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HB 7493-97 液压传感器通用规范1997-09-23发布1997-10-01实施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批准次自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 . . . . (1) 引用标准.(1)技术要求.(2) 试验方法. 栓验规则. . . . .川. . . . . .川. . . . . .川. . . . . . . . . . . . . .川.川.川.(份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11) 且剑,&句SaaTZar。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标准液压传感器通用规范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HB 7493-97 本规范规定了航空液压系统用液压传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2、、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通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液压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辘)的设计、制造与验收。2 I用标准GJB 101 小圆形快速分离耐环境电连接器总规范GJB 145A 防护包装规范GJB 15队1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总则GJB 150.3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GJB 150.4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GJB 150.5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温度冲击试验GJB 150.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温度一高度试验GJB 150.9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湿热试验GJB 150.10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霉菌试验GJB 150.11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盐雾试验GJB 150.15军用设备
3、环撞试验方法加速度试验GJB 150.1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振动试验GJB 150.18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冲击试验GJB 151. 2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中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机载设备和分系统包括相应的地面辅助设备)的要求(A1类)GJB 152 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测量GJB 181 飞机供电特性及对用电设备的要求GJB 368.5 装备维修性通用规范维修性的试验与评定GJB 457 机载电子设备通用规范GJB 594 金属镀覆层和化学覆盖层选择原则与厚度系列GJB 788 自整角机通用规范E四-59航空仪表用宝石轴承HB 5028 航空辅机产品干燥空气封存Fffi5633 航
4、空用精密线绕电位器遁用技术条件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7-09-23发布1997-10-01实施1 HB 7493-97 HB 5870 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田5872航空辅机产品运输包装设计3 技术要求3.1 材料3.1.1 不同类金属材料不同类金属直接接触树,应按GJB457中5.20的规定进行抗电化腐蚀保护。3. 1. 2 金属材料金属材料应具有耐腐蚀能力。金属材料选择应按GJB457中5.21的规定。3. 1. 3 抗霉材料传感器中抗霉材料的选择应按GJB457中5.22的规定。3. 1. 4 非磁性材料除必须使用磁性材料的地方外,所有零件均应使用非磁性材料。3. 1. 5
5、 表面处理传感器中的所有金属零件应按GJB594的规定进行表面处理。3. 1. 6 填充介质传感器壳体内所使用的填充介质应符合专用规范规定。3.2 设计与结构3.2.1 零、部件3.2.1.1 紧固件除非另有规定,紧固件应按GJB457中5.16的规定。3.2.1.2 齿轮传感器中使用的齿轮应按GJB457中6.28的规定。3.2.1.3 宝石轴承传感器中使用的宝石轴承应按HB6-59的规定。3.2.2 元器件传感器中使用的元器件应按GJB457中5.1的规定。3.2.3 结构传感器不应因壳体微小损坏而影响工作,在工作中或在本规施规定的各项试验中不应有任何零、部件松动。3.2.4 外形尺寸传感
6、器的外形尺寸应按专用规范规定。3.2.5 安装位置在本规范规定的范围内,传感器安装在任何位置均能正常工作。3.2.6 调节装置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具有外部调节装置时,应具备使用常用工具就可在壳体外对传感器进行调节或校正的调节装置。2 HB 7493-97 3.2.7超压止档传感器中应有用来限制原动机构的起压止挡。3.2.8 壳体除非另有规定,传感稽的壳体应用金属制成,并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外表面应是无光黑色。为泄放壳体内的过量压力,壳体上应设置能压装置,该装置不应影响亮体的密封住。3.2.9 电连接椿传感器的电连接器应按GJB101的规定选择。3.2.10 电气输出元件传感器的电气输出元件可采用
