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 19269.3-2003 前士-R本标准第4章、第6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是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系列标准之一,它与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通则和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性能检验两个标准配套使用。本标准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以第12修订版)和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协定以2003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包装的技术内容与上述规章范本及协定完全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1. 1二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
2、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2安徽省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2山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s温劲松、张少岩、汤礼军、王利兵、下学东、高锋、唐树田。本标准为首次制定。1 范围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安全规范使用鉴定GB 19269.3-2003 本标准规定了GB19269. 1-2003第4章中除第2类、第6类6.2项、第7类以外的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的要求、抽样、鉴定内容和鉴定规则。本标准适用于除GB19269. 1-2003第4章中规定的第2类、第6类6.2项、第7类以外的
3、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鉴定。本标准不适用于压力贮器、净重大于400峙的包装件,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回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GB 19269. 1-2003 公路运输危险品包装检验安全规范通则GB 19269. 2-2003 公路运输危险品包装检验安全规范性能检验3 术语和定义GB 19269.
4、 1-2003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要求4.1 -般要求4. 1. 1 包装件的外观上的压纹、印刷或粘贴的标记、标志和标签应准确、清晰、牢固,符合GB 19269. 1-2003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包装件外表应清洁,不允许有残留物、污染或泄漏。4. 1. 2 使用单位选用的容器须与公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其性能应符合GB19269. 1-2003 和GB19269.2-2003的规定。4. 1. 3 容器的包装类别应等于或高于盛装货物要求的包装类别。4. 1. 4 在下列情况时应提供分类、定级危险特性检验报告(报告示例参照附录A),a) 首次生产的或未列明的;b) 首次运输或
5、出口的;c) 有必要时(如申报的内容物与实际的内容物不相符等)。4. 1. 5 首次使用的塑料包装容器或内涂、内镀层容器须提供6个月以上化学相容性试验合格的报告(报告示例参照附录B)。4. 1. 6 危险货物包装件单件净重不得超过联合国国际公路危险货物运输协定规定的质量。4. 1. 7 一般液体危险货物灌装至包装容器总容积的98%以下,膨胀系数较大的液体货物,应根据其膨胀系数确定容器的预留容积。团体危险货物盛装至容器容积的95%以下。GB 19269.3-2003 4. 1. 8 采用液体或惰性气体保护危险货物时,该液体或惰性气体应能有效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4. 1. 9 危险货物不得泄漏在包
6、装容器外表和内外容器之间。4. 1. 10 危险货物和与之相接触的容器不得发生任何影响容器强度及发生危险的化学反应。4. 1. 11 吸附材料不得与所装危险货物发生有危险的化学反应,并确保内容器破裂时能完全吸附滞留全部危险货物,不致造成内容物从外包装容器中渗漏出来。4.1.12 防震及衬垫材料不得与所装危险货物发生化学反应,而降低其防震性能。应有足够的衬垫填充材料,防止内容器移动。4.2 特殊要求4.2.1 楠、罐类容器的要求4.2. 1. 1 闭口桶、罐的大、小封闭器螺盖应紧密配合,并配以适当的密封圈。螺盖拧紧程度应达到密封要求。4. 2. 1. 2 开口桶、罐应配以适当的密封圈,无论采用何
7、种形式封口,均应达到紧箍、密封要求。扳手箍还需用销子锁住扳手。4.2.2 箱类窑器的要求4.2.2.1 木箱、纤维板箱用钉紧固时,应钉实,不得突出钉帽,穿透容器的钉尖必须盘倒,并加封盖,以防与内装物发生任何化学反应或物理变化。jJ包带紧箍箱体。4.2.2.2 瓦楞纸箱应完好无损,封口应平整牢固,打包带紧箍箱体.4.2.3 袋类窑器的要求4.2.3.1 外容器用缝线封口时,无内衬袋的外容器袋口应折叠30mm以上,缝线的开始和结束应有5针以上回针,其缝针密度应保证内容物不泄漏且不降低袋口强度。有内衬袋的外容器袋缝针密度应保证牢固无内容物泄漏e4.2.3.2 内容器袋口封口时,不论采用绳扎、粘合或其
8、他型式的封口,必须保证内容物元泄漏。4.2.3.3 绳扎封口时,排出袋内气体、袋口用绳紧绕二道,扎紧打结,再将袋口朝下折转、用绳紧绕二道,扎紧打结。如果是双层袋应按此法分层扎紧。4.2.3.4 粘合封口时,排出袋内气体、粘合牢固不允许有孔隙存在。如果是双层袋应分层粘合。4.2.4 组合容器的要求4.2.4.1 内容器盛装液体时,封口需符合液密封口的规定;如需气密封口的,需符合气密封口的规定。4.2.4.2 盛装液体的易碎内容器(如玻璃等).其外包装应符合I类包装。4.2.4.3 吸附材料须符合本标准4.1. 11的要求。4.2.4.4 箱类外容器如是不防泄漏或不防水的,必须使用防泄漏的内衬或内
