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668-1996 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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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 16668-1996 前言本标准根据公安部19931994年“消防技术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要求,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制定的。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和半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的干粉罐、瓶头阀、选择阀、燃气发生器、喷嘴、喷枪等主要部件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本标准参考的国外标准主要有NFPA17StandardFor Dry Chemical Extinguishing Systems、日本消防法施行规则第18条和第21条及细则、CNSlll76二氧化碳、卤代烧及干粉等灭火设备用容器阅、安全装置及破坏板、CNS11177移动式二氧化碳、卤代统及干粉等灭火设备用橡皮管喷嘴、喷嘴开关阅及橡皮管轮盘

2、等。本标准系首次制定。制定原则是把我国干粉灭火系统生产厂家实际水平和消防工程实际应用相结合,技术条件力求以安全可靠和实际灭火应用为中心,给干粉灭火系统今后逐步发展、完善留有尽可能大的自由度。本标准由公安部提出,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s公安部宝鸡消防器材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s戴殿峰、刘连喜、自瑞增、王玉瑞。164 1 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ener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mponents of powder extinguishing

3、systems GB 16668 1996 本标准规定了子粉灭火系统的干粉罐、瓶头阀、选择阀、燃气发生器、喷嘴、喷枪等部件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式和半固定式干粉灭火系统(以下简称干粉系统。2 51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50-89 钢制压力容器GB 795 89 卤代烧灭火系统容器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796 89 卤代烧灭火系统喷嘴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3323-87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

4、 4351 84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GB 4715-93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 4716 93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 4717-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5099 85 钢质无缝气瓶GB 5100-85 钢质焊接气瓶GB 12241-89安全阀一般要求GB 12242-89安全阀性能试验方法GB 12244-89减压阀一般要求GB 12245-89减压阀性能试验方法GB 13532 93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GN 11-82 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GA 61 93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 1

5、 千粉系统由干粉供应源、输送管路、喷放器件、探测控制器件等组成的灭火系统。3. 2 固定式干粉系统国II:技术监督局1996-12自18批准1997-06-01实施165 GB 16668 1996 指系统组件全部固定安装的干粉系统。3. 3 半固定式干粉系统指干粉供应源或喷放器件可移动而其余组件固定安装的干粉系统。3. 4 贮气瓶型干粉系统借助于单独贮存在贮气瓶内的驱动气体压力喷放灭火剂的干粉系统。3.5 贮压型干粉系统指灭火剂与驱动气体共同贮存在同一容器内的干粉系统。3. 6燃气型干粉系统借助于燃气发生器内固体燃料燃烧生成的气体压力驱动灭火剂的干粉系统。3, 7 组合体指系统部分组件按正常

6、的工作状态安装在一起而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局部整体。3.8最大工作压力对贮压型干粉系统指具有额定充装量的贮罐,在环境温度等于工作温度上限时的内部平衡压力。对于贮气瓶型系统是指在允许的工作条件下,减压阀出口的最大压力。4分类4. 1 干粉系统按驱动气体的贮存方式可分为2a)贮气瓶型干粉系统gb)贮压型干粉系统gc)燃气型干粉系统。4, 2 干粉系统按充装灭火剂的种类可分为2a)碳酸氨纳干粉系统sb)磷酸镀盐干粉系统gc)氨基干粉系统;d)氯化饵干粉系统ge)氯化纳干粉系统。4,3 干粉系统按安装方式分为a)固定式干粉系统;b)半固定式干粉系统。5规格型号5. 1 规格干粉系统按干粉罐充装干粉灭火剂

7、的质量(单位:kg)划分为下列规格:2、3、4、5、6、8、10、12、16、25、50、100、150、200、300、500、750、1000、2000、3000, 5.2 型号其型号编制方法参照CNll的规定。166 6性能要求6. 1 干粉罐6. 1. 1 外观质量GB 16668 1996 灭火剂种类CN、L、A、J、Nl分别表示4.2 中的a、b、c、d,e五类)主参数(干粉充装量,kg)特征代号(按4.1条a、b、c三类分别以P、Y、R表示)组(属干粉灭火设备,以F表示)类属自动灭火设备,以Z表示)s.1.1.1 干粉罐外表面应涂以大红面漆,表面色泽均匀,无明显的流痕、龟裂、气泡

