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T 436-2004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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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川叩菇时斗、-吾词,自口hp二子剖lU向)一中川JA户户二m四三J的=口3民:I汩汗州到户川阿斗吕H阳海早冲洁叫阿nuo已。一(J-cu一二刀一二二L一一()一-c?-n卢。-=一一二CVA(一-之一一-7立一二一一尸山()(一l川!M忡卦叫叩恋中止日即渴讲院写且叫叩舌战隅陆司一飞J c , d 果珍时卦山UDDlli w=tN DB34/T436 -2债问坏灭火装置的性能s另外要求制造者对产品质量负责,一旦拆卸后发生质量问题,不易分清责任,并保证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灭火系统是由多个组件组成,安装后各组件的位置已经固定。如必须移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经有关单位审核批准,由合格的施工单位按

2、更改后的设计进行变动,并且经调试合格后重新开通运行。灭火系统应监视火灾的发生并及时在火灾初起时即将火灾扑灭,要求灭火系统要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中断。6.4.4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8款的规定: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是为了便于扑救火灾工作的进行,但切断非消防电源只控制在发生火灾的那个防护区。6.4.5-6.4.7 根据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特点,规定了对系统每周检查和每半年检查。系统的检查维护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做好系统检查、维护的记录便于判断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检查、维护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为今后的维妒管理积累必要的档案资料。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火灾探测器进

3、行检查.分区启动器的备用电源采用蓄电池,其充放电是指蓄电池的正常充放电,而不是指蓄电池的首次充放电。试验方法2切断主电源,看是否自动转换到蓄电池供电,备电供电指示灯是否亮。4h后再恢复主电源供电,看是否自动转换,再检查一下蓄电池是否充电,如转换及充电均正常为合格,否则应进行修理或更换.发出故障报警后应迅速查清并及时处理.处理过程中不得中断整个系统的运行,如需中断系统的运行应取得主管该项工作负责人的同意。18 DB34/T436 - 2004 安徽省地方标准EBM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4/T436-2004 Code lor design and installation an

4、d acceptance 01 EHM aerool extinguishing systems 主编部门:安徽省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山西安华灭火嚣材有限责任公司施行日期:2004年6月1日2004 合肥DB34/T436亿)42、使用单位已配备经培训合格的维护管理人员$3、制订了系统的操作规程和检查制度。EBM气溶胶灭火系统投入使用后,维护管理是灭火系统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操作规程把维护管理工作程序化,是灭火系统正常运行的保证;对系统例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是维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手段并有责可查;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维护管理人员是灭火系统正常有效运行的保障。有资格的专业人员在开通后应填写开通通

5、知单有三个含意2一是承认用户的灭火系统具有开通的条件,二是通知用户本灭火系统已经开通,可以投入正常运行;三是对灭火系统正常运行提出建议(以文字为凭证),分清责任.6.4.1 检查、维护是EBM气溶胶灭火系统能否正常工作的关键。灭火系统使用时间较长,灭火系统结构比较复杂.因此必须做到经常维护。其检查维护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所以本条有三个要点:一是应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专人值班3二是值班人员的职责是从事检查、维护、管理g三是值班员应对运行情况每日检查并作记录。本条规定对系统运行情况的检查是值班员每日应做的日常工作,包括21、对系统运行情况如实进行记录$2、每日检查一次分区

6、启动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系统发出预警时应检查防护区的火惰,视情况启动灭火系统或紧急停止后,用手提式灭火器排除火灾。6.4.2 本条规定灭火系统投入使用时应具备的技术资料.为了保持系统的正常工作状态.在需要灭火时能合理、有效地进行各种操作,必须制定灭火系统的操作规程。6.4.3 本条规定严禁拆卸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有两层含意g首先是为保证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完整性,防止由于擅自拆卸损坏灭火装置的部件和部件之间的固有配合关系而破47 DH34/T436 - 2004 决于系统设计、施工和产品质量,还涉及到防护场所,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有关设备等一系列相关因素,都要对其进