9、容器。5 抽样5.1 检验批以相同原材料、相同结构和相同工艺生产的包装件为一检验批,最大批量为10000件。5.2 抽样规则按GB/T2828正常检查-次抽样般检查水平E进行抽样。5.3 抽样敏量抽样数量见表10GB 19269.3-2003 褒1抽样撒量单位为件批黛范围抽样数量样本大小1-8 2 9-15 3 16-25 5 26-50 8 51-90 13 91-150 20 151-280 32 281-500 50 501-1200 80 1201-3200 125 3201-10000 2日。6 鉴定内容6.1 检查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是否符合4.1.1、4.1.3牵挂4.1.吉的要
10、求。6.2 按GB19269. 12003和GB19269. 2-2003中的有关规定检查所选用包装是否与公路运输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容器的包装类别是否等于或高于攘装货物的类别乡是否有性能检验的合格报告毡.3对于4.1.4、4.1.5提到的公路运输危戳货物包装,检查是否具有相应的由国家质检部门或国家质检部门认可的枪测机构出具的分类、定级危险特性检验报告a6.4 检查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净室是否符合4.1.6的要求.6.5 检查盛装液体或固体的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盛装容积是否符合4.1.7的要求回6.6 提取保护危险货物的液体进行分析和用微量气体测定仪检测惰性气体含慧、按各类危险货物相应部标准检验
11、保护性液体或惰性气体是否有效保证危险货物的安全,6.7 检查危险货物和与之接触的包装、吸附材料、防震和衬势材料、绳、线等包装附加材料是否发生化学反应,影响其使用性能6.8 检查封口是否符合GB192仰.1-2003中的规定.6.9 检查袋类容器封口是否符合4.2.3的要求。在.1号检查箱类容器是否符合4.2.2的要求a6.11 检查组合容器的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GB19269. 1-2003中的规定。易碎内容器的外容器是否为I类包装。吸附材料是否符合4.1.11的规定。6.12 检查丰富、罐类容器是否符合4.2.1的要求。7 鉴定规则7.1 危险货物包装的使用企业成保证所使用的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
12、装符合本标准规定,并由有关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鉴定。危险货物的用户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接收的危险货物包装件提出验收检验。7.2 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件应逐批鉴定,以订货量为一批,但最大批量不得超过5.1规定的最大批量。GB 19269.3-2003 7.3 使用鉴定报告的有效期应自危险货物灌装之日计算,盛装第8类危险物质及带有腐蚀性副危险性物质的包装件的使用鉴定报告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其他危险货物的包装使用鉴定有效期不超过l年,但此有效期不能超过性能检验报告的有效期。7.4 判定规则2若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公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件不合格。上述各项经鉴定合格后,出具使用鉴定报告(报告参照附录。7.5
13、 不合格批处理=经返工整理或剔除不合格的包装件后,再次提交检验,其严格度不变。7.6 对检验不合格的包装件,不允许提交公路运输。除非再次检验合格。附录A(资料性附录)分类、定级危险精幢幢验报告示例分类、定级危险特性检验报告格式见表A.10 表A.1分类、定级危险特性检验报告示例批次z申请人g批号s分析/实验要求XXXXXX(检验机构名称分类、定级危险特性检验报告递梓人g接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建议书F及试验和标准手册档案号g检验项目z危险品分类、定级特性一、基本理化性质检验鉴定二、爆炸性检验鉴定三、气体检验鉴定GB 19269.3-2003 编号g样品数量GB 19269.3-2003 襄A.
14、l(续四、易燃液体检验鉴定五、易燃固体检验鉴定六、氧化性检验鉴定七、毒性检验鉴定八、腐蚀性检验鉴定九、其他危险特性GB 19269.3-2003 襄A.1(续)卡、结论l 正式运输名称zZ 联合国编号a3 危险货物类别:4 包装类别g5 建议包装方法g6 建议一般不使用便携式罐体运输.7 消防方法z8 急救a9 CAS CODE, 10 ICSC CODE, 11 包装标志a12 储运条件s13 泄露处理214 建议对包装容精进行6个月的相容性试撞.核审问员人验期检日注,1无实验室盖章,此报告无效.2 本报告复印件无效.3本报告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有效.GB 19269.3-2003 附录B(资料
15、性附录)化学相窑性试验报告示例化学相容性试验报告格式见表B.l表B.1化学相容性试验报告格式化学相容性试验报告编号z包装容器使用单位(盖章)包装容器生产单位包装容器名称及设计型号拟装危险货物名称危险货物相对密度联合国编号危险货物类别l 状态1 危险货物特性描述危险货物灌装日期年月日| 样品数量1 封样情况封样人g年月日试验结果检查人g年月日判定负责人:年月日备注使用鉴定报告格式见表C.l。附录C(资料性附录)使用鉴定报告示例表C.1使用鉴定报告格式XXXXXXX(检验机构名称)GB 19269.3-200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报告正本编号申请人| 使用人|包装容器名称及规格s包装容器标记及批号2货物包装类别包装容器性能检验报告编号运输方式(中文危险货物类别危险货物名称(英文)联合国编号危险货物状态|危险货物相对密度报检包件数量|单件容积|单件毛重|危险货物灌装日期年月日单件净重|检验依据鉴定结果签字2日期2年月日本结果单有效期截止于年月日日期使用数量结余数量核销人日期使用数量结余数量核销人批分栏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