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651.1-2005 杂类灯座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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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29. 140. 10 K 74 GB 和国国家标准11: 、中华人民GB 1965 1. 1-2005/IEC 60838-1 : 1997 杂类灯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Miscellaneous lampholders-Part 1 :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CIEC 60838-1: 1997 ,IDT) 2005-01-18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5-08-01实施发布GB 19651. 1-2005/IEC 60838-1 : 1997 目次前言.1 I 概要2 定义3 一般要求.4

2、试验的一般条件5 分类.46 标志.47 防触电保护.8 接线端子9 接地装置10 结构11 耐潮湿、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12 机械强度813 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14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15 耐久性1016 耐热与防火.17 抗剩余应力(抗季裂性)和抗腐蚀性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标准所述灯座的示例附录B(规范性附录)载流部件适用的金属示例附录C(规范性附录)季裂/腐蚀试验四附录职规范性附录)摆锤撞击试验装置.图D.1撞击试验装置四图D.2固定装置四表1绝缘电阻最小值8表2最小距离(50Hz/60 Hz正弦交流电压)四GB 1965 1. 1-2005/IEC 60838-1: 1997 前言

3、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 19651(杂类灯座分为2个部分:一一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第2部分z第1篇:S14灯座特殊要求。本部分为GB19651(杂类灯座的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838-1:1997(杂类灯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及其1999年,2002年的两个修改单(英文版)。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丘)IEC 60838-1的本部分一词改为GB19651. 1的本部分;b) 删除了IEC60838斗的前言;c) 将国际标准中的(注:)形式中的括号去除;d)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e) 对于IEC60838-1: 1997引

4、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用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有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本部分第2章)。本标准的附录A、B、C、D是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照明电器部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4)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电气安全检验所、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林志力、黄红、赵秀荣、高杉楠。本部分为首次制定。I GB 1965 1. 1-2005/IEC 60838-1: 1997 杂类灯座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1 概要1. 1 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各

5、种类型的内装式杂类灯座(用于装有附录A所列各种灯头的普通照明光源、投影灯、泛光灯及街道照明灯),还适于用作检验灯在灯座中使用安全性的试脸方法。本部分还适用于与灯具成为一体的整体灯座,但只涉及灯座的要求。本部分也适用于一个与螺口灯座类似的圆顶和外壳结为一体的灯座。这类灯座还应按照GB 17935一1999的8.4,8.5,8.6,9.3,10.7,11,12.2,12.5,12.6,12.7,13,15.3,15.是,15.5和15.9要求进一步进行试验。带有灯罩紧固环用的筒形螺纹灯座,应符合IEC60399的要求。对管形荧光灯灯座、螺口灯座和卡口灯座的要求有单独标准。1.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

6、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65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 2423.46-199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曰:撞击,摆锤(idtIEC 60068-2一62:1993)GB 501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GB 5013-1997 , idt IEC 60245 :1 994) GB 5023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

7、缆(GB5023一1997, idt IEC 60227) GB/T 5169.5-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第2篇:针焰试验(idtIEC 60695-2-2: 1991) GB/T 5169. 10-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方法总则(idtIEC 60695-2-1/0 :1 994) GB/T 5169.11-1997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试验和导则(idtIEC 60695-2-1/1: 1994) GB/T 5169.12一1999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材料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idtIEC 606

8、95-2-1/2:1994) GB/T 5169. 13-1999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试验方法材料的灼热丝起燃性试验(idtIEC 60695-2-1/3:1994) GB 7000. 1-2002 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IEC60598-1: 1999 , Luminaires-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 IDT) GB 17935-1999 螺口灯座(idtlEC 60238: 1998) GB 19148.2 插脚式灯座的型式和尺寸(GB19148. 2-2003 , eqv IEC 60061-2:2001) GB 1914

9、8.5 灯座的型式和尺寸第5部分:卡口式灯座(GB19148. 5-2003 , IEC 60061-2:2002 , Lampholders-Part 5: Hayonet lampholders, MOD) IEC 60061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IEC 60061-1:1969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1部分:灯头IEC 60061-2: 1969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的量规第2部分:灯座GB 19651.1一2005/IEC60838-1 : 1997 2.1 2. 2 IEC 60061-3 : 1969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安全性和互换性

