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纺织行业标准FZ/T 94005-91 刚性剑杆织机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刚性剑杆织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织造天然纤维(棉、毛、麻、丝)、化学纤维和混纺纱(丝)线织物的各种类型的刚性剑杆织机。2 引用标准GB 1. 3 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GB/T 6002.4纺织机械术语织机分类和术语FZ 90001 纺织机械产品包装FZ!T 90034纺织机械织机工作宽度FZ!T 90036 纺织机械织轴术语和主要尺寸FZ!T 90071 纺织机械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FZ/T 90074 纺织机械产品涂装FZ/T 9008
2、9. 1 纺织机械铭牌型式、尺寸及技术要求FZ/T 90089. 2纺织机械铭牌内容FZ 99012 纺织用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FZ!T 99014 纺织机械电气设备技术条件3 产品分类3. 1 型式3. 1. 1 刚性双侧剑杆织机单锢u供纬。3. 1. 2 刚性重叠式双侧双剑杆织机单侧供纬) 3. 2 规格3. 2. 1 工作宽度应符合FZ/T90034的规定.3.2.2 入纬率200-500m/min. 3. 2. 3 适织纱线丝)线密度97.2-9.72tex. 3.2.4 纬密13-1100根/10cm. 3. 2. 5 选色1-8色。3.2.6 织轴盘片直径应符合FZ/T9003币的
3、规定.4 技术要求4. 1 机械运行效率不小于95%。42 整机噪声声压级不大于90dB(A)。中华人民共和冒纺织工业部1991-12-25批准1992-01-们实施329 FZ/T 94005-91 4. 3 空车运转功率消耗刚性双侧剑杆织机不大于2.2kW。刚性重叠式双侧双剑杆织机不大于4.5kW。4.4 最大振动加速度值X方向不大于5m/s.Y方向不大于8m/s.Z方向不大于6m/s. 4. 5 温升4. 5. 1 传动箱体(传动系统轴承,轴承座,凸轮箱)表面温升不大于10C。4.5.2 主要轴(主轴、摇轴、中心轴等)的轴承座表面温升不大于lOC。4. 5. 3 电动机机壳温度应符合FZ
4、99012第6.3. 3的规定。4.6 整机应能以最高设计转速正常运转。4.7 安全保护4. 7. 1 随机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性能可靠。4.7.2 全机带电部分(电动机除外)与不带电部分的绝缘电阻应大于1M!l.电动机绝缘电阻应符合FZ 99012的规定。4. 7. 3 全机可能带电的金属件与主接地端子之间的电阻应小于0.1!l, 4.8 产品涂装应符合FZ/T90074的规定。4. 9 机械润滑良好,整机闭式泊路无漏泊现象。4.10 送纬剑和接纬剑在点动和连续运转时能正常交接纬纱-4. 11 剑杆头交接纬纱时动态过冲量不大于8mm。4.12 经纱张力机构调节灵活,同一织轴经纱从满轴到空轴经纱
5、张力峰值变化率不大于35%(消极送经机构除外。4.13 断经、断纬时,织机能自动停车,信号显示正确,其定位停车位置变化不大于20。-4.14 纱线的通道部分其零部件表面不允许有挂纱线(丝的现象。4.15 绞边动作准确、可靠。绞边平整,纱线通道光滑,无刮纱。共辄凸轮与转子接触良好,在任意位置共辄凸轮与转子的!可隙不得大于0.08mm , 主要轴(主轴、播轴、中心轴等)转动灵活,轴向游隙不大于0.4mm. 纬纱张力机构调节灵活。4.16 4.17 4.18 4.19 生。储纬器应能满足主机的最大入纬率。储纬器备纱排列均匀,反应灵敏,引纬时不得有塌纱现象发4.20 全机电器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
6、于2000 h. 4.21 剑杆平均使用寿命大于35X 10次。4.22 织机在运转过程中,多臂、提花装置阅读机构准确,提综程序正常,满足织造要求。4.23 配套器材应符合相应的器材标准。5 试验方法5. 1 机械运行效率按式(1)计算t - t 市=一丁一X100 式中甲一一机械运行效率,%; t一一总织造时间(不小于10h).h,t 因机械、电器故障引起的停车时间.h.5. 2 噪声按FZlT90071的规定检测。5. 3 在电网与电控箱之间用精度不低于O.5级的功率表检测第4.3条。330 ( 1 ) FZ/T 94005-91 5.4 用测振仪在织机侧墙板顶部按图示位置检测4至6点的振
