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448-1999 炊事汽车 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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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 院L申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出版说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自1986年编辑出版汽车标准汇编队以后每年又陆续出版了年度汇编。汇编的出版为贯彻标准、实施标准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得到了行业内同仁的厚爱和支持。随着汽车工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原有的汽车标准汇编所编入的标准有相当数量的文本进行了制、修订,已适应不了当前汽车工业发展的需要,汽车行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标准化工作者急需一套国内现行的、完整的最新标准文本。为此,我们编辑了这套汽车标准汇编)2000版,仅供广大读者参考使用。本套汇编编入截止到2000年1月末前发布的全部汽车标准763项,其中国

2、家标准303项,行业标准460项。汇编共分7卷出版,依次分为:整车;专用车;发动机:传动、制动、悬架;转向、车轮、其它;车身与附件;电气设备及仪表。汇编采用二种不同分类型式:第1-3卷按使用范围分类编排;第4-7卷按产品结构分类编排。在每卷书后附有全套书的顺序目录索引,以方便读者的查阅和检索。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国家标准清理整顿结果的要求,我们将部分国家标准应转化为行业标准而尚未转化,或正在转化过程中的标准,在卷首的分类目录中注有标记祷,并作了说明。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标函(1998J216号关于废止专业标准和清理整顿后应转化的国家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机械工业局国机管(

3、1999J126号文批复了将原汽车专业标准、部分国家标准及部分原机械工业部标准转号为汽车行业标准。这批标准转号后采用新的汽车行业标准编号,其标准内容未作变更。本套汇编编入的标准由于出版年代不同,其格式、符号代号、计量单位及名词术语不尽相同,为保持标准文本原貌,体现标准化工作的历史沿革,汇编没有完全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统一编写的要求进行规范。本套汇编的编辑出版,由于收入的标准内容多,时间仓促,水平所限,难免有遗漏和不足之处,望读者给予指正。编者!OOO年2月标准编号第2卷专用车分类目录标准名称、名词术语页次GB/T 17350-1998 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和代号.GB/T 9163.2-1

4、998棉绿化喷雾车术语.23 GB/T 9463.1-1998摒绿化喷雾车分类. . 27 GB/T 8531.1-1987静真空吸污车分类._.29 GB/T 9465.1-1988 高空作业车分类.31 GB/T 12503-1995 QC/T 29100-1992 QC/T 251一1998QC/T 458-1999 QC/T 457-1999 QC/T 451 1999 QC/T 152一1999QC/T 464-1999 QC/T 118 1999 QC/T 450-2000 QC/T 153-1999 QC/T 29111-1993 QC/T 29112-1993 QC/T 41-

5、1992 QC/T 22 1992 QC/T 24-1992 QC/T 417 1999 QC/T 156-1999 QC/T 493 1999 QC/T 454-1999 QC/T 455-1999 QC/T 503-1999 QC/T 222 1997 QC/T 439-1999 QC/T 466一1999JB/T 4199-1986 QC/T 459-1999 GB/T 9465.2-1988 GB/T 9119-1988样QC/T 23一1992技术条件quA哇。OAUAQdtunuQU巧iQd民v9&月iquauqu月i14Fb月i1AnU哼qumirbnuo。QdRuqdA叫AAM

6、-FbEUEU巧d同ioonunu1iTi。,qLqa。aA-AipbEU同i月Joooon3nunu-qLiiiti1iiti唱ii14i1i1品iinLnfh白LnL件条术技件. 件车件件件条HUHHH斗.件件. 条汽条条条术件件制件.条条.件件件术输术术.术件技H条件件条料条件术术件条条条技运技技件技条件车术条条才支,布UH条扫技条仲术术术车重车车条车术条件汽H技术术技才技牛牛术车车术条技技技汽起输汽术汽车-fHM技术条用用技技用用主寿技#装技术车用用卸板运输技罐藏用技术专通用用通冷通术术军车车运散用技汽通通装栏重运车油通车技育车通通车、车技技测测输板食通车输车车自式起重业油车馆车生车汽

7、车车汽车货车车监检运大粮车汽运挂汽式启板起作燃车视书钞划护货宿洛事温式路圾境量件筑粒理蜂畜种卸臂开栏车空质罐电图运计救售住淋炊保厢扫垃环计邮建颗修养牲特自摆翼后随高轻奶标准编号GB/T 9463.3一一1988幡GB/T 8531. 2-1987* QC/T 29113-1993 QC/T 29114-1993 QC/T 560-1999 QC/T 21一1992QC/T 252-1998 QC/T 255-1998 QC/T 419一-2000QC/T 51-1993 QC/T 52-1993 QC/T 53-1993 标准名称页次绿化喷雾车技术条件. . . 238 真空吸污车技术条件.