7、行全面检验.6. 1. 3 援工验收后提出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对竣工验收情况的记录和总结,是一项必须履行的手续。有关方面的专家在对系统的施工质量和系统工作可靠性作出评价的同时,也会发现一些存在的问题,所发现的问题应由有关责任者负责解决,以保证经验收后的灭火系统能尽快投入运行.峻工验收时,须对灭火系统进行一系列检查和试验,因为此时系统处于非正常的工作状态,因此竣工验收后应将灭火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以便及早开通后投入使用。6.2.1 本款采用现行国家标准GB502632000旷的防护区可以用卷帘隔成若干个(2000旷的防护区。3. 1. 2 本条规定了防护隘的环境温度.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不受

8、温、湿度的限制.IJ其驱动组件一一启动模块工作环境温度是一20t:55t:。通讯设备、讨算机等对环境条件(温度、湿度等)有专门要求的防护区,应分别执行相关设计规范的规定。发生火灾实施灭火34 DB34/T436 -24 K,一开口补偿系数,可按表3.2.1-3确定:褒3.2.1-3开口补偿系触K.开启度%王二0.10.1但0.2但(0.3K. 1. 05 1. 15 K. 温度补偿系数,可按表3.2.1-4确定z褒3.2.1-4温度补偿系量虫儿| 温度t:I 川I -20-o I |凡I1 I - 1. 2 I 注当环境温度范围跨越表3.2.1-4的温度段时,几取1.23.3 系统设计3.3.

9、1 EBM灭火剂的喷射时间不应大于60503.3.2 EBM灭火剂的浸溃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于可燃液体,不应小于3mn;2 对于可燃固体物质的表团火,不应小于20mino3.3.3 一个防护区中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数量,应根据防护区的特征和容积.按下式确定:N=G/M 式中N-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数量,具sG一一EBM灭火剂设计用量,以,(3.3.3) M一一单具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中储存的EBM灭火剂用量.kg。7 DB34/T436 - 2004 3.3.4 EBM气溶胶臼动灭火装置正前方0.5m内严禁布置设备、器具或其他障碍物。3.3.5 释放点的设置1 当一个防

10、护区的面积不大于60时,且容积不犬于240时时,采用单梓放点的布局。2 当一个防护区的面积大于60时,且容积大于240时时,应采用多个释放点同时释放的布局;面积每增加60m2或容积每增加240时时,宜增设12个释放点。形状不规则的防护区应采用多点布置,防护区内任一点距最近一具EBM气溶胶臼动灭火装置应不大于10m。但总释放点不应超过8个。3 若防护区的宽度小于或等于4m的窄长形时,每10m的长度应设一个释放点.4 地板下、吊顶上作为独立防护区时宜多点布置。5 多点布置时,灭火装置的连接应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其灭火时同时启动.3.3.6独立防护区内的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用分区启动器控制固3.3.

11、7 与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的EBM气溶胶灭火系统需配备分区通用接口,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给分区通用接口电源.3.3.8 分区启动器应布置在建筑物的控制室、值班室等有人员值班的地方.3.3.9分区启动器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同时应设直流备用电源.应保证系统处于最大负载状态F时,能正常工作。3.3.10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中的电子设备凡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系统的工作接地应符合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l6-98)5.7节的规定.3.3.11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传输线路.控制、通信和警报线路等线路的穿管,应符

12、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l68 、DB34/T436 -24 剂的断链反应速度远不及这些物质的氧化反应速度,难以抑制其燃烧进程。第3类是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产生深位火灾一般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着火源在团体可燃物质的内部,通常表现为阴燃,这种火灾只宜用水等以冷却为主要灭火作用的灭火剂来扑灭;另一种是火源在团体可燃物质的表面或因其他火灾蔓延引起,由于未及时扑灭,燃烧时间较长而发展成深位火灾。这种情况宜采用高浓度的灭火开IJ(包括EBM灭火剂和其他灭火剂并浸溃较长时间后才能扑灭.有缝隙的防护区对较长时间维持设计的灭火浓度有影响,因此EBM气溶胶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灭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

