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80.20 x 10/29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2780一2015蔬菜加工名词术语Terminology of vegetable processing 2015-05-21发布2015-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T 2778-2015 目。昌本标准按照GB/T 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农业部农产品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甘肃农业大学、山东悦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众品食业股份有限公司、白象集团食品有限公司、鹤壁普乐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本标准起草人:张春晖、王金枝、张德权、余群力、贾伟、李侠、金风、景晓亮、谢小雷、莫海珍、杜桂红、唐春红、刘真理、韩迎生、张建林、刘菊燕。I NY/T 2778-2015 骨素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骨素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原辅料要求、产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畜禽骨和鱼骨为原料生产的骨素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07 鲜(冻)畜
3、肉卫生标准GB 2733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 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 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4、5009.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 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T 5009. 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T 5538动植物油脂过氧化值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959. 1 鲜、冻片猪肉GB/T 9961 鲜、冻嗣体羊肉GB/T 12315感官分析方法学排序法GB/T 12457 食
5、品中氧化铀的测定GB/T 12729. 2香辛料和调味品取样方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6869 鲜、冻禽产品NY/T 2778-2015 GB/T 17238 鲜、冻分割牛肉GB 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T 25006感官分析包装材料引起食品风味改变的评价方法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3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料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6、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 骨素defatted bone extracts 指以畜禽骨、鱼骨为原料,采用分离提取技术,经脱脂、浓缩或不浓缩等处理,获取骨胶原蛋白、矿物质等成分,得到的产品,即去脂的可食性骨抽提物。3.2 液态骨素defatted liquid bone extracts 指固形物含量小于等于25%的骨素产品。3. 3 3. 4 半固态骨素defatted semisolid bone extracts 指固形物含量大于25%的骨素产品。固态骨素defatted solid bone extracts 指水分含量小于10%的骨
7、素产品。4 产品分类4. 1 产品按原料来源分类例如,以猪骨为原料加工的骨素命名为猪骨素,类似的包括牛骨素、羊骨素、鸡骨素和鱼骨素等。4. 2 产品按形态分分为液态骨素、半固态骨素和固态骨素。4.3 产晶按含盐量分分为加盐骨素和不加盐骨素。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9303和GB14881的规定。6 原辅料要求6. 1 鲜冻)猪骨、牛骨、羊骨、鸡骨架)、鱼骨应符合GB2707、GB9959. LGB/T 17238、GB/T9961、GB16869、GB2733的规定,其他来源的骨应符合相关规定。6.2 食用盐NY/T 2778-2015 应符合GB5461的规定。6.3 生产用水
8、应符合GB5749的规定。6. 4 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关规定。7产品要求7. 1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理化指标项目液态骨素半固态骨素闺态骨素蛋白质,%二三5注15二三65食盐(以NaCli十),g/100 g 18 18 18 脂肪,%5 王三6.5 主三25水分,%豆豆85豆6510 氨基酸态氮(以N计),g/lOOg 0. 1 二三o.13 二主0.5 过氧化值,g/100 g o. 2 运o.2 0.2 7.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感官要求项目液态骨素半固态骨素固态骨素形态呈流动状的液体呈蒙古稠状、膏状呈块状、颗粒、粉未状色泽呈淡黄色呈淡黄、褐色呈淡黄、乳白色滋味具有该
9、产品独特滋味具有该产品独特滋味具有该产品独特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独特气味具有该产品独特气味具有该产品独特气味杂质元肉眼可见的杂质元肉眼可见的杂质无肉眼可见的杂质7. 3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其他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29921的规定。项目菌落总数,CFU/g(mL)大肠菌群,MPN/g(mL)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7. 4 卫生要求7. 4. 1 重金属及污染物的要求应符合GB2762的规定。7.4.2 食品添加剂的要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7.5 净含量要求表3微生物指标指标三二30000 三二30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3 NY/ T 2778-201
10、5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8 试验方法8. 1 感官分析感官分析按照GB/T12315、GB/T25006和GB30616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其中,色泽、滋味和气味按照GB30616的规定进行。8. 2 理化指标测定8. 2. 1 蛋白质按GB5009. 5规定的方法测定。8.2.2 氯化制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测定。8.2. 3脂肪按GB/T5009. 6规定的酸水解法测定。8.2. 4 水分按GB5009. 3规定的方法测定。8. 2.5 氨基酸态氨按GB/T 5009. 39规定的方法测定。8. 2.6 过氧化值按GB/T5538规定的方法测
11、定。8.2. 7 重金属及污染物按GB2762规定的方法执行。8. 3 微生物指标测定8. 3. 1 菌落总数按GB4789. 2规定的方法测定。8. 3. 2 大肠菌群按GB4789. 3规定的方法测定。8. 3. 3 沙门氏菌按GB4789. 4规定的方法测定。8. 3. 4 志贺氏菌按GB4789. 5规定的方法测定。8. 3. 5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 10规定的第二法测定。8. 3.6 霉菌按照GB4789. 15规定的方法测定。8.4 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9 检验规则9. 1 组批规则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良好的产品为一批,按
12、批号抽样。9.2 抽样方法NY/T 2778-2015 产品取样按该产品的千分之三随机抽样,每次抽样量不得低于1.2 kg。把样品平均分成3份进行封样,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复检,另一份留样用作仲裁;其他要求按照GB/T 12729. 2规定的方法执行。9.3 产品检验9. 3. 1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食盐、氨基酸态氮、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出厂检验为批批检验。9. 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定型投产时;b) 原料产地、供应商或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停
13、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9. 4 J定规则产品经检验所有项目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合格时,可以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则判定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微生物指标不得进行复检。10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10. 1 标志、标签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GB/T191、GB28050和GB7718的规定。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法及必要的储运图示标志等。10. 2 包装本产品内包装物应符合GB9683、GB9687和GB9688及相关规定。外包装物应符合GB/T6543 之规定。10. 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昧、易挥发、有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应有防潮措施,避免日晒、雨淋、受热撞击,搬运装卸应轻拿轻放;未加盐骨素应储存于不高于一18。10. 4储存加盐骨素产品应常温、避光、通风、干燥储存,离墙20cm、离地10cm以上,按向上箭头堆放,中间留有通道。切忌靠近水源、热源,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昧、易挥发、易腐蚀等物品同库储存。未加盐骨素应存于不高于一18的冷库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