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9262-2003 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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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GB/T 19262-2003 前-=目本标准在编写格式和规则上符合GB/T1. 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l部分z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本标准根据国内主要产品技术条件和用户要求,并参照IEC60255系列标准的通用基本性能指标,采用GB/T7261-2000等国家标准的试验方法有关条文制定。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g清华大学、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许昌继电器研究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王维俭、张学深、陈松林、韩天行、刘效孟、张忠理、刘

2、文。G/T 19262-2003 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通用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电力变压器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供货的成套性及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变压器的微机保护装置,并作为该装置设汁、制造、试验和使用的依据。对于未涵盖的其他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

3、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900. 17 电工术语电气继电器CGB/T2900. 17-1994.eqv IEC 60050(lEV 446) GB/T 2900. 49 电工术语电力系统保护(GB/T2900. 49 1994.eqv IEC 60050(lEV 448) GB/T 7261-2000 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 9361-1988 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 11287-2000 电气继电器第21部分z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第1篇z振动试验(正弦)(eqv IEC 602

4、55.21一1:1988)GB/T 14047-19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idtIEC 60255-6 :1 988) GB/T 14537-1993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碰撞试验(idtIEC 60255-21-2 :1 988) GB/T 14598. 3一1993电气继电器第五部分:电气继电器的绝缘试验(eqvIEC60255-5 , 1977) GB/T 14598.9二2002电气继电器第22-3部分z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idtIEC 60255-22-3 ,2000) GB/T 14598. 10-1996 电气继电器第22部分:量度

5、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4篇Z快速瞬变干扰试验(idtIEC 60255 22-4 :1 992) GB/T 14598. 13-1998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第l部分1MHz脉冲群干扰试验(eqvIEC 60255-22-1 ,1988) GB/T 14598.14一1998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于扰试验第2部分2静电放电试验(idtIEC 60255-22-2 :1 996) GB/T 14598.16-2002 电气继电器第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磁发射试验。dtIEC 60255-25 ,2000) GB 16836-1997 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安全

6、设计的一般要求3 术语和定义GB/T 2900. 17和GB/T2900. 49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 装置的分类及命各自产品标准规定。GB/T 19262-2003 5 技术要求5.1 额定参数a) 交流电流5A、1A, b) 交流电压100 V、100/)3V , c) 频率50 Hz, 5.2 影晌量和影响因素的标准基准值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准基准值及试验偏差见表L表1影晌量和影响因素的标准基准值和试验偏差影响量或影响因素基准条件试验偏差环境温度20 C 土2C大气压力86 kPa-l06 kPa 卜-相对湿度45%-75% 见脚注工作位置垂直安装于与地平面垂直的立面任一方向2

7、。外磁场感应强度零任方向不大于0.5mT 频率额定值土O.S%b 交流电源波形正弦畸变因数2%c.d直流中的交流分量e零量度继电器6%1交流中的直流分量零暂态为峰值的5%稳态为峰值的2%各电压(线电压或相电压)值相等平均值的1%各相(对中性点)电压之间的相角相等2电角平衡多相电源各相电流相等平均值的1%各相电流与其对应的相(对中性点)电压之间夹角相等2。电角a在试验期间当温度变化时,只要不出现凝露,此湿度范围可以超过。b如果继电器的性能与频率无关,试验允差可以大些。当继电器性能与频率关系大并要求高的准确度时,可自产品标准规定较小的试验允差。c如果性能与波形关系很大,可由产品标准规定较小的试验允

8、差。d畸变因数从非正弦周期量中减去基波所得的谐波吉量的有效值与非正弦量的有效值之间的比值,它通常用百分比表示。E直流中的交流分量定义为一r寸UEXT一T旦与100式中,Urn 最大瞬时电压;U mm 最小瞬时电压pUrr 直流分量电压。f在某些情况下,经制造厂和用户协商,可以要求较小的试验允羞臼5.3 影晌量和影晌因素的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5.3.1 环境温度的标称范围环境温度从下列数值中选取=GB/T 19262-2003 。C45C,-5C+40C, -10C+50C (或+55.C)。5.3.2 其他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称范围其他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标称范围的极限值见表2。表2影响量和影晌

