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5947-2011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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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35.240.60 L 70 运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947-20门代替GB/T15947-2001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EDIFACT message design rules for EDI (UN/CEFACT RECOMMENDATION /R.840/Rev,MOD) 2011-07-29发布2011-12-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15947-20门目次前言.E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报文设计规则附录A(规范性附录)从属性注释表

2、记法9附录B(资料性附录)报文设计过程模型四附录c(规范性附录)数据元和段的命名规则.四附录D(资料性附录)数据元目录命名实例附录E(资料性附录)用法注释实例参考文献.20 I GB/T 15947-20门目IJ1=1 本标准按照GB/T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5947-2001(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设计规则。本标准与GB/T15947一2001相比主要变化为:一一一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欧经会贸易简化与电子业务委员会CUN/CEFACT)/R.840/Rev. 5正式发布的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C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而GB/

3、T15947-2001等效采用UN/CEFACT正式发布的第1版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报文设计规则h一一将原标准的名称用于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的报文设计规则改为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C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h一一增加了第3章术语和定义;一一增加了资料性附录E注释用法实例。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UN/CEFACT发布的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C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第2次修订版。本标准与UN/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的主要变化为:一一一对范围进行了改写;一一将附录A术语和定义改为第3章;一一调整了附录的顺序。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

4、会CSAC/TC83)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涵景、王凌云、张荫芬、江洲、王志刚、陈兵。本标准于2001年4月第一次发布。皿GB/T 15947-2011 1 范围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报文设计规则本标准规定了在设计和评审EDIFACT报文和报文成分时应遵守的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设计符合EDIFACT应用级语法规则第1、2、3、4版的报文。从属性注释和重复数据元仅适用于设计符合语法规则第4版的报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

5、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88 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GB/T1988-1998 , eqv ISO 646:1991) GB/T 14805. 1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应用级语法规则(语法版本号:4,语法发布号:1)第1部分:公用的语法规则(GB/T14805.1-2007, ISO 9735-1: 2002 , IDT) GB/T 14805.2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应用级语法规则(语法版本号:4,语法发布号:1)第2部分:批式电子数据交换专用的语法规则(GB/T148

6、05.2-2007 , ISO 9735-2: 2002 ,IDT) GB/T 14805. 3 行政、商业和运输业电子数据交换(EDIFACT)应用级语法规则(语法版本号:4,语法发布号:1)第3部分:交互式电子数据交换专用的语法规则(GB/T14805. 3-2007 , ISO 9735-3: 2002 ,IDT) GB/T 18391. 5 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MDR)第5部分:命名与标识原则(GB/T18391. 5-2009 , ISO/IEC 11179-5 :2005 ,IDT) 3 术语和定义GB/T 14805. 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报文设计规则4. 1

7、 总则本标准遵循GB/T14805. 2和GB/T14805. 3的有关规定。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1:所设计的报文、段和数据元不应包括目标EDIFACT目录中标有删除标记的项。规则2.所设计的段和数据元不应包括语法服务目录中的项。规则3.所设计的报文不应包括语法服务目录中的项,但报文头(UNH/UIH)、节控制(UNS)、防冲突段组头(UGH)、防冲突段组尾(UGT)和报文尾(UNT/UIT)服务段除外。1 GB/T 15947-20门规则4:从属性注释应使用附录A中规定的有效的从属性标识符。4.2 报文4.2. 1 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5.在报文定义中规

8、定的报文业务功能不应与目标EDIFACT目录中的另一个报文的业务功能重复,且不应由目标EDIFACT目录中另一个报文的业务功能来表达(参见附录B)。规则6:报文应使用报文类型代码标识,该代码由6位GB/T1988中规定的大写字母字符组成,且在EDIFACT批式和交互式目录中是唯一的。规则7:报文名称应在目标EDIFACT目录中是唯一的。规则8.报文名称应与报文定义一致。规则9.报文应以报文头(UNH/UIH)服务段开始,以报文尾(UNT/UIT)服务段结束。规则10:报文应由结构化的数据组成,且没有段冲突。规则11:当构成报文时无法用其他方法来防止段冲突,应在报文规范中使用UGH/UGT段组。