7、电位棒、自整角机或其它类型元件,并分别符合田5633、GJB 788和专用规范的要求。3.2.11 互换性传感器中相同代号的零件、部件应具有功能和尺寸的互换性。3.3 一锻要求3.3.1 外观传感器外表洒不应有锈蚀及影响外观的划伤、气孔、压痕、涂层脱落及裂纹缺陷。标牌应清晰、牢固。3.3.2 阻尼释放压力后,工作压力从最大降到最小,所需时间为1-3.或接专用规范规定。3.3.3重量传感器的重量应按专用规范规定。3.4 性能3.4.1 糖度传感器的精度应符合专用规范规定。3.4.2 特性误差标准大气条件下,在各检测点上传感器的误差不应超过规定精度的要求。3.4.3 来回差标准大气条件下,传感器的
8、来因差不应超过特性误差的绝对值。3.4.4 摩擦误差标准大气条件下,传感器经轻敲或蜂鸣前、后、指示器指示值之差不应超过特性误差。3.4.5 位置误差传感器正常工作位置与不同工作位置所产生的误差不应超过特性误差。3.4.6 电源波动误差标准大气条件下,传感器因电源波动引起的误差按专用规范规定。3.4.7 壳体的密封性和泄压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应进行亮体密封性和泄压检查。3.4.7.1 壳体的密封住壳体密封性检查条件、泄漏率、泄漏程度按专用规范规定。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不应有泄3 HB 7493-97 漏现象。3.4.7.2壳体的泄压当壳体内的压力达到或超过泄压压力时,泄压装置应开始泄压。3.4.8
9、 压力腔的密封住传感器压力眩经受10minI量大工作压力后,指示器的指示值变化不应超过特性误差或按专用规范规定。3.4.9 超负荷传感器经受最大工作压力125%的超负荷试撞10min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泄漏现象特性误差应符合3.4.2的要求。3.4.10 交变负荷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经受幅度为85%满刻度指示值的交变负荷1x 10-3 x 10次,试验频率按专用规范规定。试验后.不应有机械损伤和泄漏现象,特性误差应符合3.4.2的要求。3.4.11 电气零位校准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用自整角机输出时,按专用规范规定对电气零位和终端输出绩进行校准。3.4.12 输出阻抗传感器的输出阻抗应按专用规范
10、规定。3.4.13功耗传感器的功耗应按专用规范规定。3.4.14 绝缘电阻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各绝缘电路之间、非接地电路与壳体之间施加5V直辘电压,绝缘电阻在标准大气条件下不应低于20MO;在湿热条件下应不低于2MO.3.4.15 介质耐压除非另有规定,在标准大气条件下,传感器壳体与壳体不相连的电连接器的任何插针之间施加5v电压、持续时间为1min的试验。不应有飞孤、火花放电、击穿及损坏现象,泄漏电流不应超过500A。3.4.16 破坏压力在专用规范规定的温度条件下,传感器应经受破坏压力试验,试验压力施加速率不大于3 x 10kPa!s或按专用规范规定。当试验压力达到专用规范规定的破坏压力值时
11、,其推漏量不超过专用规范规定的允许值。试验后,不再要求传感器具有工作能力。3.5环境要求3.5.1 高温3.5.1.1 高温贮存传感器的高温贮存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3的规定或接专用规范规定。贮存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特性误差,来回差、摩擦误差应符合3.4.2、3.4.3、3.4.4的要求。3.5. 1. 2 高温工作4 llB 7493-97 传感器高温工作试验的混度、工作时间、介质温度应符合专用规范规定。试验后,特性误差、来回差、摩擦误差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要求s壳体无池漏现象。3.5.2温度冲击传感器的湿度冲击试险条件应符合GJB150.5的规定。试E盘后,传感器不应有结构损伤g特性
12、误差、来回差、摩擦误差应符合3.4.2、3.4.3、3.4.4的要求3亮体无槛漏现象。3.5.3 低温3.5.3.1 低温贮存传感器的低温贮存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4的规定。贮存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特性误差、来回差、摩擦误差应符合3.4.2、3.4.3、3.4.4的要求。3.5.3.2 低温工作传感器的低温工作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4的规定。试验后,特性误差、来回差、摩擦误差应符合专用规范的要求,壳体无泄漏现象。3.5.4 温度-高度传感器的祖度一高度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6表2中等级6或接专用规范的规定。试验后,特性误差应符合3.4.2的要求g壳体无泄漏现象。3.5.5
13、 加速度传感器的加速度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15的规定。加速度最值按GJB150.15中表1和表2的飞机类,向前加速度A的量值及加载方向按专用规范规定。加载时间备为1min。试验后,传感器不应有机械损伤和泄漏现象;特性误差应符合3.4.2的要求。3.5.6 振动传感器的功能试验和耐久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16的规定。振动环境分类应按GJB 150.16中第5类,功率谱密度振动包线应按GJB150.16中2.3.5.1及图26,功能试验量值应拨专用规范规定。试验时,传感器应能正常工作s不应出现零件松动、机械损伤和电气接触不良的现象。振动引起的误差应按专用规范规定。试验后,特性误差应符
14、合3.4.2的要求,壳体无泄漏现象。、3.5.7 冲击传感器的冲击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10的规定,严酷度等级按专用规范规定。试验后,传感器不应有机械损伤和泄漏现象3特性误差、来回差、摩擦误差应符合3.4.2、3.4.3、3.4.4的要求。3.5.8 湿热传感器的湿热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9中地面和机载电子设备湿热试验的规定。试验结束时,传感器的绝缘电阻应符合3.4.14的要求。试验后,零件不应出现严重锈蚀及涂层脱落现象3特性误差应符合3.4.2的要求。3.5.9霉菌传感榕的霉菌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10的规定。试验后,长霉等级应符合GJB150. 10表2中1级的要求。3.
