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020C 53 a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 1 692-20082008-04-10发布乳粉卫生操作规范Hygienic practice for dried milkCACRCP 31-1983(Amd1989),IDT-12008110 1实施宰瞀髁紫瓣訾糌瞥星发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促19目 次GBT 2 1692-2008前言l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l3术语和定义14乳生产场所的卫生要求25厂房的设计与设施26厂房的卫生要求57人员卫生与健康要求68厂房的生产卫生要求79产品规格910乳粉的微生物指标10附录A(资料性附录)法典乳制品通用标准)(CODEX
2、STAN 206-1999)中术语、名称的使用和命名规定12刖 昌GBT 21692-2008本标准等同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的CACRCP 311983(Amd1989)(乳粉卫生操作规范。在技术内容上完全相同,仅作如下编辑性修改:按GBT 112000的要求增加前言和规范性引用文件;对范围进行精简,保留核心内容;对乳粉的定义进行编辑性修改,有关内容用注的方法加以说明;将“乳粉”的定义的脚注内容改编为附录A(资料性附录);将“推荐性标准食品卫生总则”、“官方机构规定的标准”改为“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饮用水国际标准”改为“GB 5749”。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
3、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天津商学院、湖南亚华乳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建军、刘文、刘俊华、刘建福、任国谱。1范围乳粉卫生操作规范GBT 21692-2008本标准规定了乳粉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包括乳粉厂设计、原料乳的标准、乳粉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建筑、设施、设备、人员的卫生要求及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基本的卫生及技术操作规范。本标准适用于乳粉生产企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
4、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c0DEX STAN 2061999法典乳制品通用标准ISO 6785:2001乳和乳制品沙门氏菌的检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适当的adequate充分达到本标准的预期目的所需要满足的程度。32清洗cleaning去除残留的乳、油脂、泥土、灰尘和其他有害物质的过程。33污染contamination乳粉中出现任何有损于乳粉安全的物质。34消毒disinfection采用卫生效果满意、对产品无不良影响的化学试剂或物理方法使设备、工器具表
5、面以及加工环境中微生物数量降低到不会导致产品受到有害污染的操作。35乳粉dried milk滚筒干燥、喷雾干燥得到的乳制品或配方乳制品。注1:本定义中的乳制品、配方乳制品见乳与乳制品法典导则)(CACMI-1973,第7版)的如下条款:2乳制品21所定义的乳制品的术语应仅用于乳的衍生产品。22除21外,乳制品生产过程中添加了某些物质,若不是预期用于部分或全部取代乳中任何成分时,该产品仍可命名为乳制品。23乳制品的术语也可以与规定该乳品类型、等级、产地、预期用途,或者用于描述乳品物理处理或成分改性的术语联用,1GBT 21692-20083配方乳制品如果没有预期替代乳中任何成分的外来物质,配方产
6、品符合乳制品定义要求,从数量上或特征上均以乳或乳制品为主要成分,则该配方乳制品可以用“乳”、“乳制品”字样和术语命名。若这类配方乳制品作为乳、乳制品或乳品工业的推荐术语,其产品标签应像标明其他主要成分一样,标明乳和乳制品。注2:有关乳制品、配方乳制品的术语、名称的使用、命名规定在法典乳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206-1999)进行了规定,详见附录A。36设施establishment用于原料乳处理、乳粉加工、包装、贮藏,或与原料乳处理、乳粉加工、包装、贮藏等有关的建筑物或场地以及周围的环境。37食品处理food handling食品生产、预处理、加工、包装、贮存、运输、流通及销售
