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 16887一1997前言本标准根据卧铺客车的特点,对主要性能及技术参数、安全性和舒适性作了规定,同时规定了卧铺客车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1998年1月1日以后定型的卧铺客车产品应符合本标准,199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卧铺客车产品应符合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e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g江苏省扬州客车制造总厂、中通车辆机械技术开发公司、丹东汽车制造广、成都客车厂、广州客车厂、江苏省汽车运输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s高素芳、贾春莲、吴冠生、杨恩珍、鲁国干、黄怀奇、曾广钊、存艳滨。Jl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卧铺客车技术条件GB!T
2、16887-1997 Speciflcatlon f or sleeper bus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卧铺客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车沃7-12m的卧铺客车.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5453-85 织物透气性试验方法GB!T 6323. 6-94 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稳态回转试验GB 8410-94 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梓性GB 10802-89 软质聚氨酶泡沫塑料GB 10807二89软质泡沫
3、聚合材料压陷硬度试验方法GB 10808-89 软质泡沫塑料撕裂性能试验方法GB 11709二89客车产品质量定期检查试验规程GB!T 12477-90 客车平顺性评价指标及限值GB 12479-90 客军防尘密封住限值GB 12481-90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GB!T 13043-91 客车定型试验规程GB!T 13052-92 客车外观质量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GB!T 13053-91 客车驾驶区尺寸GB!T 13060-91 客车乘客座椅技术条件GB 14166-93 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4167-93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GB 15083-94 汽车座椅系统强度要求及试验
4、方法GB 15084-94 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GB 13094一1997客车结构安全要求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见表1)。国.技术监督局1997-06-27批准1997-12-01实施115 GB/T 16887 -1997 表l定义序号术i吾英文对应词定立符号图号指靠背上端至调节稽中心的长度与调节器卧铺长sleeper Jength 中心至座垫前峭的长1,十1,图13. 1 度之和(对不可调平铺,指铺的前后两端垂面间的距离)卧铺宽sleeper width 指卧铺座垫下平面框W, 图23. 2 架的宽度活基准Y平面,前后3.3 卧间距distsnce between sleepe
5、rs 两卧铺座垫前缘之间L 图3的距离在卧铺中心平面上.当卧铺靠背角调至.3. 4 G点G point 大角度时,同靠背下图l缘相切的垂线与座垫上表面的交点在卧铺中心平面上,3.5 R点R point 座垫上距G点水平因l距离为100mm的点双层卧铺中,下层卧3. 6 铺间高distance between lower and upper sleeper 铺上R点至上铺下H , 图3表面的距离双层卧铺中,上层卧3. 7 上铺高upper sleeper height 铺上R点至享内顶H , 图3的距离在卧铺中心平面上.3.8 卧铺靠背角angle of sleeper back 卧铺靠背后平面
