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19319-2003 小艇 防止人员落水和重新登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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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T 19319-2003/150 15085:2003 前画本标准等同采用5015085(小艇防止人员落水和重新登艇)(英文版)。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a)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b) 用小数点气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c) 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第七O八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g中国船舶工业第七O八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声、张伟东。GB/T 19319-2003/150 15085,2003 小艇防止人员落水和重新登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为使人员落水的危险减至最小,且要求便于其重新登艇的安全装置和设

2、备的设计、建造及强度要求。本标准所述装置指能单独使用或组合使用以达到上述目的,适用于艇体长度不大于24m的小艇。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类型的艇一一玩具艇;独木舟、皮艇或宽度小于1.1国的其他艇;ISO 13590所包括的个人艇,ISO 6185所包括的艇长小于8m的充气艇。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ISO 8666,2002小艇主要数据ISO 12217(

3、所有部分), 2002 小艇稳性和浮力的评定和分类3 术语和定义3.1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设计类别design category 评定艇所适合的海况和风力的描述。注。可采用的设计类别在表1中概述。设计类别A .远洋B .近海c .沿海D .遮蔽水域3.2 3.3 艇体长度length of hull LH 按ISO8666的艇体长度。注2艇体长度以未(m)表示。帆艇sailing boat 表1设计类别定义风速(蒲氏级)8 三三86 三三4按ISO8666定义设计成以帆为主要推进手段的艇。波高/nl4 三三4三三2三二0.3GB/T 19319-2003/1S0 15085:2003

4、 3.4 3.5 3.6 3.7 3.8 非帆侄non-sailing boat 不符合帆艇定义的艇。例子:机动艇、划艇。高速艇highspeed boat 最大速度以节(kn)计大于10L;或25kn(取大者)的机动艇。工作甲板working d配k艇制造厂所寇义的艇航行时拟用于人站立或行走的外部区域。注1工作甲板通常由艇的刚性部件组成,诸如甲板,半显露舱窒顶棚、上层建筑、驾驶台等,但也可能由柔性部件组成,如弹性板和网状板。注2:在某些艇上工作甲板限于艇阱,前甲板仅用于通向加强点的通道。注3:除非艇制造厂商特别说明,纵向水平倾斜大于25。或横向倾斜大于30的区域不认为是工作甲饭。防滑表面sl

5、ip-resistant surface 通过有意处理,机械加工、覆盖、模压等方法制成的表面,以增加脚(或鞋)与甲板表面之间的摩擦。例如=涂有防滑涂料、菱形突出图案模压甲板,防滑覆盖、未油漆木甲板、弹性板。脚挡foot-st叩机械加工的、模压的或装配的、凹凸的或甲板凸块,或任何其他装置,在艇横倾或横摇时对脚予以阻挡或支撑。3.9 3.10 3.11 3.12 例如z底部围栏,舷墙、围板等。护栏guard-rail 拟防止人员落水的永久性刚性结构。注可能需要中间索/栏(见10章).它可以是柔性的。例如2木质的或金属的刚性护栏。护索gllard line 由刚性结构或支柱支撑,用于防止人员落水的柔

6、性绳索系统。注:可能需要中间索/栏(见10章),它可以是柔性的。支柱stanchion 支撑护栏或护索的垂向杆或柱。护墙plllpit 替代或延伸护索或护栏的刚性构架。例如z艇首护墙,榄护墙,艇尾护墙。注,通常,护墙在艇的首部称为Pulpit,在尾部称为Pushpito3.13 围板coammg 甲板或上层建筑的升高部分,常用于减少水进入被保护区域。GB/T 19319-2003/180 15085: 2003 3.14 扶手handhold 可被人的手抓住以减少落水危险的艇的任何部分,即使并不是其主要功能。例如z手柄、侧支索、座位边缘、羊角、挡风玻璃顶部、操舵轮、小帆艇的脚索。3.15 吊钩

7、点hooking point 吊环、装置、附件或任何装置,人员能直接抓住安全索并在工作甲板上围绕该点移动,即使这不是它的主要功能。例如水手索、护罩、杆状梳侧支索牵条。3.16 水手索jack-line拟用于系住安全索具,当系住时允许艇员沿其长度安全移动的柔性索或刚性杆。3.17 重新登艇设施reboarding means 人毋需帮助就能登艇的刚性或柔性装置或艇体部件。3.18 加强点strong point 用于以下用途之一的点,每项可能有多个用途z一锚泊;系f白;拖曳或被拖曳。4 一般要求4.1 工作甲板功能应提供通过工作甲板、艇的内部或两者结合通往下列区域的安全通道=一艇操舵,包括应急操