10、的量规第3部分:量规IEC 60068-2-20:19到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试验T:焊接IEC 60068-2-63 : 1991 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g:撞击,弹簧锤IEC 60112 : 1979 潮盟条件下确定固体绝缘材料的比较系数和耐漏电起痕指数的方法IEC 60352-1 元焊连接第1部分:无焊缠绕式连接件一般要求,试验方法和使用导则IEC 60399 : 1972 E14和E27灯座的灯罩紧固环用圆螺纹IEC 60417 :1 973 设备用图形符号。单张图的索引,评述与编制ISO 1456 : 1988 ISO 2081 : 19 86 ISO 2093 : 198

11、6 额定电压rat 由制造商声称ft工作电压灯在正常条效值,瞬间值忽2.3 额定电流2. 4 2.4. 1 敞开式灯座une 为了能达到本标准2. 4.2 2. 5 2.6 2. 7 2 封闭式灯座enclosed la: 其本身完全符合本标准的目额定工作温度rated operating temperature 灯座设计的最高工作温度。额定脉冲电压rated pulse voltage 灯座能承受的脉冲电压的最高峰值。灯连接器lamp connectors 专门设计用来提供电接触但不支承灯的装置。GB 19651 . 1-2005/ IEC 60838- 1 : 1997 2. 8 型式试验

12、type test 为了检验给定产品的设计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而对型式试验样品进行的一项试验或一系列试验。2. 9 型式试验样晶type test sample 制造商或销售商为进行型式试验提交的一个或多个类似样品。2. 10 带电部件Iive part 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3 一般要求通常进行所有规定应按4.3要如果制造商要求。所有的试4.3 各项试验和一一对于直管注:8.2试验要按照相关标准要三对或三个样品进行第15一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1的试验;一一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3的试验;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4的试验;一对或一个样品进行16.5和17的试验。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提供

13、制造商的安装说明(见6.3)。不能保证制造商的行例行试验和质量合全部配合件有试验即可,但在进行按照安装说明,在灯座只有装上灯头时,才能取得额定脉冲电压的情况下,应将适用的灯头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起提交试验。然后,将灯头插入灯座再进行相关的试验。4.4 如果在4.3所规定的全部试验中没有任何样品失败,则灯座应视为符合本标准。3 GB 19651.1一2005/IEC60838-1 : 1997 如果在项试验中有一个样品试验失败,则该项试验和以前进行过的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试验要在另-组数量符合4.3规定的样品上重复进行,此时,所有这些样品均应符合重复试验和后续试验的要求。如果试验有一次以上的失败,则灯

14、座视为不符合本标准。申请试验者可将在出现一只样品失败的情况下需要补充的那组样品与第一组样品一起提交试验。此时,检测站不需进一步询问,就对该补充样品进行试验,并且只有在出现新的不合格的情况下才可认为该批样品不合格。如果不同时提交后备样品,则一只样品的失败会引起整批样品的不合格。5 分类灯座的分类方法如下所述:5. 1 根据灯座的防触电保护情况分为:-一敞开式灯座;一一封闭式灯座。5.2 根据灯座的耐热性分为:-一额定工作温度在80.C以下(包括80.C)的灯座;一额定工作温度在80.C以上的灯座(带温度标志T的灯座)。工作温度的测量点位于灯座与灯头产生电接触的区域内。如果灯座的绝缘部件、接线端子

15、及引线的耐热性能与上述工作温度有差异,则这种差异应在制造商的产品目录中加以说明,并且在将灯座正确安装在灯具或其他辅助外壳中之后,按照灯具或外壳的标准进行试验时,要检验这些差异。6 标志6. 1 灯座上应标有下述强制性标志:a) 来惊标志(可采用商标,制造商识别标志或销售商名称等形式hb) 特有的产品目录号或识别标志。注:识别标志可以包括数字、字母、颜色等,通过参照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资料来识别灯座。如果灯座的类型是根据灯座部件的组合体来确定的,例如灯连接器与夹持簧片的组合体,则这种组合体应清楚地标明。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6.2 除了上述强制性标志外,下述参数可以标在灯座上,或标在可获得的