6、与垂但图1线的夹角置于卧铺座垫前瑞高安全脚殴end safety unit 出座垫前端平面,用图33. 9 于限制旅客乘卧时前赚的装置置于卧铺过道侧及上3. 10 护栏side safety fence 铺侧窗处,用于防止图3旅客乘f时跌落的保护被置116 GB!T 16887-1997 表1(完)序号术语英文对应词定)I_ 符号图号与护栏或起护栏作用3.11 护栏高height of side safety fence 的构件上表面相切的Z平面至座垫上表面H , 图3间的最小距离与安全脚踵上缘相切3. 12 height of end safety unit 的Z平面至卧铺座H. 图3垫前端
7、上缘的距离图1卧铺*及卧铺靠背角117 GB/T 16887-1997 图2卧铺宽及卧铺布置118 4 技术要求4. 1 整车活萌护中专L GB/T 16887 -1997 图3卧间距、护栏及安全脚蹬卧铺客车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4. 1. 1 后悬后悬(不包括尾梯应不大于轴距的65%,并最大不超过3.5m。4.1.2 轮距前轮距与后轮距之比应不小于1.05。4. 1. 3 燃油箱容量应能满足500km续驶里程的燃油消耗量。4. 1. 4 动力性a)卧铺客车的比功率应不小于8.5kW/t,b)卧铺客车由静止起步换档加速到50km/h的时间应不
8、大子30504. 1. 5 稳定性4. 1.5. 1 卧铺客车在整备质量状态下,其静态侧翻角应不小于320。4.1.5.2 卧铺客车在厂定最大总质量状态时,在0.4g横向加速度作用下,车身的侧倾角应不大于70。并应具有不足转向特性。4. 1.6 平顺性卧铺客车应有良好的平顺性,并应符合GB/T12477的规定。4. 1. 7 外观质量卧铺客车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13052的规定。4.2 发动机和底盘4. 2. 1 发动机的布挫应具有良好的接近性;发动机应有良好的起动性能。4.2.2 传动系应t作可靠,操纵轻便。离合器踏板操纵力不大于245N,机械变速机构的操纵力不大于90 N 0 119
9、GB/T 16887-1997 4.2.3 .恳架的自振频率应不大于.65 Hz。4.2.4 底盘的悬架中宜设横向稳定装忧f以提高整车行驶的稳定性。4.2.5 采用气制动的卧铺客车,应急制动装置应采用储能弹簧制动器,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4.3 年身4. 3. 1 汉后卧铺的客车不应设车顶行李架。4. 3. 2 卧铺客午出口的数量、尺才、设置及技术要求应符合GB13094-1997中4.4. 1 4. 4. 8的规定。4.3.3 卧铺布眈为上、下双层时,侧窗布置应为上、下双排。4.3.4 乘客区的通道宽应不小于350mm。4. 3. 5 通向安全门的通道应能保证在紧急情况下畅通.当宽度小
10、于350mm时,允许采用迅速翻折铺位等方法加宽通道;若上铺不能翻折时,应保证上铺底面距地板高度不小于1200mm。4.3.6 卧铺客车车厢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能。防尘密封性能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防雨密封性能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4. 3. 7 发动机舱、车顶夹层应有隔热、隔音措施,旦采用不易燃或自熄性材料。4. 3. 8 车身内壁、内顶、内外装饰件应采用耐光照、不易燃的材料,其阻燃性要求应符合GB8410的规定4.3.9 各加油、加水、放气口等的位置应便于操作。4.3.10 卧铺客车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相结合的措施。应保证乘客能主动控制自然通风装霄,强制通风装
11、置应能保证供给每位乘客的外界清洁空气量不小于20m3/h。4. 3. 11 卧铺客军宜采用独立暖风装置和冷气装置。4.3. 11. 1 采用暖风装置时应能满足下列要求za)当外界温度为一10C时,应能保证驾驶员头部与脚部处环境温度不低于10.C,并要求在30min 内达到;b)在外界温度为-10C,车速为50km/h时,应能保证乘客座椅处(距地板高度100mm)的温度不低于10c ; c)暖风出口的布霄,应使车厢内温度均匀,且不能直接朝向乘客。4. 3. 11.2 采用冷气装置时应能满足下列要求:a)当外界温度为35.C时,应能使车内与外界温度之差不小于7C , b)冷气出口分布应均匀,并且风
