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 T 10345.3-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第3部分:安装地点和人身保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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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7.200 J 73 备案号:98489851-2002 S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SB/T 10345.1,_ 10345.4-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安全和环境要求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eat pumps -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2001-12-26发布中国商业联合会2002-04-01实施发布目录SB/T 10345.1-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1部分:基本要求、定义、分类和选择原则-SB/T 10345.2-2001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

2、验、标记与文件编制.30SB/T 10345. 3-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3部分:安装地点和人身保护.49SB/T 10345.4-2001 制冷系统和热泵一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60本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第182技术委员会(TC182)(简称CEN/TC182)制订的EN378-1、2、3、七(1999/2000)制冷系统和热泵一安全和环境要求4个部分组成的欧洲标准修改转化为行业标准。本标准内容涉及到制冷系统和热泵对人身和财产有关的安全运行,对环境保护,特别是防止制冷剂扩散给大气臭氧层的破坏和全球温室效应的影响列出了严

3、格的条款要求,是当今制冷空调行业中在制冷系统和热泵范畴内较为详尽和完善的一个基础标准。我们依据修改转化的原则,保留了原版本的主要内容,仅对少部分内容,如定义条款中与我国己制订和正在审批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有重复的条款,以及条款提法上与我国国情不符的陈述,作了必要的删减。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德胜、俞炳丰、高强。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l.L. -L. 目IJJ:I 本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技术委员会CEN/TC182制冷系统:安全

4、和环境要求拟订,其秘书处由德国工业标准(DIN)负责。本欧洲标准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CEN拟订,并且支持欧洲规范97/23/EC的基本要求。注1:应当注意本标准在出版时并不满足规范97/23/EC中的所有某本安全要求。注2:本欧洲标准已被建议包含在欧洲规范98/392/EEC(设备规范)的管托中。由于该管托是在技术委员会同意本标准交付正式投票之后并且为避免出版进一步推迟,本标准将在出版之后立即按照设备规范的最新版本进行复审。本标准替代EN378-1994 0 本标准是由下列四部分组成:第1部分:基本要求、定义、分类和选择原则:第2部分:设计、建造、试验、标记和文件编制:第3部分:

5、安装地点和人身保护:第4部分:操作、维护、检修和回收。SBff 10345.3-2001 目次l 范围.502 一般要求.503 机器间的设计和建造.514 电气安装.535 检测器和报警器.546 热源和短暂高植.547 人身保护设备.55附录A(标准的附录)呼吸保护器的检查和试验.57附录B(标准的附录)采用除R717(氨)以外制冷剂时的急救一一即时行动.58附录c(标准的附录)采用R717(氨)时的急救一一一即时行动.5949 备案号:985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制冷系统和热泵一安全和环境要求第3部分:安装地点和人身保护Refrigerating systems and h

6、eat pumps-Safety and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Part3: Installation site and personal protection 1 范围1. 1 可阅SB/T10345. 1的范围。SBIT 10345.3一-2001eqv EN 378-3:2000 1. 2 本标准用于安装地点(设备间和公共场所的设计)及人身保护设备。1. 3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制冷剂充灌量达F列数据而运行的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L1组制冷剂2.5kg,L2组制冷剂1.5kg, L3组制冷剂1.Okg。1. 4 本标准的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在现场建造的且

7、制冷剂充灌量达下列数据的制冷系统:L1组制冷剂2.5kg,L2组制冷剂1.5kg , L3组制冷剂1.Okg。这些条款是:第3章和4.1. 20 1. 5 本标准的某些条款和子条款不适用于其制冷剂充灌量达下列数据而运行的单元机组系统和整体系统:L1组制冷剂10.0kg,L2组制冷剂2.5kg。这些条款是:第3章;4. 1. 2; 4.2.3; 4.2.4和第5章。1. 6 对于充灌制冷剂L1组1O.0kg、L2组和L3组分别为2.5kg的制冷系统,第7章仅适用于从事维护、检修和回收工作的人员。2 一般要求2.1 与场所有关的安装安装系统时,制冷剂和系统的类型不得与SB/T10345. 1中选择