9、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UGH/UGT段组封装那些不能被元歧义标识的段组。规则12:在任何情况下,UGH/UGT段组的最大出现次数为1,其状态应规定为条件型或必备型,且与所封装的段组的状态相同。规则曰:在UGH/UGT段组中,UGH段应是触发段。UGT段应是该段组中的最后一个段,其状态为必备型,且最大出现次数为1。规则14:报文中的每个段和段组的用途应在数据段说明中规定。规则曰:数据段说明中的每个段的使用说明应与其在目标EDIFACT段目录中的段定义一致。规则161数据段说明中的每个段和段组的使用说明应与其在段表中定义的状态和最大出现次数一致。规则17:段表的结构应与报文定义一致。规则18:段表中

10、规定的段或段组应具有必备型或条件型的状态。规则19:段表中规定的段或段组应指定最大重复次数。规则20:不应针对必备型的段或段组规定从属性注释。规则21:为同一段或段组规定的从属性注释不应出现冲突。规则22:从属性注释应至少列出两个不同的段组,或一个段组与一个段,或两个不同的段的位置标识符。规则23:从属性注释应仅规定在同一层且同一父结构(报文或段组)中的段或段组的位置标识符。规则24:当需要时,用法注释应用在报文规范中以便提供在特殊报文规范语境中与段组、段和数据元用法有关的信息。这些注释应被用于z一一-指出任何条件型段组、段或数据元的用法从条件型变为必备型;一一一指出在报文规范语境中的段组、段

11、和数据元出现的最大次数限制;指出在报文规范语境中简单数据元有效长度的减少;一一指出在报文规范语境中代码型简单数据元有效代码值长度的限制。规则25:用法注释应仅针对在同一层次且同一父结构(报文或段组)中的段组或段。规则26:在报文规范中针对段组用法注释不应与段定义冲突。4.2.2 批式EDI专用的规则规则27:在报文头(UNH)服务段和报文尾(UNT)服务段之间应至少包含一个段,且该段不能是报文开始(BGM)段或节控制(UNS)服务段。GB/T 15947-20门规则28:报文开始(BGM)段应是第一个非服务段。它应是一个独立段,状态为必备型,且最大重复次数为1。4.2.3 交互式EDI专用的规

12、则规则29:在报文头(UIH)服务段和报文尾(UIT)服务段之间应至少包含一个段,且该段不能是报文开始(BGM)段或节控制(UNS)服务段。4.3 分节报文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30:节控制(UNS)服务段仅用于防止报文中某一节中的段与下一节中的段之间的段冲突。它分隔分节报文中的各个节,状态为必备型,最大重复次数为1,且以独立段的形式出现在细目节和/或汇总节的开始。规则31:分节报文的各个节应在数据段说明和段表中标识。分节报文由下列之一构成:一一头节和细目节;头节、细目节和汇总节;一一细目节和汇总节。4.4 段组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32:段组应以触发段开始。规

13、则33:触发段应具有必备型状态。规则34:触发段的最大重复次数为1。规则35:除触发段之外,段组还应至少包括一个其他的段或段组。4.5段4.5. 1 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36:段应使用段标记标识。段标记由3位GBjT1988中规定的大写字母字符组成。用户段的段标记不应以字母U开头。规则37:段标记应在目标EDIFACT批式和交互式段目录中是唯一的。规则38:段定义应:一一描述该段的用途;一一与其中的数据元定义一致;一一不包含其中的数据元定义;一一一在EDIFACT段目录中是唯一的;一一在首字母缩写词第一次出现时给出全称;一一不包含缩略语;一一不包含性别偏向;一一不包括短语元须

14、解释待定义待提供或其同义词,除非该短语是段定义固有的部分。规则39:段名称应在目标EDIFACT段目录中是唯一的(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40:段名称应与段定义一致(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41:段的用途不应与EDIFACT段目录中的同一抽象层上的另一个段的用途重复,且不应由EDIFACT段目录中的同一抽象层上的另一个段的用途来表达。3 G/T 15947-20门规则42:段中的数据元应直接与段的用途相关。规则43:段中的数据元应具有必备型或条件型状态。规则44:对于段中跟在限定符数据元之后的所有数据元,应首先列出必备型数据元,然后再列出条件型数据元。规则45:在现行段中增加数据元时,