13、火灾。1.6针对灭火类别列举了适宜采用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场所1. 7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喷放后产生的气溶胶影响该防护区的能见度,所以不能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EBM气榕胶灭火系统喷放后会产生微量固体.故不宜在洁净场所使用。1.8本条所指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除在本规范中已指明的以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规范zl 、国家防火基础标准与有关的安全基础标准52、国家有关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防火标准、规范53、国家或行业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标准、规范34、有关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组件、灭火剂标准55.其他有关的标准.2术语本章列出了在本规范中应用的13个专业性术语。33 DB34 /T436

14、 -24 要求工程设计时尽可能采用新的成熟的先进设备和科学的设计、计算方法。1. 3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有两层含义z即本规范只限于以无管网全淹没方式灭火的EBM气溶胶灭火系统,而且该系统主要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火灾防护;本规范主要任务是解决工业与民用建筑内消防问题,尤其是把其中的重要部位作为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防护对象.1. 4 本条对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应用范围作了规定.下面列举俄罗斯和澳大利亚两种气榕胶灭火装置的用途,俄罗斯是研制与应用气溶胶灭火技术最早的国家.COT气溶胶发生装置适用于扑灭z可燃固体材料产生的火灾;具有挥发性的可燃液体的火灾3电器绝缘层火灾和处于运转设备产生

15、的火灾.关于安装区域包括:车间、仓库、实验室、动力设备、铁路、公路运输车辆和航船等,澳大利亚/新西兰标准AS/NZS4487:1997(易安龙灭火系统关于使用范围规定为:0)封闭间,如房间、地下室、密封机器、容器、贮油罐和仓库以2)封闭电器火灾,电器,如变压器、控制室、交换机、断路器和旋转装置以3)易燃液体密封贮存及工作区域,(4)使用易燃材料的发动机以5)计算机、数据处理和控制室.1. 5 各种灭火剂都有其局限性。EBM灭火剂不能扑救下列三类物质的火灾z第1类是本身含有氧原子的强氧化剂和其他化学制品,这些物质在燃烧时氧原子与可燃物氧化结合成新的分子,反应激烈.EBM灭火如j断链作用比这些可燃

16、物的化学反应弱而无法达到灭火的效果。这类物质主要包括硝化纤维、火炸药等火工品,氧化氮、氟等强氧化剂,过氧化氢、过氧化锅、联氨等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第2类主要是化学性质活泼的金属、金属的氢化物和能自燃的物质.这类物质在具备燃烧的情况下,还原力极强.EBM灭火32 DB34/T436 - 2004 98)10.2节的有关规定.3.3.12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Omm. 3.3.13 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不应布置在下列位置2l 临近明火处s2 I临近进风、排风口,门窗及其他开口处$3 容易被雨淋、水浇、水淹处s4疏散通道内s5 经常受到震动、冲击

17、、腐蚀作用的地方。3.3.14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s1 手动控制应设在防护区外的门旁,便于操作、安全、防水的地方;2 自动控制必须在接收到两路独立火灾报警信号后才能启动。3.3.15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组件,与带电设备之间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3.3.15的规定z襄3.3.15日划气溶胶灭火系统组件与带电设备闸的量JJ、距离最小间距(m)注z海拔高于1000m时,每增高100m.最小间距增加1%。9 DB34 /T436 -2似)44 系统施工4.1一艘规定4. 1. 1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施工应具备以下条件21 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书g2 系统主要组

18、件的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有效检验报告$3 防护区的设置条件、所需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应与设计要求相符.4. 1. 2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施工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做好施工记录。4.2 系统组件检查4.2.1 系统组件和主要材料齐全,其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4.2.2施工前应对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控制装置和火灾探测器、手动控制机构等主要组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1 元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2 表面保护涂层完好g3 组件的紧回件、按钮、指示灯应安装牢固,无缺少或损坏g4铭牌清晰,内容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4.2.

