内应用螺钉将气笛定位,并附出厂文件。包装箱外应清晰地标出下列标士心a. 制造厂名称,b.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数量,c.
15、箱f的毛重(kg)和外形尺寸:长宽高(mm)1d. 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Pe. 防湖、不可倒置等警语或图形。注z出厂文件包括:装箱清单、产品技术阎明伟、产品合格证。7.3运输包装的气笛,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但运输中应避免碰撞,井需采取免于受潮的措施。7.4贮存存放气笛的仓库应清洁、通风良好,莫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且无强烈的机械震动、冲击和强烈电磁作用等。CB* 881- 84 附加说明:本标准自管系两件组提出,由大连造船厂归口。本标准由广州航海仪器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宗赐森。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77年,编号CB*881-770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z环境空气温度:由甲2545C改为25 + 55。船舶从正浮位置分别倾斜、摇摆。修改后1横倾15,横摇22.5,纵倾7.5 ,气笛能正常工作。悔改前为:周期横倾22.5。,周期1214私、自长期横倾15,长期纵倾10。撮动条件修改后z频率213.2Hz时,位移幅值士mm1频率13.2soHz时,如速度辐值土0.7g。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