9、因素的标称范围影响量或影响因素标称范围环境温度见5.3.1大气压力80 kPa-110 kPa 相对湿度最l1月的月平均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平均最低温度为25C.并且在产品上不应出现凝露工作位置任一方向偏离基准5。外磁场不大于1.5mT或自产品标准规定输入激励电压输入激励电流由产品标准规定输入激励量之间的相位角输入激励量的变化范围直流额定值的80%-110%交流z额定值的85%-110%交流电源波形畸变因数不大于5%频率不超过额定值的土2%交流中的直流分量暂态g不大于峰值的10%;稳态:不大于峰值的5%直流中的交流分量b不大于直流额定值的12%辅助激励量的变化范围直流电源额寇电压1l0

10、V和220V时为额定值的80%-1l0%.48V及以下时为额定值的90%-110%,交流电源额定电压为额定值的85%-110%a如果交流中的直流暂态分量影响显著,即影响达到与准确度等级指数相同或更高的数量级时,制造厂应给出进行校正的条件及其影响。b间表1脚注e.5.4 对使用场所的其他要求5.4.1 使用场所不应有超过本标准规定的振动和冲击。5.4.2 使用场所不应有火灾、爆炸危险的介质,不应有腐蚀、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介质.不应充满水蒸汽及有严重的霉菌。5.4.3 户内装置的使用场所应有防御雨、雪、风、沙的设施。5.5 环境温度极端范围的极限值产品环境温度极端范围的极限值为25C和十70.C

11、。在运输、贮存条件下,不施加激励量的产品应能耐受此范围内的温度而不出现不可逆变化的损坏。5.6 装置的主要功能5.6.1 装置应具有完整性、成套性。装置应能反映变压器各种放障及异常状态,并动作于跳闸或给出信号。5.6.2 装置中不同种类保护应设置方便的投退功能。5.6.3 装置应具有必要的实时参数监视功能。5.6.4 装置应具有自复位功能,当软件工作不正常时,应能自动复位;复位后仍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能发出装置异常信号或信息,而装置不应误动。5.6.5 装置的所有外接端子不应与装置的CPU及A/D的工作电源系统有直接电气上的联系。针对GB/T 19262-2003 不同回路,应分别采用光电藕合、

12、继电器转接、带屏蔽层的变压器磁藕合等隔离措施。5.6.6 装置应具有自动对时功能。5.6.7 提供中文界面,人机界面应友好。5.6.8 装置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的配合与接口。5.6.8.1 用于厂、站自动化系统中的装置功能应相对独立,并具有数字接口,能与厂、站自动化系统通信,具体要求如下za) 装置及其出口回路应不依赖于厂、站自动化系统能独立运行;b) 装置逻辑判断回路所需的各种输入开关量应不经厂、站自动化系统及其通信网转接,而直接接人装置;c) 在满足保护功能前提下,装置可承担自动化系统的部分功能;d) 对使用于3kV35 kV电网的装置宜与厂、站自动化功能一体化。5.6.8.2 与厂、站自动化

13、系统通信的装置应能送出或接收以下类型的信息:a) 装置的识别信息、安装位置信息;b) 开关量输入(例如断路器位置、保护投入压板等);c) 异常信号(包括装置本身的异常和外部回路的异常hd) 故障信息(故障记录、内部逻辑量变化);e) 模拟量测量值;f) 装置的定值;g) 与自动化系统的有关控制信息和时钟对时命令等。5.6.8.3 装置与厂、站自动化系统的通信应按相关标准的规定,遵循统一的规约以满足数据通信互联性、互操作性和互换性的要求。5.6.9 装置应具有在线自动检测功能,包括装置硬件损坏、功能失效和二次回路异常运行状态的自动检测。自动检测必须是在线自动检测,不应由外部手段启动,并应实现完善

14、的检测,做到j只要不告警,装置就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但应防止误告警。装置的任一元件(出口继电器可除外)损坏后,自动检测回路应能发出告警或装置异常信号,并给出有关信息指明损坏元件的所在部位,在最不利情况下应能将故障定位至模块(插件)。5.6.10 装置任一元件(出口继电器可除外)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跳闸。5.6.11 装置应具有故障记录功能,以记录保护的动作过程,为分析保护动作行为提供详细、全面的数据信息。装置故障记录应包括:a) 记录内容应为故障时的输入模拟量和开关量、输出开关量、动作元件、动作时间、故障相别等.并通过接口输出中文信息;b) 故障记录应具有时钟同步功能:c) 当装置动作或起动时

