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T 10345.2-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与文件编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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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7.200 J 73 备案号:98489851-2002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B/T 10345.1,_ 10345.4-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安全和环境要求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eat pumps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2001-12-26发布中国商业联合会2002-04-01实施发布目录SB/T 10345.1-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1部分:基本要求、定义、分类和选择原则-SB/T 10345.2-2001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

2、验、标记与文件编制.30SB/T 10345. 3-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3部分:安装地点和人身保护.49SB/T 10345.4-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60本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第182技术委员会(TC182)(简称CEN/TC182)制订的EN378-1、2、3、七(1999/2000)制冷系统和热泵一安全和环境要求4个部分组成的欧洲标准修改转化为行业标准。本标准内容涉及到制冷系统和热泵对人身和财产有关的安全运行,对环境保护,特别是防止制冷剂扩散给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和全球温室效应的影响列出了严

3、格的条款要求,是当今制冷空调行业中在制冷系统和热泵范畴内较为详尽和完善的一个基础标准。我们依据修改转化的原则,保留了原版本的主要内容,仅对少部分内容,如定义条款中与我国己制订和正在审批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有重复的条款,以及条款提法上与我国国情不符的陈述,作了必要的删减。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德胜、俞炳丰、高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l.L. -L. 目IJJ:I 本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技术委员会CEN/TC182制冷系统:安全

4、和环境要求拟订,其秘书处由德国工业标准(DIN)负责。本欧洲标准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CEN拟订,并且支持欧洲规范97/23/EC的基本要求。注1:应当注意本标准在出版时并不满足规范97/23/EC中的所有某本安全要求。注2:本欧洲标准已被建议包含在欧洲规范98/392/EEC(设备规范)的管托中。由于该管托是在技术委员会同意本标准交付正式投票之后并且为避免出版进一步推迟,本标准将在出版之后立即按照设备规范的最新版本进行复审。本标准替代EN378-1994 0 本标准是由下列四部分组成:第1部分:基本要求、定义、分类和选择原则: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和文件编制:第3部分:

5、安装地点和人身保护: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SBrr 10345.2-2001 目;欠l 范围.312 概述323 压力要求.324 管路.335 阀和保护器.376 试验和投入运行.417 标记.438 文件编制44附录A(标准的附录)装置的外观检查项目.46附录B(标准的附录外观检查项目.46附录c(标准的附录)运行中的检查.47附录D(标准的附录腐蚀检贯.4830 备案号:9849-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与文件编制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eat pumps-Safety an

6、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Part2: Design,constraction,testing,marking and documentation SB.厅10345.2-2001eqv EN 378一2:20001 范围1. 1 本标准用于制冷系统、部件、材料与管路的设计和制作。指明了试验、投入运行、标记和文件编制方面的要求。1. 2 本标准的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其制冷剂充灌量达下列数据而运行的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L1组制冷剂10.0kg;L2组制冷剂2.5kg;L3组制冷剂1.Okg。这些条款是z第4章:5.4.3.1; 5.4.3.3; 5.5;

7、6. 1. 1; 6. 1. 2; 6.2; 6.3; 6.4.3.2; 6.4.3.3; 6.4.3.4; 6.5.1; 6.5.2; 6.5.3; 6.5.6; 7. 1. 2; 7.3。注:其它条款和子条款可适用或不可适用,视具体情况,需把系统详情与本标准中的内容结合起来考虑,然后明确是否适用。1. 3 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在现场建造的、且制冷剂充灌量达下列数据的制冷系统:L1组制冷剂2.5kg,L2组制冷剂1.5kg, L3组制冷剂1.Okg。这些条款是:4.5.2.2和第8章。1. 4 一些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式系统的高压侧和低压侧分别有规定的最大允许压力。在这种情况下,若装置组装

8、后不能将高压侧与低压侧隔离,则可以进行任何进一步的试验,但此试验压力不能超过低压侧的允许压力。对于批量生产中特殊等级或类型的器具,本标准包含的某些试验只能被作为典型试验。中国商业联合会2001-12-26批准2002-04-01实施31 SB厅10345.2-20012 概述2.1 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制冷系统和部件的设计与制作必须强调消除对人员、财产和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2. 2 制冷剂充灌量制冷系统的设计方法必须使制冷剂充灌量在合理可用的前提下尽量少。2. 3 能耗制冷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必须保证在可预见和合理的运行条件下其能耗尽量低。2.4 维护、使用和试验制冷系统所配用的设备必须有利于

