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5297-1994 微电路模块机械和气候试验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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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微电路模块机械和试验方法Mechanical and climatic test methods for microcircuit modules 内用范本标准规定了本标准适用于力。2 51用标准电路模块(以下简称模块)在规定条件下进行的机械和气的研制、生产、交收各阶段的试验项目,以评价GB 2422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名词术语GB 9178 集成电路术语3 、代号本标准采用GB2422、GB9178所规定的术语、符号和代号。4试4. , 总的要求4. ,. 1 标准大气条件4. 1. 1. 1 试验和恢复:15u350C;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10

2、6kPa。4. 1. 1.2 仲裁试验度:25士lOC; 相对湿度:48%52%; 大气庄力:86.106kPao 4. 1. 2 目检4. 1. 2. 1 外部目检GB/T 1 5297 94 方法。和气候试验的适应能非另有规定,目检应在正常照明和正常视力条件下进行。必要时可以放大310倍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以下项目za. 标志的正确性及其清晰度;b. 外观例如封装缺损、破裂、锈蚀等)。4. 1. 2. 2尺1994-12-06批1995-07-01 G/T 5297 94 按标准固纸或详细规范所给尺寸进行检查。4. ,. 3 电特性测试在进行测量前应使模块温度与测量环境温度达到平衡,测量过

3、程中的环境温度应记录在试验报告中。在测量过程中,模块不应暴露在有气流通过、受阳光直接照射等可能引起测量误差的场合。4. 3. 初始检在进行任何环境试验之前,模块应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特殊要求除外)进行电特性测量,并记录检测数据。4. 1. 3. 2 恢复(必要时)在试验之后,最后检测之前,为使模块的性能稳定,应在正常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特殊要求除外)进行恢复处理。4.3.3 最后检测恢复期结束后,模块应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电特性测试,并与初始检测数据进行比较。某些试验(例如可焊性、引线强度等)可采用电特性不合格品进行。4.2 机械试验4.21 引线强度一一拉力4.2. 目的定引线以及引线与

4、模块本体的连接在正常装配或维修时对轴向拉力的承受能力。4.2.2 预处理预处理的方法应按有关规范规定。4. . ,. 3初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外观检查。4.2.4 a. 适用范围本试验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引线。被试引线数在有关规范中规定。若无其他规定,每个模块任意抽取三根引线(必须包括边缘的一根)进行试验。所有被试引线上应施加相同的拉力。b. 试验程序本体固定,使其引线处于正常位置。按表1规定的拉力数值,沿轴向施加到引线上,加力方向如图1所示。拉力加(没有任何冲击),然后保持10土ls。表1施加拉力的数值线状引线(圆形截面或带状引线)或插头标面积S相应的圆形面的直径d拉力盯1自12口1mN so.

5、5 dO. 8 10 O. 51. 2 d1. 25 40 G/T 15297 94 图1用箭头表示力的施加Ji向的示,岳阳4.2.1.5 最后检试验后放大3,J 10倍进行检查。如果出现断裂、松动或引线与模块本体间出现相对移动,则模块失效。4. 2. 1. 6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预知:理程厅;b. 每个模块应进行试验的引线数;c. 外加力的数值。4.2.2 引线强度一一推力.试验4. 2. 2. 1 目的定引线以及引线与模块本体的连接在正常装配或维修时承受外加推力的能力。4.2.2.2 预处理预处理的方法应按有关规范规定。4. 2. 2. 3 初始检模块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外观检

6、查。4. 2. 2.4 试验方法(见图2)a. 适用范围有关规范应指出本项试验是否适用。如果适用,被试引线数在有关规范中规定。若无其他规定,每个模块任意抽取三根引线做试验,所有被试引线上应施加相同的推力。-图2用箭头表示力的施加方向的示意图b. 试验程序体固定,使其引线处于正常位置。推力应尽可能在接近模块本体的地方施加到引线上,但力装置的最近点之间应有2mm的距离。推力的数值如表2规定。推力应逐渐施加(没有任何冲击),然后保持10:!:18。表2施加推力的数线状引线(圆形截面或带状引线)或插头面积S相应的圆形面的直径d推力mm 口1mN S1. 2 d 1. 25 8 GB/T 1 5297