16、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资料中:4 a) 额定电压(V);如适用额定脉冲电压(kV); b) 额定电流(A); c) 额定工作温度T,温度大于80.C时,并以10.C为一档进行标记pd) 接线端子专用的导线规格。如果使用符号,应使用下列符号:对于电参数额定值:一一伏特:V;一一安培:A;一一瓦特:W;一一脉冲电压用kV表示。注:此外,数字也可单独用来表示电压和电流,即把表示额定电流的数字标在表示额定电压的数字之前或之上,并用一斜线或短直线将它们隔开。这样,电流和电压的标志相应表示为:川50V或川0或朵。对于额定脉冲电压,其符号应标在其数值之后(例如:5kV)。对于额定工作温度,符号T之后应标有以

17、为单位的温度值(例如:T 300)。GB 19651. 1-2005/IEC 60838-1 : 1997 对于导线的横截面积,用相应的数值或数值范围表示,单位是平方毫米(mm2),其后标有一小正方形(例如0.5口)。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6. 3 灯座制造商或销售商所提供的说明书中应包括所有确保灯连接器或灯座正确安装和工作所需要的资料。注:这种资料可以是制造商或销售商的产品目录中的一部分。合格性通过目测进行检验。6.4 标志应当牢固耐久,易于识别。合格性通过目测和下述试验进行检验。用一块被水漫泡过的布轻轻擦拭标志15s,然后再用一块被汽油浸泡过的布轻轻擦拭该标志15So 试验后标志仍应清晰

18、明了。注:所用汽油中含有己烧溶剂,该溶剂中含有容积百分比最大值为O.1的芳香族环炬,该溶剂的溶解值为29;初始沸点约为65.C,干点约为69.C,密度约为0.68g/cm3。7 防触电保护7. 1 封闭式灯座的结构应能使灯座按正常使用安装或嵌装及接线时,其带电部件应不易被人触及:一一未插入灯;装有相应的灯;在将灯插入或拔出灯期间。上述要求对于已长时间使用的灯座,例如B22d-3,BY22d , G22 , G38 , P28s , P30s和P40灯座,仅在装有相应的灯时适用。灯座的结构应能防止灯头(对于带有一个以上的插脚的灯头)只是一个插脚插入灯座,并首先接触到的带电体。G22和G38灯座不

19、受这个要求限制。合格性用IEC60259规定的标准试验指进行检验。用不超过10N的力使试验指接触灯座每一个可能触及到的位置,并用一个指示灯来显示是否触及到带电部件。建议所用电压应不低于40V。在进行上述试验之前,将灯座按照正常使用条件安装,即安装在一支撑表面上或类似部件上,并装上该灯座预计使用的、具有最不利尺寸的导线。敞开式灯座只有在被适当安装在灯具或其他辅助外壳中,并按照灯具或辅助外壳的标准对灯具或辅助外壳进行防触电保护试验之后才进行本试验。7.2 双端灯灯座按正常使用安装后,在灯座未装灯时以及将灯插入和拔出灯座期间,灯座均应能防触电保护。合格性按照IEC60061进行检验,或在IEC600

20、61中另有规定时,采用标准试验指进行检验。8 接线端子8.1 灯座应至少具备下述连接装置之一:一一螺纹接线端子;一一元螺纹接线端子;一一推进式连接器的插头或插脚;一一一导线缠绕式接线柱;一焊接接线片;一一连接引线。5 GB 1965 1. 1-2005/IEC 60838-1: 1997 接线端子的螺钉和螺母应是ISO公制螺纹。灯座的元螺纹端子对刚性(单支或多股绞合)导线和柔性电缆或电线均应具有良好的连接效果,但预定销售给灯具制造商的灯座除外。本标准规定之外的其他连接装置等效上述连接方法时,也允许采用。合格性分别通过8.2或8.3试验进行检验。8.2 接线端子应符合下述要求:一一螺纹式接线端子