9、维护、满足使用和试验需要。2.5 材料建造材料和烙焊、硬奸焊材料必须适于承受可预见的机械应力、热应力和化学应力。这些材料必须具有对含有不纯物或杂质的制冷剂和制冷剂-油混合物以及传热介质保持稳定。3 压力要求3. 1 压力要求3. 1. 1 制冷剂回路所有部件的设计和制造必须保证永久密封,并承受运行、停机、运输过程中会出现的热应力、物理和化学应力所形成的压力。3. 1. 2 最大允许压力(ps)最大允许压力的确定必须考虑F列因素:a)环境温度:b)不凝性气体形成的可能性:c)任何减压阀的设置:d)化霜方法:e)用途(如冷却或加热); f)太阳辐射:g)污墙。允许压力的最小值必须由表l给出的最低规

10、定设计温度确定,该温度可确定制冷剂饱和压力。表1规定的设计温度环境温度主主32C 运43C采用风冷式冷凝器的高压侧55C 63C 采用水冷式或蒸发式冷J疑器的高压侧43C 43C 低压侧32C 43C 在热气化霜或逆循环运行时,蒸发器会经受高压,则必须采用高压侧规定温度。注1:对于高压侧,规定温度可认为是运行过程中会出现的最大值。该温度高于压缩机关机(停机)期间的温度。对于低压侧或中间压力侧,采用压缩机停机期间会出现的温度所对应的压力计算值是能满足要求的。这些温度是最低温度,因此若最大允许压力低于这些最低温度所对应的制冷剂饱和压力,则系统不再32 SB厅10345.2-2001按最大允许压力进

11、行设计。注2:采用规定温度不总是得出系统内饱和制冷剂压力的结果,例如充灌量有限的系统或在临界温度或高于I临界温度下工作的系统。注3:系统可再分成几个部分(如低压侧和高压佣的,对于每一部分,可能存在不同的最大允许压力。注4:系统(或部分系统)正常运行时的压力会比最大允许压力低。注5:气体脉动能导致过度应力。注6:对于非共沸制冷剂,设计压力是其露点压力。3. 1. 3 部件设计压力每部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系统或部分系统的最大允许压力。3. 1. 4 与最大允许压力有关的压力3. 1. 4. 1 系统和l部件的设计必须满足表2给出的压力关系。表2各种压力与最大允许压力(P.)的关系设计压力二l.OX

12、Ps 强度试验压力按照现有标准,见本表注密封性试验压力主主1.OXPs 限压器(有释放器)设定压力主主O.9XPs限压器(无释放器)设定压力运1.OXPs 泄压器设定压力1. OXPs 减压阀额定书t;放斥力运1.1 X Ps 3. 1. 4. 2 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对于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若其制冷剂充灌:L1组制J令剂不超过2.5kg,L2组制冷剂不超过1.5kg , L3组制冷剂不超过1.Okg,而且无法将其低压侧与高压侧隔离,只要高压侧部件己经过预试验(见6.3)则整个系统的试验压力可以是低压侧的最大允许压力。4 管路4. 1 概述4. 1. 1 制冷剂循环制冷剂循环的所有管路必

13、须符合现有标准的要求,其设计制造和装配必须保证密封和承受运行、停机、运输过程中会出现的热应力、物理和化学应力所形成的压力和温度。材料、壁厚、抗拉强度、延展性、防腐蚀性、成型加工方法与试验方法均必须适于所用的制冷剂以及承受可能出现的压力和应力。4. 1. 2 系统内的液锤制冷系统中管路的设计和装配J5.保证在产生液锤(水力冲击)时不损坏系统。4. 1. 3 防护装置、管路和配件防护装置、管路和配件必须尽可能地防止产生不利环境的影响。4. 1. 4 长管道对民;管道的膨胀与收缩必须采取预防措施。33 SBrr 10345.2-2001 4. 1. 5 柔性管元件必须防止它们受到机械损伤、扭矩和其它

14、应力。4. 2 管道连接4.2.1 连接的设计必须保证它们不会被外部的结冰损坏。连接必须适合于管道、管道材料、压力、温度和流体。变径管的连接只能采用工厂制造的缩径管接头。搭锁式和推动式接头只能用于整体系统部件的连接。注1:与可拆卸接头比较,优先采用不可拆卸连接。注2:与扩口型、螺纹型或压缩型连接比较,特别在会出现振动的地方,优先采用法兰连接方法。注3:不推荐搭锁式和推动式连接。注4:建议在隔热层内管道上的可拆卸连接有永久标记。4.2.2 不可拆卸连接4.2.2.1对于不可拆卸连接,必须采用软轩焊、熔焊或硬奸焊。在任何熔焊或硬轩焊过程中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焊或将杂质除去的方法。4.2.2.2 软奸