15、5.10 盐雾5 HB 7493-97 传感器的盐雾试验条件应符合GJB150.11的规定。试碰后,传感糠不应有影响正常工作的锈蚀。3.5.11 电磁兼容传感榻的电磁发射和敏感度应符合GJB151.2的规定。设备和分系统的分类接GJB151.2表1中的A1b类:试验项目按GJB151. 2表2中的臼03、7,CS01、CS02、C割币、RE02、RS02和RS030试验结果不应超过规定的极限值。3.6 可靠性传感器的可靠性或首翻朔的要求按专用规范规定。3.7 维修性传感器的平均修复时间(MR)和最大修复时间(Mctm叫应按专用规范规定。4试验方法4.1 试验条件4.1.1 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除
16、非另有规定,传感器的试验条件应按GJB150.1中3.1的规定。4. 1. 2 轻敲或蜂鸣除非另有规定,读取试验数据前,轻敲传感器或施加蜂鸣,蜂鸣加速度为0.1-0.3g(允许O. 5g).频率20-100Hzo4. 1-3 标准指示器与传感器配套使用的标准指示器应进行标定,精度应按专用规范规定,所帘的电源应tItGJB 181的规定。4;2 外观险查自视检查传殖器的外观应符合3.3.1的要求。4.3 阻尼检查对传感器施加最大工作压力,释放压力后,压力指示降至最小时的时间应符合3.3.2的要求。4.4 重量检查传感器的重量用感量为句的天平称量。结果应符合3.3.3的要求。4.5性能检查4.5.
17、1 特性误差检查传感器同标准指示器连接后,在专用规范规定的每个测试点上,接升压方式输入的压力值与传感器经轻敲或蜂鸣后压力指示值之差应符合3.4.2的要求。4.5.2 来回差检查传感器升压方向与减压方向经轻敲或蜂鸣后的指示器指示值之差,应符合3.4.3的要求。4.5.3 摩擦误差检查传感器轻敲或蜂鸣前、后指示器指示值之差应符合3.4.4的要求。4.5.4 位置误差检查6 HB 7493-97 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精三个空间输检查不同工作位置与正常工作位置的指示器指示值之差应符合3.4.5的要求。位置误差检查可与特性误差检查一起进行。4.5.5 电源波动误差检查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的电源应按GJB
18、181中的规定进行变化,也源波动引起的误差应符合3.4.6的要求。4.5.6 壳体的密封性和泄压检查4.5.6.1 壳体的密封住检查除非另有规定,介质为硅泊的传感器用自视法检查g介质为氯气的传感器用氮质诺检漏仪检查。结果应符合3.4.7.1的要求。4.5.6.2 壳体的泄压检查除非另有规定,壳体的泄压检查是在传感器壳体内施加实际的压力或模拟增压状态下进行的。当达到规定泄压压力时,结果应符合3.4.7.2的要求。4.5.7 压力隘的密封性检查除非另有规定,传感器压力应增压至最大工作压力后并保持10min.结果应符合3.4.8的要求。4.5.8 超负荷试验传感器经受超负荷试验后,恢复时间不少予他,
19、结果应符合3.4.9的要求。4.5.9 交变负荷试验传感器经受交变负荷试验后,恢复时间不少于1h.结果应符合3.4.10的要求。4.5.10 电气零位校准传感器的电气零位和终端输出线的校准,应按专用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4.11的要求。4.5.11 输出阻抗检查传感器的输出阻抗检查应按专用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4.12的要求。4.5.12 功耗检查传感器的功耗检查应按专用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4.13的要求。4.5.13 绝缘电阻检查传感器在非工作状态下,用兆欧表检查绝缘电阻,结果应符合3.4.14的要求。4.5.14 介质耐压试验传感器在非工作状态下,用频
20、率为50Hz、功率不小于0.5kVA的介质耐压试验器进行试验。对传感器壳体与壳体不相连的电连接器任何插针之间施加5v的电压,保持1min。结果应符合3.4.15的要求。同-个传感器般不应重复进行该项试验。必须重复时,后一次试验电压为前一次的75%。4.5.15 破坏压力试验破坏压力试验按专用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结果应符合3.4.16的要求。7 HB 7493-97 4.6 环境试验4.6.1 高温试验4.6. 1. 1 高温贮存试验传感器的高温贮存试验应tiGJB 150.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结果应符合3.5.1.1的要求。4.6.1.2高温工作试验传感器的
