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B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 1500.62009 代替 TB/T 1506 2003 接发列车作业 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 Standards of operation of receiving and departing trains on single and double lines with telephone block and without interlocking 2009-02-12 发布 2009-03-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发 布 1 TB/T 1500.6 2009 目 次 前 言 3 1 范 围 5 2 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图 5 3 接发列车作业
2、程序及技术要求 6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13 2 TB/T 1500.6 2009 前 言 TB/T 1500接发列车作业分为八大部分: 第 1 部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第 2 部分:双线自动闭塞集中联锁(未设信号员); 第 3 部分:单双线半自动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第 4 部分:单双线半自动闭塞集中联锁(未设信号员); 第 5 部分:单双线半自动闭塞色灯电锁器联锁; 第 6 部分: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 第 7 部分:单线自动站间闭塞集中联锁(设信号员) ; 第 8 部分:单线自动站间闭塞集中联锁(未设信号员)。 本部分为 TB/T 1500 的第 6 部分,本
3、部分代替 TB/T 1500 2003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接发列车作业标准。 本部分与 TB/T 1502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3.1、3.2 中的“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 为重点突出车次,在车次与股道、时间等数字间增加“、”予以间隔,如“x (次) 、 x 道发车”、“x (次)、( x 点)、 x(分)开”; 将“列车有异状时一并报告”,以及“列车有异状时一并报告。始发列车应报告列车编组简报、机车号码、司机和运转车长姓名或代号及晚点原因,摘挂列车应报告摘挂辆数”内容(2003 版 3.1 项目 11 和 3.2 项目 10)放人有关规定(本版 3.3.10 和 3.3.11 条)
4、; 增加了车站值班员通知信号员、助理值班员和接车站、发车站时“并听取复诵”内容(本版3.1、 3.2); 将扳道员(长)“将加锁的道岔解锁”、“按规定将道岔恢复定位”( 2003 版 3.1 项目 10 和 3.2项目 9)的内容合并为“将加锁的道岔解锁。将道岔恢复定位”(本版 3.2 项目 9) 增加了“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车时除外”(本版 3.2 项目 7)。 3.1、3.2 中的“说明事项” : 增加了车站值班员“填写行车日志”时,“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时,填记电子行车日志”内容(本版); 增加了“对动车组以及按施工特定行车办法的列车,不回收书面行车凭证”内容(本版 3.1项目 8)
5、; 增加了“对动车组及按施工特定行车办法的列车,无此项作业”内容(本版 3.1 项目 10); 增加了“进路上分动外锁闭道岔(无论对向或顺向)均应对密贴尖轨、斥离尖轨和可动心轨加锁”内容(本版 3.1 项目 4 和 3.2 项目 3)。 将“监视列车运行时,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理”内容(2003 版 3.1 项目 6、 8、 3.2 项目 8)放人有关规定(本版 3.3.10 条); 将“遇有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灯光熄灭的列车,应通知接车站”内容(2003版 3.2 项目 2)放人有关规定(本版 3.3.8 条); 增加了“动车组发车时,无此(X )项作业”内容(本版 3.2 项目