8、舵;加强点$帆操纵和整理;一一艇内部;一一机舱。如合适,应在艇主手册中用文字或简图指明由制造厂商定义的工作甲板区域。4.2 防护设施应选用表3或表4所列的一种适当方法防止从甲板落水,选择时应考虑到艇的类型或设计及其在所选择的设汁类别范围内的预期用途。对艇的特定区域可能使用不同的方法。4.3 甲板最小宽度为能安全踏脚,邻近外甲板边缘的工作甲板区域,不论横向或纵向,都应畅通、连续并当艇处于正浮状态时对水平的横向倾角不大于150; 设计类别为D的艇,其宽度至少为100mm;设计类别为C的艇,其宽度至少为120mm;设计类别为A或B的艇.其宽度至少为150mm。此宽度为垂直测量z至脚挡内侧限制点;或一

9、一如无脚挡,则至甲板的横向外甲板边缘。注.上述要求意味着宽度小于上述要求的甲板区域不能认为是工作甲板部分,邻近的宽舷侧或后艇阱围板需满足GB/T 19319-2003/180 15085,2003 横向甲板的要求,例如像第10章的护栏高度的要求如再关4.4 工作甲板的连续性工作甲板区域应是连续的,这可能包括通往艇内的走道。在高度改变或奋障碍物必需跨越之处应有专门规定。应避免高度超过500rnrn的台阶见图la) 和高度或长度超过500rnrn的障碍物L见图lb)和c)丁。单位为毫未a)台阶b) *障碍物c)离障碍物圈1解释4.4要求的简图5 安全装置每种安全装置的特殊要求按第6章规定。表2列出

10、了标准中使用的9种不同安全装置及说明其要求的章条号。表2安全装置清单序号安全装置名称遵照的章条号l 防滑表面7 2 脚挡8 3 扶手9 4 低护栏或低护索(h二:450mm) 1O.1l 5 高护栏或高护索(h二三600mm) 11 , 12 6 吊钩点13 7 在手索罩着点14 自高速艇上人体支撑(如合适)15 9 重新登艇设施16 注:安全装置不接重要性排列表中装置15在甲版以上,装置8只适用于高速艇,装置9对任何艇都要高。6 要求表6.1 一般要求要求在表3和表4中表示。对每一种设计类别,以符号表示对应的安全装置要求。当有要求时,安全装置应满足有关特定章条的所有要求。6.2 非帆但要求对

11、设计类别B.制造厂商有两种可用的选择(2和3)。注对应广泛的设计范围,表3中的各种选择允许有灵活性。表3非帆缸要求1 2 安全装置No B A LH8.5 m 防滑表面1 脚挡2 扶手3 低护栏或低护索4 高护栏或高护索5 吊钩点6 高速艇上人体支撑(若有关8 重新登艇设施9 注1,对任何类别,可使用比其要求更高的设计类别的要求。注2,满足13章要求的扶手也可作为吊钩点。注3,只要满足该类别的最低要求,可混合选择。GB/T 19319-2003/150 15085:23 选择3 4 5 6 设计类别B B C D LH8. 5 m 例如2满足艇首离工作甲板边缘小于300mm的扶手和艇尾扶手要求

12、的护栏.6.3 帆艇要求下列选择对制造厂商是适用的,对设计类别B.按照艇的尺度有2种选择(2和3);对设计类别C.按照艇的尺度和类型有4种选择(2、3、4和5)。注.对应广泛的设计范围,表4的各种选择允许有灵活性。表4帆艇要求选择1 2 3 4 5 6 安全装置No 设计类别B和CB和CC A C D LH8.5 m LH王三8.5m 白天防滑表面l 脚挡2 扶手3 低护栏或低护索4 高护栏或高护索5 吊钩点(见注2)6 水手索罩着点7 GB/T 19319-2003/180 15085 ,2003 表4(续)选择1 2 3 4 安全装置No 设计类别A B和CB和Cc L H8.5 m LH