8、247 真空吸粪车技术条件. . 254 洒水车技术条件. . 259 散装水泥车技术条件. . 265 气卸散装电石粉车技术条件. 270 试验方法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 . 275 运钞车防护性能试验方法. . 289 保温车、冷藏车性能试验方法. . 301 扫路车性能试验方法.垃圾车性能试验方法. 322 真空吸粪车性能试验方法.329 QC/T 54-1993 洒水车性能试验方法. . 337 GB/T 8531. 3-1987幡真空吸污车性能试验方法. . . . 311 GB/T 8531. 4-1987* 真空吸污车可靠性试验方法. 361 GB/T 9163.4-1988

9、倍绿化喷雾车试验方法. 370 QC/T 561-1999 QC/T 40-1992 QC/T 223一一1997QC/T 110-1999 GB/T 9165.3-1988 GB 7956一-1998QC/T 29101-1992 QC/T 29105.1-1992 QC/T 29105.2-1992 QC/T 29105.3一1992QC/T 29105.4-1992 QC/T 589-1999 QC/T 29053-1992 QC/T 29055-1992 QC/T 588-1999 散装水泥车性能试验方法.388 气卸散装电石粉车性能试验方法.396 自卸汽车性能试验方法.402 摆臂

10、式自装卸汽车试验方法. 413 高空作业车试验方法.420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433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破压油固体污染度限值. 449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测试方法术语及其定义.452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测试方法装置及装置的清洗. 454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测试方法取样. 456 专用汽车液压系统液压油固体污染度测试方法显微镜颗粒计数法.459 质量检验厢式汽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 464 厢式货车质量分等. . . 173 保温汽车、冷藏汽车质量分等. . 180 自卸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188 QC/T 587-1999 罐式

11、汽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497 QC/T 29057-1992 气卸散装水泥罐式汽车质量分等. . . 506 QC/T 29054-1992 轻质燃油油罐汽车质量分等. . 514 汽车标准汇编顺序目录. . 521 铃修订后将转化为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448-999 炊事汽车通用技术条件代替ZBT52 001-86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制作日常膳食的炊事汽车(以下简称炊事车),不适用于快餐式炊事车和其它兼有炊事用途的车辆。1 技术要求,. , 整车要求,. ,. , 炊事车应能在下列环境正常工作;a)海拔高度不大于1000 m; 的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C时

12、); c)有雨、雪、风;d)环境祖度zA类炊事车-4040C; B类炊事车一2510C; c类炊事车1010C。,. ,. 2 炊事车的额定供膳能力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l系-列额定供膳能力(人)VI 600 注2额定供膳能力,指额定人数的炊事员,利用车内设施.在22.5 h内制作的食品可供用膳的人员数.每人每餐的平均膳食量规定如下2粮食0.25kg,肉0.15kg.蔬菜O.250. 5同,汤适量。额定炊事人员数与额定供膳能力之比为1125-1 I 30.额定供膳能力低于100人者,额定炊事人员数可适当增加。,. ,. 3 炊事车可用挂车底盘和汽车底盘,所用底盘必须是定型的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13、. ,. 4 炊事车可用闭式车厢、开式车厢或客车式车厢。,. ,. 5 炊事车的能源(不包括汽车底盘所用能源),. ,. 5. , 炊事车可使用的能源:电、燃油或石油液化气。,. ,. 5.2 炊事车可由市电、移动电站或自发电装置供电。,. ,. 5. 3 移动电站和自发电装置应符合GB/T2819-1981 (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其电气性能指标不应低于G/T2819中E类电站的性能指标。,. 1. 5. 4 移动电站和自发电装置应为3550Hz、380V、中性点绝缘系统。总电力负荷不超过1kW 时,也可为220V中性点绝缘系统。,. ,. 5. 5 自发电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