8、、戈Ll痕、碰伤、漏涂等缺陷。6.1.1.2 电镀件表面应无气泡、明显的划痕、剥落等缺陷。6.1.1.3 干粉罐的焊缝应均匀,焊缝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烧穿、咬边及未焊透等缺陷,受压零件的焊缝探伤检查应按GB3323的规定进行,其质量不低于三级要求。6.1.1.4 罐体内应清洁、干净,不得留有水分、泊脂、铁屑、氧化皮及其他杂物。6. 1.2 机械强度s.1.2.1 干粉罐罐体壁厚容积不大于1000 L的干粉罐罐体壁厚按GB5100 85第5章所规定壁厚计算方法确定,对于容积大于1000 L的罐体壁厚应按GB150的要求确定。6.1.2.2 水压强度罐体及附件组合体应按7.1.1.1规定的方法进

9、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干粉罐最大工作压力的1.5 倍,试验时罐体不得有渗漏、宏观变形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缺陷。6. 1.2. 3 超压要求罐体及其附件组合体应按7.1.1.2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干粉罐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试验时干粉罐及其附件不得破裂。6. 1. 3 密封性能罐体及其附件组合体应按7.1. 2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干粉罐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试验过程中应无泡式泄漏。6. 1.4 抗振性能罐体及其附件组合体应按7.1. 3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时不得产生裂纹、显著变形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缺陷;振动试验后罐体及附件组合体还应按7.1. 2的方法进行密封性

10、能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1. 3的规定。6. 1. 5 压力显示装置的性能要求贮压型干粉系统应设置显示贮压罐内部压力的压力表或压力检测仪;其入口应有防止产生粉堵的有效保护措施。167 GB 16668-1996 其性能应符合GB4351中3.8的规定。6. 1. 6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要求贮气瓶型干粉系统应设有超压安全保护装置z安全阀或安全摸片等。安全防护装置的动作压力上限应不大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35倍,下限应不小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安全防护装置的额定排量应不小于减压阀的额定流量。按7.1. 4的方法试验,其动作压力应符合上述要求且动作准确率应为100%。其他性能应符合GB1

11、2241和GB12242的规定。6. 1. 7 塑料和橡胶件的热稳定性能干粉罐的塑料和橡胶件应选用能长期与干粉灭火剂接触而不腐蚀损坏的材料制造3并应按7.1. 5 规定的方法进行热稳定性试验,试验后不得出现断裂和明显的脆化或软化现象。6. 1.8 耐腐蚀性能干粉罐的外表面应具有耐大气环境腐蚀的性能,其内部应具有耐干粉灭火剂腐蚀的性能。6.1.8.1 干粉罐及其附件应按7.1.6.1规定的方法进行外部腐蚀试验,试验后涂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龟裂、脱落等缺陷,操作部件应能正常工作(如系切片,外边缘至内10mm处的外表面涂层不作评定)0 6. 1.8. 2 干粉罐及其附件组合体应按7.1.6.2规定的方

12、法进行内部腐蚀试验,试验后其内部表面涂层不得有肉眼可见的气泡、龟裂、脱落等缺陷F如无涂层内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锈斑g操作部件应能正常工作。6. 2瓶头阀6. 2. 1 强度要求瓶头阀组合体应按7.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瓶头阀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过程中瓶头阀组合体不得有变形、渗漏现象。6.2.2 超压要求按7.2. 2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压力为瓶头阀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试验过程中瓶头阀组合体不得破裂。6.2. 3 密封性能按7.2.3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瓶头阀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试验过程中阀门及附件的出口处应无泡式泄漏,也不应有机械损伤。6.