15、应使该数据元具有条件型状态,且置于段的末尾。规则46: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段结构中的一个独立数据元才能用一个复合数据元替代:一一该复合数据元的第一个成分数据元为该独立数据元,且具有与该独立数据元相同的状态或条件型状态;一一该复合数据元的状态与其第一个成分数据元的状态相同;其他成分数据元均具有条件型状态。规则47:在现行段中删除数据元时,应在目标EDIFACT段目录中给该段标上删除标记。规则48:当现行段中数据元的状态从条件型改为必备型时,应在目标EDIFACT段目录中给该段标上删除标记。规则49:段中的数据元应具有最大重复次数。规则50:必备型的数据元应涉及从属性注释。规则51:为同一数据元

16、规定的从属性注释不应发生冲突。规则52:从属性注释应至少列出两个不同数据元的位置标识符。规则53:从属性注释应仅列出该从属性注释针对的段所包含的位置标识符。规则54:从属性注释应仅用来表达一个段中的以下数据元之间的关系:独立数据元与独立数据元;一一复合数据元与复合数据元;一一独立数据元与复合数据元。规则55:在现有段中具有把数据元状态从条件型变为必备型功能的从属性注释的增加应导致在UN/EDIFACT段目录中的该段标出删除标记。规则56:用法注释应仅适用于相同段中的数据元。规则57:适用于数据元的用法注释不应与数据元定义冲突。规则58:当重复数据元在段中是显性的或关联性的数据元时,应有一个适用

17、的用法注释。4.5.2 批式EDI专用的规则规则59:一个段不应包括另一个段的全部内容。规则60:一个段应规定限定符数据元作为该段中紧跟在段标记之后的第一个数据元。规则61:除了限定该段的限定符数据元之外,一个段至少还应再包含一个数据元。规则62:同一数据元不应在一个段的多个位置上出现。规则63:只有限定型复合数据元或包含数据元1131(代码表限定符)/(代码表负责机构,代码型)的复合数据元才能是重复数据元。规则64:一个限定型复合数据元的最大重复次数应小于或等于该复合数据元中的限定符数据元所规定的代码值的个数。4.5.3 交互式EDI专用的规则4 规则65:一个段不应仅包括交互式段目录中的另

18、一个段的全部内容。规则66:一个段应至少包含一个非限定符数据元的数据元。规则67:当一个段不是限定型段时,应首先列出必备型数据元,然后再列出条件型数据元。规则68:在需要限定的段中,应将限定符数据元作为该段的第一个数据元。规则69:段限定符不应是一个重复数据元。4.6 复合数据元4.6. 1 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70:复合数据元定义应:一描述该复合数据元的含义;一一要说明该复合数据元是什么,不能只说明它不是什么;一一与其中的数据元定义一致;一不包含其中的数据元定义;一一在目标EDIFACT复合数据元目录中是唯一的;一一以单数形式说明;一一在首字母缩写词第一次出现时给出全称;一

19、一不包含简写词;一一不包含性别偏向;GB/T 15947-2011 一一不包括短语元须解释川待定义川待提供或其同义词,除非该短语是复合数据元定义固有的部分。规则71:复合数据元名称应在目标EDIFACT复合数据元目录中是唯一的(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72:复合数据元名称应与复合数据元定义一致(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73:简单数据元对中的数据元名称应具有相同的客体类别词和性质词。代码型简单数据元应具有表示词代码或表示词标识符。非代码型简单数据元应具有表示词描述或表示词名称(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74:简单数据元对中的数据元定义除主词外均应相同。代码型简单数据元的定义应为的代码。

20、对于非代码型简单数据元,如果其表示词为描述的话,其定义应为的自由格式描述,如果表示词为名称的话,其定义应为的名称。规则75:成分数据元应具有必备型或条件型状态。规则76:成分数据元不应是重复数据元。规则77:在现行复合数据元中,成分数据元的状态从条件型变成必备型时,应在目标EDIFACT复合数据元目录中给该复合数据元标上删除标记。规则曰:如果复合数据元的结构仅由一个代码型简单数据元及紧跟其后的简单数据元1131和3055构成,则该代码型简单数据元的状态应是必备型的。规则79:在仅有一个限定符数据元和非代码型简单数据元组成的复合数据元结构中非代码型简单数据元的状态应是必备型的。规则80:在现行复

