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FL 0114 QJ 2891A2004代替 QJ 28911997航天产品专用工作梯、台的安全要求 Safe requirements for special ladder step of space product 20040901发布 20041201实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QJ 2891A2004 I前言 本标准代替QJ 28911997航天产品专用工作梯、台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与QJ 28911997相比主要有以下变化: a) 增加了“梯、台”、“梁和柱”、“踏板”、“行走机构”、“工作平台”等部分术语和定义。 b) 增加了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部分
2、条款: 手动、电力、液压等驱动的升降梯、台应由经国家认证的专业生产升降机的企业生产; 梯、台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 c) 废除原标准活载荷计算不切实际的内容,单人活载荷由150kg改为100kg进行计算。 d) 对梯、台的高度进行了限制。 e) 对高度小于2.5m的工作梯、台规定了有关设计技术参数。 f) 踏板应保持水平,删去了向梯内侧倾斜不大于5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一院质量技术部、一院十五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福才、竺伊文、李雁冰、潘峥、陈智勇、吴艳、邸霞。 本标准于1997年3月首次发布
3、,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QJ 2891A2004 1航天产品专用工作梯、台的安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天产品专用工作梯、台(以下简称梯、台)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的主要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航天产品在总装、测试、生产等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式梯、台。固定式梯、台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4、GB 4053.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QJ 176A 地面设备熔焊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梯、台 ladder step 与水平面成3075角可移动的工作梯、台(见图1)。 3.2 梁和柱 beam and column 梯、台的主要承力构件,其中横向承力构件称梁,纵向承力构件称柱。 3.3 踏板 pedal 供上、下梯时脚踏的水平构件。 3.4 踏步高 step height 相邻两踏板间的垂直距离。 3.5 梯、台长 ladder step length 两梯、台梁外侧的间距。 3.6 梯、台高 ladder step height 工
5、作平台到底部基准面的垂直距离。 QJ 2891A2004 23.7 扶手高 handrail height 扶手上边缘到踏板前缘的铅锤距离。 3.8 坡度 slope 梯、台的斜梯梁与水平面的夹角。 3.9 行走机构 running mechanism 梯、台移动的执行机构。 3.10 工作平台 step 梯、台顶部脚踏的水平构件。 3.11 底切 bottom slice 踏板宽的延长部分(见图2)。 L梯、台长;W梯、台宽;W1工作平台宽;W2踏步板宽; H梯、台高;H1护栏高;H2踏步高;坡度; 1工作平台;2行走机构;3梁;4铭牌;5扶手; 6柱;7挡脚板;8护栏 图1 4 5 6 7
6、 8H2H1H21WLW2W13 QJ 2891A2004 3底切 图2 4 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4.1 梯、台的设计应遵守安全人机工程学原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作业人员的体力消耗和精神紧张。 4.2 梯、台应具有外形美观、自重轻、体积小、移动方便、操作简单、升降平稳和安全可靠等技术特点。 4.3 手动、电力、液压等驱动的升降梯、台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 4.4 手动、电力、液压等驱动的升降梯、台应由经国家认证的专业生产升降机的企业生产。 4.5 梯、台的零、部件及其相互连接件必须达到要求的强度和刚度。 4.6 手动、电力、液压等驱动的升降梯、台应设相应的限位、锁紧、缓冲等安全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7、4.7 电力驱动的升降梯、台应有可靠的保护接零(或接地)措施。 4.8 梯、台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牌。 4.9 使用梯、台时,必须遵守安全规定,不准超过额定负载。 4.10 梯、台应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使用,保持梯、台不歪斜。 5 设计、制造安全技术要求 5.1 高度大于或等于2.5m的不同坡度的梯、台,其踏步高H2、踏步板宽W2的尺寸如表1,其他坡度按直线插入法取值。 表1 ()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H2mm 160 175 185 200 210 225 235 245 255 265 W2mm 280 250 230 200 180 150 135