21、应符合GB7000. 1一2002的第14章要求;一-无螺纹接线端子应符合GB7000. 1-2002的第15章要求;一推进式接头或连接插脚应符合l一200坷树运要求;中接法只适用于内部接线用单股实心圆导线;一一一焊接式接线片应具引线与灯座合格性通过.、对每条连接寻试验期间,引线不9 撞地装置合格性通过目测、.7_应当接地而未提供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也及金属理部件应能可靠接地。绝缘或加强绝缘屏蔽时除外。给带接地端子的灯座安装上其预计使用的最小横截面积的刚性导线。在进行完11.2. 2的介电强度试验后立即测量接地装置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如合适的话,带接地端子的灯座应在导线离开接地端

22、子的那一点和外部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阻。不带接地端子的灯座应在灯座需要灯具内接地的区域和外部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阻。将空载电压不超过12V的电源依次连接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和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电流至少为10A,持续1min,此间,测量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和易被触及的金属部件之间的电压降,再根据电流和电压降计算出电阻值。电阻值应不超过0.10。6 注:就本要求而言,已被隔离的用来固定灯座底座或外壳的小金属螺钉或类似物件,不应视为在发生绝缘故障时可能带电的易被触及的部件。GB 19651 . 1-2005/IEC 608 38-1 : 1997 9. 3 接地端子应符合第8章要求。接地端子

23、的夹紧装置应牢固锁定,防止意外松动,并且徒手不能拧松螺纹接地端子,也不能徒手无意碰松无螺纹接地端子。合格性通过目视及第8章所规定的试验进行检验。注:通常,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载流接线端子是具有足够的弹性符合防止意外松动的要求;对于其他类型的接线端子,需要有特殊的装置,例如使用不可能被无意去掉的具有足够弹性的零件。9. 4 接地端子所用金属在与接地铜导线接触时不应有发生锈蚀的危险。接地端子本身和螺钉应为黄铜或其他2具民监昌制民铜的金属,其接触表面应是裸金属。合格性通过目视进行检验。10 注2:标准尺寸可理至于试验灯头的底再配对双端灯的灯座,应覆盖。试验前触头应被仔细打磨、清洁。灯座应通1.25倍额定

24、电流,1h。触头的温升应不超过45K。使用熔融粒子或热电偶测量此温度,不应使用温度计。注.如果环境温度为20.C,可使用直径为3mm,熔点为65.C的蜂蜡颗粒作为熔融粒子。门耐潮湿、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11. 1 灯座应耐潮湿合格性采用下述方法进行检验:灯座应在空气的相对湿度为91%95 %的潮湿试验箱内进行潮湿处理。所有放置样品的地方,空气温度t应是在20.C30.C之间的任一适直值,温度变化不应大于:!:1.C。7 GB 19651.1一2005/IEC60838-1 : 1997 在将样品放入潮湿箱之前,应使样品的温度保持在t和(t十的之间。将样品放入潮湿箱内,保持2天(48h)。经过此项

25、处理后,灯座上不应出现本标准意义上的损坏。11.2 灯座应有足够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一一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一带电部件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包括固定螺钉)。合格性应通过在潮湿箱中或在能使灯座达到所规定的温度的室内进行11.2. 1绝缘电阻和11.2. 2 介电强度试验进行检验。注:敞开式灯座要在被恰当安装在灯具或其他辅助外壳中,按照这种灯具或辅助外壳的标准进行带电部件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试验。11. 2. 1 在进行潮温试验之后,立即对灯座施加约500V的直流电压,并持续1min后再测量绝缘电阻。绝缘电阻的测量应在表1所述各部件之间依次连续进行,所测之值不应少于表中所示之值。表

26、1绝缘电阻最小值最小绝缘电阻/M受试绝缘部位额定电压在50V以下额定电压在50V以上(包括50V) 不同极性的带电部件之间:1 2 连接在一起的各带电部件与预计接地的外部金属部件之间:2 连接在一起的各带电部件与外部金属部件之间(外部金属部件包括固定螺钉和覆盖在不带接地装置的灯座的外部绝缘部件上的金属l 4 ?自): 11.2.2 介电强度试验应在绝缘电阻的测量完成之后立即进行。试验电压应依次施加在测量绝缘电阻的那些部件之间。灯座的绝缘应能承受住频率为50Hz或60Hz,有效值电压为下述各值的正弦波交流电压,并持续1 min: 对于额定电压在50V以下(包括50V)的灯座,试验电压为500V;