21、合数据元中增加简单数据元时,应使其具有条件型状态,且置于复合数据元的末尾。规则81:在现行复合数据元中删除一个成分数据元时,应在目标EDIFACT复合数据元目录中给该复合数据元标上删除标记。规则82:从属性注释应仅涉及具有条件型状态的成分数据元。规则83:为同一成分数据元规定的从属性注释不应发生冲突。规则84:从属性注释应至少列出两个不同的成分数据元的位置标识符。规则85:从属性注释应仅列出该从属性注释针对的复合数据元中所包含的位置标识符。规则86:在现有段中具有把数据元状态从条件型变为必备型功能的从属性注释的增加应导致在UN/EDIFACT复合数据元目录中的该复合数据元标出删除标记。5 GB

22、/T 15947-2011 规则87:从属性注释应仅适用于相同复合数据元中的成分数据元。规则88:仅适用于成分数据元的从属性注释应不与数据元定义冲突(参见附录E)。4.6.2 批式EDI专用的规则规则89:当有以下需求之一时,应规定一个复合数据元:一一引用外部代码表(使用简单数据元1131和3055);一-把简单数据元组成简单数据元对;一一进一步限定简单数据元(限定段的限定符数据元无法满足这种限定需求); -一一限定简单数据元对。规则90:复合数据元名称应具有与该复合数据元结构中所规定的代码型和/或非代码型简单数据元(简单数据元1131和3055除外)名称相同的对象类词和性质词(见附录C和参见

23、附录D)。6 规则91:复合数据元中的限定符数据元应具有必备型状态。规则92:复合数据元应具有下列结构之一:结构1.代码型数据元见注非代码型数据元见注结构2: 代码型数据元代码表限定符(1131) 代码表负责机构,代码型(3055) 结构3.代码型数据元见注代码表限定符(113 1) 代码表负责机构,代码型(3055) 非代码型数据元见注结构4:限定符数据元代码型数据元结构5: 限定符数据元非代码型数据元结构6: 限定符数据元代码型数据元见注非代码型数据元见注结构7: 限定符数据元代码型数据元代码表限定符(113 1) 代码表负责机构,代码型(3055) 结构8.限定符数据元代码型数据元见注G

24、B/T 15947-20门代码表限定符(1131) 代码表负责机构,代码型(3055) 非代码型数据元见注注:该数据元构成简单数据元对。规则93:对于附录A中的从属性标识符应限制在复合数据元结构的从属性标识符使用:结构1一A1结构2一一A2,和/或A3,和/或A4,和/或屿,和/或A6,和/或A7结构3一-Al,和/或A2,和/或A3,和/或A4,和/或A5,和/或A6,和/或A7结构6一-A1,和/或A4,和/或A7结构7一-A2,和/或A3,和/或A4,和/或A5,和/或A6,和/或A7结构8-A1,和/或A2,和/或A3,和/或A4,和/或A5,和/或A6,和/或A74.6.3 交互式E

25、DI专用的规则规则94:当有以下需求之一时,应规定一个复合数据元:一一引用外部代码表(使用简单数据元1131和3055);一一把简单数据元组成简单数据元对;一一一进一步限定简单数据元(限定段的限定符数据元无法满足限定需求); 一一限定简单数据元对;成组表示单一业务目的数据。规则95:复合数据元名称应与复合数据元定义一致(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96:一个复合数据元不应仅包括交互式复合数据元目录中的另一个复合数据元的全部内容。规则97:在需要限定的复合数据元中,应将限定符数据元作为复合数据元中的第一个成分数据元。规则98:在限定型复合数据元中,必备型简单数据元应紧跟在该复合数据元的限定符数据