6、6、7 ); 增加了“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时,通过系统报点”内容(本版 3.1 项目 11 和 3.2 项目 10)。 3 B/T 1500.62009 3.3 有关规定 增加了“动车 X(次)”等内容(本版 3.3.2 条); 增加了“使用无线传送系统传送各种行车凭证时,有关输入、核对、传送、接收等办法由铁路局规定”内容(本版 3.3.5 条) 增加了有关规定内容(本版 3.3.4、3.3.83.3.11、3.3.14 条); 本部分由铁道部标准计量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铁道部运输局。 本部分起草人:方晨、包育其、王升库、徐伟、林维、陈忠。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7、 TB/T 15001984 TB/T 15001992 TB/T 15002003 4 TB/T 1500.6 2009 接发列车作业 第 6 部分: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 1 范 围 TB/T1500 的本部分规定了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设备(联锁设备失效)车站的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单双线电话闭塞无联锁设备(联锁设备失效)的车站。 2 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图 2.1 接车( 通过)作业程序图(图1 ) 图 1 5 TB/T 1500.6 2009 2.2 发车作业程序图(图2 ) 图 2 3 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技术要求 3.1 接车( 通过)作业(表1 ) 表1 (接
8、受预告)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程序 项目 车站值班员 助理值班员 扳道员(长) 引导员 说明事项 ( 1)听取发车站请求闭塞(双线除首列外,听取发车站预告) 。 首列使用电话闭塞法时,核对由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的调度命令。 ( 2)根据行车日志及各种行车表示牌,确认区间空闲。 1 确 认 区 间 空 闲 ( 3)按列车运行计划核对车次、时刻、命令、指示。 一 承 认 闭 塞 2 办理 闭塞 手续 (接受发车 预告) ( 4) 发出电话记录:“号,(点)(分) ,同意(次)闭塞” (双线除首列外复诵:“(次) 预告” )。 列车闭塞(预告)后,按站细规定通知有关人员。 6 TB/T 1
9、500.6 2007 表1( 续) (接受预告)(接受发车预告)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程序 项目 车站值班员 助理值班员 扳道员(长) 引导员 说明事项 ( 5) 填写行车日志 。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 6)口呼:“(次)闭塞(预告)好(了) ”。揭挂 “区间占用” 表示牌。 ( 1)应答: “(次)闭塞(预告)好(了) ”。 ( 7)必要时与列车调度员核对车次,了解列车停、通、会作业时间等。 一 承 认 闭 塞 2 办 理 闭 塞 手 续 ( 8)确定接车线。 ( 9)通知助理值班员、有关扳道员(长) : “号、号,(次)闭塞(预告) , 检查道” ,并
10、听取复诵。 ( 2)复诵: “(次)闭塞(预告) ,检查道” 。 ( 1)复诵:“号,(次)闭塞(预告) ,检查道” 。 ( 3)现场检查。 ( 2)现场检查。 3 检 查 接 车 线 ( 10)应答:“道空闲” 。 ( 4)向车站值班员报告:“道空闲”,并填写占线板(簿) 。 ( 3)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号,道空闲”,并填写占线板(簿) 。 ( 11 )通知扳道员(长) : “号,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 , 并听取报告。 ( 4)复诵:“号,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 。确认停止后报告: “号,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已停止” 。 停止调车作业时机, 按站细 规定。 无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时, 此
