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pdf

上传人:lawfemale396 文档编号:194536 上传时间:2019-07-14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24.9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SN 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pdf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SN 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pdf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SN 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pdf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SN 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pdf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SN 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pdf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for export primary batteries 2005-09-30发布060608000084 2006-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SN/T 1637-2005 前士-同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风雷、许永利、祝宝根。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I SN/T 1637-2005 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原

2、电池的抽样、检验和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出口原电池的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828. 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ISO 2859-1 :l999.IDT) GB/T 8897. 1-2003原电池第1部分z总则(IEC60086-1 : 200

3、0 IDT) GB/T 8897.2-2005 原电池第2部分z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lEC60086-2: 2001. MOD)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检验批inspection batch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型号、规格,在相同工艺条件下生产的单位出口产品。简称批。4 检验4. 1 检验方式检验分为例行检验和交收检验。4.2 抽样对于实施抽样检验的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应提交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和有效的例行检验报告及厂检合格声明。提交检验的产品应包装完整。4.2.1 例行检验抽样方案按GB/T8897.2-2005中附录E.2的规定执行。4.2.2 交收检验抽

4、样方案4.2.2.1 检验采用GB/T2828. 1规定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特殊检查水平S-4o4.2.2.2 接受质量限AQL值:一-B类不合格品:AQL为1.5; 一一-C类不合格品:AQL为4.0。4.2.2.3 检验从正常检查开始,根据检验结果随时执行GB/T2828.1规定的转移规则。4.2.3 抽样方法样品在批中随机抽取。1 SN/T 1637-2005 4.3 检验4.3.1 例行检验4. 3. 1. 1 例行检验每年进行-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例行检验:一一一新产品首次出口;一一产品重大结构、工艺和关键原材料更改;一一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出口产品一一-交收检验时,发现重大

5、质量问题;国外反映重大质量问题。4.3. 1.2 例行检验项目及方法,按GB/T8897. 2-2005中附录E.2的规定执行。4.3.2 交收检验交收检验项目、不合格内容、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见表10表1交收检验项目、不合格内窑、检验方法及不合格分类序号检验项目不合格内容检验方法内、外包装箱破损、潮湿视检1 包装内、外包装箱标示内容与箱内产品不符视检内、外包装箱脏、污视检内容不符合GB/T8897. 1-2003中4.1.6的规定视检2 标志模糊不清晰视检漏液或正负极生锈视检气胀、鼓底、凹凸变形视检上盖、正极帽破损或变形视检封口剂外溢视检假底松动视检3 外观热缩套管破损视检明显色差、脏污、损

6、伤、划痕视检商标纸或铁壳卷接歪斜视检上盖松动或上、下卷边有明显缺陷视检热缩套管翘角、皱榴视检基本尺寸不符合GB/T8897.2-2005中7.1的要求按GB/T8897. 1一4 2003中5.6进行开路电压不符合GB/T8897.2-2005中7.1的要求按GB/T8897. 1一5 2003中5.5进行4.4 检验结果的判定不合格分类B B C B C B B B B B B C C C C B B 4.4. 1 在交收检验中,若发现的同类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判定数Ac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则判定为不合格。4.4.2 例行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8897.2-2005中附录E.

7、2的规定执行。5 不合格的处置5. 1 对合格批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修复或更换成合格品。5.2 不合格批经返工整理后,允许再提交检验一次。SN/T 1637-2005 5. 3 例行检验不合格时,停止该产品的交收检验,企业应采取整改措施,直至例行检验合格,方能恢复交收检验。6 其他在正常仓储条件下,检验有效期为六个月。mCON-hmSH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出口原电池检验规程SN/T 1637-2005 峰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晤印张O.5 字数6千字2005年12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05年12月第一版峰定价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书号:155066 2-16505 SN/T 1637-2005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标准规范 > 行业标准 > SN商检行业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