14、。自发电装置应保证炊事车行驶时其取力装置不工作,自发电时,炊事车的轮胎不转动。,. ,. 6 炊事车的外廓尺寸应符合GB1589-1979 (汽车外廓尺寸限界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技术文件中予以规定。,. ,. 7 炊事车的外部信号装置应符合GB1785-1981 (汽车及挂车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3-15批准1999-03-15实施-87一QCjT 448一1999置和光色的规定。,. ,. 8 炊事车质心位置和轴荷分配应符合所用底盘的技术要求。,. ,. 9 炊事车的制动性能应符合所用底盘的技术要求。,. ,. 10 炊事车的整车整备质量不得超过底盘的

15、允许最大总质量。1. ,. 11 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书。金属材料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其它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2 木材零件需经干燥处理,其含水率不大于15%。1. 1. 13 外购、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明书,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 1. 14 炊事车应配备防火装置,其安装位置必须便于取用。1. ,. 5 炊事车应配备门梯。活动式门梯应取用方便,工作平稳,行车时,固定可靠。,. ,. 6 炊事车的车厢必须设置支撑装置,其支起和回收应灵活可靠。,. ,. 17 A类和B类炊事车应配置取暖装置。取暖装置的配备应能保证在3h之内将车厢内温度由-40C(B在类车由一25

16、C)升至15C(平均温度),且最降温度不得低于5C。,. 1. 18 所用外露黑色金属构件均应进行防腐蚀处理。,. ,. 19 涂撑质量应符合QC/T484-1999 (汽车油津涂层的规定。1. 1. 20 各部位的焊接质量应符合JB/ZQ3011-1983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 2 车厢与底盘的联接应牢固可靠,其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中心平面的位置偏差为5mm。.2 炊事设备和用具.2. , 炊事设备和用具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其它有关卫生法规的规定。.2.2 炊事设备应选用适当,保证车内最大噪声不大于90dB(A)。.2.3 炊事设备应安装合理,固定可靠,便于使用和维

17、修。.2.4 炊事车内应安装供水系统。.2.4. , 该系统的贮水箱应在10min内注满水。.2.4.2 该系统应有进水接头。位于车厢侧壁的进水接头应凹入车体内。接头处应有防污盖,盖与接头之间应有锁装置,接头与外接水源水管的联接应方便可靠。.2.4.3 供水管路应密封良好,不得有漏水的现象。1.2.4.4 在锅、洗涤池、开水炉的上方必须安装供水间。.2.4.5 贮水箱的容积不得小于表2的规定。额定供膳能力(人)贮水箱容积(L)表21.2.5 车内应设置开水炉,其容积按额定供膳能力计,每人不得少于0.5L 。.2.6 车内应设置洗涤池。600 800 1.2.7 车内应设置污水排放系统,其管口与

18、外接污水排放管的联接应方便可靠,管口应装防护罩。.2.8 炊事车应配备废物箱。.2.9 车内应安装可调式炉灶。.2.9. 1 炉灶应有隔热材料,使其与周围物体进行隔离。.2.9.2 炉灶的燃料箱(罐)所容燃料量应保证炉灶全负荷运行3h以上。.2.9.3 燃油、燃气输送管道系统应密封良好,在正常工作压力下,不得有惨漏现象。.2.9.4 燃油灶应设置排烟装置。.2. 10 炊事车应设置通风装置。.3 车厢一88一QC/T 448-1999 1.3. , 车厢应具有一定的保温性。在车厢内、外温度(平均值之差为20-250C时,各类车车厢的传热系数值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表3W /(m2 K) 车厢A类

19、炊事车车厢B类炊事车车厢C类炊事车车厢传热系数1. 4 2.3 .3.2 车厢应具有良好的防尘密封性。在车厢内、外压差为100Pa和200Pa时,各类车车厢的单位容积泄风量应不大于表4的规定。表4单位容积泄风量(m/h m) 车厢100 Pa 200 Pa A类炊事车车厢9 15 B类炊事车车厢36 55 C类炊事车车厢.3.3 车厢应具有良好的防雨密封性。经强度为57mm/min、方向与侧壁成45。角、历时30min的淋雨试验后,车厢的顶棚和侧壁不应有渗漏现象,门、窗、栏板、孔口处不应有漏水现象。注z漏水指形成水滴或水流,渗漏指出现水迹,但未形成水滴或水流。.3.4 车厢骨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与