15、焊软奸焊不得用于管道连接、管道组装以及配件与管道装在一起的地方。4.2.2.3 熔焊选择熔焊工艺时,必须考虑操作温度,连接的材料和焊条的成份。用于对焊的配件必须与管路材料相容。涂层(如镀铮)管道采用熔焊时,连接区的表面涂层必须完全除去。熔焊连接必须加以恰当保护。4.2.2.4硬轩焊硬轩焊不得用于氨管道,除非已经证明材料具有相容性。注:若适用性己被证明,则可采用其它的不可拆卸连接。4.2.3 可拆卸连接4.2.3.1 法兰连接法兰连接的设置必须使连接部件能被拆除,并保证管道的变形最小。注1:对于铜管道,优先采用标准化法兰盘。对于铜管则优先采用带有倒翻焊接短管的标准化松套法兰盘。注2:连接应足够坚

16、固耐用,以避免产生密封垫爆裂的危险。优先采用带有坡口和舌状物,或凸口与凹座的法兰盘。应采用给定预应力的谨慎措施,防止低温操作引起的螺栓受力过大。4.2.3.2 扩口连接扩口接头不得用于膨胀阀的连接。能用其它类型接头的地方,必须避免采用扩口接头。扩口连接用管只能是退火管,且限用于外径不超过19mm和外径不小于9mm的铜管或铝管。注1:制作扩口接头时,必须小心谨慎,确保扩口的正确尺寸以及拧紧螺帽所用力矩不会过大。连接之前应对螺纹面和滑动面进行润滑。注意不要对已被硬化的管子进行扩口。4.2.3.3 螺纹锥形管螺纹锥形管只能用于控制和指示装置与部件的连接。锥形管配件的结构必须坚固有效。4.2.3.4螺

17、纹连接螺纹连接及配件只能限用于:a)液体管路:最大内径为32mm;34 SB厅10345.2-2001b)蒸气管路:最大内径为40mm。带有可变形金属环的螺纹连接只限用于外径为88删的管道。4. 3 管路的布置4. 3. 1 管道布置必须要考虑每根管子的位置、管内流体的流动状态(两相流动,部分负荷的供油操作)、冷凝过程、热膨胀、振动和检查通路。注:管道必须按其尺寸和使用的质量加以支撑。推荐管路支撑的最大间距示于表3和表4之中。表3铜管支撑最大间距的推荐值外径(mm) 间距(m) 1522软管2254中硬管2 5467中硬管3 -一一一一一一一表4钢管支撑最大间距的推荐值公称直径(DN) 间距(

18、m) 1525 l 3250 3 6580 3.5 lOO 175 4 200350 6 400450 7.5 必须采取措施避免过度的振动或脉动。特别注意防止噪声或振动直接传到或传过支撑结构。4. 3. 2 系统中的液锤制冷系统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必须保证在产生液锤(水力冲击)时不损坏系统。注:由于管道内制冷剂的突然减速引起的液锤,以及紧接着的冲击波,能用下列方法防止,如:a)在靠近膨胀间处安装电磁间:b)在靠近蒸发器处的化霜热气道路中安装电磁阀;c)接到电磁阀的旁通管预先充满液体:d)安装减速操作阀。4. 3. 3 位置管道周围的空隙必须足以进行常规维护、管道连接处的检查和、泄漏的修理。必须防1

19、:机器间或围护物外部管道的意外损坏o4.3.4 腐蚀的防护钢质管道和部件尤其是在敷设隔热层之前必须采用防锈涂层。4.4 管线4.4.1 为安全和环境保护,对管线的设置必须考虑下列事项:a)对人员不得存在危险,如撤离时的自由通道和进入处不得受阻。在采用L2组或L3组制冷剂的场合,对非操作人员易进入的地方不得有可拆卸的连接和阀门。35 SB厅10345.2-2001b)必须采用管道隔热的方法将热管道和热源隔开。c)管道设计必须尽可能地实用,以减少制冷剂充灌量和压力损失。4.4.2 风管或通风井内的管道当制冷剂管道与作其它用途的风管共处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引起的损坏。通风道或