15、,不应丢失故障记录信息;d) 应具有数字/图形输出功能;e) 应能方便地输出到相应的输出设备,如打印机、显示屏、后台计算机等,数据格式应能与COMTRADE兼容。5.6.12 时钟和时钟同步a) 装置应设硬件时钟电路,装置失去直流电源时,硬件时钟应能正常工作;b) 装置应设置与外部标准授时源的授时数据串行接口;c) 广、站自动化系统中,当采用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时钟同步并满足同步要求时,装置可不采取其他同步措施。GB/T 19262-2003 5.6.13 装置应设置能与计算机相连的通信接口,并为计算机提供必要的功能软件。如通信及维护软件、定值整定辅助软件、故障记录分析软件、调试辅助软件等。5.6

16、.14 装置外接开关量的输入电压不应采用弱电,应采用保护装置的输入电压。5.6.15 使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应相对独立,并具有独立的电源和跳闸出口图路。装置应反映其动作和告警信号a5.6.16 跳闸出口应能自保持,直至断路器断开。5.7 装置的主要性能5.7.1 差动保护a) 有防止励磁涌流引起误动的功能;b) 用于330kV及以上主变保护时,应具有防止过激磁引起误动的功能;c) 具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具体制动特性的技术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d) 具有严重内部故障下的差动速断功能;e) 具有TA断线判别功能,并能报警,是否闭锁差动保护,可整定pf) 差动速断动

17、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于20ms; g) 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于30ms; h) 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2;1.(l.为TA二次额定电流,下同).5.7.2 接地(零序差动保护a) 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具体制动特性的技术要求自产品标准规定sb) 具有TA断线判别功能,并能报警;c) 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于30ms; d) 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2I. 5.7.3 分侧差动保护a) 有防止区外故障误动的制动特性,具体制动特性的技术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gb) 具有TA断线判别功能,并能报警,是否闭锁差动保护,可整定;c) 差动动作时间(2倍整定值)不大

18、于30mS; d) 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O.02I. 5.7.4 定时限过激磁保护a) 时限分段不少于两段,宜与变压器过激磁特性匹配gb) 过激磁倍数整定值允许误差:1:2.5%;c) 返回系数不小于0.95; d) 装置适用频率范围45Hz55 Hz。对于发电视升压变压器,装置适用频率范围25Hz 65 Hz. 5.7.5 反时限过激磁保护a) 整段特性应由信号告警段、反时限动作段、速断段等三部分组成gb) 长延时应能整定到1000盯c) 时限特性应能整定,应与变压器过激磁特性相匹配;dJ 过激磁倍数整定值允许误差土2.5%;e) 返回系数不小于0.95;f) 反时限延时允许误差由产品标

19、准规定;g) 装置适用频率范围45Hz55Hz.对于发电机升压变压器,装置适用频率范围25Hz 65 Hz. 5.7.6 阻抗保护a) 应具有TV断线闭锁功能并发出告警信号,电压切换时不误动pGB/T 19262-2003 b) 系统振荡时靠延时躲避误动;c) 具有偏移特性时,正反向阻抗均可分别整定gd) 阻抗整定值允许误差:1:5%或土0.1n, 5.7.7 复合电压闭锁过流(方向)保护a) 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1矶,负序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1叭,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土5%或士0.021 b) 方向元件最小动作电压不大于1V,动作边界允许误差士3,d 具有TV断线报

20、警功能;dl 方向元件的投退应由整定控制。5.7.8 零序过流(方向)保护a) 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21bl 方向元件最小动作电压不大于1V,最小动作电流不大于0.11 c) 动作边界允许误差土3,dl 方向元件的投退应由整定控制。5.7.9 低电压闭锁过流保护a) 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1U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土5%或士0.021,, bl 具有TV断线报警功能。5.7.10 过流保护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1:5%或土0.0215.7.11 过负荷保护a) 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土5%或士0.021,: b) 返回系数:0.90. 95。5.7.12 负序过流保护同5.7.

21、10。5.7.13 零序过流保护同5.7.10. 5.7.14 间隙保护a) 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土5%或士0.01U bl 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土5%或士0.021 5.7.15 零序过压保护a) 电压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1U b) 零序电压输入回路可承受工频300V、10s的过电压。5.7.16 过负荷闭锁调压同5.7.11,5.7.17 冷却器起动al 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1:5%或士0.021 b) 返回系数:0.850. 9. 5.7.18 断路器失灵起动a) 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士5%或土0.021,, b) 返回系数:0.90. 95 , c) 返回时间不大于20ms, 5.