27、 在灯座的灯触点之间,介电强度试验电压是工作电压的二倍;在所有其他情况下,介电强度试验电压为(2U+ 1 000) V ,其中U是额定电压。试验开始时,先将电压升到规定电压值的一半以下,然后再迅速将电压升到规定电压值。试验期间不应有闪络或击穿现象。12 机械强度灯座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带(或不带)导电外层的绝缘材料外部元件的机械强度应采用GB/T2423. 46 1997所规定的摆锤撞击试验并按照下述要求进行检验(见GB/T2423. 46 1997的11章): 8 a) 安装方法见GB/T2423. 46 1997中的导则。成对灯座应采用其相应的支架加以固定。灯连接器应紧靠支承件加以固定。

28、注:对于非圆柱形灯连接器,可使用适当的松木垫片来使其轴线平行于支承件。b) 下落高度GB 19651. 1-2005/IEC 60838-1: 1997 摆锤下落的高度如下表所示:材料下落高度/mm陶瓷部件100土1其他材料的部件150土1.5c) 撞击次数应撞击四次,受撞击的四个部位要均等地分布在外部元件的表面上。d) 预处理不适用。e) 初始测量不适用。f) 样品位置和撞击部位见上述c)的要求。g) 工作方式及功能监测样品在受撞击期间不应工作。h) 合格与不合格判定试验之后,样品不应出现本标准意义上的严重损坏,特别是:1) 带电部件不应变为可触及的部件。如果灯座的损坏程度不会使其爬电距离或

29、间隙降低到14章的要求所规定的数值以下,并且灯座上的微小凹痕不会破坏灯座的防触电保护性能和防水性能,则凹痕可忽略不计。2) 肉眼看不见的裂缝及纤维模压部件上的表面裂纹可忽略不计。如果将灯座的某一部件省去,该灯座仍符合本标准,则这种部件外表面上的裂纹或小孔均可忽略不计。i) 复原不适用。j) 最终测量见上述灿的要求。注:灯具或其他设备中的灯座的机械强度可使用IEC60068-2-63所规定的弹性锤进行检验。按照GB7000. 1一2002标准,依据零部件的材料和灯具的类型,试验所施加的撞击能量为o.2 NmO. 7 Nm。13 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螺钉、载流部件及连接件在发生故障时会使灯座不安

30、全,这些部件应能承受住正常使用时出现的机械应力。合格性通过目测以及GB70.0 0. 1-2002的4.11和4.12试验进行检验。注:在容许温度范围内和正常化学污染情况下,机械强度、电传导率、耐腐蚀性能均合适的载流部件的金属材料在附录B中给出。14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带电部件与邻近的金属部件应留有足够的空隙。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表2所示的数值。注:表2所规定的距离适用于IEC60664-1中的H类过电压和通常只会出现非导电性污染物,但也考虑到偶然由于凝露造成暂时导电性污染物的2级污染。正在考虑使表扩展适用于其他安装类别或较高的污染等级。9 GB 19651 . 1-2005/ IEC

31、60838-1 : 1997 表2最小距离(50Hz/60 Hz正弦交流电压)额定电压/V距离/。-5050-150 150 - 250 m盯1(包括50)(包括150)(包括250)爬电距离:PTI二三600的材料0.6 1. 4 1. 7 (见注1)PTI600的材料1. 2 1. 6 (见注1)电气间隙o. 2 l 1. 4 注1:PTI为耐漏电起痕指注2:对于不带电或不接L蝉,产生. 但是,如果需页给出的值。在非正弦波表中所示电气脉冲电压的部件,所15 耐久性灯座应能与灯的触点保合格性通过下述耐久性250-500 (包括500)3 5 3 、|500-750 750- 000 (包括7

32、50)(包括1000 ) 4 5. 5 8 10 4 5. 5 实施线性插值法将一适用的符合GB19时2,G.5或IEC标准的头插入灯座,再从灯座中拔出,各重复10次。再将一具有10.4的试验灯头尺寸的钢制灯头插入灯座。在试验成对灯座的情况下,采用不带罩的钢制模拟灯。然后,将灯座置于带温度控制器的加热箱中。调节加热箱的温度,在达到热平衡后,使额定工作温度测量点的温度达到900C:f:50C。对于带温度标志T的灯座,该点的温度应达到(T+10)OC:f:50C,同时,给灯座通上1.1倍额定电流。对于作为灯具的一个整体部件的灯座,该部位的温度应为在GB7000. 1-2002的12.4.2中给定的