19、3 施工前应对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进行检验,其引发器不应断路,且不应与箱体短路.检验合格后把引发器的2根线头按原样接好,在未具备开通条件前严禁把引发器的2个线头和启动模块的输出端连接。4.2.4 施工前分别对分区启动器、分区通用接口、启动模块等基10 4 DB34/T436一241总则1. 1 本条提出了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设计和使用EBM气溶胶灭火系统,使其有效地保护该防护区的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1.2本条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规定了EBM气榕胶灭火系统设计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应达到的要求.EBM气溶胶灭火系统主要用于保护一些要害部位,因此,工程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

20、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工程建设方针政策的规定.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根据防护区的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设计方案,首先应根据工程的防护要求和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应用特点,合理地设计防护区,制定合理的总体设计方案.在制定总体方案时,要把防护区及其所处的同一建筑的消防问题作为一个整体考虑,要考虑到其他各种消防力量和辅助消防设施的配置情况,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还应根据防护区的具体情况(防护区的位置、大小、几何形状、开口、通风,防护区内可燃物质的种类、性质、数量和分布,可能发生火灾的类型、起火源和起火部位以及防护区内人员分布情况等),合理地选择采用不同结构形式的EBM气溶胶

21、自动灭火装置,进而确定灭火剂用量、系统组件的配备和布置以及系统的操作控制形式。EBM气溶胶灭火系统设计和施工达到的总要求是安全可靠、方便使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这是四个既独立又统一的原则.安全可靠是要求所设计的灭火系统在平时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无火灾时不得发生误动作,且不得妨碍防护区内人员的正常工作或生产的进行.在需要灭火时,系统应能立即启动并释放出需要量的灭火气溶胶,把防护区内的火灾扑灭在初期,确保防护区内人员的安全并尽量减少火灾损失.技术先进则31 DB34!T436 - 2004 本功能进行测试,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或与其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一致.4.3 施工4.3.1 EBM气溶胶

22、自动灭火装置就地放置时,宜靠蝙壁$悬挂安装时,其底部高出楼(地)面不应小于1.8m。气溶胶啧口应面向保护对象.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悬挂安装的支架应牢靠固定,并应采取防腐蚀措施。4.3.2分区启动捺、分区通用接口和手动按钮应牢靠固定在建筑构件上.其底边距离楼(地)面高度为1.3m1. 5m.且不得倾斜.4.3.3分区启动器的主电源引人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并应牢靠接地,严禁使用电源插头和漏电保护开关.主电源线和接地线应有明显标记.4.3.4手动按钮和启动模块的外接线应留有不小于lOOmm的余量,且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4.3.5 EBM气榕胶灭火系统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

23、不宜太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施不应大于O.5mo金属软管与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锯配管规定接地.11 DB34/T436 - 2004 5 系统调试5. 1 一般规定5. 1.1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毕,以及有关的联动装置调试完成后进行。5. 1. 2 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第6.1. 1条1,2款规定的资料和有关的施工记录、有效设计变更资料等。5. 1. 3 系统调试负责人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到位-5. 1. 4 系统调试后,应按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提出调试报告。5.2 调试5.2.1 EBM气溶胶灭火

24、系统调试前,应先分别对火灾探测器、分区启动器、分区通用接口、启动模块、紧急启动按钮等逐个进行通电检查.5.2.2 系统调试应用假负载对每一个防护区进行模拟启动试验,并符合下列规定:1 假负载应被启动s2 有关声、光报警装置应能发出符合设计要求的正常信号$3 有关的联动设备动作正确,符合设计要求.5.2.3 系统调试和按第6章进行系统验收时必须使用假负载进行,严禁把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负载线和启动模块的输出端子连接.5.2.4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应能自动切换.5.2.5 调试时.应分别采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检查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自动、手动控制功能,紧急停止功能和联动功能