22、7.19 断路器非全相保护a) 负序电流或零序电流整定值允许误差土5%或士0.021 GB/T 19262-2003 b) 通过反映断路器非全相运行的辅助触点起动。5.7.20 装置的保护配置与被保护的设备有关,但所选择的单个保护应能达到以上的性能指标。其中未规定部分由产品标准规定。5.7.21 返回系数除已注明返回系数外a) 对过量保护返回系数不小于0.9;b) 对欠量保护返回系数不大于1.1。5.7.22 时间整定误差对所有定时限延时除已注明整定误差外,当延时时间在0.1sl s时,整定误差不超过士25ms;当延时时间大于1s,整定误差不超过土2.5%。固有延时不大于40ms(对于过量保护

23、施加1.2倍动作值进行测试,欠量保护施加0.8倍动作值进行测试)。5.7.23 测量元件特性的温度变差温度变差在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相对20.C:f:2.C时不超过土2.5%。5.7.24 热性能要求5.7.24.1 最高允许温度当周围环境温度为40C时,装置各发热零部件的最高允许温度见表3.表3最高允许温度材料及零、部件名称最高允许温度/CY级绝缘90 A级绝缘105 E级绝缘120 绝缘导线、绕制的线圈及包有绝缘材料的金属导体B级绝缘130 F级绝缘155 H级绝缘180 C级绝缘180 触点由产品标准规定与线圈相接触的零件与所接触的线圈相同不与线圈相接触的零件不损伤绝缘材料或其他相邻材料产

24、品内部的其他元件(如电阻器)或材料应符合有关元件或材料标准并不得损伤其相邻部件5.7.24.2 输入激励量的连续耐热极限值连续工作制装置的所有输人激励电路激励量的连续耐热极限值,对于电压输入激励电路及交流电流输入激励电路应为1.1倍额定值或由产品标准规定,对于直流电流输人激励电路由产品标准规定。对于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激励量的装置,个输入激励量的连续耐热极限值应当在其他激励量为额定值时给出。如有特殊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5.7.24.3 输人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5.7.24.3. 1 短时工作制装置的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产品标准应当规定每个输入电路相应的输人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及激

25、励的持续时间。对于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激励量的装置,一个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应当在其他激励量为额定值时给出。如有特殊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5.7.24.3.2 连续工作制装置的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GB/T 19262-2003 对于连续工作制的装置,每个输入电路应当耐受单独施加的相应的输人激励量的极限短时耐受值,其他输入激励量(如果有)应为各自的额定值。如有特殊要求,应由产品标准规定.产品标准应当规定短时耐热极限值,对于电流回路,短时极限耐受电流为额定电流的10、20、30或40倍。对于电压回路,短时耐热极限值为额定值的1.4倍。短时耐热极限值的持续时间如下=a) 电流回路1S;

26、 b) 电压回路lOs。产品标准还可以规定其他持续时间及相应的短时耐热极限值。5.7.24.3.3 短时耐热极限评价经短时耐热极限值试验后,装置应无绝缘损坏,线圈及结构零件无永久性机械变形,有关性能和绝缘要求仍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5.7.25 激励量的动稳定极限值5.7.25.1 装置应耐受其标准规定的激励量的动稳定极限值的输入激励电流,其峰值至少应为输入激励量的短时耐热极限值的2.5倍,持续时间至少为额定频率的半个周波。5.7.25.2 装置经受动稳定极限值试验后,应无绝缘损坏、线圈及结构零件无永久变形和损坏,装置的绝缘及有关性能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5.7.26 功率消耗a) 交流电流回

27、路当额定电流为5A时,每相不大于1VA; 当额定电流为1A时,每相不大于0.5VA, b) 交流电压回路当额定电压时,每相不大于1VA; c) 直流电源回路由产品标准规定.5.7.27 绝缘性能5.7.27.1 绝缘电阻5.7.27. 1. 1 按GB/T7261-2000中19.3规定的试验部位,分别用直流开路电压为250V或500V 的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值。5.7.27. 1. 2 在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不同额定电压等级的各回路绝缘电阻见表4.额定绝缘电压U,/VU,U,注635.7.27.2 介质强度5.7.27.2.1 试验部位试验应施加于z表4回路绝缘电阻规定值绝缘电阻要求/MI