13、!:二8.5m 白天重新登艇设施9 注1,对任何类别,可使用比其要求更高的设计类别的要求。注2满足13章要求的扶手也可作为吊钩点,对多体艇倾覆另见13.2中对吊钩点的要求。注3,只要满足该类别的最低要求,可混合选择。a选择4限于拟只在白天航行的艇,即不在夜间航行。此信息应在艇主手册中写明。b选择5限于按ISO12217在倾覆或严重倾侧状态能够自扶正或设有漂浮装置的帆艇。例如满足艇首离工作甲板边缘小于300mm的扶于和艇尾扶于要求的护栏。7 防滑表面的详细要求7.1 一般要求工作甲板区域应防滑,这些表面不要求连续,但防滑板块之间的间距应不大于:对非涂覆区域,75mm; 对涂覆区域,500mm,除

14、非该区域的横向侧边按第8章设有脚挡。注1,涂覆区域指由诸如班璃、聚丙烯、聚碳酸脂等半透明材料覆盖的区域。5 6 C D 注2,第2项要求,对500mm X 500 mm常规甲板舱口盖允许不配防滑表面,直接跨越,而对600mm X 600 mm舱口盖需设防滑舱口盖。在小帆艇上,只要在乘员要行走之处铺防滑表面,不必到处铺设。7.2 弹性板和阿状板的要求作为工作甲板一部分的弹性板和网状板应有防滑特性.所有深度大于1m,且未被舱口盖或盖子所覆盖的工作甲板区域以内的开口,应按第9章的要求用护栏围住或设置弹性极或网状板。例如,双体艇的艇体之间的开口。弹性板或网状板与艇的连接处不应有卡脚的危险。弹性板和网状

15、板与艇连接应有足够强度,以承受3000 N/旷的均匀载荷或50%最大许可艇员载荷(取小者)。8 脚挡要求8.1 一般要求图2给出了一部分脚挡的示例。当第6章有要求时,脚挡应满足8.2-8.7的要求。8.2 脚挡规定脚挡应尽可能靠近工作甲板的外侧边缘。下列情况毋需设脚挡:自扶正小帆艇;艇航行时人员不打算步行而仅供坐的工作甲板区域,如艇员步行的帆艇甲板边缘;单体艇工作甲板的尾端(与纵向垂直),例如艇板顶部;多体艇工作甲板刚性部分的尾端(与纵向垂直h多体艇的前、后横梁(与纵向垂直)。8.3 最小脚挡高度和角度脚挡上缘高出相邻工作甲板的高度应不小于:对设计类别C的艇:一一-帆艇25mm; 非帆艇20m

16、mo 对设汁类别A和B的艇2一一帆艇30mrn; 一一非帆艇25mm。GB/T 19319-2003/180 15085 ,2003 这些高度是从脚挡的内侧最高点至离脚挡100mm以内的甲板最高点的最小距离,垂直于甲板州量见图2a)。如果脚挡的侧面是半径大于5mm的圆角,则脚挡的高度应在这些困角间最靠近的点之间测量见图2b门。为阻止脚滑向舷外,内表面(或其切线)与垂线间的角度应不大于300见图2c汀,使用8.4所述装置(仅用于非帆艇)的非帆艇除外。8.4 由倾斜表面构成的脚挡在设计类别C和D的非帆艇上允许倾斜表面脚挡。这些表面与水平面所成的角度应不小于200,其高度按8.3见图2d)。这些倾斜

17、表面应是防滑的。8.5 甲板与脚挡之间的最大脚挡l司距如果甲板与脚挡面之间存在垂向间距,则甲板面与最低脚挡点底部之间的开敞空间应不大于40 mm见图2e)。例如:平行于工作甲板的柔性或刚性索。8.6 脚挡阔的工作甲板连续性为保证脚挡起作用,脚挡100mm以内的工作甲板平面上应元高于15mm的台阶C见图2a门。al bl 斗/忏20d) 说明,1 脚挡高于甲板面;a圆弧半径5mm;b h按8.30图2解释8.3,8.4,8.5和8.6要求的简图单位为毫米主11 彩纺级级组e) GB/T 19319-2003/180 15085: 2003 8.7 脚挡固栏的间断为设计支柱、护墙脚、羊角等,或为疏