13、2.4 耐腐蚀性能瓶头阀组合体应按7.2.4的要求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各部位不得有明显的腐蚀损坏。经过腐蚀试验后的瓶头阀还应按7.2. 3和7.2. 6的要求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6.2. 3和6.2. 6的规定。6.2. 5抗振性能瓶头阀组合体(包括辅助控制部分应按7.2. 5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瓶头阀组合体的任何部件不得产生结构的损坏,试验后再按7.2. 3和7.2. 6的要求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6.2. 3和6.2. 6 的规定。6. 2. 6 工作可靠性要求瓶头阀组合体(包括辅助控制部分)应按7.2. 6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时阀门的动作应灵活、准确,不得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的

14、损坏阀门正常工作的零件损坏除外)。6.2. 7 压力显示装置的性能要求瓶头阀上应设有显示贮气瓶内部压力的装置,其性能应符合GB4351-84中3.8的规定。6.3 贮气瓶6. 3, 1 一般要求贮气瓶包括动力气瓶、补气瓶、启动瓶,均应采用钢质无缝气瓶,其性能参数应符合GB5099的有168 GB 16668 1996 关规定。6. 3. 2 密封性能贮气瓶和瓶头阀按正常工作状态组装后,按本标准7.3的方法进行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贮气瓶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试验过程中应无泡式泄漏。6.4选择阀6.4. 1 一般要求选择阀用于组合分配系统中,应是具备手动、自动控制双重功能的快速打开型阀门;按

15、7.9.2.1的方法检查手动操作,其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ga)手动操作力不大于150N 1 b手动操作行程不大于300mm。6.4.2 强度要求按本标准7.4. 1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干粉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阀门及附件不得有变形、渗漏、裂纹或其他损坏。6.4. 3超压要求按7.4. 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干粉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阀门不得破裂。6.4.4 密封性能按7.4.3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干粉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Ll倍,阀及其附件出口处,水的渗漏量不得超过3.0 mL/min, 6.4.5 工作可靠性要求选择阀按7.4. 4规定的方法试验时,阀

16、门的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不得出现任何故障和结构的损坏(阀门正常工作的零件损坏例外)。6.4.6 阀门等效妖度选择阀应按7.4.5的方法测定其等效长度,试验结果应不大于生产厂规定值的10%。6. 4. 7 耐腐蚀性能选择阀内外分别应耐干粉灭火剂和外部环境的腐蚀,选择阀应分别在打开和关闭的件下按7.4. 6 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阀门各部位应操作灵活旦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盐雾腐蚀试验后再按7.4.3和7.4. 4进行密封试验和可靠性试验,并应满足6.4.4和6.4.5要求。6. 5燃气发生器6. 5. 1 强度要求燃气发生器的受压壳体应按7.5. 1的方法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其最大工作压

17、力的1.5倍,试验过程中不得有破裂和宏观变形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缺陷。6. 5.2超压要求燃气发生器的受压壳体应按7.5. 2规定的方法进行超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其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试验过程中壳体不得破裂。6.5. 3耐腐蚀性能燃气发生器的受压壳体应按本标准7.2. 4规定的方法进行耐腐蚀试验,试验后不能有明显的腐蚀损坏,且腐蚀后的耐压壳体仍能满足6.5. 1和6.5.2要求。6.5.4 抗振性能燃气发生器应按7.5. 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过程中燃气发生器不得产生裂纹、变形等任何影响正常工作的缺陷,试验后的燃气发生器仍能正常点火。6. 5. 5 防潮性能燃气发生器整体应按7.5.4规定的

18、方法进行试验,点火药盒的点火率应为100%。6.6干粉喷嘴169 GB 16668 1996 6. 6. 1 材料喷嘴的各部分应由耐腐蚀材料制造,其中喷孔部分必须由耐腐蚀的金属材料制造。6.6.2 耐热和耐压性能喷嘴按7.6. 1方法试验,试验压力为其最大工作压力。试验后,喷嘴不得有裂纹、变形或其他损坏。6.6.3 耐热和耐冷击试验喷嘴按7.6. 2方法试验后,喷嘴整体不得有变形、裂纹等损坏。6. 6. 4 耐冲击性能喷嘴应按7.6. 3规定的方法试验,试验后喷嘴整体不得有裂纹、变形或其他损坏。6.6. 5 耐腐蚀性能喷嘴应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性能,按7.6.4的规定试验后,喷嘴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