28、1二三100(用250V兆欧表)二三100(用500V兆欧表)a) 各电路和外露导电部件之间,每独立电路的所有引出端子连接在一起,b) 独立电路之间,每独立电路的所有引出端子连接在一起。经制造厂和用户商定,也可对动合触点的电路进行试验。5.7.27.2.2 试验电压的值试验电压值见表5。额定绝缘电压U;VU,U,注63表5试验电压值A.C试验电压/kV0.5 2.0 试验频率应为45Hz65日z正弦交流波。如用直流电压进行试验,试验电压值应为表5规定的交流电压值(有效值)的1.4倍。5.7.27.3 冲击电压5.7.27.3.1 冲击电压波形GB/T 19262-2003 前沿时间为1.2 s

29、:r: 30%,至半峰时间为50s士20%的标准雷电波(见GB/T14598. 3-1993 中8.3)。5.7.27.3.2 冲击电压值冲击电压值为0,1kV或5kV(允差为0,-10%),该值由产品标准规定。5.7.27.3.3 试验次数试验时不施加激励量,正向和负向冲击电压各施加3次,每次间隔不少于5s。5.7.27.3.4 合格判据装置经冲击电压试验后的合格判据如下a) 经冲击电压试验后,装置性能仍应满足产品标准的要求;b) 冲击电压试验中出现闪络不作为装置不合格的判据。如果出现了闪络,贝tl应复查绝缘电阻和介质强度。介质强度试验电压应不低于规定值的75%。5.7.28 机械性能5.7

30、.28.1 振动(正弦)5.7.28. 1. 1 承受振动响应能力装置应能承受GB/T11287-2000中3.2.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响应能力。5.7.28. 1. 2 承受振动耐久能力装置应能承受GB/T11287-2000中3.2.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耐久能力。5.7.2日.2冲击5.7.28.2.1 冲击响应能力装置应能承受GB/T14537-1993中4.2.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冲击响应能力。5.7.28.2.2 承受冲击耐久能力装置应能承受GB/T14537-1993中4.2.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冲击耐久能力。5.7.28.3 碰撞装置应能承受GB/T145

31、37-1993中4.3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碰撞能力。5.7.29 耐湿热性能装置在最高温度为40C,检验周期为两周期(48h)的条件下,经交变湿热检验,在检验结束前2h(即低温阶段),在试验箱(室)内测量绝缘电阻和进行介质强度试验,试验电压为规定值的75%,或由产品标准规定的其他试验电压值。5.7.30 抗电气干扰性能5.7.30.1 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13-1998第3章和第4章规定的严酷等级为皿级的1MHz及100kHz衰减振荡脉冲群干扰,第一个半波电压幅值共模为2.5kV,差模为1.0 kV 0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中3.4要求的规定。5

32、.7.30.2 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 14-1998中4规定的严酷等级为皿级的静电放电于扰。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中4.6要求的规定。5.7.30.3 承受辐射电磁场骚扰能力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9-2002第4章规定的严酷等级为皿级的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第8章要求的规定。5.7.30.4 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力GB/T 19262-2003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 10-1997第4章规定的严酷等级为皿级的静电放电干扰。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中4.6要求的规定。5.7.31 电

33、磁发射限值装置应符合GB/T14598. 16-2002中4.1规定的传导发射限值和4.2规定的辐射发射的限值。5.7.32 承受辅助激励量中断影响的能力无论是辅助激励量电源的断开或短路均称为中断。为了确定产品对电源断开和短路的影响,可分别进行试验。a) 中断持续时间z对于持续时间为2ms , 5 ms , lO ms、20ms、50ms, 100 ms、200ms中任一值的中断,产品标准应规定其对装置性能的影响。中断应当是突然发生的,即辅助激励量突然从额定值变化到零,并反过来从零变化到额定值,产品标准应规定其试验条件。b) 中断的影响:产品标准应规定中断对下列各项性能的影响(如果有影响)。一

34、一动作值准确度;一一返回性能;一一一动作时间;当接通或断开辅助激励量时,装置不应以错误方式改变其输出状态。5.7.33 连续通电装置完成调试后,出厂前应进行不少于常温100h(或十40C、72h)连续通电试验。各项参数和性能应符合5.7的规定。5.7.34 动态模拟装置应进行动态模拟试验,在各种故障下,装置动作应正确,信号指示应正常,其主要功能应符合5.6的规定。5.7.35 外观及其他5.7.35.1 装置机箱应采取必要的防静电及防辐射电磁场骚扰的措施。机箱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5.7.35.2 机箱应满足发热元器件的通风散热要求。5.7.35.3 机箱模件应插拔灵活