33、工作条件下所测得的温度再加10K,误差为:f:50C。在达到此温度后,使灯座在此条件下保留48h。在这段时间之后,将灯座从加热箱中取出,去掉试验灯头或模拟灯,冷却24h。10 GB 19651 . 1-2005/IEC 60838-1 : 1997 在试验期间,灯座不应出现妨碍其继续使用的变化,尤其以下几方面:一一防触电性能不应被降低;电接触点不应松动;一一不应出现裂缝、膨胀或收缩;一一灯座符合现行IEC60061-3中的量规检验。耐久试验之后,按照下述要求测量灯座的触点和连接件的电阻:一一将10.3中规定的试验灯头或模拟灯插入灯座,通人额定电流并持续一段刚好足以测量电阻的时间;0. 5 mm

34、勺,再在两寻一一所用试验灯头应打磨、清洁;其中:当n=应当注意不16 耐热与防火16. 1 具有防触耐热性。GB 7000. 1-2002中116章所规定的条件。R=2. 5 mm 图1球压试验装置陶瓷部件或引线的绝缘层不必进行球压试验。距离灯座5mm; 引线(但铜引线的规格不应小于点应是铜制的,并要小心,类似的试验按照特定条件和本标准进行球压试验时,将受试部件的表面水平放置,再将一直径5mm的钢球压在该表面上,所用之力为20N。在对固定带电部件的部件进行试验时,试验应在温度超过工作温度(见6.2)250C士50C的加热箱内进行,加热箱内的最低温度为1250C。11 GB 19651.1-20

35、05/IEC 60838-1: 1997 在试验开始之前,将试验钢球和支撑装置在加热箱内放置一段时间,使它们达到稳定的试验温度。在施加试验钢球之前,应将受试部件在加热箱内放置1h。如果受试表面是弯曲的,则对承受球压的部分加以支撑。为此,如果试验不能在整个试样上进行,则可以从试样上切割一合适的部分进行试验。试样的厚度应至少为2.5mm,但是如果试样不具备这种厚度,则应将二片或以上的试样重叠放在一起进行试验。在试验进行1h之后,将试验钢球从试样上移开,再把试样浸泡在冷水中保持10S,使其冷却至接近室温。然后,测量钢球压痕的直径。压痕的直径应不超过2mm。注:在受试表面曲面的情况下,如果压痕为椭圆形

36、,则测量较短的轴。如有疑问,则测量压痕的深度,并采用式(1)计算压痕的直径:=2厅志士p)(1)其中:P压痕的深度。16.2 将固定带电部件或超低压部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具有防触电保护性能的绝缘材料外部元件均应耐火。合格性通过16.3或16.4所述适用的试验进行检验。这些试验不在陶资部件上进行。16.3 具有防触电保护性能的外部绝缘材料部件(包括带导电外层的外部绝缘材料部件)以及固定特低压部件的绝缘材料部件应接受GB/T5169. lOGB/T 5169. 13所述灼热丝试验,并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一一一试样应是一完整的灯座。必要时可将灯座的各个部件拆开,但应注意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情况

37、没有明显的差别。将试样安装在支架上,用1N的力将灼热丝尖压在受试表面上,受压点在距离受试表面上沿至少15mm(最好是15mm)的中心部位,灼热丝扎人试样的深度应不超过7mmo 如果由于试样太小而不能进行上述试验,则上述试验应在一面积为30mmX30 mm,厚度与上述试样厚度相同,并以类似的工艺制造的单独试样上进行。灼热丝尖的温度为650oC,试验进行30s后,使试样与灼热丝尖脱离接触。在开始试验之前,将灼热丝瘟度和加热电流稳定1min,在此期间应注意确保试样不受热辐射的影响。灼热丝尖的温度应使用铠装高灵敏度热电偶进行测量,其结构及校准应符合GB/T5169. 10 的要求。一一试样上的火焰或发

