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3917.392 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烟雾剂及烟雾片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烟雾剂及烟雾片在农药登记时对飞翔卫生害虫进行烟雾处理的药效测定和药效检验。 2 测定方法 2.1 供试昆虫:采用标准试虫。 家蝇:羽化后第4天成虫,雌、雄各半; 蚊:羽化后第2天至第3天未吸血的雌成蚊,北方地区用淡色库蚊,南方地区用致乏库蚊。 2.2 测定条件 温度:261; 相对湿度:605。 2.3 仪器 玻璃箱装置:玻璃制方箱,架于一铝架上,长、宽、高均为70cm。在一侧面的一下角有一宽、高均为10cm的小门,此侧面的上方还有一放虫孔,可用胶塞塞紧,另有一侧面整个为一大门。箱底外表
2、面涂一层均匀的白漆。测试时,整个装置用密封条密封。 玻璃箱装置 A电炉,220V,300W;B玻璃制方箱,长、宽、高均为 页码,1/2GB 13917.392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mM13917ck.htm70cm;C小门,宽、高均为10cm;D大门;E铝架;F放虫孔,直径5cm,用胶塞塞紧 电炉:220V,300W; 金属盘。 吸蚊管。 秒表。 计数器。 2.4 测试步骤 将电炉置于玻璃箱箱底的中央。从体积为40m3的房间所需的药剂量折算出用玻璃箱装置测试所需的药剂量。将盛有该数量烟雾剂或烟雾片的金属盘通过小门放于电炉上。塞紧放虫孔,关闭各
3、门,并用胶条封严。 接通电源。待药剂烧完时,切断电源。然后将供试昆虫(家蝇50头、或蚊40头)从放虫孔放入玻璃箱中,并立即密封放虫孔和计时,并开始记录,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30min后,将全部供试昆虫转移至清洁的养虫笼中,并用5糖水浸湿的棉球喂养,24h时检查死试虫数。测试至少有三个重复。每次试验结束后,必须清洗整个试验装置,然后再进行下一次试验。同时须进行空白测试的击倒率和死亡率如大于20,整个测试须重新进行。 2.5 计算 将测试的三次重覆数据按机值法计算求出KT50、毒力回归线及24h时试虫的死亡率。空白测试试虫的死亡率在5至20之间时,须求出试虫的更正死亡率。 页码,2/2GB 13917.3922006-3-29file:/C:InetpubwwwrootdatagbmM13917c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