25、.12 1 DB34/T436 -24 目次1 总则-.E (3D 2 术语. (33) 3 在统设计 . . (34) 3. 1 防护区设直.- . (4) 3.2 EBM灭火剂用量计算. (37) 3.3 革统设计. (37) 4 革统施工 . (41) 4. 1 一般规定.(4 1) 4.2 革统组件检查. . (42) 4.3施工-.(43) 5 革统调试. . (44) 6 竣工验收. (45) DB34/T436 -24 6 峻工验收6.1 一艘规定6. 1. 1 系统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1 消防审核意见书52施工记录、调试报告和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33 系统竣工固和设计变更

26、文字记录。6. 1. 2 竣工验收前,系统应经安全试运行120h无故障。试运行应包括下列场所和设备.1 防护区和电源$2 系统设备及与系统联动的有关设备g3 有关的安全设施。6. 1. 3峻工验收后,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应将系统恢复至试运行状态。6.2 峻工验收内容6.2.1 验收时.应检查防护区的划分、用途、位置、通风、尺寸、环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2.2 防护区内的下列安全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1 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2防护区内和出口处的声、光报警装置及入口处的安全标志;3 防护区内通风换气装置。6.2.3 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的数量

27、、型号、规格、标志、位置和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分区启动器、分区通用接口和启动模块的数量、型号、规格、标志、位置和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13 DB34/T436 - 2004 6.2.4 与系统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6.2.5 验收时,应按下列规定对系统进行功能检查z1 技实际安装数量的30%-50%抽查分区启动器,但不应少于5台,不足5台时,按实际数量确定。抽查时,每个功能应重复至少2次,被抽查分区启动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相关标准中规定的功能要求;Z 系统功能试验应按防护区总数的20%进行模拟启动试验,不

28、足5个时.按实际数量确定。模拟启动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2.2条的规定。6.3 系统开通6.3.1 经竣工验收合格的EBM气溶股灭火系统才能接通负载投入使用,系统开通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6.3.2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开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灭火系统已经竣工验收合格;2使用单位已配置经培训合格的维护管理人员33 已制订了系统的操作规程和检验制度。6.3.3 系统开通后,应按本规范附录E规定提出开通通知单。6.4 维护管理6.4.1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人员应由经过专门培训11.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维护管理人员应按本规范附录F和附录G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登记

29、。6.4.2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维护使用过程中,应保存和建立下列档案:1 系统竣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各主要组件的使用说明书s14 ., 叫DB34/T436 - 2004 前言EBM灭火剂是我国发明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用以替代哈龙的高新技术产品,具有不损耗臭氧、无污染、无腐蚀、对人畜元毒害、不导电、储存期长、初始成本和使用周期成本低等特点,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EBM灭火剂的灭火机理是:经过燃烧反应生成的灭火气溶胶对燃烧进行抑制,中断燃烧的链式反应使火焰熄灭,因而具有很高的灭火效率。通过对比试验表门,其容积效率比是哈龙的4倍。亵1灭火剂低灭火剂用量g/mEBM灭火剂于1993年通过中国兵器工业总公

30、司科学技术成果鉴定;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于1995年下半年通过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的科技成果鉴定。进入市场经过8年的磨硕已成为中国消防行业中的一支生力军.到2001年底已在国内27个省、市、自治区的电信、邮电的机房、枢纽工程、发电厂、供变电场所和银行系统的机房、仓库、铁路系统的信号机房等3300多个工程项目中安装使用。本标准编制的根据是,8年来我国气溶胶灭火技术科研和应用的实践s进行的必要的试验验证g国内外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DB34/T436 - 2004 2竣工验收报告、调试报告和开通通知单53 系统的操作规程,4 值班管理制度;5值班巡查记录和相应的日志。, 6.4.3 EBM气溶胶灭