19、坏。再按7.6. 5 的方法进行布粉试验,其性能应满足6.6. 6要求。6. 6. 6 布粉性能按7.6. 5的方法进行布粉试验,其喷嘴干粉流量及喷粉密度分布曲线应和厂方提供的数值及曲线相符。6. 7 干粉喷枪6. 7, 1 材料干粉喷枪应选用耐腐蚀或经过防腐处理的金属材料或佳能不低于本章要求的其他材料制造。6. 7.2强度要求干粉喷枪和喷射软管的组合体应按7.7. 1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其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后干粉枪不应产生影响正常工作的变形等缺陷。6. 7. 3超压要求干粉枪和喷射软管组合体应按7.7.2的方法进行超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其最大工作压力的3倍,试验后干粉枪

20、不应破裂。6. 7.4 密封性能干粉枪应按7.7.3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其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试验时干粉枪体及各密封部位应无渗漏现象。6. 7. 5 耐腐蚀性能干粉枪应按7.7.4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应无起层、剥落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且不影响正常操作。6. 7, 6抗跌落性能干粉抢应在距水泥地面1.5 m高处,按7.7. 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应能正常操作使用。6. 7. 7 喷射性能按7.7. 6规定的方法测定喷枪有效喷射距离,喷粉强度等厂方规定的指标,结果应与生产厂的规定相符。6. 8减压阀s. a. 1 耐腐蚀性能减压阀应按7.2.4规定的方法进行

21、盐雾腐蚀试验,试验后阀体不得有起层、剥落和可见的点蚀凹坑等腐蚀破坏;试验后的减压阀仍应符合6.8. 2、6.8.3、6.8. 4的规定。6.8.2 壳体强度减压阀壳体应按GB12245 89中6.1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贮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过程中,壳体不得有渗漏现象。6.8. 3 流量要求减压阀应按GB12245-89中6.3规定的方法进行流量试验s当其入口压力为贮气瓶公称工作压170 GB 16668 1996 力时,其流量应能满足干粉罐的充压时间不大于如下规定:a) 30 s(干粉罐的额定充装量1000 kg) b) 45 s (干粉罐的额定充装量l000 k

22、g) 6. a. 4 其他性能应符合GB12244、GB12245的规定。6. 9 报警及控制部件6. 9. 1 驱动器要求6.9.1.1 电磁阀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时阀门动作所需操作力的两倍。6. g, 1.2 气动型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小于最大负载时阀门动作所需操作力的两倍。6. 9. 1. 3 其他类型驱动器在允许使用条件下的最小驱动力不应小于阀门在最大负载下所需驱动力的两倍。报警及控制部件的其他性能应符合GB4715、GB4716、GB4717和GA61的规定。6. 10 系统要求6. 10. 1 外观质量6.10.1.1 油漆件漆膜应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气泡、碰伤等缺陷。

23、6. 10. 1. 2 电镀件表面应元明显气泡、碰伤、漏镀等缺陷。6. 10. 1.3 标牌、贴花应端正、平Hli、经外腐蚀不脱落。6. 1 o. 2 结构要求6. 1 o. 2. 1 装置应设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形式。a)自动操作系统的操作不需要任何人为的动作。b)手动操作:系统的操作应能一次动作完成整个系统操作。c)机械应急操作机构z应按7.9.2.1的方法进行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应急操作机构的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操作行程不大于300mm; 应急操作机构应有保险装置,其解除力不应大于100N。6. 10. 2.2 管道喷嘴端应加防尘帽,以防潮气和灰尘进入管道及罐

24、体及起腐蚀,一且系统启动,防尘帽应很容易被吹除。6. 10. 3 干粉灭火系统铭牌要求干粉系统须在控制端显著位置设置铭牌,铭膊上应标明系统名称、型号规格、额定工作压力(20条件下)、工作温度范围、出厂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项。6. 10.4 其他要求6. 10.4. 1 系统使用的灭火剂应符合GB13532及相关标准要求。干粉系统所使用的灭火剂种类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经质量监督检测部门认定。6. 10.4.2 系统工作温度范围:干粉系统工作温度界限一般为一2050。当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确定设计工作温度范围时,必须经质量监督检测部门检验认可。6. 1 o. 5 系统动作要求按7.8.3规定的方法进