20、刚度。.3.5 车厢内壁板应使用铝合金板或35mm厚的防水胶合板、塑料贴面板。.3.6 车厢内壁板应平整。使用木质内壁板时,相邻两板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mm,其固定螺钉的头部不得高于内覆盖件表面。压条排列整齐,接头形式一致,压条两侧与内壁板的间隙不得大于1mm。.3.7 车厢及车厢门、孔口门的外覆盖件应平整,圆角过渡光滑。.3.8 车厢木地板应企口拼接,并用防水粘结剂粘合,木地板的上表面应光滑平整,其上应铺耐油的地板擦布、橡胶板或铝合金花纹板。.3.9 客车式炊事车的车厢内应有前隔壁将操作间与驾驶室隔开。.3. 0 车厢门、窗、孔口门的佼链应转动方便,锁机构及撑忏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开关方便。在

21、行驶过程中,车厢门与孔口门不得自行打开。.4 电气系统,. 4. , 炊事车电气系统的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应符合JB911-1966 (一般工业用低压电器电气间隙和漏电距离的规定。.4.2 由中性点绝缘系统供电的炊事车.应配置良好的接地系统,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0Q,车厢及用电设备均应进行接地保护。.4.3 由市电供电的炊事车,车厢及用电设备均应进行接零保护。.4.4 相序应按顺时针方向排列(面向插座)。.4.5 电源电缆线的长度不应小于10m。.4.6 电气系统应接线正确,布线整齐,联接牢固可靠,各导线均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志。.4. 7 车内电气照明应使用防潮灯具。.4. 8 当空气相对湿度为

22、45%-75%,环境温度为15-35C时,电气系统各回路对地及相互间的冷态绝缘电阻值不得小于2MQ。注:冷态系指电气系统通电前,其各部分的温度与环境温度之差不超过3C时的状态。89一QC/T 448 999 .4.9 电气系统各回路对地及各回路间应能承受试验电压值如表5规定,频率为50Hz,波形为正弦波,历时1min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试验时,将不能承受高压的电气元件拆除或短接。表5回路额定电压V 试验电压V100-400 (1,000+2倍额定电压)X80%.最低为1200 100 .4. 0 电气系统通电后,电气设备应工作正常.电气仪表指示正确。2试验项目2.1 外观检查按本

23、标准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检查。2.2 制动试验750 采用挂车底盘的炊事车,其试验的条件和方法应符合JB3006-1981 (特种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z采用汽车底盘的炊事车,其试验的条件和方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的规定。2.3 行驶试验2.3. , 条件2.3. ,. , 在制动试验合格后进行。2.3. ,. 2 炉灶的燃料箱(罐)应按规定加满燃料。2.3. ,. 3 牵引车的选用应符合挂车技术文件的规定。2.3. ,. 4 车厢的门窗及孔口门均应可靠关闭,行驶途中不得随意打开。2.3. ,. 5 采用汽车底盘的炊事车,其试验条件还应符合GB1331 1977 (载重汽车和越

24、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的规定。2.3. ,. 6 行驶里程z出厂试验为3050km,型式试验为3000 k, m ,定型试验为5000km(不包括磨合里程)。2.3. .7 行驶路面:出厂试验可在柏油或水泥路面上进行;型式试验和定型试验时,凹凸不平的土路及碎石路面不应少于试验里程的50%。2.3. .8 行驶车速:在柏油和水泥路面上不小于10km/h,在凹凸不平的土路及碎石路面上不小于20km/h。2.3.2 方法2.3.2. , 型式试验和鉴定试验时,行驶前,应在车厢各侧壁、门、栏板框上作好标记,以便考核车厢的刚度和强度;在车厢与底盘及配套设备与车厢的联接处作好标记,以便考核车厢与底盘及车内配套