18、水,脚挡围栏允许间断,但至相邻附件边缘或脚挡围栏的每一间断长度应不大于100mm。该距离应平行于脚挡中心线测量。提供脚挡作用的附件可认为是该处脚挡。例如:支柱、护墙脚、羊角等。9 扶手要求9.1 一般要求当第6章有要求时.扶手应满足9.2、9.3要求。9.2 舷边甲板上位置从工作甲板外缘至艇内间距小于300mm处配置的扶手至少应位于高出甲板平面500mm,但不高于邻近的上层建筑。从工作甲板外缘至艇内间距大于300mm处配置的扶手可位于任何高度。因3所示简图说明了该要求。注.提出此要求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在狭窄的通道上,人只可直立通过,因此低的扶手不能被握到。沿工作甲板外缘,相邻两扶手最大间距应

19、不超过1.5 m , 单位为毫米a任何高度。图3解释9.2要求的简图9.3 强度当建造和安装时,扶子应能承受1500N的水平力而不断裂。此要求可通过试验或计算予以验证。10 低、商护栏和护索的共同要求10.1 一姐要求根据第6章选择时,按10.2规定的护栏可能要求是低护栏/低护索(h二三450mm)或高护栏/护索(h二主600mm)。护栏应完全围绕工作甲板的外缘.10.3.10.6和10.8允许的切线方向除外。G/T 19319-2003/150 15085,23 10.2 护栏或护素的离度低护栏/低护索高度至少为450mm。高护栏/护索高度至少为600mm。如果工作甲板不是连续的,则最低护栏

20、/护索与甲板或脚挡、围板、舷墙等之间的垂向间隙(取大者)应不大于.一一对低护栏或低护索为560mm见图也门;一一对高护栏中间护索或护索为380mm见图4b)J。当平行于护栏/护索指定方向测量时L见图4a)和他)J,主甲板区域的这些问断长度应不大于600 mm. 10.3 申间护索,垂向空间和最大空隙对非帆艇,刚性高护栏和护墙不需配置中间护索。如安装了高护栏/护索,贝tl应设置中间护索,中间护索和甲板、脚挡、舷墙等的垂直最大间隙应不大于300mm. 作为选择,中间护索可自低于380mm的限制相邻两防护设施之间的空隙的任何装置在任何方向替代t见图4c门。例如:有小间距支脚的护墙、兰脚支撑的护墙。a

21、) 说明l 低护索(450mm) , 2 高护索(600mm); 3 中间护索。S A c) 回4解释10.2和10.3要求的简图10.4 从升高的区域落水的危险即使有护栏/护索防止落水,仍有从工作甲板较高区域落水的危险。因此单位为毫未b) 任何比相邻工作甲板区域高出Hl以上的工作甲板区域,至少应按第8章设置脚挡;任何比相邻工作甲板区域高出H,以上的工作甲板区域,至少应按第8章设置脚挡和与在甲GB/T 19319-2003/180 15085: 2003 10 板外缘相同高度的护栏/护索。见图5。J 户a)实际高度凡.元特殊要求b)实际高度Hj:要有脚挡c)实际高度H,要有脚挡和护栏/护索说明

22、:1 脚挡$2 护栏/护索。图5解释10.4要求的简图H,和H2是护栏/护索高度的函数,见表5规定。表5按护栏/护索高度确定的矶和H,值护栏/护索高度H , 450 700 600 900 注:驾驶台上,由制造厂商定义的工作甲板区域通常是驾驶台的底板。单位为毫米H, 1 200 1 500 GB/T 19319-2003/180 15085 ,2003 上述要求只在有与护栏/护索垂直的水平凸出部分,豆平均范围大于300mm的区域才应予以考虑。10.5 护栏/护索开口为便于人员登艇、重新登艇或搬运设备,允许在护栏/护索中开口,条件是在开口中设置了永久性固定并能快速操作的移动单元。这些断开部分应设

23、计成不会无意打开。护栏/护索中的开口也允许用于通道,只要元横向间隙且护栏间间隙不大于150mm, 10.6 帆艇箱护墙脑护墙可以开口,但护墙和艇任何部分之间的开口决不能大于360mm, 该要求通过现场用圆形物在开口内测量。图6解释了测量方法。图6解释10.6要求的简图10.7 帆侄蜗板护栏/护索10.7.1 艇上要求高护栏/护索的处所一-娓板或护栏支撑附近的后护墙应有至少600mm高的要求;一-下列横向护索不必满足10.1、10.2、10.3和12守2.1的要求,只要:护索高度高于座位任何部分至少450mm, 护索高度高于艇阱底部任何部位高度至少800mm, 单位为毫未按第9章设有可以横向抓住

