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541-1991 救生圈用自亮浮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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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4541 91 救生圈用自亮浮灯代替GB4541 84 Self-igniting light for lifebuoy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救生圈用自亮浮灯的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和检测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救生圈用的自亮浮灯,其电源为干电池或水活化电池,该浮灯适用于黑夜向船舶的落水人员和救助人员指示救生圈在海上的位置。其性能符合我国“海船信号设备规范”及国际海事组织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3年修正案的规定。2 引用标准GB3107.1 船用烟火信号通用技术条件3 产品分类3. 1 型式和尺寸3. 1. 1 救生圈用自亮浮灯为自动

2、启动的漂浮式发光型信号。其主要构件包括a. 漂浮灯体sb. 灯座、灯泡及灯罩sc. 电源开关;d. 支架;e. 系绳$f. 电源。3. 1. 2 救生圈用自亮浮灯的外形直径应不大于110mm,总商度应不大于450mm,包括电池组的总质量不大于I000 3. 2 标记示例光强不小于2叫,并至少持续工作2h,救生圈用自亮浮灯(QD)的标记为QD2-2 GB 4541-91 4技术要求4. 1 救生圈用自亮浮灯的制造,应符合GB3107. 1的各项技术要求。4. 2本产品能在3065的环境温度下重复10个周期,并在温度为130的海水中正常工作。4. 3 本产品从30m高处投落至水中能正常发光。4.

3、4 浮灯发光lh后,将灯浸入水深Im达1min后,仍能继续发光至少1h以上。4. 5 本产品能承受20%NaCI溶液的盐雾试验4. 6本产品水平浸入300mm深的水中,经24h后不渗漏,并能正常工作。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0522批准1 9 U 0 3 0 1实施338 GB 4541 91 4, 7 本产品附连于救生圈上垂直平衡漂浮于水面上,并能自动发光。光源中心距水面不少于50mm. 4; 8 本产品正常工作,真发光强度不低于2叫,持续工作时间至少2h. 4, 9 本产品灯光可连续或间断发光,其间断发光闪光频率不少于5060次min.4, 10 本产品的灯体材料为工程塑料或等效材料制成。

4、4, 11 本产品的灯泡应为无色透明玻璃制成,不得有损使用性能的缺陷,储存3年后应保持其发光性能。4, 12 灯罩应用无色透明的材料制成,间断发光者不得采用聚光形成,不得有气泡及降低光通量的缺陷。4, 13将该灯冷却至一18,灯罩朝地面并从lm高处跌落到块牢固固定的钢板或水泥地面上两次,灯罩不得破碎或裂纹。4, 14 将自亮灯侧面放置在一个坚固的表面上,用一个质量为500g的钢球从.3 m的高度分别跌落到灯壳近中心处及距灯壳一端约12mm ,距另一端也约12mm处,灯壳不得破碎或裂开,或变形至影响其水密性的程度。4. 15 本产品的电源为干电池或水活化电池等,在2h内以恒定电压连续供电。4,

5、16 浮灯在脱离安装位置时,应能自动接通电源,灯泡正常发光。4. 17 本产品的系绳眼环及系绳应能承受不少于225N的拉力,系绳长度不小于1.2 m. 4, 18本产品的灯架能固定在船舶舷墙或栏杆上,并能支承浮灯,能经受船舶的振动,不至于松动,使用时救生圈的重力能将浮灯拽出。灯架应能防锈、防腐,应具有一定的刚度。5试验方法5, 1 本产品的试验方法,应符合GB3107. 1第5章有关规定的性能要求。5.2 灯的强度试验,应符合4.13 ,4. 14条的要求。5, 3灯的耐水性能试验应符合4.6条的要求。6检验规则s. 1 本产品的检验规则应符合GB3107. 1第6章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s.

6、2 本产品初次生产未取得认可证时,每200支为一批p取得认可证后,每400支为一批0s. 3本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抽样数量按下表的要求。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数量灯泡、灯罩4.6、4.11及4.12条每批抽3%,但不少于10支2 电摞开关质量4.9条每批不少于3主3 灯架外观质量4. I 0条每批不少于2支4 外观、标志、包装第7章每批不少于3%5 防水性能4. 6条每批不少于3支6 光强测试4. 8条每批不少于3支s. 3. 1 本产品出厂检验时若外观不合格者,双倍抽样复检g复检仍不符合规定,则全批返修,重新报验。6. 3, 2 本产品性能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则以双倍复试s复试后仍不合格,全批报废。s;g GB 4541 91 6. 4 本产品的结构、工艺或材料有更改时,或转厂生产,应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各项试验。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3107. 1第7章的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救生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南江机械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林丰、宁桂珍、XIJ慧茹、李居顺、邓森如。本标准于1984年首次发布,于1990年9月修订。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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