20、空调风道内不得装有制冷剂管道。管道不得设在升降井、小型升降送货机或装有运动物体的其它坚井中。4. 4. 3 位置具有可拆卸接头的管道不得设在公用门厅、走廊、楼梯间、楼梯平台、进出口处,也不得连到上述位置无防护的风管或通风井内。管道中无可拆卸接头、阀或控制件,并能防止意外损坏的管道例外。安装在公用门厅、楼梯间或走廊里的管道必须在距地板2.2m以上。4. 4. 4 可燃或有毒制冷剂必须设有可燃或有毒制冷剂管道的风管通风,并能排到安全的地方,以防止发生泄漏蒸气积聚造成危险。4.4.5 可拆卸连接的检查所有可拆卸连接必须易于就近检查。4. 5 特殊管道4. 5. 1 用于连接测量、控制和安全器件的管道

21、用于连接测量、控制和安全器件的管道,包括柔性管,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允许压力,其安装位置尽量减少振动和腐蚀。注1:连接处应位于管子的上部,以避免小口径连接管内脏物引起的堵塞。注2:不推荐铜管用于测量、控制和安全装置的连接。4. 5. 2 泄放管道与排放管道4.5.2.1 泄放管道与排放管道上的切断器件在系统正常运行时不应动作,因此必须禁止非操作人员的操作。4.5.2.2 特殊要求a)泄油管道在泄油管道中,必须在快速关闭阀的前方安装一个水平方向的关闭阀,或者配装一个具有两种功能的阀。b)油和制冷剂的排放利用系统中的压缩机或外部的抽空装置能把系统中的制冷剂或油转移到系统内集液器或系统外的集液器

22、。制冷系统必须具有必要的切断器或连接附属设备。利用关闭阀可以及时阻止制冷剂从系统中排放,且无制冷剂向大气散失。c)排放管道的安装泄压器、安全阀和熔塞排放管道的安装必须不构成对使用人员和财产造成危害。注1:制冷剂可通过合适的方法扩散到空气之中,或者排放到具有足够吸收能力的物质之中,但不能进入其他建筑物的空气中。注2:A、B、C类场所,只要人员不受液体制冷剂的危害,对于Ll组制冷剂的充灌量少于5B/T10345. 1 附录B规定极限,该制冷剂可以扩散到室内。36 d)独立的排放管道必须为高压侧和低压侧的泄压器提供独立的排放管道。e)法兰堵板正常运行期间不使用的管道必须配装法兰堵板。SB厅10345

23、.2-20015 阀和保护器5.1 制冷系统中所用的阀必须符合我国对有关制冷阀门的要求。5. 1. 1 隔离阀制冷系统必须装有足够的隔离阀,以尽量减少危险及其在检修或维护过程中的制冷剂损失。5. 1. 2手动阀基本操作条件下需用的手动阀必须配装一手动轮或操作手柄。5. 1. 3非授权人员的操作系统运行时不操作的阀,应设计成能防止非操作人员操作的可能,其防护措施可以采用帽盖、套盒、闭锁,它们只能由操作人员利用工具打开。对于应急阀,工具必须就近放置,并必须防止误用。5. 1. 4 防止流通用以隔离的阀必须防止其关闭时的双向流通。5. 1. 5加盖阀加盖阀的设计必须使盖内可能存在的制冷剂压力一旦盖移

24、去后能迅速释放。注:除经常操作或在紧急情况需要快速操作的场合外,优先采用加盖阀。5. 1. 6 自动关闭阀自动关闭阀必须设置在存有制冷剂释放危险的场合,如油泄放地点和液位视镜处。5. 2 关闭器件的布置关闭器件不得安装在狭小空隙内。如果管井有一个以上撤离口,则采用L2组和L3组制冷剂系统内的关闭器件只能安装在管井中。5. 3 保护器5.3. 1 制冷系统正常运行、停机和运输期间的压力不得超过任何部件的最大允许压力。为尽量减少给人身、财产和环境带来的实际危险,必须防止出现由可预见原因造成的内部压力过高或加以释放。若泄压器正常排放,则任何部件上的压力不得比最大允许压力高出10%以上。5. 3. 2

