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038789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用蚕豆的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用蚕豆籽实。 2 引用标准 GB 54905539 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 GB 64326439 饲料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等项测定方法 3 感官性状 色泽一致,淡褐色到褐色或淡绿色到绿色,无发酵、霉变及异味异嗅。 4 水分 江苏、浙江、上海地区不超过14.5。其他地区水分含量不得超过13.5。 5 夹杂物 不得掺入饲料用蚕豆以外的物质,若加入抗氧化剂、防霉剂等添加剂时,应做相应的说明。 6 质量指标及分级标准 6.1 以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为质量控制指标,按含量分为三级,见表1
2、。 表 1 6.2 各项质量指标含量均以86.5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6.3 三项质量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相应等级的规定。 6.4 二级饲料用蚕豆质量为中等质量标准,低于三级者为等外品。 等级 质量指标 一级 二级 三级粗蛋白质, 粗纤维, 粗灰分, 25.0 9.0 3.523.0 10.0 3.521.0 11.0 4.5页码,1/2GB 1038789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103870R.htm7 检验 7.1 样品的扦取按GB 54905539的有关规定执行。 7.2 水分、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的检验,按照GB 64326439 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卫生标准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饲料卫生标准的规定。 9 包装、运输和储存 饲料用蚕豆的包装、运输和储存,必须符合保质、保量、运输安全和分类、分级储存的要求,严防污染。 页码,2/2GB 10387892006-3-30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bB103870R.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