38、光部分应在撤走灼热丝后30s之内熄灭,所掉落下来的燃烧颗粒不应引燃在试样下方200mm:!:5 mm处水平铺开的5层符合ISO4046中6.8.6要求的薄纸。16.4 固定带电部件或特低压灯触点的绝缘材料部件应承受GB/T5169. 5所述针焰试验,并在下述条件下进行试验:12 试样应是一完整的灯座,为进行试验,必要时可将灯座拆开,但应注意确保试验条件与正常使用条件没有明显的差别。一一试验火焰应施加在受试表面的中心。试验火焰应持续施加10s。一一在将气体火焰撤走后30s内,试样上的任何火焰均应熄灭,所掉落下来的燃烧颗粒不应引燃在试样下方200mm :l: 5 mm处水平铺开的五层符合ISO40

39、46中6.8.6要求的薄纸。GB 1965 1. 1-2005/IEC 60838-1: 1997 16.5 对于固定带电部件或特低电压部件的绝缘部件或与这类部件相接触的绝缘部件,如果它们是暴露在极度的潮湿或粉尘环境中,则这些绝缘部件应由耐漏电起痕材料制成。合格性通过按照下述要求进行的IEC60112所述耐漏电起痕试验来加以检验,但陶瓷材料部件除外:-一如果样品不具备面积至少为15mmX 15 mm的表平面,则试验也可以在一表平面尺寸小一些的样品上进行,但是在试验期间滴落下来的溶液不应从该样品上流走。此外,不应用人工方法将溶液保留在样品表面上。如有疑问,该试验可在-尺寸合乎要求,制作工艺相同的

40、同样材料的条形试样上进行。一一如果样品的厚度小于3mm,必要时可将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样品叠放在一起,使其达到至少3 mm的厚度。-一试验应在样品的三个部位上进行,或者在三个样品上进行。一一电极应是钳制成的,并使用lEC60112中5.4要求的试验溶液A进行试验。十一在耐漏电起痕指数为175时的试验电压下样品应能承受住50滴溶液的试验。一一如果样品表面上两电极之间的导电通路上所通过的电流超过0.5A.并持续2s以上,从而使过载继电器断开,或者过载继电器未断开而使样品燃烧,则试验失败。-一不采用IEC60112中6.4关于测定腐蚀性的要求。一不采用IEC60112中第3章的注1关于表面处理的要求。1

41、6.6 应将灯座置于温度为1l50C:l:50C或(T十35)oC :l: 50C (两者取大者进行)的加热箱中检验其绝缘材料和/或外部元件的耐热性能。如果这种灯座的绝缘材料和/或外部元件的耐热性能与灯座的温度标志不一致,则将试验温度调节到这些部件的制造商产品目录所述耐热温度再增加35K士5K。与灯具成为一体的灯座不进行本项试验,类似的试验已在GB7000. 1一2002中给出。再将灯座放置在一温度约为试验温度的二分之一的加热箱内,然后在1h士15min之内将此温度升高到试验所要求的温度。在此之后,使试验不间断地连续进行168h。试验温度的公差要保持在士5K。在试验期间,灯座不应出现任何妨碍其

42、继续使用的变化,尤其是在下述几方面:一-一不降低防触电保护性能;一电接触点不松动;一不出现裂纹、隆起或收缩;灯座符合现行lEC60061-3中的各量规要求。量规只是用来检验模制材料可能出现的变形,不是用来检验接触性的。此外,灯座应能承受住第12章所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的机械强度试验,但是下落高度应降到50mmo 密封化合物不应外流,致使带电部件外露;该化合物的微小位移可忽略不计。17 抗剩余应力(抗季裂性)和抗腐蚀性17. 1 由轧制铜板材或铜合金制成的触点及其他部件,在发生故障时会使灯座不安全,这些部件不应由于剩余应力而被损坏。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将样品表面仔细擦净,用丙酬擦去油漆,用汽