8、的有差异,在考虑场所选择的前提下,所用制冷剂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中国商业联合会2001一12-26批准2002-04-01实施50 8BfT 10345.3-2001 2.2 机器间机器间必须按第3章指出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2. 3 灭火设备必须仔细选择灭火介质,灭火器必须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2. 4 管路、阀及部件的安装管路、阀及部件的安装必须按SB/T10345.2中的规定进行。2. 5 室外的制冷设备安装在室外的制冷设备必须适于外部安装。该设备不允许非操作人员操作。若制冷设备位于屋顶,必须采取谨慎措施,以免从设备漏出的制冷剂进入建筑物内或伤害人员。3 机器间的设计和建造3.1 为安

9、全起见,某些条件时必须配备机器间,以设置制冷系统的有关机器和设备,特别是那些高压设备和压缩机。下列原则应用于机器间:a)机器间必须用来设置制冷机器和设备;b)必须防止从机器问逸出的制冷剂气体进入邻近房间、楼梯间、院子、通道或建筑物的排放系统。保证对逸出气体通风且无危险:c)一旦有危险,必须能立即撤离机器问:d)内燃机、锅炉或空气压缩机所需的空气必须吸自无制冷剂气体的地方。若这些设备安装在机器间内,则空气必须由室外供给:e)机器间内不得安装固定的或运行时能产生明火的设备。除制冷剂外的可燃物不得贮存在机器间内:。在机器间的外部和门旁必须装有遥控开关,能控制制冷系统的运行;g)必须提供自然通风或机械

10、通风。对于机械通风,必须在机器间的外部和门旁设置独立的紧急控制器:h)对外出口不得位于楼梯间紧急出口的下方:i)通过机器间的墙壁、天花板和地板的所有管路和风管必须有很好的密封性:j)在每一个机器间内必须提供手提灭火器,手提灭火器的数量应与系统的大小与类型、制冷剂和传热介质的种类以及隔热层类型相匹配。对于采用可燃制冷剂的系统,也必须在紧靠冷间进口处和制冷设备所在的工作空间设置灭火器。3. 2 警告标志必须在机器间的入口处设清晰的警告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禁止吸烟、裸灯或明火。警告标志必须显示:禁止对系统的未授权操作。3. 3 布置要求机器间的大小必须使设备的安装处在良好的条件,应留有足够的空

11、间用于操作、维护和拆卸。若有必要,必须提供桥形通道或固定梯子进行系统的架设、操作、维护和检壁,严禁在管路、配件,以及它们的支撑和支撑结构上站立和行走。位于通道和永久工作地点之上的设备,其间需留有至少2m的净空。51 SBIT 10345.3一一20013.4 门和墙3.4.1 门和开口机器间的门必须向外开启,门的数量应确保紧急撤离时人员不堵塞。门的设计必须使其能在室内向外开启。若门通往建筑物内,则门必须能自行关闭。门必须至少有30min的阻燃结构。不得有任何开口使逸出的制冷剂蒸汽、异昧和所有其它气体在非故意留出的通道内进到建筑物其它部分。3. 4. 2 内墙机器间和建筑物内部之间的全部隔墙(水

12、平的或垂直的)必须至少有1h的阻燃结构,并紧密封闭。这些隔墙上的门至少有1小时的阻燃结构(对于入口门斗等,至少30min),装配紧固和能自行关闭。3. 5 通风3.5.1 机器间必须采用通过窗、通风格栅、通风孔的自然通风方式进行通风,或者采用机械通风方式排往建筑物外,目的是不引起人员或货物的不便或危害。通风量必须满足正常运行条件或紧急情况。所需的通风量必须由3.5.2或3.5. 3确定。必须采取措施以保证能供给足够量的外部新鲜空气,而且必须保证新鲜空气在机器内分布均匀,不存在死角。用于室外空气连通孔口的设置必须避免产生短路循环。制冷剂可能比空气重或轻。对于比空气重的制冷剂,至少有50%排放量来

13、自机器间的最低处,室外空气入口必须靠近最高处。对于比空气轻的制冷剂,则排放体积必须取自最高处,而室外空气入口必须靠近最低处。机器间是全地下式或部分地下式结构,或者有些机器间无法采用自然通风方式,如船舶上或矿井里,则在人员存在的时候必须采用机械通风方式。当无人员存在时,制冷剂探测器必须用来自动控制应急通风。3.5.2 自然通风机器间自然通风的总自由开口面积至少是:式中:A一一一自由开口面积,m旷2;m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A=O. 14 ml12 O. 14一一-反映面积与质量之间关系的系数,kg / rnll2。通过窗、格栅和通风孔或风管的自由流动不得被墙壁或栅栏、竖井壁、