24、的高于600mm的护索、离护索末端不大于1250 mm的扶手3两相邻支撑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大于2500mm。见图7,10.7.2 艇上要求低护栏/护索的处所一二娓板或护索支撑附近的后护墙应有至少450mm高的要求,一二下列横向护索不必满足10.1、1Q.2、10.3和12.2.1的要求,只要:一一护索高度高于座位任何部分至少300mm, 一一护索高度高于艇阱底部任何部位高度至少650mm, 按第9章设有可以横向抓住的高于600mm的护索、离护索末端不大于1000 mm的扶手,-一一两相邻支撑之间的水平问距不大于2000mm, 见图7,11 GB/T 19319-2003月8015085 ,200

25、3 言E说明1 幌围板,2 座位平面;3 艇阱平面g4 扶于(榄梓后主索、雷达支柱等。2500 2000 1250 1000 图7解释10.7要求的后视属板简固10.8 双体帆艇前横梁单位为毫未在双体帆艇上,固定在前横梁上的索/杆和支柱可认为是护栏/护索。即使其高度从最低要求高度变化至横梁端部的零高度。该索/杆中心线的最小高度应按用于护栏/护索高度的表4选择。相似地,只要横向构件上扶手点和纵向护栏之间的最大间距不大于0.75m,前横梁处艇体外缘纵向护栏/护索的高度可以降低为零。10.9 三体帆艇的主艇体三体帆艇上,当人员从工作甲板跌落时会落到弹性板上的主艇体区域,可不设护栏/护索,这些区域内弹

26、性板的宽度应至少为700mmo 11 护栏或低护栏强度详细要求护栏顶上任何一点应能承受施加于根部并与护栏本身垂直的下列舷外力,并有相应结果:280 N水平力,其受力方向上的挠曲小于50mmo该挠曲应是护栏及其支撑在根部和顶部之间的挠曲。如果支撑和底部之间有空隙,则应在支撑偏斜到无残留间隙时测量该挠曲。当卸除该力后,护栏和支撑应元永久性变形。能承受560N的水平力而不损坏。符合这些要求应通过计算或试验予以证实,用后者时,试验可以在船上做或将护栏及其支撑置于试验架上(测量)。12 护索的详细要求12.1 高护索、低护索和中间护索要求12 GB/T 19319-2003/ISO 15085: 200

27、3 高护索、低护索和中间护索强度应满足表6要求。如果使用合成纤维索,特别在支柱上和护墙上的支承区域该索应是耐磨损的,或者耐磨损保护的。如果由于老化,紫外线或磨损而需定期检查或更换合成纤维索,则应在艇主手册中指明检查或维修之间的时间间隔及应完成的操作(见第17章。表6离护索、低护索和中间护索要求摘要设计类别护索的最小极限强度/相当于1X 19 A1S1316钢绳a直径/相当于7X 19AISI316钢绳直径/N 盯1mmm A 13000 4 5 B和C9口803.5 4.5 注:所给出的直径仅指绳于的直径,不包括任何覆盖层。a 应与制造厂商一起对巳指明直径的绳的耐腐蚀性进行检验。护索应绷紧以提

28、供坚实的支撑,即应设有护索张紧装置。形成护索一部分的任何设备,当其安装后应能承受表6所规定的极限负荷。这些要求应由试验或计算验证。12.2 支柱或护索支撑要求12.2.1 间距支柱或护索支撑之间的问距应不大于2.2m。12.2.2 强度支柱或护索支撑,应能承受在其顶端垂直施加于护索的下列向舷外的力,并有相应结果。一-水平力280N.支柱或支撑在该水平作用力下的偏移应不大于50mm.如果支柱与其基座之间有阅隙,则在支撑挠曲到无残留间隙时测量(该挠曲)。当去掉该力后支柱或支撑应无永久性变形。一(施加)560N水平力而不断裂。在评定上述要求时,支柱应是单独的,上面没有护索。这些要求可通过至少对一套装