11、项作业省略。 ( 12)通知有关扳道员(长) :“号、 号 (次)道停车(通过或到开) ,准备进路”。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 “执行” 。 ( 5)进路上的扳道员(长)复诵:“号,(次) 道停车 (通过或到开) ,准备进路” 。接车线末端及有关扳道员(长)回答:“号,知道(了) ” 。 ( 6)正确及时地准备进路,并将进路上的有关对向道岔及邻线上的防护道岔加锁。 进路上的分动外锁闭道岔 (无论对向或顺向 ),均应对密贴尖轨、斥离尖轨和可动心轨按规定加锁。 ( 13) 听取扳道员(长)报告后, 应答: “好 (了) ”。 ( 7)报告: “号,道接车进路好(了) ”通过或到开时,发车端扳道员(长
12、)报告:“号,道发车进路好(了) ” 。 ( 14) 通知引导员: “确认道进路”。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执行” 。 ( 1 )复诵: “确认道进路” 。 设进路检查人员时检查确认办法按站细规定。 二 准 备 进 路 4 准 备 进 路 ( 15)听取引导员报告后,应答:“好(了) ”。 ( 2) 确认进路正确,报告:“道进路确认好(了) ”。 扳道员兼引导员或引导人员确认进路有困难时,由扳道员(长)再次检查,确认正确后报告。接通过列车时,发车端扳道员(长)再次确认正确后报告。 7 TB/T 1500.6 2009 表1( 续) (通过)(通过)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程序 项目 车站值
13、班员 助理值班员 扳道员(长) 引导员 说明事项 ( 16)复诵发车站开车通知: “(次) (点)(分)开” 。 ( 17)填写行车日志 。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 18)通知助理值班员、扳道员(长) : “号、号, (次)开过来 (了) ”,并听取复诵。 ( 5)复诵:“(次)开过来(了) ”。 ( 8)复诵:“(次)开过来(了) ”。 二 准 备 进 路 5 听 取 开 车 通 知 ( 19)按站细规定通知有关人员。 ( 20) 通知引导员:“(次)(点)(分)开过来 (了) , 引导接车” 。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执行” 。 ( 3)复诵:“ (次) (点
14、)(分)开过来(了) , 引导接车” 。 列车通过时, 应办理有关发车程序。 三 引 导 接 车 6 引 导 接 车 ( 9)监视列车接近。 ( 4)到规定地点, 显示引导手信号。 ( 10)列车到达预告信号机(标) , 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号,(次)接近” 。 因地形限制或扳道员 (长)兼任引导员不能报告时,按站细 规定。 7 列 车 接 近 ( 21) 听取扳道员(长)列车接近报告后,通知助理值班员及有关扳道员(长) : “号、号,(次)接近,道接车” ,并听取复诵。 ( 6)复诵:“(次)接近,道接车。 ” (11 )进路上的扳道员(长)复诵:“号,(次) 接近, 道接车” 。接车线末端
15、及有关扳道员(长)回答: “号,知道(了) ”。 ( 7)再次确认接车线路空闲,到站细规定地点接车。 ( 12)再次确认接车线路空闲,到站细规定地点接车。 四 接 车 8 接 送 列 车 ( 8)监视列车进站,收回占用区间凭证,列车停妥后返回。通过列车,于列车头部进入接车线前,显示通过手信号,接递占用区间凭证,列车头部越过接车地点,收回通过手信号,于列车尾部越过接车地点,确认尾部标志按规定显示互检信号后返回。 ( 13) 监视列车进(出)站,确认列车尾部标志;停车列车,内方扳道员(长)确认列车尾部过标按规定显示互检、过标信号后返回。 ( 5)待列车头部越过引导地点后, 收回引导手信号。 动车组
16、、按特定行车办法行车时, 不回收书面行车凭证。 ( 22)听取列车到达(出站)报告,应答: “好(了) ”。 ( 14)报告:“号,(次)到达” 。通过列车发车端扳道员(长)报告:“号、(次)出站” 。 五 列 车 到 达 9 列 车 到 达 ( 23)对通过列车通知接车站: “ (点) (分)通过” 。 ( 9)对通过列车,擦(划)掉占线板(簿)记载。 ( 15)对通过列车,擦(划)掉占线板(簿)记载。 8 TB/T 1500.6 2009 表 1(续) (通过)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程序 项目 车站值班员 助理值班员 扳道员(长) 引导员 说明事项 (16)将加锁的道岔解锁。 连续使