7、94 4. 2. 2. 5 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4. 2. 2. 6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预处理程序;b. 每个模块应进行试验的引线数;c. 外加力的数值和方向。4.2.3 可焊性4. 2. 3. 1 目的定模块引线易于沾锡的能力。4. 2. 3. 2 预处理预处理的方法应按有关规范规定。4. 2. 3. 3 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4. 2. 3. 4 试验方法可在试验方法1、2中任意选择一种方法进行可焊性试验。a. 试验方法l(槽焊法)焊槽的容量应能充分保证引线放入以后焊料温度均匀,焊槽中按质量百分比计算,焊料化学成分如下z59%-61% ; 锦不大于0.

8、5%; 铜不大于0.1%; 呻不大于0.05%; 铁不大于0.02%; 铅其余部分。按规定比例配制的焊料。焊料中的杂质,如铝、挥、锚等的含量不应达到对焊料的性能产生有害影响的程度。中焊料的温度应为235士5C,焊料表面应清洁、光亮。试验前,引线首先浸入焊剂,浸入时间最短5s。焊剂按质量比由25%的松香和75%的异丙醇或乙醇组成。然后立即将引线以轴线方向浸入熔化焊料的槽内,浸横时间为2士O.5s,浸入深度为距离模块本体2tO15mm处,或按有关规范规定。b. 试验方法2(A型烙铁法)烙铁温度为350土10C,烙铁头直径为8mm,露出长度为32mm,模形部分长8mm。烙铁与模块本体的距离应按有关规

9、范规定,烙铁工作时间为3.5士0.5s。焊料和焊剂应使用松香芯焊丝,在试验过程中应进行外观检查,以便确定是否存在焊剂。试验时,应使引线和用于试验的烙铁表面均处于水平位置。除非另有规定,在引线上使用烙铁和焊料的时间应为23s,在此期间烙铁应保持不动。4. 2. 3. 5恢复应按有关规范规定的时间,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4. 2. 3. 6 最后检放大10倍观察,表面应覆盖一层光滑明亮的焊料涂层,不应大于总面积的5%,这些缺陷不应集中在一处。4. 2. 3. 7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预处理方法;陷(如针孔、浸润不良等)部分的面积G/T 15297 94 b. 试验方法pc. 浸愤深度和时

10、间(如果不是2s); d. 使用烙铁的时间(如果不是3r.4s); e. 恢复时间。4.2.4 耐焊接热4. 2. 4. 1 目的受由焊接产生的热应力的能力。4.2.4.2 预处理预处理方法应按有关规范规定。4. 2. 4. 3 初始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2.4.4 试验方法可在试验方法1A、1B中任意选择一种方法进行试验。a. 试验方法1A(2600C槽焊法)焊槽的容积应能足以保证浸入以后的引线端点与槽壁和槽底的距离不小于10mm。焊槽中应盛有规定的焊料(同4.2. 3. 4条),在进行试验前槽中焊料的泪度应为260土50C。焊剂按质量比由25%的松香和75

11、%的异丙醇或乙醇组成,并附加二乙股盐酸盐(分析纯)。先将被试引线浸入焊剂中,然后沿引线的轴线方向将引线浸入焊槽。把引线浸到离挥主把本体2.O 2.5mm处,浸愤时间为10:f:1s,总浸横程序在1013s内完成。应在模块本体与熔化的焊料之间放一块隔热材料进行屏蔽,隔热材料厚度应为1.5士0.5mm,隔热材料上的孔隙大致与引线尺寸相同。b. i式斡方法1B(3500C槽焊法)焊槽应与4.2. 4. 4条a规定的相同,但其温度为350+100C。试验过程应与4.2. 4. 4条a规定的相同,但浸横时间为3.5+0.5s,总浸横程序在3.55. Os内完成。4. 2. 4. 5恢复试验后模块应在正常