35、,接触可靠,互换性好。6 试验方法6.1 试验条件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大气条件应不超出下列范围za) 环境温度15C 35C; b) 相对湿度45%75%, c) 大气压力86 kPa 106 kPa。6.2 结构和外观检查测试5.7. 35按GB/T7261-2000第5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3 额定参数试验测试5.1额定参数,按GB/T7261一2000第6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4 环境温度极端范围的极限值试验测试5.5环境温度极端范围的极限值,按GB/T7261-2000第21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5 功能试验测试5.6装置的主要功能,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10 GB/T 19262-

36、2003 6.6 性能试验测试5.7. 15. 7. 23装置的主要性能,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6.7 热性能要求试验测试5.7.24热性能要求,按GB/T7261-2000第10章和第12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8 激励量的动稳定极限值试验测试5.7.25激励量的动稳定极限值,按GB/T7261-2000第22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9 功率消耗试验测试5.7.26功率消耗,按GB/T7261-2000第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10 绝缘性能试验测试5.7.27绝缘性能,按GB/T7261-2000第19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11 机械性能试验6. 11. 1 振动试验测试5.7.28.1承

37、受振动响应和振动耐久能力,按GB/T11287-2000规定的方法进行。6.1 1. 2 冲击试验测试5.7. 28. 2承受冲击响应和冲击耐久能力,按GB/T14537-1993规定的方法进行。6. 11. 3 碰撞试验测试5.7.28.3承受碰撞能力,按GB/T14537-1993中4.6规定的方法进行。6.12 耐湿热性能试验测试5.7.29耐湿热性能,按GB;T7261-2000第20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13 抗电气干扰性能试验6.13.1 脉冲群干扰试验测试5.7. 30. 1承受脉冲群干扰能力,按GB;T14598. 13-1998第3章和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装置内元器件

38、不应损坏,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中3.4要求的规定。6.13.2 静电放电干扰试验测试5.7.30.2承受静电放电干扰能力,按GB;T14598.14-1998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装置内元器件不应损坏,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中4.6要求的规定。6.13.3 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测试5.7. 30. 3承受辐射电磁场骚扰能力,按GB;T14598. 9-2002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装置内元器件不应损坏,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中8要求的规定。6.13.4 快速眼变干扰试验测试5.7.30.4承受快速瞬变干扰能方,按GB;T14598.1

39、0-1996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装置内元器件不应损坏,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的性能应符合该标准中4.6要求的规定。6.14 电磁发射试验测试5.7.31电磁发射限值,按GB;T14598. 16-2002第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时装置发射限值不应超过4.1和4.2的规定。6.15 辅助激励量中断影晌试验测试5.7.32承受辅助激励量中断影响的能力,按GB;T7261-2000第14章规定的方法进行。6.16 连续通电试验6.16.1 装置在完成调试后应进行连续通电试验。6.16.2 连续通电试验的被试装置只施加直流电源,必要时可施加其他激励量进行功能检测。6.16.3 根据5.7.33

40、进行通电。6.17 装置动态模拟试验装置通过各项试验后,必要时在电力系统动态模拟系统上进行整组保护试验,考核装置短路主保护II GB/T 19262-2003 及主要后备保护装置的全部性能。进行的故障模拟项目如下a) 变压器内部各种短路、端部各种短路、并经过渡电阻的短路;b) 各种运行情况下投切变压器;c) 外部故障及外部故障切除;d) TA断线,TV断线;e) 断路器失灵;f) 断路器非全相;g) 过励磁ph) 系统振荡并伴随故障;。区外故障转化为区内故障。7 检验规则7.1 检验分类装置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 出厂检验每台装置均应进行出厂检验,经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并

41、应具有记载出广检验有关数据的合格证明书。出厂检验项目见表6.7.3 型式检验7.3.1 凡遇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装置定型鉴定前争b) 装置转厂生产定型鉴定前;c) 连续批量生产的装置每四年一次;d) 正式投产后,如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装置性能时$e) 装置停产一年以上又重新恢复生产时sf) 国家技术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g)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批装置检验有较大差异时。7.3.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6.表6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技术要求条款试验方法l 结构和外观J J 5.7.35 6.2 2 环境温度极端范围的