25、行联动试验。系统部件及接口处应无可见泄漏且动作应准确、灵活。干粉罐充压时间、有效喷射时间、喷射距离、干粉剩余率、干粉的分布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7试验方法试验用水的水温不应低于5。压力表精度不应低于1.5级。7. 1 干粉罐7. 1. 1 强度试验171 GB 16668 1996 试验前应将干粉贮罐内的灭火剂清除干净,用水冲洗后进行内部检查,结果应符合6.1.1.4规定固然后将罐体及附件按工作状态要求组装好,准备进行下列试验。?.1.1.1 水压试验把干粉罐及附件组合体固定安装在试验台上并与水压供给装置连接,封住出粉口z可预留一排气口。启动加压装置缓慢加压以排出罐内气体,待排净气体后封住预留

26、排气口,再缓慢加压至6.1.2.2规定的压力值,保压1min,其结果应符合6.1.2.2规定。?.1.1.2 超压试验试验步骤同7.1.1.1,但要求试验台有安全防护措施,试验压力应按6.1.2.3规定,在规定压力下保压1min,其试验结果应符合6.1. 2. 3规定。7. 1.2 密封试验将罐体和其附件按工作状态组装好,封闭出粉管的外接口,将进气口与气压供给装置相连,把罐体浸入盛满清水的水池中,顶部浸水深度不应小于20cm,然后给干粉罐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2 min,其试验结果应符合6.1. 3规定。7. 1. 3 振动试验将干粉罐及附件组合体以直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的夹紧装置中,启动振动

27、台。试验时,应按X、Y、Z三个垂直坐标轴线方向依次改变振动方向进行试验。要求:位移幅值,O.8 mm; 频率,20 Hz; 振动时间:2 h(每个方向); 试验结果应符合6.1.4的规定。7. 1.4 安全防护装置试验7.1.4.1 安全阀开启压力的测定将安全阀及附件组合体调整好装在试验台上,入口与气压供给装置相连,管线上装有压力表,显示安全阀入口处压力。缓慢升压至安全阀动作,记下此压力;安全阀开启压力测定应重复测定三次,每次间隔不小于3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6.1. 6规定。7, 1.4.2 安全膜片爆破压力的测定将安全膜片连同整个安全装置一起,用气压供给装置缓慢加压至爆破,记录爆破压力,

28、此试验应重复进行10次。试验结果应符合6.1. 6规定。7. 1. 5塑料、橡胶件的热稳定性试验将干粉罐的所有塑料、橡胶件取出,置于60土3的温度箱内在此环境中保持500h后取出,再放到20士5的环境中保持5h,取出仔细检查。试验结果应符合6.1. 7规定。7, 1. 6腐蚀试验7.1.6.1 外部腐蚀试验送检方应提供面积不小子360cm(如系焊接罐体应包含一段长度不小于15cm的焊缝的试件一块,材料和处理方法均应与罐体相同g将试块(小型罐可直接用罐体)与罐体上的外露配件一起放入盐雾腐蚀试验箱5按7.2.4的方法试验,试验周期为240h. 试验结果应符合6.1.8.1规定。7.1.6.2 内部

29、腐蚀试验将于粉罐组合体的罐外出粉口封住,装入相应种类的干粉灭火剂,在规定的最高使用温度环境中放置21d(温度偏差为5),取出后再在室内存放70d,试验到期后,先清除灭火剂,用温水清洗干粉罐172 GB 16668 1996 组合体内部表面,仔细检查腐蚀情况。试验结果应符合6.1.8.2规定。7.2 瓶头阀7. 2. 1 强度试验将被测瓶头阀阀门的入口与液压供给装置相连,封住所有的出口(包括压力泄放装置出口),但可预先留一个出口以排出阀内气体,打开液压装置阀门,缓慢加压,待阀内空气排净后,再封住预留的出气口。慢慢升压至6.2. 1规定的压力,保压5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6.2.1规定。7.2.