7、过程的任一操作。38半成品乳liquid milk products原料乳经过预加工后生成的半成品,包括经过蒸发或浓缩得到的浓缩乳,但不包括生鲜原料乳。39巴氏杀菌pasteurization应用于乳品加工中的热处理过程,目的是防止乳中的病原微生物引起公众健康危害。巴氏杀菌作为一种热处理过程,只引起最小限度的物理、化学及感官变化。注1:巴氏杀菌只是在这种意义上避免健康危害。尽管巴氏杀菌不能杀死可能出现的所有病原微生物,但它可以把有害微生物的数量降低到一定水平,使其不能形成一个显著的健康危害。巴氏杀菌也可以通过减少产品中腐败微生物的数量来延长一些产品的保存性。巴氏杀菌所需的温度与时间受产品的性质
8、、固形物含量以及黏度等的影响。一些乳制品巴氏杀菌时所需要的最低限度的温度与时间组合如下:巴氏杀菌乳和脱脂乳:6330 rain,7216 s。巴氏杀菌奶油:7515 s(脂肪含量18),80115 s(脂肪含量大于35)。巴氏杀菌浓缩乳:8025 s。注2:很多巴氏杀菌的温度与时间组合的参数具有相同的巴氏杀菌所要求的最低的微生物杀灭效果,以上给出的巴氏杀菌温度(时间)参数是典型参数。巴氏杀菌的温度与时间参数受乳制品的性质、固形物含量以及黏度等的影响,一些种类乳制品的巴氏杀菌的温度(时间)参数可以参考下列文献:恩莱特JB,ww沙尔德,RC托马斯巴氏杀菌乳中蒲纳氏克斯氏菌的热钝化Pub Hhh M
9、onographNo47PubHlth Service PubNo517,Us Supt Doc,华盛顿1957;恩莱特JB含有Q热有机体的奶油、巧克力奶以及冰激凌的巴氏灭菌牛奶与食品工艺杂志V0124,No11。NOV1961210310害虫pests能够直接或间接引起食品污染的任何昆虫。4乳生产场所的卫生要求本标准不包括原料乳生产的卫生操作规范。有关原料乳的卫生要求,见第7章。5厂房的设计与设施51厂址乳粉厂应建在地势干燥、水源充足、远离有害气体、粉尘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方。2GBT 21692-200852道路与厂区乳粉厂的厂区内及周边的道路为适合于机动车行驶的硬化路面。厂区应有排水设
10、施以保持清洁。53建筑物与设施531建筑物、设备布局合理,设施维护良好。满足良好食品卫生操作的要求。532提供充足的生产区域、满足所有的加工操作。533建筑物与设施应易于清洗,并便于视觉检查卫生状况。534建筑物和设施应能够防止害虫进入与孳生以及烟尘、粉尘等环境污染物进入。535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通过隔离物、区域划分或其他有效方法对建筑物内的生产区域进行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536建筑物的建造和设备的布置应确保从原料进入到产品产出全过程的卫生操作,乳粉加工场所应根据生产工艺的单元操作流程和卫生要求合理布局、车间应按乳粉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以防止交叉污染。乳
11、粉加工车间保持适宜的温度。537乳粉生产区域:地面:地面用不渗水、无吸附性、可清洗、防滑、无毒的材料建造,地面无裂缝,容易清洗和消毒,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墙面:墙面用不透水、无吸收性、可用水清洗、无毒的浅色建筑材料建造,墙面应光滑、无裂痕,易于清洗和消毒。天花板:天花板的设计、建造应能够防止灰尘积聚、防止霉菌生长及表面涂层脱落,防止结露、并易于清洗消毒。窗户:窗户和其他能够开启的地方应尽量减少灰尘积聚,并安装防蚊蝇和其他害虫进入的纱窗。纱窗应易于拆卸和清洗,并处于维修良好的状态。如果窗子里边有窗台,窗台应有一定倾斜度以防止被当作存放物品的架子使用。门:门的表面应光滑、无吸附性、并且在需要的情况
12、下门能够自动关闭紧密。楼梯:电梯问和平台、楼梯、坡道等辅助设施应位于不会造成乳粉污染的地方。坡道应修建为可以监测并有清洁口。538乳粉加工车间内位于操作人员头顶以上高度的管道等设施应设计成避免灰尘积聚、结露、长霉,并便于清洁,以防止由于水分结露滴下及灰尘、异物等落下污染原料和产品。539生活区、卫生间和动物饲养间应完全与乳粉生产车间隔离,并且不能直接敞向乳粉生产车间。5310如果可能,生产区域的设计应实现工厂的出人口可控制。531 1避免使用不易清洗消毒的建筑材料,例如木头。除非确定使用该材料不会造成污染。54卫生设施541供水5411乳粉厂应供给充足的加工用水,水压和水温满足生产需要,水质不