25、和车厢联接的可靠性。2.3.2.2 出厂试验时,在行驶完规定里程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型式试验和定型试验时,在行驶途中及试验结束后对车辆进行检查。停车检查的第一段里程为100k m,从第二段开始,每段为200km。2.3.2.3 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时,若可用随车工具排除,试验可继续进行。否则,回厂检修,排除故障后重新试验。2. 3. 3 结果2.3.3. , 所有联接件、紧固件不得松动。2.3.3.2 门、窗、孔口门启闭灵活。2.3.3.3 门、窗、孔口门不应自行打开。一90一QC/T 448-1999 2.3.3.4 零部件不得有损伤,焊缝不得开裂。2.3.3.5 设备、工具、备附件不应损坏或移位

26、。2.3.3.6 型式试验和定型试验后,各标记处不得有明显变化。2.3.3.7 行驶时,自发电机组的取力装置应处于非工作状态。2. 4 淋雨试验2.4. , 条件2.4. 1. 1 出厂试验的车辆在车厢制造完成后及行驶试验后进行淋雨试验;型式试验及定型试验的车辆在行驶试验前后均应进行淋雨试验。2.4.1.2 无风雨,环境温度不低于5C。2.4.1.3 淋雨设施的降雨强度和方向应符合本标准1.3. 3的规定,并保证淋雨面积为整车面积,各点淋雨强度的相对误差不大于20%。2.4. .4 门、窗、栏板、孔口门均应可靠关闭。2.4.2 方法2.4.2.1 启动淋雨设施。2.4.2.2 淋雨时间达到本标

27、准1.3. 3的规定时,关闭淋雨设施。2.4.2.3 擦干车厢外表面,打开门、窗、栏、板、孔口门进行检查。2.4.3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3. 3的规定。2. 5 测量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各回路间的绝缘电阻2.5. 1 条件2.5. 1. 1 在淋雨试验后进行。2.5.1.2 炊事车电气系统的开关处于接通状态。2.5. .3 断开用电设备与炊事车电气线路的电气联接。2. 5. 2 方法用500V兆欧表(电源额定电压低于100V者.用250V兆欧表)测量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各回路间的绝缘电阻。2.5.3 结果绝缘电阻值应符合本标准1.4. 8的规定。2.6 各电器回路对地及相互间的绝缘介电强度试验2.6.

28、 1 条件2.6. 1. 1 测量绝缘电阻值合格后。2.6.1.2 本标准1.4.9所规定的条件。2.6.1.3 试验变压器的容量:每千伏试验电压不少于1kVA。2.6.2 方法按GB/T2819中2.2.3.4b的规定进行。2. 6. 3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4.9的规定。2. 7 相序检查用相序指示器检查各插座的相序,其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4. 4的规定。2.8 配套设备运行试验2.8.1 条件2.8. ,. , 出厂试验和型式试验时,在实际环境中进行;走型试验时,除在实际环境中进行外,还应在低温试验中进行,实际环境中的试验可与测定供膳能力的试验联合进行。-91一QC/T 448-1999

29、 2.8. .2 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合格。2.8. .3 根据所用电源条件,对车厢及用电设备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2.8.2 方法出厂试验时,各设备按实际使用工况运行30min;型式试验和定型试验时,运行3h。2.8.3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2. 4. 1、1.2. 9. 2、1.2. 9. 3、1.1.6和1.4. 10的规定。型式试验和定型试验时,还应符合本标准1.2. 9. 2的规定。2.9 测量泄风量2.9. , 条件2.9. ,. , 在行驶试验前、后进行。2.9. .2 试验设备按图1装置。l 抽风机;2-;舌n,3风速计;1一风筒;5 压差机图12.9. ,. 3 风筒和压差计可从车

30、厢侧窗处伸出。卸下窗玻璃,装上带有风筒接头和压差计接头的平板,并将该侧窗可靠密封。2.9. .4 风筒的抽风口和压差计测头应尽量远离车厢内壁和门、窗、孔口等易泄漏处,且两者间距不得小于2m。2.9.1.5 将门、窗、栏板、孔口门可靠关闭,并将使车厢内外相通的管道(口)可靠密封。2.9.2 方法2.9.2. , 启动抽风机。2.9.2.2 调节活门,控制风量,使车厢内、外压力差分别稳定在100Pa和200Pa,测定并记录两种稳定状态下的风速。2.9.2.3 按下列公式计算车厢单位容积世风量:车厢单位容积世风量=f(m3/h-m3)HH-HH. . (1) 式中:q-一车厢每小时的总世风量;A一一