21、高温工作试验应按GJB150.3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结果应符合3.5.1.2的要求。4.6.2 温度冲击试验传感器的温度冲击试验应按GJB150.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结果应符合3.5.2的要求。4.6.3 低温试验4.6.3.1 低温贮存试验传感器的低温贮存试验应按GJB150.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结果应符合3.5.3.1的要求。4.6.3.2 低温工作试验传感器的低温工作试验应按GJB150.4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E盘后,结果应符合3.5.3.2的要求。4.6.4 温度-高度试验传感器的温度一高度试验应按GJB150.6中规定的方
22、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5.4的要求。4.6.5 加速度试验传感器的加速度试验应按GJB150.15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5.5的要求。4.6.6 振动试验传感器的功能试验和耐久试验应按GJB150.16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顺序和持续时间z功能试验持续时间为每个输向1h;耐久试验持续时间为每个轴向2.5h,或按专用规范规定。功能试验、耐久试验时,传感器应能正常工作。结果应符合3.5.6的要求。4.6.7 冲击试验传感器的冲击试验应按GJB150.18中试验五基本设计试验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5.7的要求。4.6.8 湿热试验传感器的湿热试验应按GJB150.9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试
23、验结束时,检查绝缘电阻g试验后,恢复到标准大气条件进行检查。结果应符合3.5.8的要求。4.6.9 霉黯试验传感稽的霉菌试验应按GJB150.1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5.9的要求。8 HB 7493-97 4.6.10 盐雾试验传感器的盐雾试验应按GJB150.1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5.10的要求。4.6.11 电磁兼容试验传感器的电磁兼容试验应按GJB15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5.11的要求-4.7可靠性试验传感器的可靠性或首翻期的试验按专用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4.8 维修性试验传感榜的平均修复时间(MTTR)和最大修复时网(Mct回回试碰撞GJB368
24、.S规定的方法进行。结果应符合3.7的要求。5锥撞规则5.1 检验责任除非另有规定,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并对撞验结果负责。必要时,订货方可对其中任一检验项目进行复验。5.2 检验仪器和设备承制方应具有检验产品性能所必雳的仪器与设备。仪器设备的精度应符合GJB150.1中3.3条的规定。5.3检验条件除非另有规定,产品检验时的环攘条件和发生争议时的仲裁环填条件,应符合GJB150.1 中3.1条的规定。5.4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s鉴定检验:b.质量一致性检验。5.5 鉴定检验产品在设计定型样机鉴定)和生产定型批生产鉴定)时应进行鉴定检撞。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鉴定检验za.