12、向可由乘客自由调节。4. 3. 12 卧铺客车宜采用卫生间。4.3.13 在车厢的前、中、后应分别安装至少各一个灭火器。4. 3. 14 驾驶区和驾驶员操作位置的尺寸范围应符合GB/T13053的规定。4.3.15 仪表均应有照明,仪表板及仪表台应采用无反光的面板,仪表板的板面应尽可能与驾驶员的下视界线垂直。4. 3. 16 在车辆行驶中驾驶员需经常使用的装置如转向指示器、喇叭等的开关宜装在转向柱管上,在行驶中需操作的开关或观察的监视、报警装置应装在驾驶员正前方向的仪表板上,在停车时才操作的开关或观察的信号可安装在驾驶员侧面仪表板上。4. 3. 17 车内照明装ft及其在风窗玻璃、视镜等处的反
13、射光线,不应使驾驶员眩目,并应避免在风窗玻璃上出现幻影,形成错觉。4. 3. 18 卧铺客车的视野要求卧铺客车的视野除应符合GB1508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通过F视镜应能看到风窗玻璃前下方长1.5 m,宽3m的范围内的地面,b)前言区的氏度不大F3 m; 120 GB/T 16887一1997c)正前方视野应能看到距保险杠前方12m,高5m的交通信号灯;d)通过内后视镜应能看到乘客门处及乘客的活动情况。4. 3. 19 地板应有抗磨、耐油、不易燃、耐腐蚀、能湿洗等性能,并采用摩擦系数较大的护面材料。地板的连接处浅地极与护板接缝处应进行密封处理,地板上的操纵杆孔应装防尘套。4,4
14、卧铺4.4.1 外形尺寸及调节角度a)卧铺长度不小于1800mm,可调式卧铺座垫的长度宜不小于1070mm , b)卧铺宽不小于450mm i c)卧铺靠背角调节范围(见图1.角)应不小于500; d)护栏高不小于150mmo 4.4.2 排列形式及相关尺寸a)卧铺布置应为纵向$b)卧间距应不小于1400mm,c)相邻两卧铺(每位乘客乘卧的铺)横向间距应不小于350mm i d)双层布置时上铺高应不小于780mm,铺间高应不小于750mmo 4.4.3 材料4.4.3.1 卧铺的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非金属材料在一40C50C环境温度下,应能满足使用要求。4.4.3.2 卧铺使用的各种非金
15、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应符合GB8410的规定。4.4.4 舒适性4.4.4.1 卧铺软垫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形状应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要求,物理机械性能应不低于GB 10802-89中4.4中规定的一等品的性能指标。4. 4,4.2 卧铺与人体接触部分的护面材料,应具有较好的透气性,其透气量不小于0.06m3/m2 S ., 4.4.5 安全性4.4.5.1 卧铺的支承立柱、框架的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强度要求应符合GB15083的规定。4.4.5.2 卧铺及调节器的使用性能应符合GB/T13060-91中3.4. 13. 4. 4的规定.强度要求应符合GB15083的规定。4. 4,5.3 双
16、层卧铺的上铺两侧应有防护措施,靠侧窗侧应安装不用工具即可拆卸的活动护栏。下铺应低于侧窗下沿,其距离应不小于150mmo 4,4. 5. 4 每张卧铺的前端应设高度不小于250mm的安全脚蹬,其强度应满足使用要求。4.4. 5. 5 每张卧铺应安装至少二点式安全带,安全带的性能应符合GB14166的要求,安全带安装固定点应符合GB14167的要求。4. 4,5.6 供上铺乘客上下的抉梯,应安装牢固、可靠,且上下方便。4.4.5.7 卧铺表面及乘客身体可能触及的部位.不应有任何尖状突出物。框架及底板外缘,应具有半径为5mm以上的圆角。4,4. 5. 8 卧铺的支承立柱、扶梯、护栏表面宜采取软化包覆
17、措施。4.4.6 外观质量4.4.6.1 卧铺护面应整洁颜色一致,不应有线头、脱色、污迹及机械性破损和划伤。4.4.6.2 卧铺护面缝合部位不允许有漏缝、开缝、脱线、跳线等缺陷。缝制加工所用缝线质量和缝制工艺,应保证不低于护面材料的强度,在正常使用和试验条件下,不应早期损坏。4. 5 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4. 5. 1 电气设备4.5.1.1 发电机输出功率应能满足车上电气设备使用的需要。121 GB/T 16887一19974.5.1.2 蓄电池应牢固地安装于能防ilil、通风的箱框内,其位置应在地板下面、靠近车身裙部处,并从车外易于接近和拆装。蓄电池的容量应满足各种用电设备的需要。4.5.