12、犬气条件下恢复30min或直到热稳定。4.2.4.6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2. 4. 7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预处理方法pb. 初始检测zc.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1A、1B); d. 恢复时间;e. 最后检测。4.2.5 振动(正弦)4. 2. 5. 1 目的确定模块承受规定严酷度等级振动的能力。4. 2. 5. 2 初始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2. 5. 3 试验方法程中模块的本体和引线均应牢牢固定。对振动试验的要求,即严酷度,由振动频率范围、加速度及持续时间三个参数共同确定。GB/T 1 5297 94 度在

13、表3中选择。模块应在三个相互垂直的方向各扫描30min。表3振动试验的严酷度范围加间振动度m/s2 口1mHz A 20150 49 每往返个完整周期的时间不B 55500 98 少于10C 1502 000 147 4.2.5.4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2. 5. 5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初始检测pb. 严酷度;C. 主苦后检测。4.2.6 冲击4. 2: 6. 1 目的确定模块在使用中受到非重复性机械冲击时的适应性以及评定其结构的完好性。4.2.6.2初按有关现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2.6.3 试验方法中模块的本体和引线均

14、应固定。本试验方法对冲击试验的要求,即严酷度,由冲击脉冲峰值加速度及冲击脉冲持续时间确定。度在表49:也.!:.J.,.。表4冲击试验的严酷度冲击脉冲峰值加速度冲击脉冲持续时间相对的速度变化量m/s2 ms (半正弦波)m/s A 490 11 3.43 B 980 6 3. 75 C 1 960 6 7.40 在三个相互垂直方向正反共六个方向上连续各冲击3次,共18次,以使绝大部分故障都能被暴露。结构完全对称的模块,如果有关规范规定,允许减少试验的方向数及相应的冲击数。4. 2. 6. 4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革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2. 6. 5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15、 初始检测;b. 严酷度;C. 在特殊情况下的冲击方向和冲击次数;d. 4.2. 7 4. 2. 7. 1 ,杏目的。GB/T 15297 94 定模块经受稳态加速度环境所产生的力(如运行中的车辆和空中运载工具、转动的机件和抛射体所产生的力,重力除外)的作用的适应性以及评定其结构的完好性。4. 2. 7. 2 初始检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2. 7. 3 试验方法同时夹紧模块的本体和引线。试验严酷度按表5的规定。表5稳态加速度试验的严酷度模块质量mI 加速度g I m/s m100 19 600 mlOO I 4900 若无其他规定,在三个主轴的两个方向上的加速度

16、至少应持续1min4. 2. 7. 4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2. 7. 5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8. 初始检测pb. 加速度pC. 加速度的轴线和方向;d. 试验的持续时间pe. 最后检测。4.3气4.3. 1 温度快速变化4. 3. 1.1 目的定模块在贮存、运输和使用期间遇到温度迅速变化时的适应性。4.3.1.2 试验的一般说明个试验箱(一个低温,另一个高温)内条件的。4. 3. 1. 3 试验设备4. 3. 1. 3. 1 试验箱,经受温度的迅速变化。允许使用满足规定8. 应提供两个试验箱,一个是低温箱,另一个是高温箱,试验箱的放置应便于模块在两

17、个箱之间迅速转移。b. 低温箱应该能够在放置模块的任何区域内保持试验所要求的低温。C. 高温箱应该能够在放置模块的任何区域内保持试验所要求的高温。高温试验箱的箱壁应近于热黑体。其辐射系数应不小于0.7。d. 箱内空气应流通,靠近模块处空气流速应不小于2m/s。e. 试验箱的容积应保证在模块放入后不超过放置时间的10%就能使箱内温度保持在规定的公差范围之内。4. 3. 1. 3. 2 模块的安装和支若无其他规定,安装件与支撑架的导热率应该是低的。以使模块近似于绝热。4.3.1.4 严酷度8. 1瓦蜘f酷度是以高、低温度值及其循环次数综合起来决定的。G/T 15297 94 b. 低温应该是模块的