25、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g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s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5.5.1 抽样数量在鉴定批产品中抽取1-3个样品进行鉴定检验。检验样品应能代表鉴定批的产品。若承制方与订货方另有协定时,则按协定执行。5.5.2 检验项目和顺序除非另有规定,鉴定检验的检验项目和顺序按表的规定进行。5.5.3 合格判定规则在完成规定的全部鉴定检验项目且均符合本规范或专用规范的要求时.JI.lJ判定该产品鉴9 HB 7493-97 定检验合格。如在鉴定检验中出现任何一项佳能不符合本规范或专用规范的要求时,则判定鉴定栓lt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样品进行故
26、障分析,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重新进行检验。5.6 质量-数性撞撞质量一教性栓挫包括:a.逐件检验验收检验hb.抽样检验定期检验)。5.6.1 逐件检验5.6. 1. 1 检验项目和顺序产品应按表的规定进行逐件检验。5.6.1.2 合格判定规则凡有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本规范或专用规范的要求,则判定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允许返修,经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表序号z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鉴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逐件检验抽样检验1 外观3.2.1 4.2 v 、Jv 2 阻尼3.3.2 4.3 、J3 重量3.3.3 4.4 、J4 壳体的密封性3.4.7.1 4.
27、5.6.1 、J、/5 壳体的泄压3.4.7.2 4.5.6.2 v 6 压力腔的密封性3.4.8 4.5.7 v 、J、J7 特性误差3.4.2 4.5.1 、/、J、J8 来回差3.4.3 4.5.2 v 、J、/9 摩镰误差3.4.4 4.5.3 v 、J、J10 位置误差3.4.5 4.5.4 、/11 电源波动误差3.4.6 4.5.5 、J12 超负荷3.4.9 4.5.8 v 、/13 交变负荷3.4.10 4.5.9 、J、/14 电气零位校准3.4.11 4.5.10 、/、/、J15 输出阻抗3.4.12 4.5.11 、/、/、J16 功糙3.4.13 4.5.12 v
28、17 绝缘电阻3.4.14 4.5.13 v 、J、J18 介质耐压3.4.15 4.5.14 、/、/19 高温贮存3.5. 1. 1 4.6. 1. 1 、J10 序号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试验项目高温工作温度冲击低温贮存低握工作温度一高度加速度振动冲击湿热霉茵盐雾电磁兼容可靠性破坏压力注、/应检验项目;(2) 选做项目。5.6.2 抽样检验5.6.2.1 抽样数量技术要求3.5. 1. 2 3.5.2 3.5.3.1 3.5.3.2 3.5.4 3.5.5 3.5.6 3.5.7 3.5.8 3.5.9 3.5.10 3.5.
29、11 3.6 3.4.16 HB 7493-97 续表试验方法惺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撞逐件检验抽样检验4.6. 1. 2 v 、J4.6.2 、J、J4.6.3.1 、/4.6.3.2 、/v 4.6.4 、/4.6.5 、J、J4.6.6 、J、/4.6.7 、/、/4.6.8 、J、/4.6.9 、/4.6.10 v 4.6.11 、J4.7 A 4.5.15 L 抽样检验样品数量为1-3个,应从逐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或按专用规范的规定。5.6.2.2 检验项目和顺序产品应按表规定的项目和顺序进行抽样检验。5.6.2.3 合格判定规则抽样检验中,如果所有样品的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则判定抽样
30、检验合格。如任,检验项目不合格,则判定抽样检验不合格。对于不合格的样件进行故障分析,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重新对全部检验项目或只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或按专用规范规定。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产品标志包括下列内容2v制造厂家;b产品型号或标记;C.制造日期(或编号)生产批次。6.2 包婪11 HB 7493-97 6.2.1 封存包装产品封存包装按GJB14SA和HBS028规定。封存期按专用规范的规定。6.2.2运输包装产品运输包装撞HBS870和HBS872的规定。6.3运输按要求包装的产品可采用常规运输工具运输。6.4 贮存除非另有规定,经包装的产品应贮存在环撞温度为0-35C、相对渥度不大于80%、无酸疆和腐蚀性气体、无强烈振动和冲击的库房里。附加说明2本规范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三。一所提出。本规范由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一人一厂负责起草。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冯福辉、易新华、张喜朝、魏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