42、极限值J 5.5 6.4 3 功能J 、J5.6 6.5 4 性能J J 5. 7.15. 7. 23 6.6 吕功率消耗J J 5.7.26 6.9 6 辅助激励量中断影响J 5.7.32 6.15 7 连续通电J J 5.7.33 6.16 8 抗电气干扰性能J 5.7.30 6.13 9 电磁发射J 5.7.31 6.14 10 热性能J 5.7.24 6.7 lJ 激励量的动稳定极限值J 5.7.25 6.8 12 GB/T 19262-2003 表6C续序号检验项目名称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技术要求条款试验方法12 绝缘性能J J 5.7.27 6.10 13 机械性能J 5.7.28 6

43、.11 14 耐湿热性能J 5.7.29 6.12 15 动态模拟J 5.7.34 6.17 a新产品定型前应增加动态模拟试验.7.3.3 型式检验的抽样及合格判定7.3.3.1 型式检验的抽样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两台作为样品,然后分A、B两组分别进行CA组样品按表6规定的19各项进行试验.B组样品按表6规定的1O15各项进行试验)。7.3.3.2 合格评定合格评定包括以下内容:a) 样品经过型式实验,未发现主要缺陷,则判定产品合格。检验中如发现有一个主要缺陷,则进行第二次抽样,重复进行型式实验。如未发现主要缺陷,仍判定该装置本次型式检验合格。如第二次抽样样品仍存在主要缺陷,

44、则判定本次型式检验不合格。b) 装置样品型式检验结果达不到5.65. 7. 32规定要求中任一条肘,均按存在主要缺陷判定。c) 检验中装置出现故障,允许进行修复,修复内容如对己做过检验的项目的检验结果没有影响,可继续往下进行检验。反之,受影响的检验项目应重做。8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8.1 标志和标签8. 1. 1 每台装置应有铭牌或相当于铭牌的标志,内容包括2a) 制造厂名称和(或)商标,b) 装置型号和名称;c) 额定参数gd) 装置制造年、月3e) 装置的编号。8. 1. 2 装置应具有端子标志、同极性端子标志和接地标志,且端子旁应标明端子号。8. 1. 3 静电敏感部件应有防静电标志

45、。8. 1. 4 装置外包装上应有收发货标志、包装、贮运图示标志等必须的标志和标签。8. 1. 5 装置的相关部位及说明书中应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见GB168361997中5.7.6表5,8. 1. 6 在装置的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或包装物上应标有装置执行的标准代号。8. 1. 7 所有标志均应规范、清晰、持久。8.2 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一般应提供以下信息:a) 装置型号及名称$b) 装置执行的标准代号及名称$0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gd) 使用条件ge) 装置主要特点;f) 装置原理、结构及工作特性;13 GB/T 19262-2003 g) 激励量及辅助激励量的额定值;h) 主要性能及

46、技术参数;。安装、接线、调试方法;j) 运行前的准备及操作方法gU 软件的安装、操作及维护;1) 故障分析及排除方法;m) 有关安全事项的说明;n) 装置接口、附件及配套情况;0) 维护与保养;p) 运输及贮存gq) 开箱及检查;r) 附图一一外形图、安装图、开孔图;一原理图;接线图;s) 其他必要的说明。9 包装、运输、贮存9.1 包装9. 1. 1 装置在包装前.应将其可动部分固定。9. 1. 2 每台装置应用防水材料包好,再装入具有一定防振能力的包装盒内。9. 1. 3 装置随机文件、附件及易损件应按产品标准和说明书的规定一并包装和供应。9.2 运输包装好的户内使用的装置在运输过程中的贮

47、存温度为250C个550C,相对湿度不大于95%。装置应承受在此环境中的短时贮存。9.3 贮存包装好的装置应贮存在100C+400C、相对湿度不大于80%、周围空气中不会有腐蚀性、火灾及爆炸性物质的室内。10 供货的成套性10.1 随装置供应的文件出厂装置应配套供应以下文件:a) 质量证明文件,必要时应附出厂检验记录;b) 装置说明书(可按供货批次提供hc) 装置安装图(可含在装置说明书中);d) 装置原理图和接线图(可含在装置说明书中hd 装箱单。11 质量保证11. 1 除另有规定外,在用户完全遵守本标准、产品标准及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运输、贮存、安装和使用要求的情况下,装置自出厂之日起三年内,如发现装置及其配套件损坏,制造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11. 2 装置使用期限一般为10年。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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