14、邻近的建筑物或其它障碍物阻挡。3.5.3 机械通风风机的机械通风能从专用机器间抽风的能力至少是:V=14 rn2!3 式中:V一一流量,旷/h;m一一制冷剂充灌质量,峙,其最大充灌量即是位于机器间内的那部分制冷剂质量:14一一转换系数。该通风系统的换气次数不超过15tirne/h。必须能在机器间内部或外部都可开启或关闭风机。对全部或局部位于地面下的机器间,其外部的操作开关必须位于地面之上。风机电动机运转空间很可能具有可燃气体/空气混合物。为防止危险,风机电动机必须位于外部空气流中,或必须符合危险性区域的要求(防爆)。风机的结构与材料不得有利于火52 SBff 10345.3-2001 焰或火花

15、的产生。3.6 L2组制冷剂的机器间3.6.1 紧急出口至少有一个直接通往室外的紧急出口。否则必须有一通道通往紧急出口。紧急出口通道内的门必须能从机器间的内部用手向外能打开。3.6.2 氨的吸收3.6.2.1 供水必须根据周围情况考虑用手动喷淋或每一机器间内的水帘供水。供水管连接到保证任何污水不能返回到水源中。3.6.2.2 污水若安装供水系统,则必须采取措施以确保污水能被收集到适当的容器内并加以安全处理。3. 7 L3组制冷剂的机器问3.7.1 符合规范的最低要求采用L3组制冷剂制冷系统的机器间必须满足3.6.1的要求,并必须按照用于有爆炸危险空间的条例建造。3.7.2 减爆若制冷剂浓度有可

16、能达到可燃下限,则必须提供一些减爆措施(如:易碎墙或顶)。4 电气安装4. 1 一般配置4. 1. 1 供电电源制冷系统供电的配置必须能使供电独立地断开而不影响其它常用电器设备的供电,特别不能影响任何照明系统、通风机组、警报和其它安全设备的供电。4. 1. 2 机械通风风机的装配应按照3.5的要求进行,风机必须配有在室内和室外都能进行开关的控制。4. 1. 3 常规照明常设光源的选择及其在装有制冷设备空间内的位置,必须提供安全运行所需的适当照明。4. 1. 4 应急照明必须提供固定式或手提式应急照明系统。当常规照明失效时,该照明系统能确保操作人员撤离。4. 1. 5 警报系统制冷剂泄漏警报系统

17、(见4.2.5.3)必须由独立的应急系统供电。4. 2 特殊配置4.2. 1 (令凝电气设备必须适用在冷凝形成的水汽可能接触的地方。4. 2. 2 淋水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以避免水淋到电气面板和各个电气设备上。4.2.3 可燃制冷剂一些L2组制冷剂和所有L3组制冷剂是可燃的。对于充灌量超过2.5kg的L3组制冷剂或25kg的L2组可燃制冷剂(氨除外,也见4.2.4和4.2.5)的制冷系统,室内的全部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危险区域的要求。4. 2. 4 氨(R717)系统的室内电气设备氨制冷系统室内的电气设备不需要确认为危险区域的要求。4.2.5 氨(R717)系统的机器间4.2.5.1 机器间内装有充灌

18、量超过10kg的氨制冷系统,则必须符合4.2. 5. 2和4.2. 5. 3的要求。4. 2. 5. 2 电气开关必须提供能切断所有进入室内的电气线路(除低压警报线路外)的开关。这些开关必须是全密封的或位于机器间的外部。53 SB/T 10345.3- 2001 自动开关必须由氨探测器驱动以切断其线路。4.2.5.3 通风机器问必须装有单独的机械通风系统,其最小排风能力必须符合3.5. 3的要求。该通风系统必须由氨探测器驱动。风机电动机和附属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的,或必须位于机器间的外部和室外空气侧。机械通风系统的失效必须能触发监视警报器,以便采取正确的行动。5.4.1 Ll!组制溶剂县王器