25、 泄压器5.3.2.1 减压阀减压阀的设计必须使阀在试验后能紧闭,在排放后能关闭。a)指示器以检查减压阀是否己经向大气中排放。b)铅封试验与设定后必须对调整的阀铅封。c)识别标志铅封上必须有阀的制造厂,或任何有资质的识别标记。d)标志铅封或阀体上必须标志设定压力和额定排放能力,或者设定压力和排放系数以及流通面积。5.3.2.2 安全片安全片必须正确地夹紧在支座内。支座内部横断面作为安全片的自由开口横截面。其通体内径不得小于自由开口截面的内径。5. 3. 3 熔塞熔化材料的熔化温度必须印记在熔塞的非熔化部位上。5.3.4 限压用去全转换器限压用去全转换器不得用于控制目的。5. 4 保护器件的应用

26、5.4. 1 安全器用于防止运行时的超压。在运行期间必须采用限压用安全转换器,以使在任何泄压器工作以前停止施压元件的作用。正常运行时,必须将超压通过减压阀排放到系统的低压侧,而不是通过安全阀排放到大气中。5. 4. 2 制冷系统的保护37 SBfT 10345.2一一20015.4.2.1 除了L3组制冷剂充灌量不大于lkg的单元机组系统不设置泄压器以外,每一个制冷系统必须用至少一个减压阀、一个熔塞或其它方法来释放超压,或者根据相关条文要求的方法防止超压。5.4.2.2 型式试验的限压或限温器对未设置泄压器的系统,至少必须通过F述方法采用型式试验的限压或限温器加以保护:a) L1组制冷剂充灌量

27、少于100kg,且压缩机总排量小于90m:l/h,则仅需要一个型式试验压力限制器:b)对于任何制冷剂的任何充灌量,以及任何排量的压缩机,一个型式试验压力断流器和电气线路上串联与第二个平行型式试验安全压力断流器,以及与压缩机的泄压器组合在一起即可满足要求:c)对于一个输热量不大于5kW的吸收(附)系统,需要一个型式试验限温器或一个型式试验限压器:d)对于一个输热量为大于5川的吸收(附)系统,一个型式试验安全压力断流器和电气线路上串联的一个平行型式试验限压器或一个限温器即可满足要求。5.4.2.3 制冷剂的饱和压力系统按5.4.2.2的要求加以保护,制冷系统的所有部件必须承受3.1.2中规定的设计

28、温度下的制冷剂饱和压力。5.4.2.4 高压或高温限制器制冷系统中设置的施压元件能够产生的压力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对于这些系统至少应提供-个限压或限温器,而下述情况例外:a)对于L1组制冷剂充灌量不超过2.5kg,L2组制冷剂不超过1.5kg,或者L3组制冷剂不超过1.Okg的制冷系统,在达到最大允许压力和未从制冷系统中排放制冷剂之前获得F列结果时:一一压缩机继续运转,直到达到稳态压力为止;-一一压缩机由于过载而停转:一一压缩机的供电被一型式试验的过载安全器切断:一一一制冷系统内部的部件损坏。b)对于L1组制冷剂充灌量不超过2.5kg,L2组制冷剂不超过1.5kg,或者L3组制冷剂不超过1.Ok

29、g的制冷系统和吸附(收)系统,其中:一一压缩机产生的压力所形成的应力不会超过系统爆裂压力的1/3;一一在产生的压力所形成的应力超过系统爆裂压力的1/3之前型式试验过载保护器会停止压缩机的运转:一一系统部分能安全地释放压力,造成的实际危险很小。5.4.2.5 限压器对低温可能产生危险的所有制冷系统必须设置一个限压器,以便防止液体冷却器的冻结和材料冲击强度的降低。5.4 3 系统部件的保护5.4.3.1 泄压器通常可用于多种部件,若a)多个部件之间互相不隔离:b)泄压器的能力使遇到超压的所有相连部件受到保护。38 SBIT 10345.2一-20015. 4. 3. 2 压缩机的保护a)容积式压缩

30、机排量在90旷Ih以上的容积式压缩机必须在排气侧去装泄压器加以保护。注1:在未设置排气关闭阀的场合,若无中间关闭阀,贝IJ一高压侧泄压器就能满足需要。注2:不可能发生超过最大允许压力的情况时,非容积式压缩机不需要装备泄压器。90m3/h以上5.4. 3. 3 器加以保护5.4:. 3. 4 a)泄公称内径小于排气侧的泄压下述所示:接的二个泄压器,每-个泄压器都具有所需的排放能力。在5.4.4.1. c条件卡,可采用单个泄压阀把压力排放到系统的低压侧内。-当采用单个I甘压器把压力排放到系统的低压侧时,必须采取措施便装置可被旁通和拆除,且拆除时无人草制冷剂损失。一(毛容积小了O.1m 3的压力容器