26、元之后。在非限定型复合数据元中,必备型简单数据元应置于前。规则99:成分数据元的限定符应紧跟在其所限定的成分数据元之后。规则100:对于附录A中的从属性标识符应限制在复合数据元结构的从属性标识符使用:结构l一-A1结构2-A2,和/或A3,和/或A4,和/或A5,和/或A6,和/或A7结构3-Al,和/或A2,和/或A3,和/或A4,和/或A5,和/或A6,和/或A7结构6-A1,和/或A4,和/或A7结构7一A2,和/或A3,和/或A4,和/或A5,和/或A6,和/或A7结构8一-A1,和/或A2,和/或A3,和/或A4,和/或A5,和/或A6,和/或A74. 7 简单数据元批式EDI和交互

27、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101:简单数据元定义应:一一描述该简单数据元的含义;一一要说明该简单数据元是什么,不能只说明它不是什么;一一在EDIFACT数据元目录中是唯一的;一一一以单数形式说明;一一一在首字母缩写词第一次出现时给出全称;一一不包含缩略语;一一不包含性别偏向;7 GB/T 15947-2011 一一不包括短语元须解释川待定义川待提供或其同义词,除非该短语是数据元定义固有的部分。规则102:简单数据元名称在EDIFACT数据元目录中应是唯一的(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103:简单数据元名称应与简单数据元定义一致(见附录C和参见附录D)。规则104:未定义为限定符数据元的代码型简单

28、数据元的名称应以表示词代码或表示词标识符结尾。规则105:简单数据元应规定其数据值表示。规则106:在EDIFACT代码表中列有代码的代码型简单数据元的数据值表示应至少为an.3o4.8 外部代码表4.8.1 批式EDI专用的规则规则107:外部代码表的标识应通过在复合数据元中使用简单数据元1131和3055来获得。规则108:一个代码型独立数据元或其后不直接跟随成分数据元1131和3055的代码型成分数据元应在EDIFACT代码表中至少给该数据元规定一个代码值,但是UN/ECE已批准的建议书或已标识的ISO代码表除外。4.8.2 交互式EDI专用的规则规则109:外部代码表的标识应通过在复合

29、数据元中使用简单数据元1131和3055来获得。规则110:一个代码型独立数据元或其后不直接跟随成分数据元1131和3055的代码型成分数据元应在EDIFACT代码表中至少给该数据元规定一个代码值,但是UN/ECE己批准的建议书或巳标识的ISO代码表除外。4.9 代码值8 批式EDI和交互式EDI公用的规则规则111:代码值名称和代码值定义不应超出其所属的简单数据元名称和简单数据元定义的范围。规则112:代码值定义应:一一在其所属的简单数据元的代码表中是唯一的;一一以单数形式说明;一一说明代码值代表什么;一一在首字母缩写词第一次出现时给出全称;一一不包含缩略语;一一不包括短语元须解释川待定义川

30、待提供或其同义词,除非该短语是代码值定义固有的部分。规则113:代码值名称应与代码值定义一致。规则114:限定符数据元的代码值应仅在EDIFACT代码表中规定。GB/T 15947-20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从属性注释表记法从属性注释的表记法由一个从属性标识符和置于括号中并用逗号分开的位置标识符清单组成,例如A3(030,060 ,090)。位置标识符指出诸如段、段组和数据元的相关数据结构。从属性标识符说明如下:Al 有一项且仅有一项。清单中的各项有一项且仅有一项出现。A2 全有或全元。如果清单中的某一项出现,则其他各项都应出现。A3 有一项或多项。清单中的各项至少有一项出现。A4 有一项

31、或元。清单中的各项最多只有一项出现。A5 如第一项有,则所有项全有。如果清单中第一项出现,则其他项都出现。但其他一项或多项的出现并不要求第一项应出现。A6 如第一项有,则至少有一项有。如果清单中的第一项出现,则至少再有一项出现。但其他一项或多项的出现并不要求第一项应出现。A7 如第一项有,则其他项全元。如果清单中的第一项出现,则其他项都不出现。9 GB/T 15947-20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报文设计过程模型当参与方认为他们的业务需求需要借助于用电子形式交换的信息流时,就会产生设计EDIFACT报文的要求。对核心业务需要的分析和标识是设计活动的基本输入。公司、法律和/或业务流程是设计过程

