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0162-2006 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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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220.99 C 82 远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0162-2006 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Method for collection of physical evidence for fire technical identification 2006-03-14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菇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10-01实施前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z鲁志宝、耿惠民、田桂花、刘振刚、邓震字、梁国福、陈克。GB/T 2

2、0162-2006 I GB/T 20162-2006 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火灾技术鉴定物证的术语和定义、物证提取的器材、材料与试剂、方法和注意事项。3 飞/-D 2 规范性引用文件d) 4.2 辅助器材和且辅助器材包括b) 照明灯具;c) 抽气泵、注射器、采d) 脱脂棉。4. 3 包装器材和材料包装器材包括下列器具材料:a) 可封口的聚乙烯塑料袋、纸袋;b ) 磨口玻璃瓶;c) 可密封的金属罐;d) 标签纸。4. 4 溶剂主要用于现场烟尘痕迹提取,包括:石油酷、正己皖、乙醋、氯仿等,溶剂纯度为分析纯或分析纯以上。GB/T 20162-2006 5 提取方法5. 1 电

3、气火灾5. 1. 1 提取部位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可按照供电系统(电源部分)配电系统(配电盘)电气线路及电气连接件用电设备或器具的顺序,查找每一处熔化痕迹,重点提取起火部位的带有熔化痕迹的物证。5.1.2 主要物证一一电线电缆类:以铜、铝导线为主;一一接插件类:插头插座、接线端子、线路接头、开关等;一一低压电器类z断路器、熔断器、刀形开关、转换开关、接触器、启动器、控制继电器、主令电器、电阻器、变阻器、电磁铁等;一一电气照明类:白炽灯、卤鸽灯、荧光灯、霓虹灯、高压铀灯等;一一一电热器具类:电费斗、电炊具、电炉子、电暖器、热水器、电饭锅等;一一家用电器类:电视机、影碟机、空调机、洗衣机、电风扇、

4、电吹风机、音响设备、电冰箱等;一一电动设备类:发电机、电动机、起动机、压缩机等;一一电磁设备类:小型变压器、稳压器、充电器、电铃等;电工仪表类: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等;一一电子元器件类:电路板、电容、电阻、功率管等;一一雷击电流、漏电流通路上的金属件;一一电雷击电流和短路电流通路附近的铁磁性物质;一一其他电气设备上的金属熔痕。物证提取前应认真核实,确认是否在起火前使用的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防止误将曾经发生电气故障的残留物作为物证提取和鉴定。5. 1.3 辅助物证与直接物证有关的线路、保险控制装置等具有辅助证明作用的物证必要时应一并提取。5.2 自燃火灾应提取起火点处自燃后的炭化残留物以及与自

5、燃物相同的原物质,共同作为物证鉴定的试样。5.3 爆炸火灾5.3.1 提取部位当爆炸起火点确认之后,提取爆炸点及距爆炸点不同位置的爆炸飞溅物(散落在地面、设备表面、墙壁上等),以及未在火场存放,未经爆炸燃烧的原物品,共同作为物证鉴定的试样。5.3.2 液体、固体爆炸应将不同位置的爆炸飞溅物及爆炸燃烧形成的残留物,按空间立体取样法提取。5.3.3 气体爆炸爆炸点及其附近的气样采用抽气泵、采样器或注射器抽提。爆炸点周围的烟尘按空间立体取样法提取。5.4 放火5.4.1 提取部位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按空间立体取样法提取。5.4.2 烟尘提取在起火点附件的玻璃、墙壁等固体表面上附着的烟尘,应采用脱脂棉进行

6、反复擦拭或用刀片将带烟2 尘的墙壁刮取以及直接提取附着烟尘的玻璃片,放入包装器材中封存。5.4.3 地面提取GBjT 20162一2006对于起火点处地面可采用脱脂棉擦拭表面附着的燃烧残留物或将地面直接砸碎、锯割、挖取,封存。5.4.4 人体提取衣服、头发、指甲以及尸体的手脸表皮附着烟尘、气管、肺叶等器官附着的烟尘应分别提取,并放入洁净的器皿中封存。5.4.5 炭灰提取起火点处的炭灰直接提取,封存。5.5 取样量技术鉴定的物证可按下列数量提取z一一熔痕及设备,起火点处的熔痕尽量取全,设备物证当不容易拆解时,可整体提取;-一一炭灰及地面,每个点应提取250g以上;一一烟尘,应提取纯烟尘0.1g以

7、上;-一一头发,应提取1g以上;指甲应提取可剪的全部,衣服应提取200g以上;一一气体,应提取500mL以上。6 注意事项物证提取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一物证提取要及时,防止人为破坏及试样自然损失;一一物证提取要准确。火灾扑救后,应马上勘查与调查现场,待确定起火点后,经与物品保管与使用人、扑救人员核实该物品是否搬动移位,并固定其在火场的位置、形态与其他物证的有机联系,然后再提取封存;一一在提取物证之前应对现场及要提取的物证进行拍照、录像与记录备案,然后再拆解提取;一一对封存保管的样品要标明火场名称、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取样位置、时间、取样人及见证人;一一物证提取所使用的盛装袋或容器必须保持洁净,不

8、得有污染,不得混装,并严格封存;一一确保选择的盛装袋或容器不与所盛装的样品发生化学反应,避免污染。OON-SFONH阁。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GB/T 20162-2006 国由*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呼印张O.5 字数7千字2006年7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12301/16 2006年7月第一版9陪书号:155066 1-27777定价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2016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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