31、必须装独的容器或大气中.每个压力容器,把压力排放到低压侧(见)必须由F式确定式中:q阳p A LH 注l泄5. 4. 3. 5 液体必须防止由液体膨胀注:在某些情讥,可以通过设置一个只能由操作人员关闭的、正常情况下开启的截止阀达到此目的。5. 4. 4 保护器的位置5.4. 4.1 泄压器的位置泄压器必须安装在靠近压力容器或需保护的制冷系统有关部件上。泄压器必须易于接近,且必须连接在液体制冷剂液面的上万。部件与减ffi.阀之间的压力阵不得超过阀制造厂给出的名义限度。a)烙塞12装在.压力容器或任何其它部件上的烙塞,必须位于制冷剂液面上方。烙塞时,该计算方法全充满液体制冷齐l的其余部分隔离,Dl

32、iJ 39 SB/T 10345.2-2001 不得隔热。对于制冷剂充灌量大于F述值的系统,熔塞不得用作与大气之间唯一的泄压器:L1组制冷剂2.5kg;L2组制冷剂1.5kg; L3纽制冷剂1.Okg。b)关闭阀在系统部件与泄压器之间不得设置关闭阀。注:为便于试验和修理,-pJ设一个转换器和第二泄压器。c)从高压侧向低压侧的排放泄压器(除压缩机泄压器外)从系统的高压侧向低压侧排放时,必须采用下列措施:一一泄压器必须是-减压阀,必须采用明显不受背压影响的减压阀:一一系统的低压侧必须装有泄压器:一一系统低压侧上泄压器的排放能力必须能保护连接的所有容器、压缩机和泵。d)安全片安全片不得用作高压侧的唯

33、一泄压器,因为安全片的工作会导致全部制冷剂的损失。为了尽量减少制冷剂损失,在正常运行工况下,安全片可与减压阀串联使用,此时安全片位于减压阀的进口侧。为了验证安全片完好无损,驱动警报装备的压力传感器必须位于安全片与减压阀之间的管道上。安装在减压阀之间的安全片不必大于但不得小于减压阀的进口。安全片的构造必须保证其碎片绝不阻塞减压阀或妨碍制冷剂的流动。5.4.4.2 限压用安全转换器的位置限压用安全转换器与施压件之间不得设置关闭阀,除非:一一装有第二安全转换器,且关闭阀为-个转换阀:一一系统中装有一减压阀或熔塞,将压力从高压侧排放到低压侧。a)改变设定限压用安全转换器设定放置的改变只能采用五具来进行

34、。b)供电中断停电后自动复位很危险,必须防止。在安全回路中的限压用安全转换器或计算机的供电中断时,必须停止压缩机的运转。5. 4. 5 泄压器的排放能力5.4.5.1 必须以型式试验的基础来确定泄压器的排放能力或排放率,优先选择排放率方法。5.4.5.2 减压阀的大小制造厂必须提供各种所选制冷剂流通能力的数据(kg/s),以及合适的进、出口接管孔。注:若下游压力低于约-半的上游压力(临界压力比),则排放能力不会增大。5. 4. 6 排放器的大小5.4.6.1 平行布置泄压器平行布置二个或二个以上则必须作为单个设置。5.4.6.2 转换器控制对于由一个转换器控制的两个泄压器,每个泄压器的排放能力

35、都必须满足系统保护的要求。5.4.7 泄压器的排放管5. 4. 7. 1 世压器和熔塞发生压力排放时,不得使释放的制冷剂给人身和财产造成危害。注2制冷剂可通过合适的方法扩散到空气中,但不能扩散到能进入建筑物的空气中,亦不能排放进没有足够量吸收(附)能力的物质之中。40 SBrr 10345.2-2001 5.4.7.2 免受不利气候影响的保护必须考虑不利气候的影响,例如泄放管道中的积水和结冰,或脏物或碎屑的聚积所造成的危害。5.4.7.3 共用排放管路在几个泄压器共用一排气管路时,必须以出现最低设定压力和来自所有连接泄压器同时排放的基础计算其管路内的压力降。5.4.7.4 与泄放器的连接排放管