32、中的其他输入。EDIFACT程序保证可获得所需的标准,并以标准化的形式支持广泛的业务应用。详见图B.l。业务流程EDIFACT程序EDIFACT报文设计一个贸易业务需要伙伴阔的EDI交换交换协议AO 参与方图B.1 设计贸易伙伴间的EDI交换一旦决定采用电子方式进行业务处理,就可以建立单个业务功能的需求,并有可能需要经过研究来建立一个反映业务环境的重要方面的模型。所有有关的参与方商定了整个业务需求后,就可以制定具体的系统需求。这些系统需求应规定在各个参与方间流动的信息流以及它们所实现的功能。在正在制定的业务剧本中应描述所有的信息流,包括人工的和电子格式的。同时还应标识这些信息流之间的业务约束,

33、包括标识触发一个特定信息流的事件。一旦设计完系统需求,就要检查每一个信息流,以便确定它们是否适合于通过电子方式来传输。对于那些被候选为以电子方式传输的信息流,还应进行详细的分析以决定它们的准确的数据需求。每一个信息流的数据需求都可结构化为一个已标识和命名的项的集合,集合中的每一项都通过各自的属性描述一个具体的主题。最初的报文规范就是根据这些项的定义和/或数据模型来开发的。为了确定现行的报文是否可以满足所需的报文功能,应查阅现行的EDIFACT报文目录。. GB/T 15947-20门如果EDIFACT目录中有适合的报文,则需将欲设计的报文规范与EDIFACT报文目录中的报文规范进行比较。如果现

34、行的报文不能全面满足这些功能,则可按EDIFACT程序提交关于现行报文所不能满足的其他需求的数据维护请求。如果EDIFACT目录中没有适合的报文,则应按EDIFACT程序提出关于新报文的数据维护请求。当明确所需的每一个报文后,通常应在EDI参与方之间起草正式的交换协议。详见图B.20EDIFACT程序报文流需求EDlFACT报文交换协议参与方图B.2设计贸易伙伴间的EDI交换为了将信息流的数据需求分解为一系列表示具体主题的项,应对信息流的数据需求进行分析。每个项的所有属性都应涉及该项所定义的主题。为了确保每一个属性都能涉及主题的一条信息,应使用具体的建模/规范化技术。如果一个属性不完全依赖于项

35、所描述的主题,则应创建一个新项来表达属性的整个主题。一旦完成对这些项的协调,则应检查EDIFACT段目录以选出现行的段来满足所标识的每个项的需求。单个项的需求可以用单个段来满足,也可以用段组来满足。一个或多个属性的需求则可通过给现行的段和复合数据元申请一个附加的限定符数据元代码值来满足。对于那些剩余的不能由现行的EDIFACT段满足的属性,则应按报文设计规则提出设计一个或多个新段的请求。新段、新数据元和新代码值的数据维护请求应按EDIFACT程序提出并提交。一旦现行的段或新设计的段能够满足具体的信息流的数据需求,就可以按报文设计规则设计报文规范。报文的结构、包括报文中的每一个段或段组的必备型或

36、条件型状态以及重复次数都应根据信息流需求决定。详见图B.3011 GB/T 15947-2011 图B.3设计报文规范12 说明新段的话求新段制定报文规范GB/T 15947-2011 附录C(规范性附录)数据元和段的命名规则C.1 引言本附录规定了用于定义EDIFACT简单数据元、复合数据元和段的结构化名称的规则。这些规则从GB/T18391. 5规定的指南和原则演化而来。在某些方面,GB/T 18391. 5规定的这些指南已用于EDIFACT环境,尤其是已被扩展到不仅命名简单数据元,而且还可以命名复合数据元和段的范围。为了与EDIFACT中的限定符数据元的用法相适应,限定符术语的用法己作了

37、修改。这些规则被分为:语义规则语法规则-一词法规则定义如何赋予名称内容以含义的规则。定义名称结构和名称成分的顺序和出现的规则。定义适用于名称及其成分的词的格式和用词原则的规则。在GB/T1839 1. 5中规定并由EDIFACT支持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先开发定义,然后再从定义中概括出名称。C.2 语义规则名称成分是:客体类别词、性质词和表示词。规则C1:客体类别词应表示该名称中占支配地位的方面。例如在下列简单数据元名称中,有下划线的词是客体类别词。参考版本号金额功能代码移动类型描述规则C2:性质词应表示该名称中占支配地位的方面的显著特征或特性。性质词应自然地出现在定义中。例如在下列简单数据元名称中