30、2超压试验试验步骤同7.2. 1要求,试验压力应符合6.2. 2的规定。保压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6.2. 2规定。7.2. 3 密封试验将处于关闭状态的瓶头阀的入口与空气供给装置相连,堵住阀座上游所有出口,将瓶头阀整体浸入水中(阀顶部浸入水面下不小于20cm),逐渐升压至6.2. 3所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3min,观察阀门出口处有无气泡产生,之后将阀门从水中取出,在不泄压的情况下打开阀门。试验结果应符合6.2.3的规定。7.2.4 盐雾腐蚀试验盐雾腐蚀试验应在盐雾腐蚀试验箱内进行,箱内温度为35土2,喷雾速率为12mL/h(有效面积为80c旷的收集器,放入试验箱内24h所测得的平均喷雾速率

31、)。试验溶液由白色氯化销溶于蒸馆水中制成,浓度为50g/L土5g/L,pH值在25时为6.5 7. 2 喷淋后的残液不能再次使用。试f牛经清洗去污后悬挂在试验箱内的专用支架上,每次试验只做一个试件,试验周期为240h,在试验周期内喷雾不能停止,除非进行检查或其他必要操作时,才允许短时间内打开试验箱,但不得接触试件表面:试验结束后先干燥0.5 l h,然后在40的清水中清洗,最后在空气中干燥。7.2.5 振动试验将瓶头阀和气瓶(可选择设计上瓶头阀所允许使用的最小气瓶)按工作状态组装好,充压至20时的工作压力,将其与控制部分按工作状态一起固定安装在振动台上。按7.1. 3的方法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

32、合6.2. 5规定。7.2.6工作可靠性试验将瓶头阀组合体(包括控制装置的入口与气压供给装置相连,在温度205条件下完成下列循环试验。试验顺序za)打开压力气源阀门,充压至瓶头阀的工作压力,保压不少于5s; b)按正常工作方式启动瓶头阀,c)启动后关闭气体阀门,瓶头阀恢复常态(正常工作时破坏的零件要及时更换); d)关闭瓶头阀,再次充压。上述循环试验应重复100次,并在最高和最低使用温度下各做10次。试验结果应符合6.2.6规定。7. 3贮气瓶及组件的密封试验将贮气瓶和瓶头阅(包括附件按正常工作状态进行组装,把瓶头阀入口与氮气压力供给系统连接好g试验时首先缓慢加压至6.3. 2规定的压力,卸下

33、气压供给装置,并使瓶头阀处于关闭状态,将贮气瓶连同瓶头阀及附件组合体浸入水中观察3min(组合体顶部浸入深度不小于20cm)。试验结果应符合6.3.2的规定。173 GB 16668 1996 7,4选择阀7,4, 1 强度试验打开选择阀,将阀门的入口与水压供给装置连接,堵住阀的出口可预留一个出口排除阀内气体,排净气体后再封死排气口)缓慢加压至6.4. 2规定的压力,保压5min0 试验结果应符合6.4.2规定。7.4.2 超压试验试验步骤同7.4. 1,试验压力按6.4.3规定,保压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6.4.3规定。7.4. 3 密封试验将选择阀关闭,将其入口与液压供给装置相连,堵住阀

34、的出口,逐渐升压至6.4. 4规定值,保压3 min,观察有无泄漏现象,并测量渗水量。试验结果应符合6.4.4规定。7,4,4 工作可靠性试验将选择阀和其他辅助控制设备按工作状态组装好,根据选择阀的驱动类型驱动选择阀,试验顺序次数同7.2. 6。试验结果应符合6.4.5规定。7,4, 5 等效长度的测定应按GB795容器阀等效长度的测定方法测定。试验结果应符合6.4.6规定。7.4.6 盐雾腐蚀试验按本标准7.2. 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6.4.7规定。7, 5燃气发生器7. 5. 1 壳体水压试验把燃气发生器的壳体固定在试验台上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时先将壳体灌满清水,入口与水压供

35、给装置相连,缓慢加压至6.5. 1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3mino 试验结果应符合6.5. 1规定。7.5.2 壳体超压试验试验步骤同7.5. 1,试验压力应按6.5. 2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6.5.2规定。7,5,3 振动试验将燃气发生器固定在振动台的夹紧装置中,启动振动台,按7.3. 1规定的方法进行振动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5.4规定。7, 5,4 防潮性能试验取一杯子(应能装下点火药盒注入540的清水,把点火药盒完全浸入杯水中,静置24h后取出,立即进行点火试验,试验不少于10次。试验结果应符合6.5. 5规定7. 6喷嘴7.6. 1 耐热和耐压试验将喷嘴安装在高温试验箱内的管道上,喷