17、用同一进路接发列车时除外。 (24)向发车站发出电话记录:“号,(次)(点)(分)到”。 (25)填写行车日志。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填记“电子行车日志”。(26)摘下“区间占用”表示牌。 10 开 通 区 间 (27)接收到达的路票,按规定处理。 (10)将收回的路票交车站值班员。 对动车组及按施工特定行车办法行车的列车,无此项作业 五 列 车 到 达 11 报 点 (28)向列车调度员报点:“(站)报点,(次)(点)(分)到(通过)”。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通过系统报点。 3.2 发车作业( 表2 ) 表2 (发车预告)(发车预告)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程序 项目 车站值
18、班员 助理值班员 扳道员(长) 说明事项 ( 1)根据行车日志及各种行车表示牌,确认区间空闲。 首列使用电话闭塞法时,核对由基本闭塞法改用电话闭塞法的调度命令。 1 确 认 区 间 空 闲 ( 2)按列车运行计划核对车次、时刻、命令、指示(接车时已核对的除外)。( 3)单线及双线反方向(正方向首列)请求闭塞:“(次)闭塞” 双线正方向除首列外:“(次)预告” 。 ( 4)复诵接车站发出的电话记录。 双线正方向发车时,除首列外无此项作业。 (5)填写行车日志。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一 请 求 闭 塞 2 办 理 闭 塞 手 续 (6)口呼:“(次)闭塞(预告)好(了)
19、” 。揭挂“区间占用”表示牌。 (1)应答“ x(次)闭塞(预告)好(了)”。二 准 备 进 路 3 准 备 进 路 (7)通知扳道员(长):“号,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并听取报告。 ( 1)复诵:“号,停止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 。确认停止后报告:“号,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已停止”。 停止调车作业时机,按站细规定。无影响进路的调车作业时,此项作业省略。 9 TB/T 1500.6 2009 表2( 续) 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程序 项目 车站值班员 助理值班员 扳道员(长) 说明事项 ( 8) 通知有关扳道员(长) :“号、号,(次)道发车,准备进路” 。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 “执行
20、” 。 ( 2) 进路上的扳道员(长) : “号,(次)道发车,准备进路” 。有关扳道员 (长)回答:“号,知道(了) ”。 ( 3) 正确及时地准备进路,并将进路上的有关对向道岔及邻线上的防护道岔加锁。 进路上的分动外锁闭道岔无论对向或顺向,均应对密贴尖轨、斥离尖轨和可动心轨按规定加锁。 ( 9) 听取扳道员 (长) 报告后,应答: “好(了) ”。 ( 4) 报告: “号,道发车进路好(了) ”。 ( 10)通知扳道员(长) : “号,确认道进路”。听取复诵无误后,命令:“执行” 。 ( 5) 复诵: “号,确认道进路” 。 二 准 备 进 路 3 准 备 进 路 ( 11)听取扳道员(长
21、)报告,应答: “好(了) ”。 ( 6)再次确认正确,报告:“号,道进路确认好(了) ”。 ( 12)核对车次、区间,电话记录号码,填写路票。 4 办 理 凭 证 ( 13) 与助理值班员核对路票。( 2) 与车站值班员核对路票。 双线正方向发车,电话记录号码为:首列为接车站承认的电话记录号码;次一列及以后的列车,为前次发出的列车到达的电话记录号码。 ( 14)通知助理值班员: “(次) 道发车” ,并听取复诵。( 3)复诵: “(次)道发车” 。 ( 4)与扳道员对道。 ( 7) 与助理值班员对道。 三 准 备 发 车 5 交 付 凭 证 ( 5) 与司机核对路票, 确认正确后交付司机。
22、6 确认 发车 条件 ( 6) 确认旅客上下、 行包装卸和列检作业完了。 其他发车条件的确认,按站细规定。动车组发车时,无此项作业。 四 发 车 7 (指 示) 发车 ( 7)按规定站在适当地点,显示发车信号或向运转车长显示发车指示信号并应依式中转发车信号 (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车时除外)。 动车组发车时,无此项作业。 ( 15)列车起动,通知接车站:“(次) (点)(分)开” 。( 16)填写行车日志 。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五 列 车 出 发 8 监 视 列 车 ( 8) 监视列车,于列车尾部越过发车地点,确认列车尾部标志,按规定显示互检信号后返回。 (