31、风简有效截面积,mzpv.,一一平均风速.m/min;V一一车厢容积.m3。=60AI叩(m3/h). . (2) 注z若用孔极流量汁测量,总泄风量Q可根据孔板前后的压差值在该孔板的特性曲线上查出.2. 9. 3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3. 2的规定。2.10 测量传热系数2. 0. 1 条件2. 10. 1. , 在行驶试验前、后进行。-92一QC/T 448-1999 2.10.1.2 元雨、无风(在距车厢外表面1m范围内,风速不大于2m/s).环境温度变化不超过3.C。2. 10. 1.3 车厢周围不得有影响本试验的其它热源,且车厢与其周围物体的问距不得小于3m。2. 10. 1. 4 关

32、闭所有门、窗、栏板、孔口门,将使车厢内、外相通的管道(口可靠密封,车厢内不应有人。2.10.1.5 试验设备布置如图2所示,加热电炉等距离排列(间距以1.21.6m为宜)。A 片、叩-斗J口气点一令口。一加热电炉p口-车外温度计,6一车内温度计图22.10.1.6 各加热电炉的额定功率应相同。2.10.1.7 加热电炉的电压应由同一调压器调节。2.10. 1.8 所用电气仪表的精度不应低于2.5级。2.10.2 方法单位:mm 400- 450 2.10.2. 1 接通加热电炉的电源,调节其电压,使车厢内、外逐步达到温差为2025.C的稳定热平衡状态(2h)内,车厢内温度变化不超过2C.加热电

33、炉总功率变化不超过3%。测量并记录该过程中车厢内、外各测点温度值及加热电炉的端电压、电流值。2.10.2.2 从达到稳定热平衡状态开始,每间隔15min记录一次上述各值。2.10.2.3 记录稳定热平衡状态时的大气温度、大气压力、相对湿度。2.10.2.4 记录温度计及电炉的布置情况。2.10.2.5 按下列公式计算:传热系数=一兰=(W/(m2K) . . . . (3) Llt气/Sn 8二式中:1一一三个加热电炉的总电流.A;u-一加热电炉的电压,V;Llt-车厢内、外温度差,K;=t1-lz(K) . . . . . . . . . . . (4) 注g以上数值均列为达到稳定热平衡状态

34、后.2h内八次记录值的平均值。t1 -_车厢内部温度(四支温度计的平均值),C;t2一一车厢外部温度(三支温度计的平均值),C 一93一S.-车厢内表面积,m2;Sw一一车厢外表面积,m2;QC/T 448-1999 2.10.2.6 重复试验一次,计算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2.10.3 结果传热系数应符合本标准1.3. 1的规定。2. 11 称重、测量质心位置本试验应在配套齐全的情况下进行,条件和试验方法均应符合GB1334的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1. 8和1.1. 10的规定。2.12 低温试验2. 12. 1 条件2.12.1.1 A类炊事车在-4DOC、B类炊事车在一25C的低

35、温试验室或自然条件下进行。2. 12. 1. 2 在试验室试验时,车外廓距墙壁的距离不得小于1m 2.12.2 方法2. 12. 2. 1 打开所有门、窗、栏板、孔口门,静置4h。2.12.2.2 关闭所有门、窗、栏板、孔口门。2. 12. 2. 3 启动所有取暖设备,持续3h Q 2.12.2.4 温度计的设置如图3所示,且距热源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m。A A A A 、400-700 A A A 温度t图32.12.2.5 记录八支温度计的读数,计算其平均值。2.12.3 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1.17的规定。2.13 测量接地电阻单位.mmo o e、CCD D _,. 本试验的条件和方法按

36、GB/T2819的2.2.3.1的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1.4. 2的规定。2.14 测定额定供膳能力-94一QC/T 448- 999 2. 14. 1 条件2. 14. 1. 1 炊事车内所布配套设备齐全、完好。2. 14. 1. 2 有能源、水源。2.14.1.3 按额定供膳能力和每人每餐的平均膳食量准备好粮食、肉、蔬菜及各种调料。2. 14. 1. 4 只可使用炊事车内的配套设备。2. 14. 1. 5 按额定供膳能力配备炊事人员。2.14.2 方法炊事人员按炊事操作规程制作食品,且主、副食品的品种均不得少于两种,揭适量。记录炊事人员由开始操作至制作完毕所需的时间(制作发酵食品