36、嘴通过管道与处于室温下的标准干粉罐相连。标准罐是内装灭火剂10kg,充装比为o.65 kg/L的椭球贮罐,贮罐应设补气系统,使喷嘴处压力符合6.6. 2要求。高温试验箱内温度为400土10,喷嘴在此温度下恒温5min,然后打开阀门,直到干粉喷完为174 GB 16668 1 9时止。试验结果应符合6.6. 2规定。7. 6. 2 耐热和耐冷击试验先将喷嘴安装在高温箱内并通过管道与处于室温下的标准干粉罐连接,高温箱温度控制在400士10,5min后,再将喷嘴快速移入温度为系统工作温度下限的低温箱内,立即打开阀门,直至干粉喷完为止。7. 6.3 耐冲击试验按GB796 89中5.5规定的方法试验,

37、试验结果应符合6.6. 4规定。7.6.4 耐腐蚀试验按本标准7.2.4的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6.6. 5规定。7. 6.5 布粉试验试验场所为边长不小于被测喷嘴保护半径4倍的正方形,喷嘴位置可按喷嘴种类布置,喷嘴高度可调;用方形集粉金密布在试验区内,每个集粉盒面积不大于0.5 m 0. 5 m。试验时,按喷嘴施工要求安装,通过管道与标准干粉贮罐相连接3标准干粉罐压力及补气速度应能使喷嘴按工作压力喷射灭火剂。试验中应记录干粉喷射时间和干粉剩余量。喷粉结束后,测定每个集粉盒的集粉量和总喷粉量,计算每个集粉盒处的平均布粉密度,绘出喷粉密度曲线。与厂方提供曲线比较$并按公式计算喷嘴流

38、量:喷嘴流量干粉质量一干粉剩余量喷射时其结果应符合6.6. 6规定。7. 7 干粉枪7. 7. 1 强度试验将干粉枪和连接软管按工作状态组装好,把干粉枪固定在试验台上,软管的迸口端与水压供给装置连接;打开干粉枪开关,慢慢加压以排出喷枪内空气、关闭喷枪开关、继续加压至6.7. 2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5min。试验结果应符合6.7. 2规定。7. 7.2超压试验按7.7. 1的步骤试验,试验压力按6.7. 3规定。试验结果应符合6.7.3规定。7. 7. 3 密封试验把干粉枪与软管组合体的进口与水压供给装置相连$先打开干粉枪开关,慢慢加压,待枪体中气体排净后关闭开关,继续加压至6.7.4规定的压力

39、,保压2min, 试验结果应符合6.7.4规定。7. 7.4 腐蚀试验按7.2. 4规定进行盐雾腐蚀试验,其试验结果应符合6.7. 5的规定。7. 7.5跌落试验干粉枪分别从喷口朝上、喷口朝下以及喷枪轴线处于水平状态(若有开关,开关应处于水平轴线之下)三种位置,从离地面1.5 m土0.05 m的高处(从喷枪最低点算起)自由落到水泥地面上,喷抢在每个位置坠落两次后进行检查,其结果应符合6.7. 6规定。7. 7. 6 喷射试验将干粉枪固定在支架上,枪体轴线应与地面平行,喷口中心距地面1.2 m土0.05 m;干粉枪入口与7. 6. 1规定的标准干粉罐相连,按干粉枪工作压力充压。在射程的60%至1

40、50%的范围内,每隔0.5 m放一个边长为300mm、高30mm的正方形受粉盘,175 GB 16668 1996 受粉盘布置按枪体轴线方向及左、右各一行,间距0.5 m。在风速小子2m/s、温度在030范围内的环境条件下进行试验。开启干粉枪开关进行喷射,记录有效喷射时间,计算各受粉盘的干粉质量和喷射总量。喷射总量与有效喷射时间之比即为喷射强度。绘出灭火剂质量与其和喷枪口水平距离的关系曲线,灭火剂质量最大处与喷枪口的水平距离即为有效喷射距离。7.8报警及控制部件1. a. 1 驱动器驱动力的测定按GA61规定的方法测定,测定值应符合6.9. 1规定。7.9 系统7. 9. 1 外观检查曰测系统