36、与泄放器的连接必须进行密闭性试验。5. 5 指示和测量仪表5.5.1 制冷系统必须装有指示和测量仪表。5.5.2 制冷剂压力指示器5. 5. 2. 1 校准和标记本要求仅适用于永久性安装的指示器。高压侧指示器的校准范围必须不小于最大允许压力。若压力指示器的表盘或显示以压力和对应的饱和蒸气温度进行标定,则指示器必须显示它们所适用的制冷剂。指示器所连接的那部分的最大允许压力值必须用红线标出。5.5.2.2 位置a)制冷剂充灌量超过如下数量的制冷系统,每个压力侧或压力级必须装有压力指示器:L1组制冷剂100kg;L2组制冷剂25kg;L3组制冷剂2.5kgo 对于含有1O.0kg以上L1组制冷剂、或

37、含有2.5kg以上L2组制冷剂、或含有1.Okg以上L3组制冷剂的系统,必须连接压力指示器(可选择安装永久性压力指示器)。b)压力容器对于净容积为O.lm3或O.lm3以上,在进、出口处装有关闭阀的贮存制冷剂液体的压力容器,必须连接压力指示器。c)需清洗或除霜的内含制冷剂的部件在温热或强热状态被清洗或除霜的内含制冷剂的部件,必须装有一个或数个压力指示器。5. 5. 3 液位指示器5.5.3.1 制冷剂贮液器制冷系统制冷剂量大于下列数字者,应设贮液器:L1组制冷剂100kg;L2组制冷剂25kg;L3组制冷剂2.5kg。对于可能被隔离的集液器,必须装液位指示器,以便显示最大制冷剂液位。5. 5.

38、 3. 2 玻璃管不得采用玻璃管制作的液位指示器。5. 6 压缩机的回液制冷系统的设计和建造,必须使液体制冷剂或油不能过量地返回,以免损坏压缩机。6 试验和投入运行6.1 概述6. 1. 1 试验制冷系统投入使用之前,必须经历下列试验:a)强度压力试验;41 SB厅、10345.2一-2001b)密封性试验:c)安全器的功能试验:d)投入运行前的整个装置的试验。所有制冷部件和制冷系统必须经受强度试验和紧接的密封性试验。注:在强度试验和密封性试验结束后和系统首次起动前,必须对所有安全归路进行功能试验。6. 1. 2 必须记录试验结果。6.2 部件的强度试验6.2.1 在离开工厂前还是在现场,未做

39、试验者,必须按表2要求对所有部件进行强度试验。注:对于压力指示器和控制器,可以采用较低的试验压力,但试验压力不得低于最大允许压力的1.1倍。6. 2. 2 强度试验用流体强度试验必须用水或其它一些适用的液体进行水压试验。由于技术原因,部件不能用液体做压力试验,则必须采用与系统中制冷剂和所用材料相容的、无危险性的气体进行试验。注: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防止对人身产生危害和尽量减少对财产的损坏。6.2.3 验收准则这些试验不得引起永久的变形,除压力产生的变形对部件制造而言是必要的外,如热辑压焊接的蒸发器。若部件能承受不小于三倍的部件设计压力且无破裂,则认为合格。6.3 系统的压力试验在工厂内还是在现场

40、组装完毕后,技入运行之前每个系统必须经受按表2要求的压力试验。若系统的所有组件己经先前按第3章进行了强度试验,则可以采用无危险性的气体进行试验。注:这样的试验可在系统完成后分阶段进行。6.4 密封性试验6.4.1 系统完成后,不管是在离厂前还是在现场组装或充灌后,必须对整个系统或分成几个部分按照表2进行密封性试验。注:密封性试验所用的儿种技术取决于生产状况,如惰性气体的压力、真雪度、放射性气体踪迹。重要的是,密封性试验方法由有资格人员负责。6.4.2 示踪剂加入惰性测试气体作为示踪剂必须既不产生危险,也不对环境造成危害。6.4.3 抽真空6.4.3.1 卤代怪制冷剂不得采用含有许多干蒸气量的卤

41、代经制冷剂来吸收水分。注:推荐采用无氧干燥氮气作为流体。6.4.3.2 充灌量超过20kg的系统若抽真空过程用于充灌量超过20kg的卤代腔和碳氢制冷剂系统时,则必须使系统干燥且抽真空,其绝对真空度达270Pa以下。必须把此真空度保持至少30分钟,然后用干燥氨气充入。系统再次抽真空使其绝对真空度达270Pa以下。这次真空度必须保持在6小时以上,接着用系统的制冷剂充入。6.4.3.3 卤代经或碳氢系统充灌制冷剂之前卤代怪或碳氢系统的绝对真空度应抽到270Pa以下。此真空度保持的时间必须取决于系统的大小及复杂程度。6.4.3.4 氨或二氧化碳系统充灌制冷剂之前将氨或二氧化碳系统的绝对真空度必须抽到4