18、1.3 车厢内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配光性能和技术条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5. 1.4 车厢内外照明及信号装置的种类及其代号见表20表2照明、信号装置的种类及其代号代号名称代号名称前照灯10 倒车灯2 雾灯11 制动灯3 前转向信号灯12 门灯4 侧转向借号灯13 踏步灯5 后转向倩号灯14 车厢灯6 前位灯15 驾驶区顶灯7 牌照订16 电喇叭8 习之廓灯17 转向声响器9 后位灯18 低气压报警器4. 5. 1.5 车厢内外照明及信号的基本装置与选用装置见表30表3基本装置与选用装置卧铺客车长.m装置7.0-9.0 代号19 20 21 22 23 24 25 名称倒车声响器开门指示灯后
19、反射器行李舱灯限位警报器发动机舱灯危险报警闪光灯9.0-12 基本装置代号1 , 2 , 3, 5 , 6 7 8. 9, 10. 11. 13. 14 , 15 I 16 , 1.2.3.4.5.6.7.8.9.10.11.13.14.15.16. 18.19.20.21.24.25 18.19.20.21.24.25 选用装置代号12 , 18.22 12.17.22.23 4.5. 1.6 车厢内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数量,光色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表4的规定。在车厢内适当位置应设供乘客夜间照明用的常明灯,其灯光不得有碍驾驶员的操作。表4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数量、光色及安装位置序号名称数量光包安装位置
20、备注I 门灯每门一个自色乘客门上方或下方2 踏步灯每门一个白包车门踏步处3 车厢灯自鱼车厢内顶数量按照度要求4 驾驶区顶灯l 自色驾驶室内顶5 电喇叭1 草厢前部,具体位置不作规定6 转向声响器l 不作规定7 际气压警报制1 仪表板处8 倒车声响器l 不作规定9 开门指示-iJ每门1个红色仪表板左侧10 反射器2 红色在车辆后端,具体位置不作规定11 行李舱灯每厢1个自色行李舱内GB/T 16887-1997 表4(完)序号名称数量光色安装位置备注12 限位警报器l 13 发动机舱灯l 自色发动机舱内危险报警黄色车身前后围处14 4 闪光灯一-4.5.1.7 表4中各种灯具、声响器和警报器允许
21、采用复合结构。4. 5. 1.8 卧铺客区内的照明及乘客门处的车外照明应能独立控制,其照明度应满足下列要求.iI)在离地板1m高处的平均照度不小于201x(臼炽灯和401xC荧光灯); b)在通道的地板表面处的平均照度不小于15lx(自炽灯和30lxC荧光灯), c)踏步板表面处的平均照度不小于l01x(自炽灯hd)乘客门处的车外照明,在距门1m远,离地面1m高处的平均照度不小子10lxC自炽灯)。4.5.2 电气线路4.5.2.1 电路系统应安装电源总开关,操纵总开关,可切断蓄电池电源。4.5. 2.2 在驾驶员便于操纵的位置,宜装置应急开关,可迅速切断蓄电池电源,关闭泊路,同时自动接届危险
22、报警闪光汀,发出危险信号。4.5. 2.3 各种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所通过的最大电流相适应,不得超负荷使用。4.5.2.4 电线应扎成线束,排列整齐,绝缘良好,固定牢靠,防止遭受机械损伤,并能耐受发动机舱中的温度和温度。各线束中的电线两端应有编号或用不同颜色,以示区别。4.5. 2.5 电线接头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4.5.2.6 各种电器的供电线路均应装保险丝或断路开关。4.5. 2.7 各种电器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可靠接地。5 试验方法5. 1 操纵稳定性按GB6323. 6的有关规定。5. 2 非金属材料的阻燃特性按GB8410的规定。5.3 卧铺软垫的压陷硬度,撕裂性能按GB