18、最低贮存温度或有关规范规定的其他温度TAoc 高温应该是模块的最高贮存温度或有关规范规定的其他温度TB。d. 除有关规范另有规定外,循环次数应该是5次。e. 在两个温度的每一个温度中的暴露时间t)取决于模块的温度时间常数,由有关规范规定自取30rnin或拙,或按有关规范规定。4.3.1.5 初始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及电特性测试。4. 3. 1. 6 试验方法a. 若无其他规定,模块应在不加包装、非工作状态下经受试姐。b. 模块在正常环境温度下直接放入温度已调到规定的低温TA的低温箱内。c. 再玩仕低温下保持规定的时间t)。d. 模块从低温箱中取出放在室温下,时间t2为23rn

19、in。如果用自动两箱设备,t2可以小于30s,而且不需放在室温下。e. 将模块放入温度已调到规定的高温TB的高温箱内。f. 模块在高温下保持规定的时间t)0 g. 幌厌b人间温相中取出,在室温下放置规定的时间t2(见本条d)。h. 以上过程构成一个循环(见图3)。i. 最后一次循环结束后,模块应从高温箱中取出并经受恢复程序。箱温写一-t T.I-t, 一次循环时间t困中A为第次循环的也点图3温度快速变化试验温度循环示意图4. 3. 1. 7恢复, 气条件下至少恢复出。4. 3. 1. 8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及电特性测试。4.3.1.9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初用恒J

20、则Fb. 低温TA;c. 1面温TB;d. 循环次数(不同于5次时he. 泰晤于夺理时间tjJf. 转移时间t2; g. 恢复持续时间(不同于2h时hh. 最后检测。4.3.2 高温贮存4. 3. 2. 1 目的确定模块对不加电条件下高温贮存的适应性。4. 3.2. 2 试验设备试验箱应能够在有效件的均匀性。4. 3. 2. 3 严酷度GB/T 15297 94 作空间内保持所规定的温度与容差,可以采用强迫空气循环来保持条验考核的严酷度用温度和持续时间来表示,其数值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8. 温度等级55.70.85.100.125.150.175.2000C。容差均为士20C。如果试验箱的

21、体积较大,则容差可以放宽一些,在1000C及以下时为士30C.1000C以上时为士50C。这时应在有关试验报告中写明容差。b. 时间16.24、72.96.168.336.500h。4. 3. 2. 4 初始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及电特性测试。4. 3. 2. 5 8. 将试验箱温度调控到试验所规定的皿皿。b. 将处于室温下的模块,在不加包装、非工作状态下放入上述试验箱内。c. 使试验箱的温度重新达到试验所规定的温度并使模块温度达到稳定。d. 模块在高温条件下进行试验,持续时间及其计算的起始时间由有关规范规定。也试验结束后,模块应从高温箱中取出并经受恢复程序。4.3.2.6恢复

22、若无其他规定,试验结束后,模块应放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至少恢复出。4. 3. 2. 7 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3. 2. 8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8. 初始检测;b. 严酷度(温度和持续时间hc. 恢复时间;d. 最后检问。4.3.3 4. 3. 3. 1 目的定模块对不加电条件下低温贮存的适应性。4. 3. 3. 2 试验设备箱应能够在有效试验工作空间内保持所规定的温度与容差,可以采用强迫空气循环来保持条件的均匀性。4. 3. 3. 3 严酷度验考核的严酷度用温度和持续时间来表示,其数值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8. 7J且度等级一100C.一250C.40oC.一

23、550C.650C。容差均为+30C。b. 持续时间16.24.72.96h。GB/T 15297 94 4. 3. 3. 5 试验方法a. 将试验箱温度调控到试验所规定的温度;b. 将处于室温下的模块在不加包装、非工作状态下放入上述试验箱内pc. 再写陪仕低温条件下进行试验,持续时间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d. 在试验结束后,模块应从低温箱中取出并经受恢复程序。4. 3. 3. 6恢复若无某他规定,试验结束后,模块应放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至少恢复出。4. 3. 3. 7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3. 3. 8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初始检测;b. 严酷度(温