29、置样品(支柱或护索支撑、基座、固定系统计算或试验予以验证。在试验情况下,偏移和强度不必在艇上测量,支柱及其支撑可在试验架上测量。12.2.3 支柱和妒索支撑的紧固和布置支柱/护索支撑应在它的支点以机械方式紧固。护索的绷紧不认为是满足此要求。护索应被支柱/护索支撑垂向和横向拉住。在高出甲板50mm的任何区域内,支柱/护索支撑的垂向外倾角度不应超过100。13 吊钩点要求13.1 -般要求第6章所要求的吊钩点应满足13.2 13.4要求。13.2 位置吊钩点应置于下列部位:a) 主通道舱口/门边1m以内;b) 所有外部操舵部位2m以内,c) 帆艇梳2m以内$d) 帆艇绞车部位2m以内;e) 起锚或

30、拖曳加强点2m以内。吊钩点应置于相距不大于3m之处。13 GB/T 19319-2003/180 15085:2003 对设计类别A和B的可居住的多体帆艇,在每一个逃生舱口附近应至少设置个吊钩点,为该艇处于倾覆状态时使用。13.3 尺寸为了能使吊钩正确闭合,任何吊钩点都应在15mm直径的内切圆以内。13.4 强度对设计类别C的艇,吊钩点应承受3600N的水平力,对设计类.1JIJA和B的艇,吊钩点应承受6000 N的水平力。此要求可用试验或计算予以验证。如果吊钩点具有14.3所要求的强度特性,则水手索可以系着到这些吊钩点上。注.不需为此目的而特殊设计吊钩点,但是应有要求的强度。例如.羊角、护墙

31、支柱基座。14 水手萦系着点14.1 一般要求按第6章要求,用于水手索的系着点应满足以下要求。14.2 设置甲板上应设置水手索的系着点,左右舷都应提供用于水于索的系紧装置。这些索应足够长以允许在艇操纵时所需要的在工作甲板上的移动。水手索可分段固定,但每段应尽可能长。系着点的每段末端应紧固。14.3 强度水手索系着点应能承受不大于与所连接的索成300角方向的20000N的水平力,该要求可通过试验或计算予以验证。注:不必为此目的而特别设计罩着点。例如.羊角、护墙脚支柱基座15 高速舷上人体支撑15.1 一般要求任何设计类别的高速艇,应为每一位乘员配备支撑设施,在艇航行时,当艇处于急转弯、急剧加速或

32、在海上运动时限制人员被抛出舷外的危险。此要求仅针对落水危险,并未针对落入工作甲板或艇阱。应选择下列之一,为每位乘员提供支撑g按第9章要求的一个扶手,加上15.2中所要求的人体支撑;一一按第9章要求,允许双手同时握住的两个扶手。15.2 人体支撑如果乘员是坐着的,则人体支撑的高度应高出座位刚性底(若配置有坐垫,则坐垫处于完全压缩状态时)不小于120mmo 如果乘员是站着或斜靠着的,则人体支撑可只提供对背或躯干的支撑。如果乘员是横跨骑在座位上的,人体支撑可由膝部的作用提供。16 重新登艇设施艇应设有从水中重新登艇的设施。例如:梯子、踏步、扶子、托架。如此设施是梯子,贝u当艇处于最低航行状态时,重新

33、登艇梯子最低踏步的上表面应至少低于水线300 mm。14 GB/T 19319-2003/150 15085: 2003 这些登艇设施应易达和容易使用,并当其在适当位置时,无需艇上人员的帮助能够使用a注.易达意味着能很快到达,且无需使用工具。某些艇由于其特性,可能不需要特殊的登艇设施。如按ISO8666,一舰艇空载状态时最小干舷高小于500mm,则只需要一个扶手,该扶手应处于适当位置以使人登艇,并考虑艇的稳性。17 艇主手册随艇提供的艇主手册应按本标准有关条文要求说明表7中规定的内容。褒7对艇主手册的要求本标准条文艇主手册中要求的说明4.1条如合适,艇主手册中应用文字或简图说明艇制造厂商定义的工作甲桓区域6.3条和表4选择4如使用选择4,在艇主于册中应用语句说明此艇仅预定在白天航行,并不在夜间航行12.1条如合适,护索维护要求的信息,指明由紫外线老化和磨损以致可能需要更换合成索的定期检查要求16章重新登艇设施的说明GB/T 19319-2003/1SO 15085:2003 参考文献1J ISO 6185(所有部分):2001 充气艇2J ISO 12216: 2002小艇窗、舷窗、舱口盖、舷窗盖和门强度和密封性要求3J ISO 12401:- 小艇甲板安全索具和安全索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4J ISO 13590: 1997小艇个人艇建造和系统安装要求1)正在出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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