7、动加速度值,每点各测三个方向(X,Y,Z),三个方向各取其中最大值,检测第4.4条。Z 机后/ / / / Y 右侧墙板/ / 机前X 5.5 织机连续运转4h后,用精度不低于1C的表面温度计检测第4.5条。5.6 以最高设计转速运转2h,用转速表检查第4.6条。5.7 按FZ/T99014第12.1条的规定检测第4.7. 2条;按FZ/T99014第12.3条的规定检测第4.7.3条。5.8 用人为引纬方法试验10次,检查第4.10条的点动。5, 9 用高速摄影或同步闪光仪检测第4.11条。5.10 经纱张力峰值变化率的测定张力传感器置于后梁和停经片之间,选取最后一片综的经纱,从满轴到空轴织
8、造过程中,间隔测量单纱张力峰值,不少于5次,张力峰值变化率按式(2)计算并检查第4.12条。nU AU 1 、A. ( 2 ) 式中: 经纱张力峰值变化率,% ; F m Al 经纱张力峰值最大值,N/根sFmin 经纱张力峰值最小值,N/根;F一一经纱张力峰值平均值,N/根。5. 11 将停经片下落在停经条的任何位置,织机均能自动停车,观察机上刻度盘,检查第4.13条。5.12 切断纬纱后,织机应能自动停车,观察机上刻度盘,检查第4.13条。5.13 用纱线(丝)沿经纱方向抹擦通道,检查第4.14条,目测无挂纱现象。5.14 用塞尺检测4.17条。5.15 电器设备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从调试
9、完毕,织机处于正常运转状态后,开始跟踪年累计计算,检查第4.20条。5.16 用累计织机织造时间的方法检查第4.21条。5.17 其他项目可用目测、手感或昕觉来检测评定。5.18 空车试验5. 18. 1 试验条件a. 织机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b 电源电压为380V士10%.频率为50士1Hz; 检测速度为最高设汁转速的90%(第4.6条除外)。5. 18. 2 检验项目按第4.24. 9.4.10(点动).4.11.4. 13(断经).4.14.4.17.4.23,4.16.4.18条进行检查。5.19 工作负荷试验5. 19. 1 试验条件il FZ!T 94005一91a 空车试验
10、合格后进行sb. 电源电压、频率应按5.18. 1条b规定; 试验车速按织造工艺要求确定:d. 试验时的环境条件和织造工艺应符合有关规定。5. 19. 2 检验项目按4.1,4.10,4.12,4.13,4.15,4.16,4.18,4.19,4.22,4.23条进行检查。6 检验规则6. 1 出厂检验每台织机经空车跑合后,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6. 1. 1 全检每台织机出厂时必须按4.7.1,4.8,4.9,4.10(点动),4. 11 , 4. 13(断经),4.14,4.16,4.17条进行检查。6.1.2 抽检6. 1. 2. 1 抽查
11、条件应符合第5.18. 1条试验条件,全检合格后进行。6. 1. 2.2 抽检数量按每批产量的2%进行抽栓,不足50台的抽检l台.6.1.2.3抽检项目按第4.24. 7,4.18,4.23条进行检查。6.2 型式检验6.2.1 产品符合GB1. 3第6.6. 1条中的型式检验情况时,需进行型式检验。6.2.2 检验项目为第4章全部内容。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铭牌按FZ!T90089. 1和FZ/T90089. 2的规定.7.2 包装产品包装按FZ90001的规定.7.3 运输7. 3. 1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按规定的起吊位置单箱起吊,包装箱应按规定的朝向安置,不得倾斜或改变方向。7. 3.2 产品在运输和堆放时,垂直方向不得超过两箱。7.4 贮存产品出厂后,在良好的防雨及通风条件下,包装箱内的机件防潮防锈有效期为一年.附加说明g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技术装备司提出。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纺织机械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纺织机械研究所、苏州第二纺机厂、济南纺机厂、安徽第一纺机厂、天津丝绸集团公司丝绒厂、徐州帆布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关红、罗万象、尹沂明、汪任、常光隆、韩正君、孙雷。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