24、度和持续时间hc. 恢复时间pd. 最后检测。4.3.4 低气压4.3.4.1 目的定模块对低气压条件下贮存、运输和使用的适应性。4. 3. 4. 2 试验设备试验箱内应能保持4.3. 4. 3条所规定的气压值。在气压恢复正常时,应注意输入的空气不会污染模块。4. 3.4. 3 严酷度试验考核的严酷度用气压值和持续时间来表示,其数值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a. 大气压力(见表6);b. 持续时间。5min , 30min, 2h ,4h。4. 3. 4. 4 初始检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3.4. 5 试验方法表6气压优选值气压值相当海拔高度kPa 口125 10

25、400 15 13600 8 17 600 4 22 100 2 26600 1 31 200 注z气压容差为士5%或士O.lkP且,取两者中较大者。a. 将试验箱温度调节到并保持在标准试验温度(l5350C)。将模块放入试验箱内,其工作状态按有关规范规定。b. 然后试验箱内压力降到有关规范规定的压力值,压力变化速率不大于10kPa/min或按有关规范规定。GB/T 15297 94 c. 在规定的持续时间内保持气压值不变。d. 气压恢复正常,压力变化速率不大于10kPa/min或按有关规范规定。模块应从试验箱中取出。4.3.4.6恢复块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2h进行恢复。4. 3. 4.

26、7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4. 3.4. 8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初阳恒1川;b. 试验温度(如果不是1535C);c. 工作状态pd. 严酷度(气压值和持续时间he. 压力变化速率;r. 4.3.5 4. 3. 5. 1 目的。定模块对高相对湿度条件下使用和贮存的适应性。本试验主要用来现测模块在规定时期内受恒温高湿的影响。4. 3. 5. 2 试验箱a. 试验箱的温度和湿度由安装在工作空间的敏感元件控制。b. 试黯箱有放工作空间的温度应能保持在40士2C ,相对湿度应能保持在90%95%。注2温度变化的绝对误差为士2C,为了保持规定的湿度,短期温度波动

27、需保持在士O.5C之内。c. 要能不断排去箱内的凝结水,凝结水在纯化处理之前不能再使用。d. 采用喷射式试验箱来达到高湿度时,所用水的电阻率应不小于5000.m。4. 3. 5. 3 严酷度试验的严酷度由试验持续时间决定,其数值应优先从下列数值中选取。2,4,10,21,56d。4. 3. 5. 4 初始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4. 3. 5. 5 试验方法观检查和电试。a. 将模块放入试验箱内,应按有关规范规定的状态放置。在放置模块时,要防止在模块上形成冷,为了做到这点,可以先把模块预热到试验箱温度。b. 在规定的持续时间内,试验箱内应保持规定的温度和相对湿度。c. 在试验期间或结束时,模块仍在

28、湿热箱内的情况下,有关规范可以要求加电和(或)测量并规定这种测量在哪个阶段后进行。4. 3. 5. 6恢复在规定的试验结束后进行12h的恢复处理。有关规范应规定恢复条件是正常试验大气条件还是控制的恢复条件。4. 3. 5. 7 最后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模块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测试应在恢复后立刻进行,对相对温度变范规定的全部测试应在30min内完成。4. 3. 5. 8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初试。的参数应首先测试。若无其他规定,则按有关GB/T1529794 b. 严酷度(持续时间); c. 试验期间是否加电,是否测试电特性pd. 恢复条件及除去表面潮气的措施;e. 最后检测。4.3.6盐雾4

29、. 3. 6. 1 日的确定模块耐盐雾腐蚀的能力。本试验主要用来评定防护层的质量及其均匀性。4. 3. 6. 2 对试验箱的要求a. 试验箱所用的材料必须是抗盐雾腐蚀的和不影响试验结果的。b. 试验箱的条件应保持在规定的极限条件之内。c. 盐雾不得直接喷射到模块上。d. 试验箱内部的顶和壁等部位所聚集的水珠不得滴落在模块上。e. 试验箱内外气压必须平衡。4.3.6.3 试验条件a. 盐溶液由氧化铀(化学纯以上)和蒸馆水配制而成,其浓度为5%:1: 0.1% (质量)。雾化后的收集液,除挡板挡回部分外,不得重复使用。b. 雾化前的盐溶液的pH值在6.57. 2(350C)之间。配制盐溶液时,允许