31、火系统安装后严禁移动。严禁擅自拆卸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系统运行后,不得随意中断。6.4.4 在确认发生火灾后,启动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前,应切断该防护区的非消防电源.6.4.5 每周应对系统中的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分区启动器、分区通用接口和手动操作装置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元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s2 EBM气溶脏自动灭火装置的喷口应无阻塞$3 表面应元腐蚀,保护涂层应完好s4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分区启动器的锁闭装置和有关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应完好。6.4.6 每半年应断开分区启动器,对系统检查下列功能:1 火灾探测器的正确性;2 联动设备动作的可靠性z3 对

32、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6.4.7 EBM气溶胶灭火系统维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均应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或与有关专业维修单位联系.15 DH34/T436 - 2004 附录A系统组件检查记录工程名称系统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际工单6拉理单6组件规格数量生产厂生日产期名称型号检查结果及处理检查人员签名:(检查单位盖章)16 f, 编号检结查果问销年月日DH34/T436 -24 安徽省地方标准EBM气溶股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4/T436 - 2004 条文说明2004 合肥DB34!T436 - 2004 本规范用词说明一、本规范中,对要求的严格程

33、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2正面词采用必须tI; 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2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二、本规范中应按规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写法为应按现行执行或应符合.要求规定24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名称技术资料完整性施工条件施工情况施工单位建设单位2监理单位zDB34月436-2佣4附录B施工记豪系统名称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l施工图2设计说明书3系统组件的使用说明书4系统组件的检验报告5系统组件的合格证l

34、防妒区设置条件和施工图2系统组件经过检查合格3系班组件租材料应瞒足施工图预埋件布线和孔洞2 灭火装置的安装3 驱动控制装置的安装4 探测器的安装5 手动按钮的安装(盖章)(盖章)(盖章)执行情况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17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调试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组件名称、型号统系主要组件遗施工留有问题无调情况试调试(签负字责人施工(单签位字负责人监理(单签位字负责人18 DB34/T436 -24 附录C调试报告工程地址|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施工单位数量编号出厂年月生产厂施联工系单人位电话使用(单签位字负)责人设计(单签位字负)责人DB34/T436 -24 附录G定期输董登记襄, 或t|防火负责

35、人|期日周检故查障内及容排、结除情果况、检查人备注 23 DB34/T436 -24 附索F系统运行日登记襄防护区名或编号登记日期范围工程名称项目运行情况报警性质故障或报值班人警原因及处理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分类, t 时间正常故技术资料检查防护区1 成系统检查组系统功能试验22 DB34/T436 -24 附录D峻工验收报告系统名称设计单位验收单位验收项目l峻工验收申请报告2施工记录(含隐蔽工程的甲方验收)3竣工图设计变更文字记录4竣工报告5设计说明书6调试报告7系统主要组件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8系统主要组件的使用说明书9系统主要组件的施工前检查记录10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l防护区的

36、设置条件2防护区的联动设备3防护区的安全设施1灭火装置世号a谊、布置和孩强质量2瞿嘀控制韭置的型号放量、位置、撞线和安革匾量3虫寅楝圃嚣的型号散量、位置接线和置肇盾量4于动酷钮的型号数量、佳置租置辈匾量5其他模拟自动启动试验验收结论19 DB34/T436 -24 验收组J 验收组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签名尾、验收组结论验收组组长签名=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t 盖章)年月日20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开通条件DB34/T436 -24 附录E开通通知单系统名称设计单位监理单位1 建筑应是已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2 本消防工程已经竣工验收3 建设单位已按峻工验收建立了技术档案4 各类施工队人员已撤离了现场5 巳配备了经过新培训l饼经考核合格赠勘唱理人员6 已有操作规程7 已建立了对灭火系统的检查制度和相应的表格8 元不能开通的项目开通情况及注意事项开通人员(签名年使用单位(盖章)年核实情况月日月日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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