23、 8) 监视列车, 确认列车尾部标志,于列车尾部越过最外方道岔,按规定显示互检信号后返回。 10 TB/T 1500.6 2009 表2( 续) 作业程序 岗位作业技术要求 程序 项目 车站值班员 助理值班员 扳道员(长) 说明事项 ( 17)应答:“好(了) ”。 ( 9)擦 (划) 掉占线板(簿)记载。 ( 9)外方扳道员(长)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号,(次)出站” 。 ( 10)擦(划)掉占线板(簿)记载。 ( 11)将加锁的道岔解锁。 9 解 锁 进 路 ( 12)按规定将道岔恢复定位。 连续使用同一进路接发列车时除外。10 报 点 ( 18)向列车调度员报点:“(站)报点,(次)(点)
24、(分)开” 。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通过系统报点。 ( 19)复诵接车站列车到达电话记录。 ( 20)填写行车日志 。 使用计算机报点系统的车站,填记“电子行车日志”。 五 列 车 出 发 11 接 受 到 达 通 知 ( 21)摘下“区间占用”表示牌。 3.3 有关规定 3.3.1 接发列车时,接发列车人员应穿着规定服装,衣帽整齐,佩戴臂(胸)章,携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持规定信号旗(灯),立正姿势,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面向列车,注意列车运行和货物装载状态。 3.3.2 办理接发列车用语应使用普通话。遇“0 ”、“ 1”、“2 ”、“7 ”可发“d ng(洞)、“y o(幺)”、 “l
25、i ng(两)、“gu i”(拐)”音。用语中括号内的“站”、“次”、“点”、 “分” 、“了”可省略。办理动车组时,车次用语为:“动车(次) ” ;办理其他旅客列车时,车次前冠以“客车”两字(向列车调度员报点除外)。例如:客车(次),客车直(特、快、内、临、诶、游)(次)。 3.3.3 准备进路时,执行“一看、二扳(摇)、三确认、四呼唤(显示) ”及“眼看、手指、口呼”制度。眼看:看准应确认的设备;手指:中、食指并拢成“剑指”,指向应确认的设备;持旗时为右手拢起的信号旗前指,持灯时为“剑指”;口呼:规定用语,吐字清楚。准备进路时,先确认道岔开通位置,再扳(摇)向所需位置,确认锁闭,道岔开通正
26、确。手指进路,确认正确,口呼: “道开通” 。 3.3.4 在无联锁线路上接发列车时,进路上的分动外锁闭道岔无论对向或顺向,均应对其密贴尖轨、斥离尖轨和可动心轨加锁、钉固,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3.3.5 填写行车日志(旅客列车使用红笔)、调度命令及各种行车凭证,要做到正确齐全,字迹清晰。 3.3.6 一端有两个及其以上列车运行方向,办理闭塞及下达接发列车命令时,应以线名或邻站名区别方向(“线”或“站”字可省略);有两个及其以上车场或经路时,要讲明车场或经路。具体办法在站细中规定。 3.3.7 使用引导信号接车时,按站细规定。 3.3.8 遇有超长、超限列车,单机挂车及列尾装置灯光熄灭的列车
27、,发车站应在办理预告(闭塞)时通知接车站。 11 TB/T 1500.6 2009 3.3.9 车站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发车时,通知司机用语为:“(次)道发车”,并听取复诵无误。 3.3.10 接发列车作业中,发现列车有异状时,接发车人员应立即报告同时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 3.3.11 始发列车应报告列车编组简报、机车号码、司机和运转车长姓名或代号及晚点原因,摘挂列车应报告摘挂辆数等。 3.3.11 接发列车时,应执行车机联控标准。 3.3.12 列车同时到发,助理值班员不能兼顾时,应先办理发车。 3.3.13 信号控制台上使用的行车表示牌(帽、卡)及使用办法,按站细规定执行。 3.3.14 由于设备、人员组织不同,执行“岗位作业技术要求”有困难时,可由铁路局(车站)补充规定。 3.3.15 检查线路空闲及使用引导信号接车的具体办法,在站细中规定。 3.3.16 在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时,为确保接发列车作业安全,根据造成非正常接发列车的不同情况,参照附录 A 办理。 12 TB/T 1500.6 2009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安全控制图(图 A.1) 图 A.1 13 TB/T 1500.6 2009 图 A.1(续)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