19、生挝liJj5;泛起酣!龄差统一穿制峰期1浓庭探器,这些探测器必须在不超迂飞SBl.L1O.34ii.11屯提出-的巴!i电剑捡到皇恩盘盟且这应且炭f作用。5. 4. 2 用于确保安全的探测器其传感器必须设在适当的位置,能检测到操作室内人员高度处的浓度,还要考虑所用制冷剂的特性。并必须能驱动监视警报/或音响警报器,以使室内人员可采取合适的措施,或由受过训练的人员着手处理,以控制操作室内浓度的升高。5. 5 警告爆炸或火灾危害和用于控制目的的氨探测器符合4.2. 5要求的氨探测器,必须在不超过下列浓度时发挥作用:1至行。必须驱动监视警报6 热源和短暂高温若蒸发器或空气冷却器安装在热源附近,贝IJ

20、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过热,否则会使压力升高。冷凝器和集液器的位置不得靠近热源处。54 SBrr 10345.3-2001 若制冷系统的某部分能达到或超过允许压力对应的温度(如:电化霜系统、热水化霜系统,或用热水或蒸汽清洗),则其内部的液体必须能排放到系统的其它部分,但高温是不会经常发生的。若有必要,则系统必须装有永久连接的收集器。7 人身保护设备7.1 一般要求7. 1. 1 制冷剂数量和种类适用的人身保护设置必须随手可得。7. 1. 2 可接近性人身安全用设备必须是易于可取,并适合于所用制冷剂的种类和制冷系统。7. 1. 3 贮存人身安全用设备必须小心贮放,免受不适当的干扰,通常置放在制冷剂

21、能排放的房间的外部,但要靠近该房间的进口。7. 1. 4 检查和维护人身保护设备和应急用设备必须按制造厂的说明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每次使用后也必须进行检查和清洗。发现故障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换这些设备。注1:提供的人身保护设备和应急用设备的大小应当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如呼吸保护装置的类型与数量。7. 1. 5 相容性人身保护设备必须和所用的制冷剂与低温相容,必须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7. 1. 6 温度呼吸保护设备必须能在不同的用途、系统或环境气候状况达到的温度下工作。7. 1. 7 适用性过滤式保护呼吸器,必须适用于因制冷剂明火或火灾作用引起的、从其中产生的分解产物。必须备用过滤器芯件

22、。7. 1. 8 位置呼吸保护装置必须置于机器间外部,靠近门,并加以安全贮存与防护。注1:呼吸器应让有关人员熟悉使用。注2:有数人对系统进行操作和维护时,每个人应当可取得他们完全熟悉的和适用的呼吸器。注3:应当按照制造厂的说明/建议对呼吸保护器维护,并定期检查(见附录A)。当采用装有过滤器芯件的呼吸器,应记录每一回呼吸器已用过的时间,必要时应更换芯件。要记录新过滤器芯件的采购日期。7.2 人身保护设备对从事维护、检修和回收的操作人员,应提供下述人身保护设备:a)对于所有制冷剂,不论制冷剂的性质如何:一一防护于套和护眼物品:b)对于L2组制冷剂:一一一过滤器式保护呼吸器(满面式面罩)或一整体式呼

23、吸装置。注:对于含有Ll组制冷剂的制冷系统,在制冷剂贮存处进行熔焊或硬轩焊时,应随时采用过滤器式保护呼吸器(其中过滤器芯件能防止分解产物吸入)。7.3 应急用设备7.3.1 必须提供的应急用设备如下:呼吸保护器:急救设备:应急冲洗器。对于制冷剂充灌量高达200kg的L1组制冷剂或100kg的L2组制冷剂(对氨,见7.3.4)和L3组制冷剂的制冷系统,该子条款不适用。当机器间不必要时,也是如此。55 SBrr 10345.3-2001 7.3.2 呼吸保护装置必须适合于所用的制冷剂。注:对位于机器间内的制冷系统,建议采用呼吸器。呼吸保护器必须包括:a)至少两个整体呼吸器:b)对于氨(R717)系

24、统,应给现场操作人员配发过滤器式呼吸器(满面式面罩)。7.3.3 急救设备与所用制冷剂有关的急救设备、药和特殊化学物品,以及防护毯必须准备好,并存放在机器间的外面,但必须靠近其入口。必须特别注意要配有当眼睛受到伤害时进行迅速处理的设备。注:急救说明见附录B和C。7.3.4 应急冲洗器对于充灌量大于50kg的氨制冷系统,必须装备应急人体冲洗器和眼睛冲洗器。冲洗器用水必须恒温控制(热、冷水混合),以免伤员受到低温冲击。56 SBrr 10345.3一-2001附录A(标准的附录)呼吸保护器的检查和试验A.l 检查和试验的次数对于呼吸保护器的检查以及适用处的试验,必须至少每月-次,在工作条件格外恶劣

