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Fz 60002一91非织造布定义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9092-1988纺织品非织造布定义。,主颐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织造布的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非织造布。2定义非织造布nonwoven定向或随机排列的纤维通过摩擦、抱合或粘合或者这些方法的组合而相互结合制成的薄片、纤网或絮垫。不包括纸以及机织物、针织物、簇绒织物、带有缝编纱线的缝编织物和湿法缩绒毡制品(不论这种制品是否经过针刺加固)。纤维可以是天然的或者是化学加工的,可以是短纤维、长丝或当场形成的纤维状。注:湿法非织造布与湿法造纸的区别在于非织造布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其纤维成分中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于300的纤维(不包括经化学燕煮的植物纤维)占50Y.以上的质11;6.其纤维成分中长度与直径之比大于300的纤维(不包括经化学燕煮的植物纤继)占30以上的质f,并且其密度小于。.40g/c.,不认为粘胶纤维是经化学燕煮的植物纤维,附加说明: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纺织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纺织大学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承元、关泽清。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1991一06-07批准1992一01一01av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