38、,有下划线的词是性质词。参考版本号金额功能代码移动类型描述规则C3:表示词应描述简单数据元的有效值集合的格式。例如在下列简单数据元名称中,有下划线的词是表示词。参考版本号金额功能代码移动类型描述规则C4:表示词应是己批准的表示词列表中的词语之一(见C5)o规则C5:限定符术语只应规定为用于限定简单数据元的限定符数据元的代码表中的代码值名称。规则C6:当简单数据元与限定符数据元连用时,限定符术语应能给简单数据元名称赋予具体含义。例如:当名称为费用总金额的简单数据元与名称为费用总金额限定符的限定符数据元连用时,该限定符数据元在代码表中的代码值名称一一预算期限会计期限纳税期限一-是该简单数据元GB/

39、T 15947-2011 的限定符术语。C.3 语法规则规则C7:a) 不是限定符数据元的简单数据元的名称格式应为:l 客体类别词l 性质词l 表示词b) 是限定符数据元的简单数据元的名称格式应为:| 客体类别词| 性质词l 表示词c) 复合数据元的名称格式应为:| 客体类别词性质词d) 段名称的格式应为:| 客体类别词性质词除带有下划线的术语是可选型的外,其他所有术语都是必备型的。规则C8:在数据元名称或段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客体类别词。规则C9:在简单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性质词。规则CI0:在复合数据元名称或段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性质词。规则Cl1:在简单数据元名称中应有

40、一个且仅有一个表示词。规则C12:限定符数据元名称应在表示词之后加限定符结束。C.4 词法规则规则C13:名称应为单数形式。规则C14:客体类别词或性质词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词组成。规则C15:表示词应仅由一个词组成。限定符规则C16:用英文字母表示的名称成分及由多个词组成的术语中的词应用空格字符分开。规则C17:名称中不应使用特殊字符。规则C18:名称中不应使用简写词、首字母缩写词和首字母。规则C19:名称不应包含冗余的词。例如:在简单数据元名称雇员名称中,性质词是名称,表示词也是名称。当性质词和表示词组合时,有一个名称是冗余的,应删除。C.5 表示词列表下面给出己批准的表示词。当需要增加表示词

41、时,应根据EDIFACT数据维护请求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金额货币单位的数量,通常与货币类型有关。代码表示一组值中的一个值的字符串。描述表示一个人、客体、地点、事件或概念的一系列句子,既可用于定义(通常用一两个句子), 也可用于较长文本。标识符用于唯一标识和区别一个标识方案中的一个具体值的字符串。14 GB/T 15947-2011 名称为一个人、客体、地点、事件或概念指定的不同的词或短语。该词或短语是该人、客体、地点、事件或概念的称谓。号码表示一个特定的值的算术表示。它通常暗示了顺序或一系列中的一个。百分比具有相同计量单位的两个值之间的百分数形式的比率。量非货币单位数量,通常与计量单位有关。比

42、率一个计量的量或金额与另一个计量的量或金额的比。15 GB/T 15947-20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数据元目录命名实例D.1 慨述本附录列出了从EDIFACTD. 97A数据元目录中抽取出的一系列简单数据元,并指出了如何使用附录A中给出的命名约定。本附录为资料性附录,并不作为针对数据元目录的数据维护请求。D.2 D.97A中的数据元目录实例D.97A中的数据元目录实例见表D.L表D.1数据元目录实例标记数据元名称示例名称标记数据元名称示例名称1000 单证/报文名称单证名称6174 样本量样本量数目1050 顺序号顺序号6341 外汇交易市场,代码型外汇交易市场代码1056 版本版本标识