25、时必须更加频繁。A. 2 检查和试验的范围检查应包括对呼吸器或整体式呼吸器的所有部件的全面外观检查,特别对于带条、面罩、过滤器和1阀的组合件。在呼吸保护器接有压缩气体瓶的情况下,应进行试验以查明那些部件的E况和效率,包括瓶内的压力。检查或试验中出现的任何故障应在进一步使用之前加以修理。每次检查和试验的记录应包括:a)负责呼吸保护器人员的姓名和地址:b)呼吸保护器详细资料的标记和l显目认别,以及用于辨认的详尽描述,和制造厂名:c)检查的日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的人员的姓名、签名或独特证明:d)呼吸保护器的情况和发现的任何故障的详情,包括采用新的过滤器芯件的证实情况:e)对于采用压缩氧气或压缩空气的装

26、置,供气瓶内氧气或空气的压力值。57 SB厅10345.3-2001附录B(标准的附录)采用除R717(氨)以外制冷剂时的急救一一即时行动若受害者失去知觉:一一利用备有呼吸器的急救车立即将受害者送往医生处。一一一等待急救车到达之前,应把受害者放到一通风房间或建筑物外面,受害者应侧放。一一告诉医生受害者曾曝露于何种制冷剂,最好用标签附在受害者身上。一一一松开胸部和颈部的衣着,以使呼吸转为通畅。一一若有必要,则可用口对口呼吸法使其恢复正常呼吸。一一确保己吸入大量蒸气的受害者让有关人员尽快地用氧气进行处理,而且使受害者尽量保持安静。一一-除遵医嘱外,不得从口中补给水或其它液体。眼睛溅污:一一不得擦眼

27、。一一若戴有隐形镜片,则应摘除。一一-翻起眼险,用大量的水至少冲洗20min。一一然后将受害者立即送往专业医院(眼科医生)。,皮肤污染:一一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受污染的部分,至少20min,同时在冲水时脱去衣服。一一不得用布、绷带、泊等物覆盖受污染的部分。一一冲洗后尽快把受害者送往医院。吞咽液体:一一当受害者有知觉时,给受害者尽可能多喝水或热饮料。58 SBrr 10345.3-2001 附录C(标准的附录)采用R717(氨)时的急救一一即时行动若受害者失去知觉:一一利用备有呼吸器的急救车立即将受害者送往医生处。一一等待急救车到达前,应把受害者放到一通风房间或建筑物外面,受害者应侧放。一一告诉医生

28、受害者曾曝露于何种制冷剂,最好用标签附在受害者身上。一一松开胸部和颈部上面的衣着,以使呼吸转为通畅。若有必要,则可用口对口呼吸法使其恢复正常呼吸。一一若衣服被氨污染,则把受害者放进紧急身体冲洗器(采用大量的水).至少冲洗20min。脱去任何受污染的衣服。一一确保己吸入大量氨气的受害者被有关人员尽快地用氧气进行处理,且受害者尽量保持安静。一一一除遵医嘱外,不得从口中补给水或其它液体。眼睛溅污:一一不得擦眼。一一若戴有隐形镜片,则应摘除。翻起眼险,用大量的水至少冲洗20min。一一然后将受害者立即送往专业医院(眼科医生)。皮肤污染:一一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受污染的部分,至少20min.同时在给水时脱去衣服。一一一不得用布、绷带、油等物覆盖受污染的部分。冲洗后尽快把受害者送往医院。吞咽液体:一一一当受害者有知觉时,给受害者尽可能多喝水或热饮料。一一通知医生、医院。59 间。ON-守.m守呐。因1时.m守呐。酬同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制冷系统和热泵-安全和环境要求SB/T 10345.11O345.42001 国内贸易部标准编辑出版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十一号楼中商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内邮编:100045电话:(010)68533526版权所有不得翻印* 准印证号:92一0683(京2002年3月第版2002年3月第一次印刷定价: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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