8、115 95 75 5.2 高度大于或等于2.5m的梯、台常用的坡度和高宽比(HW)如表2。 表2 () 45 51 55 59 73 高宽比(HW) 11 10. 8 10. 7 10. 6 10. 3 QJ 2891A2004 45.3 高度小于2.5m的梯、台踏步板宽宜为250mm、踏步高宜为300mm,工作平台宽应不小于400mm,底部梁距地面宜为130mm。 5.4 梯、台长宜为1200mm,最小不得小于700mm。 5.5 梯、台高度不宜大于3.5m。 5.6 高度大于2.5m的梯、台工作平台按单人长宽不小于700mm700mm。 5.7 梯、台高度大于2m时应设计护栏,护栏应符合
9、5.12的规定。为了安全,在护栏梯口处应设置安全护链(或杆)。 5.8 高度大于2.5m的梯、台工作平台护栏应设置100mm高的挡脚板,与工作平台不留间隙;高度小于2.5m的梯、台可不设挡脚板。 5.9 护栏应设置横杆和立柱,横杆与扶手、工作平台水平面的间距不大于380mm,立柱间距应不小于1m。 5.10 梯、台梁和柱采用性能不低于Q 235-A.F钢材,且宜采用管材,尺寸应通过计算确定。 5.11 踏板应保持水平,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mm的花纹钢板,或经防滑处理的普通钢板。 5.12 扶手高度应不小于900mm,或与GB 4053.3中规定的栏杆高度一致,采用外径为30mm50mm壁厚不小于
10、2.5mm的管材,工作平台构架宜采用截面不小于40mm40mm4mm角钢。 5.13 扶手、护栏不应有棱角,应圆弧过渡。 5.14 梯、台结构件一般应采用焊接结构,焊接要求应符合QJ 176A。 5.15 所有构件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成品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5.16 梯、台应除锈并防腐涂装,色彩一般宜选用乳白色或按型号产品设计要求。 5.17 梯、台易触及产品部分应使用毡等柔性材料防护,使用时与产品的间距一般保持不大于100mm。 5.18 梯、台一般不设底切。 5.19 梯、台应有铭牌,铭牌中应标明载荷或承载人数、制造日期、制造单位等。 5.20 梯、台脚应设置护套或垫。 5.
11、21 梯、台的底部应设置行走机构,其强度应满足安全要求;承载时行走机构或辅助支撑应处于锁紧支撑状态,并确保牢固可靠。 5.22 因特殊需要而设计、制造的拱形、环形、前伸形等梯、台应进行安全性和稳定性计算,必要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如增设辅助支撑、配重等,配重应固定牢靠。 6 载荷规定 6.1 梯、台活载荷应按实际要求采用,但不得小于GB 4053.2的规定。 6.2 梯、台的设计载荷安全系数不小于1.5。 6.3 梯、台上工作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活载荷可按单人100kg计算进行设计。 6.4 梯、台在出厂前应进行试验性检验,试验载荷应是满载荷的1.5倍,试验项目应包括使用工况。 7 使用与维护
12、7.1 升降梯、台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 7.2 梯、台使用前,应检查其是否稳定可靠,有无裂纹、脱焊和变形等异常情况。 7.3 梯、台的踏板面应保持清洁,不得用于其他承重。 7.4 如有辅助支撑时,使用前应先展开辅助支撑。 QJ 2891A2004 57.5 工作平台、踏板上不准放置各种工具、零件等物品,若需要时应放入专用盘内。 7.6 梯、台应设专人维护和保养。发现掉漆、脱焊等情况时应及时维护修理,使梯、台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7.7 梯、台使用期限为10年,经大修后可再延续5年使用。 7.8 凡发现脱焊、变形、行走机构缺少或损坏的梯、台应停止使用。若不能维修,应予报废。 7.9 制造单位应提供梯、台使用安全要求,确保梯、台的正确使用。 QJ 2891A2004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 航天产品专用工作梯、台 的安全要求 QJ 2891A2004 *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出版 北京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 邮政编码:100830 北京航标印务中心印刷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发行 版权专有 不得翻印 * 2004年12月出版 定价:10.00元 QJ 2891A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