43、油等物将油脂和指印擦去。再将样品置于一试验箱中放置24h,该试验箱的箱底洒有pH值为10的氯化镀溶液(有关试验箱、试验榕液和试验程序的详细说明参见附录。o13 GB 19651 . 1-2005j IEC 60838-1 : 1997 经过此种试验之后,将样品放入流动水中冲洗24h.样品上不应有任何在八倍放大镜下肉眼看得见的裂纹。17. 2 铁制部件生锈后会破坏灯座的安全性,应对这些部件采取充分的防腐蚀措施。合格性通过下述试验进行检验:将受试样品放入适宜的去油剂中浸泡10min.去掉该部件上所有的油脂,再将其放入温度为20C:l:5C的10%氯化镀搭液中浸泡10min.然后,不需烘干,只甩掉这

44、些部件上的水珠,将它们放置于温度为20C士5C的含有饱和潮温空气的潮温箱中保留10min , 再将这些受试部件放置在温度为100C士5C的加热箱中烘干10min.将锐利边沿处的锈迹和黄雾膜擦去,此时,这些部件的表面上不应有锈斑。对于小螺旋弹簧等部件以及易受军如何附件,其费趾的油脂层能提供充分的防腐蚀措施,这类部件不必接受此项试验。14 GB 19651. 1-2005/ IEC 60838-1 : 1997 附录A(规范性附录)本标准所述灯座的示例下表列出了本标准所涉及的内装式灯座,这些灯座是供装有相应灯头的普通照明光源、投影灯、泛光灯及街道照明灯使用的。该表尚不完全。灯座灯座活页号(见IEC

45、6006 1-2) B22d-3 BY22d F a4 Fc2 GU4 GZ4 G5.3 G5 . 3-4. 8 GU5.3 GX5. 3 GY5.3 G8. 5 G9 G9 . 5 GX9 . 5 GY9. 5 , GZ9. 5 GUI O GZIO G12 G Y16 G17 q , GX17q , GY1 7q G22 G38 PG12 & PGX12 PG22-6.35 7005-10A 7005-63 7005- 7005-45 7005-75 7005-76 7005-64 7005- 15 GB 1965 1. 1-2005/IEC 60838-1 : 1997 P28s P30

46、s-10. 3 P40 R7s.RX7s SX4s SY4s 16 7005-42 7005-44 7005-43 7005-53/53A 7005- 7005- GB 19651.1一2005/IEC60838-1 : 1997 附录B(规范性附录)载流部件适用的金属示例13章所述在容许温度范围内和正常化学污染条件下使用的载流部件所适用的金属举例如下:一一铜合金z冷轧板制成的部件含铜量至少为58%;其他部件的含铜量至少为50%; 一一不锈钢:含锚量至少为13%;含碳量不超过0.09%; 一一钢:带拌电镀层,根据ISO2081,依照ISO第1号使用条件下,(普通部件的)镀层厚度至少为5口1;-

47、一一钢:带镰锚电镀层,根据ISO1456,依照ISO第2号使用条件,(普通部件的)镀层厚度至少为20m; 一一钢z带锡电镀层,根据ISO2093,依照ISO第2号使用条件下,(普通部件的)镀层厚度至少为12m; 一一纯锦(含镰量至少为99%); 银(含银量至少为90%)。17 GB 19651. 1-2005/IEC 60838- 1 : 199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季裂/腐蚀试验注:为保护环境,在下述关于试验溶液的要求中,可由试验室斟酌修正其溶液体积和容器容积。在这种情况下,试验容器的容积应保持在比受试样品的体积大500倍1000倍的范围之内,并且,试验溶液的体积应达到使容器的容积与溶液体积之比保持在20:110:1。若有疑问,则采用C.l所述条件。将107g氯化镜的氢氧化铀溶液加NaOH试剂加蒸定的pH。玻璃容器。其容积应至少为C. 1 试验箱液4溶验试与间渡空溶验验试试L nJ nu-c 解,再将30%含量氢氧化铀洛液由将pH调配合变试验溶攘的pH。在调节pH期间精度为:1:0.02的仪器。试验溶液可长期使浓度的一项依据)。C. 3 试验程序这些水不再会改CpH是测试蒸汽中氨样品不应浸泡在试验溶液中,样品相互间支撑或悬吊样品的装置应由不易受氨蒸汽腐蚀的材料制成,如玻璃或陶瓷。试验应在300C土lOC的恒定温度下进行,以便能去除掉由于温度的波动而产生肉眼可见的凝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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