41、外表,其外观质量应符合6.10. 1规定。7.9.2 结构检查7. 9. 2. 1 利用测力计和游标卡尺测量系统机械应急操作机构的操作力、操作行程及保险装置的解除力。其数值应符合6.10. 2. 1规定。7. 9.2.2 其他结构性能检查结果应符合6.10.2.16.10. 2. 5规定。7. 9. 3联动试验将系统各部件按使用说明组装好,按规定灌装灭火剂(贮压式应充压至工作压力)。使之处于工作状态。分别用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使系统动作,观察干粉系统各部位的密封及各部件的动作情况和干粉喷洒的分布情况。记录干粉罐充压时间、有效喷射时间、喷射距离、干粉剩余率等。其结果均应满足6.1

42、0. 5要求。8检验规则8. 1 干粉系统部件生产单位应制订并遵守质量管理规程,确保每批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规定。8.2检验分类s.2. 1 型式检验应按表1规定的项目进行。s.2.2 出厂检验应按表l规定的项目进行。8.3采取随机抽样,其试验程序及取样数量按表2规定。8.4 检验结果判定8. 4. 1 型式检验若某部件通过表1规定的全部项目,则该部件为合格晶,若有一项A类型式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部件判为不合格,若有B类型式检验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部件不合格。8. 4. 2 出厂检验若某部件通过表l规定的全部出厂检验项目试验,则该部件为合格品,若该部件有一项A类出厂

43、检验项目不合格,则该部件判为不合格;若有B类出厂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一项不合格,即判该部件为不合格晶。176 G- mu- 检验项目外观质量水压强度超压要求密封性能干粉罐抗振性能压力显示装置的性能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要求塑料和橡胶件的热稳定性能耐腐蚀性能强度要求超压要求密封性能瓶头阀耐腐蚀性能抗振性能工作可靠性要求压力显示装置的要求贮气瓶密封性能强度要求超压要求密封性能选择阀工作可靠性要求阀门等效长度耐腐蚀性能强度要求起压要求燃气发生器耐腐蚀性能抗振性能防潮性能耐热和耐压性能耐热和耐冷击性能啧嘴耐冲击性能耐腐蚀性能布粉性能81“一表俨hu1E Fhum n吨dn吨UV1- 型式

44、检验、Jv 、J、J、J、J、v 、J、J、J、J、J、v 、J、J、出厂检验全检项目抽检项目、Jv 、J、J、J、J、J、J、J、J、J、J、J、JA类项E类项睡告祷提蜂当摩 唔,. 唾 . e e ” 晤陪晤. ,. ,. ,. ,. 岭,. ,. e ,. 177 GB 16668-1996 表1(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型式检验A类项B类项全检项目抽检项目强度要求/ 、J晤超压要求v 峰密封性能、J、唔喷枪耐腐蚀性能/ 峰抗跌落性能、J棒喷射性能、* 耐腐蚀性能/ 争减压阀壳体强度v 、晤流量要求、J、J铃外观质量v v 祷系统结构要求、Jv 系统动作要求/、晤注表中“V”表示做该项试验;

45、“畴”表示选中该项目。表2样晶编号检验项目Il I N v 外观质量I I I 水压强度2 超压要求5 密封性能3 3 干粉罐抗振性能2 安全阀的性能要求4 塑料和橡胶件的热稳定性能6 耐腐蚀性能2 强度要求I 超压要求3 密封性能2 3 3 瓶头阀耐腐蚀性能抗振性能1 I 工作可靠性要求2 I 贮气瓶密封性能I 2 178 GB 16668 1996 表2(完)样品编号检验项目Il m IV v 强度要求I 超压要求3 密封性能2 3 选择阀工作可靠性要求I 阀门等效长度I 耐腐蚀性能I 强度要求I 燃气发生器抗振性能I 防潮性能I 耐热和耐压性能3 2 耐热和耐冷击性能I 喷嘴耐冲击性能I 耐腐蚀性能I 布粉性能I 强度要求I 超压要求3 密封性能2 喷枪耐腐性能I 抗跌落性能I 喷射性能I 外观质量I 结构要求2 系统驱动器要求3 系统动作要求4 注表中阿拉伯数字表示试验序号罗马数字表示试件编号,其中第V件为备用件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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