43、符6343 货币,限定符货币代码限定符1058 发布发布标识符6345 货币,代码型货币代码1153 参考限定符参考标识符限定符6347 货币细目限定符货币细目限定符1154 参考号参考标识符6348 货币汇率基准货币汇率基准值1222 配置等级配置等级号6350 单元数单元数1245 状态指示符,代码型状态代码6353 单元数限定符单元类型代码限定符1366 单证/报文出处单证出处描述6426 阶段数阶段数1475 报文类型标识符报文类型代码6428 实际阶段数实际阶段数1476 管理机构管理机构标识符6432 有效位数有效位数1490 拼装货物项号项标识符6434 统计概念标识符统计概念代

44、码3035 参与方限定符参与方功能代码限定符7124 联合国危险品(UNG)号联合国危险品标识符3036 参与方名称参与方名称7436 第一级标识第一级标识符3039 参与方标识参与方代码7500 残损类型残损类型描述3397 姓名状态,代码型姓名状态代码7501 残损类型,代码型残损类型代码3398 姓名成分姓名成分描述7502 残损部位残损部位描述4043 贸易分类,代码型贸易分类代码7503 残损部位标识残损部位代码5004 货币金额货币金额8211 运输许可,代码型运输许可代码5393 价格乘数限定符价格乘数限定符8341 搬运安排,代码型搬运安排代码5394 价格乘数价格乘数金额83

45、51 危险品代码标识危险品代码5402 汇率汇率9430 注释集标识符注释集代码5419 汇率类型限定符汇率类型限定符9432 注释标识符注释代码6173 样本数量限定符样本数量限定符9434 代码名称代码值名称16 GB/T 15947-2011 附录E(资料性附录用法注释实例E.1 报文结构实例0010 UNH 报文头岛11 0020 BG岛f报文开始岛11 0030 DT岛f日期/时间/期限岛15 注释10040 一一段组1C 5一一一+挂释20050 NAD 名称和地址岛41 0060 LOC 地点/位置C 25 0070 FII 金融机构C 5 0080 一一段组2-一-一-一一一一

46、一一-C5一+0090 CTA 联系信息岛41 11 0100 CO岛f通信联系C 5一十一+用法注释:注释1.:在发票日期上DTM应是必备型的。注释2.应使用段组来标识买方、卖方和/或收货人。E.2 报文结构实例0010 UNH 报文头岛f1 0020 BG胁f报文开始M 1 0030 DT岛f日期/时间/期限如f5 0040 一一段组1C 5一一十注释30050 NAD 名称和地址M l 0060 LOC 地点/位置C 25 0070 FII 金融机构C 5 用法注释:注释3.当BGM030(1225)包含53(测试)时,应允许SG1最多出现两次。17 GB/T 15947-2011 E.

47、 3 报文结构实例0200 一一-段组15C 5-一一+注释40210 FII 金融机构岛11 0220 CTA 联系信息C 1 0230 CO肌4通信联系C 5 + 用法注释:注释4:SG15仅限于组织内部报文交换用。E.4 报文结构实例0210 CNT 总控制C 1 注释5用法注释:注释5.当使用该报文时,CNT段应被用于标识出现在报文中的交易总数。E.5 报文结构实例0210 HYN 层次信息C 1 注释6用法注释:注释6:HYN段组应被用于在装运/订单/项目/包装序列中传递信息。E.6 报文结构实例FTX 自由文本0010 4451 文本主题限定符岛fan. . 3 0020 4453

48、 文本功能,代码型C an.3 0030 C107 文本参考C 4441 自由文本,代码型岛fan. . 3 1131 代码表限定符C an.3 3055 代码表负责机构,代码型C an.3 0040 C108 文本文字C 4440 自由文本岛fan.70 4440 自由文本C an. . 70 4440 自由文本C an. . 70 4440 自由文本C an. . 70 4440 自由文本C an. . 70 0050 3453 语言,代码型C an.3 注释718 GB/T 15947-2011 用法注释:注释7.英语的默认值是ENG。E.7 复合目录实例C058 名称和地址0010 3124 名称和地址行M an. . 70 注释80020 3124 名称和地址行C an.70 0030 3124 名称和地址行C an. . 70 0040 3124 名称和地址行C an.70 0050 3124 名称和地址行C an.70 用法注释:注释8.应仅用于名称。19 GB/T 15947-2011 参考文献lJ EDIF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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