30、采用化学纯以上的稀盐氢氧化铀水溶液来调整pH值,但浓度仍须符合a的规定。c. 试验箱的有效试验空间内的温度为35士2C。d. 应调节盐雾浓度和速度,使在试验面积内的盐雾的沉降率为每天1050g/m20 e. 采用连续雾化,推荐的标准试验持续时间为16、24、48、96、168hof. 雾化时必须防止油污、尘埃等杂质以及喷射、空气的温、湿度影响有效空间的试验条件。4. 3. 6. 4 试验程序a. 初始检测按有关规范规定,对外观检查和电特性测试。模块表面必须干净、无油污、无临时性的防护层和其他弊病。b. 试验方法模块不得相互接触,盐雾应能自由降落在模块上,也不应使上。模块放置位置由有关规范规定。

31、若无其他规定,应使模块放置后按4.3. 6. 3条规定的试验。c. 恢复上的盐溶液滴落在其他模块面与垂直方向成300角。试验结束后,用流水轻轻洗掉模块表面盐沉积物,再在蒸馆水中漂洗,水温不得超过35C,然后在标准大气条件下恢复1拙,或按有关规范规定的其他恢复条件和恢复时间进行恢复。d. 最后检测恢复后的模块应及时检查记录。检查项目、试验结果评定和合格要求均按有关规范规定。4. 3. 6. 5 有关规范应给出的内容a. 初始检测pb. 安装要求:c. 试验持续时间pd. 恢复;e. 最后检问。4.4 其他试验4.4. 1 易燃性4. 4. 1. 1 目的GB/T 15297 94 定塑封模块经受

32、由于外部原因而引起的燃烧的能力(可以用4. 4. 1. 2 试验设备合格品a. 一个大约高760mm、宽460mm、深300mm的金属屏蔽罩,它的前面是开口的。b. 一个与模块相适应的试验台或支710 C. 一个外直径为11.0mm、口径约7.5mm的本生灯。4. 4. 1. 3 试验程序应在一间能自由通风的房间里进行试验。a. 火焰调整通过控制气体来调整本生灯的火焰,以至当把一根直径为0.7mm的铜丝平放到火焰内层圆锥体顶端以上6.5mm处时,该铜丝能在8r9s内熔化。注g有充足气体供应时火焰调整到使其内层圆锥顶端高约38mm.火焰高约200mm通常认为是适当的。b. 安装应安装在屏蔽罩中间

33、的试验台上。若无其他规定,应将最易燃的或最大表面向着火焰。高度,使模块本体的最低点在火焰内部圆锥体顶端以上6.5mm处。C. 试验把按上述调节好的带有火焰的本生灯放在模块下面,直到该模块冒火或放置15s,选其中一个较短的时间然后撤出本生灯。如果发生模块起火,从撤出本生灯后的15s内任何可见的火焰且地八。能满足该要求就构成一次失效。4.4.2 标志的耐久性4. 4. 2. 1 目的定模块经受典型清洗液的影响而保持标志清晰度的能力。4.4. 2. 2 试验a. 方法1把被试模块浸入25土5C的溶液1)中10士1min。在浸入溶液的最后2min内用一只软毛刷标志刷5次,把模块从溶剂中取出,放在同一类的清洁榕液中洗涤(不刷)并使之干燥。干燥后,在与初始检查相同的放大条件(不超过5倍)下检查,标志应保持清晰。幻b. 方法2应用浸湿溶液1)的棉布志擦三次,在与初始检查相同的放大条件(不超过5倍)下检查,标志应保持清晰。2)注:1)A型:100%三氯乙用。B型:65%氟氯烧113和35%乙醇。2)若无其他规定.1/2的样本应用A型溶液,另1/2的样本应用B型溶液。附加说明z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电子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无线电七厂和国营永红机器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广绎、陈裕炮、秦礼敏、李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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