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人民共和3金ET Adi ?佳SN/1657.12-2014 代替SN/T106 1. 1-2002 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2部分;可移式圄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motor-operated elec甘ictools for i服portand export Part 12:ransportable circular saws 2014同01-13发布2014-08-01实施中(华人提共和自发布国家藏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SN/T 1657.12-2014 自甘吕SN/T 1657(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共分为13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电链锯;
2、一一一第3部分:手持式电刨;一一第4部分:分离与计数;一一第5部分:手持式电动木镜与手持式电动修边机;一一第6部分:高压清洗机;一一第7部分:型材切割机;第8部分:石材切割机;一一第9部分:圆锯;一一第10部分:电锤;一一第11部分:电钻和冲击电钻;一一第12部分:可移式圆锯;一一第13部分:可移式带锯。本部分为SN/T1657的第12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N/T1061.1-2002(进出口可移式电动工具固锯检验规程。本文件与SN/T1061.1-2002相比主要
3、修改如下:一一第2章引用了最新版本的标准,增加了有关电磁兼容的标准。一一第4章增加了电磁兼容、环保、能效的要求。一一第5章对安全检验内容增加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的差异;增加型式试验中电磁兼容检测和环保、能效、性能检测要求;增加证单查验的要求。-一一考虑到目前检验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和最新版本的标准,对检验内容、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了修改。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凌晓虎、韩露、宋磊、冷宇、韩振榕。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SN/T1061.1一2002。I 1 范围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2部
4、分:可移式困锯SN/1657.12-2014 SN/T 165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可移式圆锯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规定了一般环境条件下,用直径不大于260mm的锯片锯割木材和类似材料的进出口可移式圆锯的检验。甘咐俨时时十叶2 规范性引用文件GB/T 2828.1-2003 计数抽计划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SN/T 0002.1 3 术语和定义GB 13960.12008、GB1 文件。3.1 抽样检验模式mode of 3.2 型式试验模式mode of type test 1部分:发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检验和核查的合格判定活动。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型式
5、试验,按现场检验规定对产品进行抽批检验,并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的合格判定活动。3.3 符合性验证模式mode of compIiance verification 按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检验单证和凭证、货物是否相符,必要时可进行抽查检验,并实施监督的合格评定活动。3.4 检验批inspection lot 为实施抽样检验而汇集的同一规格、型号,在相同生产条件下生产的单位产品,称为检验批,简SN/T 1657.12-2014 称批。4 总要求4.1 安全要求圆锯的安全要求应满足GB13960.1-2008和GB13960.2-2008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的差异。
6、4.2 电磁兼容性要求有要求时,圆锯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应满足GB4343.1、GB17625.1的规定,适用时应考虑使用国家(地区)差异。4.3 其他要求适用时,还应考虑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有关技术法规对困锯的环保、能效、性能等的规定。5 检验5.1 检验监管模式的选取困锯的检验监管模式,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视具体情况选取抽样检验模式、型式试验模式和符合性验证模式中的一种。5.2 检验方式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下的检验方式为:一一一抽样检验模式:抽批抽样检验;一-型式试验模式:定期型式试验和抽批开箱检验;符合性验证模式:证单查验和抽批开箱检验。5.3 型式试验5.3.1 应进行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
7、时,应进行型式试验:a) 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 当设计、工艺或材料变更可能影响其性能时;d) 监管部门提出进行试验时。5.3.2 抽样从定型产品中随机抽取3台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5.3.3 检验内容和要求按照GB13960.1-2008, GB 13960.2一2008、GB4343.1、GB17625.1等标准进行检测。2 SN/T 1657.12-2014 5.3.4 结果判定所有检测项目均合格,则判型式试验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3.5 不合格处置判为型式试验不合格的,允许整改后重新提交检测。5.4 抽样检验和开箱检验5.4 .1 抽样抽样检验按GB/
8、T2828.12003规定的特殊检验水平&3抽样方案执行。开箱检验按GB/T2828.1-2003规定的特殊检验水平S-l抽样方案执行。如选取的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对该检验批进行全数检验。具体见表10表1样本量检查水平批量S-l S-3 1500 3 8 5011 200 5 13 1 2013 200 5 13 3 20135 000 5 20 35000 8 32 5.4.2 检验内容和要求抽样检验的项目、内容、要求及方法详见表205.4.3 结果判定所有检验项目均合格,则判定合格,否则为不合格。5.4.4 不合格处置判定为抽样检验不合格的检验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技术处理后允许复检
9、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出口货物不允许出口,进口货物不允许销售、使用。5.5 证单查验按相关使用国家(地区)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查验证单与货物是否相符。如所有验证内容均符合查验规定,则判定证单查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3 SN/1657.12一2014表2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序号|项目检验或检查内容检验方法开箱检验产品主体上应标有GB13960.2-2008中8.1规定的内容采用符号应符合GB13960.2-2008中8.6规定i 操作、启停、调节标志应符合GB13960.1-2008中视检l 标志及说明J 、/8.10、8.11的规定说明书应符合GB13960.2-2008中8.12的规定
10、GB 13960.1 2008中8.132 防触电保护应有防止散装带电部件的防护20G0B8中13第9609.l章I、/GB 13960.1-|不应超过:1类工具为O.3 泄漏电流25 mA , I 、/2008中附录CGB 13960.1 4 电气强度2008中附录D.J 5 机械危险视检、/J 6 稳定性测量、/件的影响,接触此开关或控制器不应受工作台的调节或l视检、/J 7 开关|工件的限制电源开关不能装在软电缆或软线上通过用直径(100土1)叫体施加在开关上,工具应|60.1不可能被球体启动2008中21.18J 插头型式应符合使用国家(地区)的规定J 、/电源线应元破损I类工具的电源
11、线中应具有绿/黄组合色芯线的接插头与地线视检8 电源线电源线线型应符合GB13960.1-2008中24.4规定J 电源线的标称截面积应符合GB13960.1-2008中24.5规定4 SN/T 1657.12-2014 表2(续)检验或检查内容检验方法抽样开箱检验检验序号|项目I类工具接地端子或接地插脚与那些在绝缘万一损伤时可能带电的易触及金属零件,应可靠接地,接地端|视检J 9 I 接地装置子夹紧装置应可靠锁定接地电阻不得大于0.1n GB 13960.1 2008中26.5J 10 I 一致性检查视检、/注:3 以上项目如与使用国家(地区6 合格判定及有效期合格。合格检验批的有效期为127 不合格批的处置不合格批不允许销售、5 立自|巳.BFH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进出口电动工具检验规程第12部分:可移式国锯SN/T 1657.12-2014 只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甲2号000029) 北京市西城区三旦河北街16号000045) 总编室:(010)68533533网址.c口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只开本880X1230 1/16 印张0.75字数10千字2014年12月第一版2014年12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300 定价16.00元只书号:155066 2-27420 SN/T 1657.12-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