23、10807和GB10808的规定。5.4 卧铺护西材料的透气性按GB5453的规定.5. 5 卧铺及调节器的强度按GB15083的规定。5. 6 其余各项试验方法按GB/T13043的有关规定。6 检验规则6. 1 产品检验有:a)定型试验tb)质量定期检查试验,c)出厂检验。6. 2 产品的定型试验规则按GB/T13043的规定,卧铺客车产品质量定期检查试验按GB11709的规定。6.3 出厂检验的要求如下:a)生产厂应对卧铺客车所装用的总成和零部件质量负责,b)每辆卧铺客车必须进行革速里程表校正、和l动性能测定、排放测定、前照盯灯光调整和淋雨试守主;还应按4.4.6的规定对卧铺的外,1质量
24、进行检验3123 GB/T 16887 -1997 c)每辆卧铺客车应经生产厂质量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能出厂。6.4 用户有权对卧铺客车进行质量检查,并做短距离路试复查(一般不超过30kmL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卧铺客车.生产厂有责任及时返工。6. 5 每辆出厂的卧铺客车,必须附有4使用说明书一册以及按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随车工具一套。6.6 卧铺客车出厂后,用户应执行客车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从出厂之日起一年内及行驶里程不超过2500 km时,出现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机件损坏(不包括技术文件内注明的易损件)或不能继续正常运行时,生产厂应负主要责任。7 标志、运输、贮存7.1
25、 标志7. 1. 1 卧铺客车的商标和型号标记必须装在车身前部的外表面上。7. 1. 2 卧铺客车必须装置产品标牌,标牌应装在车厢内壁乘客门上方。7. 1. 3 卧铺客车的标牌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发动机功率、整车厂定最大总质量、厂定最大载客人数、外形尺寸(汽车长、车宽、车离).车辆编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名。7. 1. 4 发动机的标志应标明其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印在发动机气缸体侧平面上,字体为二号印刷字,型号在前,出厂编号在后,在出厂编号的两端打上星号为)。7.1.5 底盘的标志应具有宾型号和出厂编号,打印在金属标牌上,型号在前,出厂编号在后,在出厂编号的两端打上星号会).标牌固定于车架易见部
26、位,字体为一号印刷字。7. 1.6 卧铺客车的冷气、暖气装置,应在适当部位标明其技术参数,注意事项以及手柄、按钮等的简要操作方法。7. 1. 7 各种监视、报警指示仪表、控制开关、信号装置等均应按GB4094的规定设置图形标志。7.2 运输7.2.1 采用行驶方式运输时,应遵守新车行驶的各项规定。生产厂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加注燃料、润滑油、冷却水、蓄电池充满电。7.2.2 卧铺客车需由铁路或水上运输时,除按这两种运输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并应注意下列事项:a)必须用专门吊具或升降台装运,并应防止车身和零部件变形损坏Fb)装运时卧铺客车之间应保留足够的问隔,用模形块塞好车轮,并用绳索等将客车拉牢
27、,防止车辆滑移:c)卧铺客车装车或装船后,应拆去电源线,实施驻牢制动,挂上低速档,按需放掉水箱和缸体中的冷却水,并在明显位置控元水标志,关窗锁门,按需加以覆盖。7.3 贮存7. 3. 1 卧铺客车应停放在专用场所,不宜沃期露天停放,否则,应有长期露天停放的措施。7. 3. 2 停放的卧铺客车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隔,按需将水箱和缸体中的冷却水放掉,挂无水标志。7. 3. 3 对贮存期超过一个月的车辆,应向发动机气缸内加适量机油并空转数转,拆下蓄电池,按技术要求规定妥善保管。同时,应将客车垫起,使轮胎和悬架卸载,保持轮胎适当气压,并清除车身和轮胎上的泥土和油腻.每月对停放情况检查一次。按有关技术要求给予必要的维护。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