42、2 SB厅10345.2-2001675Pa以下。此真空度保持的时间必须取决于系统的大小及复杂程度。注:采用可溶性润滑油的氨系统需要特殊的处理,要求安装干燥器并按卤代短标准操作。6. 5 完成安装投入运行前的试验6. 5. 1 制冷系统投入运行前,必须按照相应的安装图、流程图、系统的管路图和测量系统图以及电气接线图加以核查。6. 5. 2 制冷系统的检查6.5.2.1 由操作人员检查检查必须包括下列项目:a)核查与压力容器有关的文件:b)核查安全设备:c)核查所选择的管路焊缝符合已有合适标准的要求:d)核查管路:e)核查制冷系统密封性试验的记录:f)制冷系统的外观检查;6.5.2.2 文件编制

43、必须把该检查情况编制成文件,见第8章。只有在文件编制完成后制冷系统方可投入运行。6. 5. 3 有关压力容器文件的核查文件的核查必须确保制冷系统中的压力容器符合现有规范的要求和其它相关规章的要求。6.5.4 安全设备的核查6.5.4.1 设置确保制冷系统必需的安全设备适用,且在可使用状态,以便保证系统的安全性。6.5.4.2 符合适用标准的要求必须核查安全设备符合适用标准的要求,以及已经过制造厂的试验与合格鉴定。6.5.4.3 限压用安全转换器必须核查限压用安全转换器的功能及其正确安装。6.5.4.4 外部减压阀必须核查阀上印有正确的设定压力值,并在铭牌上加以说明。6. 5. 4. 5 安全片

44、必须核查安全片(不包括内部片)己标明正确的名义爆裂压力。6.5.4.6熔塞必须核查熔塞标明正确的熔化温度。6. 5. 5 制冷剂管路的核查必须对已经按图纸、详细说明和标准安装的系统管路进行校核。6. 5. 6 整个装置的外观检查必须按附录A和附录B的要求对整个装置进行外观检查。7 标记7. 1 概述7. 1. 1 必须用标记识别每一个制冷系统及其主要部件。该标记必须是永久可视的。对于随时可用的、制冷剂有限的封闭制冷系统、冷凝器和蒸发器不需要加以标记。7. 1. 2 对于控制对象不明显的系统,必须清楚地标明关闭器及主要控制器。7.2 制冷系统7.2.1 清晰易读的铭牌必须位于制冷系统上或其附近。

45、7.2.2 铭牌至少必须包括下列资料:43 SBrr 10345.2-2001 a)安装单位或制造厂名及其地址:b)型号、产品序号或参考号:c)制造年份:d)按ISO817(或SB/T10345. 1的附录D)规定的制冷剂编号:e)制冷剂充灌量:f)高压侧和低压侧的最大允许压力。7.3 管路和阀7.3. 1 必须采用颜色标记,标明现场装配和安装的管路。7.3.2 当管路内含物的释放会影响人身或财产安全时,内含物的识别标记必须附在阀旁和穿过墙壁之处的管道上。7. 3. 3 必须标记减压阀的排放管路。7.3: 4 必须标记使制冷系统部件隔离的阀。8 文件编制8.1 合格证书8. 1. 1 必须记录

46、试验结果。8. 1. 2 按买方要求,制造厂必须提供材料测试合格证书,以便买方确信所用材料符合规定的要求。该材料应可查其最终的试验及其生产、验吃的资料,在交货时提供合格证书,最迟应在投入运行之前。8. 1. 3 任何所需的合格证书必须由进行检查、试验或核查的操作人员的代表填写并由有关负责人员签名。8. 1. 4 在投入运行之后,供方必须提供-份合格证书,以证实系统己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并说明安全和控制装置的设定值。8. 2证书供方必须提供操作须知,须知中要给出制冷系统的运行指南,包括一旦破裂或泄漏时应采取的措施。8,2.1制造厂或安装方必须提供说明书或手册和安全须知。8.2.2 须知至少必须包括下列信息:a)系统的用途:b)机器和设备的说明:c)整个制冷系统(包括部件)的说明和操作详情,以及制冷系统流程图和电气线路图:d)有关系统和部件的起动、停机和停用的说明;e)有关工作流体和设备的处置的说明:f)最常见故障的原因和排除措施:g)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冷凝器、冷却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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