37、所用的发酵时间不应计入。2.14.3 结果试验记录的时间应符合本标准1.1. 2的规定。2.15 测量车内噪声2. 15. 1 条件炊事车内所有设备齐全、完好。本试验可与测定额定供膳能力的试验同时进行,但不得进行烹调操作。2.15.2 方法2. 15.2. , 启动车内所有设备。2.15.2.2 在车厢的纵向中心平面上,距地板高度为1500 mm处均布三个测点。2.15.2.3 将普通声级器的传声器置于测点,分别测量和记录声级器A挡的读数值。2.15.3 结果声级器在三个测点的读数平均值应符合1.2. 2的规定。3检验规则3.1 试验项目3. ,. 1 炊事车出厂试验项目按表6的规定。表6标准

38、条文编号序号出厂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外观检查1.1. 7 ,1. 1. 18 ,1.1. 19 1 2. 1 1. 1. 20 , 1. 3. 6 ,1. 3. 7 2 制动试验1. 1. 9 2. 2 1. 1. 5. 5 ,1. 1. 15 1. 1. 20 ,. . 21 3 行驶试验2.3 1. 2. 3 , 1. 3. 4,1. 3. 10. 1. 4. 6 4 淋雨试验1. :t 3 2.4 5 测量各电气回路对地及各回路间的绝缘电阻. 4. 8 2.5 6 各电气回路对地及相互间绝缘介电强度试验1. 4. 9 2.6 7 相序检查1. 4. 4 2. 7 配套设备运行试验l|

39、:1 1.2.4.I , 1.2.9.2, l.2.9.3 8 2.8 .4.日.1.4. 10 - 95-QC/T 448-1999 3.1.2 炊事车型式试验按表7进行。表7标准条文编号序号型式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撞方法1 表6所有项目见表6见表62 测量泄风量1. 3. 2 2.9 3 测量传热系数1.3. 1 2.10 3.1.3 炊事车定型试验按表8规定进行。表8标准条文编号序号定型试验项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1 表7所有试验项目见表7见表72 称重、测质心位置1.1. 8. 1. 1. 10 2. II 3 低温试验1. 1. 17 2. 12 4 测量接地电阻1. 4. 2 2.13

40、5 测试额定供膳能力1. 1. 2 2.14 6 测量车内噪声J. 2. 2 2. 15 3.2 炊事车出厂前均应进行出厂试验,新产品走型前应进行定型试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定型试验=a)老产品转厂生产时zb)停产两年的产品再生产时;c)正常生产的产品经历三年时:d)产品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仅对受影响的项目进行试验。3.3 定型试验、型式试验的产品不应少于两台。3.4 出厂试验中,只要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对该项重新试验,若经第三次试验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不合格品。3.5 型式试验中,只要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在同一批

41、产品中另抽加倍数量的产品对该项目进行复试。若仍不合格,应对该批产品的该项目逐台检验,并找出原因,排除故障,重新试验,直至得到确切结论为止。3.6 定型试验和型式试验中所用各种电气测量仪表的精度不应低于0.5级(兆欧表除外),出厂试验使用的电气测量仪表精度不低于1级。4 标志、运输与保管4. 1 标志4. 1. 1 炊事车应有产品标牌和电气原理标牌,标牌应符合QC/T486-1999 (汽车标牌的规定。4.1.2 产品标牌应固定于车厢内车门正上方。4.1.3 电气原理标牌应固定于车厢内便于查看的地方。4.1.4 产品标牌的内容:a)产品名称;-96一b)产品型号Fc)整车整备质量(kg); d)外型尺寸z长宽高(mm);e)额定供膳能力(人h。工厂名称$g)出厂编号zh)出厂日期。4.2 备附件及随车技术文件4.2.1 备附件QC/T 448-1999 a)炊事车车辆的全部备附件和随车工具F的各配套设备的备件、附件和随机专用工具。4.2.2 随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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