13、应低于GB 5749的规定。必要时有适当的贮水和水的输送设施、并防止贮存水受到污染。5412乳粉厂使用的不与乳或乳制品接触的冷却用水、制冷用水、消防用水、蒸汽用水等非饮用水应用具有明显颜色标识的单独管道输送。输送非饮用水的管道不可以与乳粉加工用水系统的任何乳品加工设备、清洗消毒设施等相连通,防止非饮用水倒吸于加工用水系统中。非饮用水设施应得到官方管理机构的许可。542蒸汽5421乳粉厂应供给适当的压力蒸汽和其他加热介质,确保乳粉生产过程中所有的热处理、蒸发及干燥设备的用热,同时为清洗消毒和其他操作提供必要的热源或蒸汽。5422直接与乳或乳表面接触的热蒸汽不能含有任何杂质,包括锅炉水产生的可能污
14、染乳粉产品或危害人体健康的挥发性化合物。3GBT 21692-2008543制冷有足够的制冷能力用以冷却、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原料乳、巴氏杀菌乳及液体乳制品(见843)。544供风乳粉厂应有适当的供风设备,以保证乳粉生产过程中的干燥、气流输送、冷却、吹扫等工序的用风。应采取措施滤除关键工序使用的压缩空气中的油、水分、灰尘、微生物、昆虫、异味和其他有害物质。与乳品或乳粉表面接触的压缩空气也应该符合此要求。545污水和废弃物处理乳粉厂应建立有效的污水和废弃物处理设施,并始终保持该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与维护状态。污水管道(包括下水管道)的设计满足最大的输送负荷,污水管理不得污染加工用水供给系统。546更
15、衣室与卫生间在生产区域内合适的位置设置与工人数量和性别比例相适应的卫生间、更衣室。这些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通风、供暖设施。卫生间的设计应易于人排泄废物的排放,大小便池易于清洗消毒。卫生间的门及排风口不能朝向乳品加工区域。卫生间的出口处应有供应冷水、温水或热水的洗手设施,最好采用非手动式水龙头,并配有适宜的洗手清洁剂和干手设施,如用纸巾干手,在洗手池旁边要提供足够的一次性干手纸和废纸篓。在卫生间醒目的位置设立标示牌以特别提示人员使用完卫生间后洗手。547加工区域的洗手设施乳粉加工区域的人口处应为员工提供适当的洗手、干手和手消毒设施,还应提供冷水、热水、温水和洗手液等手清洗用品。供应冷热水的地方提
16、供混合型水龙头。对洗干净的手进行干燥,如用纸巾干手,需在每个洗手池旁边提供足够的纸巾和废纸篓。洗手水龙头最好使用全自动感应式水龙头。548消毒设施应提供方便的用于工器具和设备清洁消毒的设施,这些设施应由抗腐蚀材料制成、容易清洗,并配备必要的装置以供给足够的温水和冷水。549照明乳粉生产场所应提供充足的自然光照或人工照明,人工照明不应改变原料乳、半成品乳、乳粉的颜色。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标准级,质量检验场所的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 lx,加工场所不应低于220 Ix,其他场所不应低于110 lx。悬挂在食品材料上方的灯泡等照明设施应使用安全型的产品,并装有防护罩以防止破碎后污染原料、半成品或成品
17、。5410通风生产区域提供适当的通风设施以及时排走乳粉加工时产生的大量热、水蒸气、冷凝水或灰尘、污浊的空气。排气时空气流动的方向应从高清洁区到低清洁区。通风气窗装有可拆卸、易于清洗的空气过滤网。5411 贮存废弃物和非食用物料的容器废弃物和非食用物料运出工厂前应暂时存放于容器内,这些容器应设计成防止害虫进入,并且避免废弃物污染原料、半成品、饮用水、设备、建筑物、道路等。55设备与工器具551材料在乳粉生产区域内使用的、可能与原料乳、半成品乳及乳粉接触的所有设备、工器具均用无毒、无异味、无吸收性、抗腐蚀、能够反复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设备及工器具的表面应光滑、无凹坑、无裂纹。避免使用木质或其他不能
18、充分清洗消毒的材料制造乳粉加工设备和工器具,除非材料本身明显地不会造成污染。552设备的卫生设计、制造和安装要求5521所有的乳粉生产设备、工器具均设计、制造成易于清洗消毒、便于视觉检查卫生。固定设备安4GBT 2 1692-2008装在操作方便、易于清洗消毒的地方。选用能够使乳粉中水分含量降低到最低限度的喷雾干燥设备、包装设备。5522存放废料和废弃物的容器应防渗漏,由金属材料或其他的防渗漏材料制成。容器应能够密闭,并便于清洗消毒或者使用一次性容器。5523用于原料乳、半成品乳的巴氏杀菌设备应安装温度计、温度自动记录仪、液流转向阀、断流泵、正排量泵和计时装置,以确保维持杀菌时合适的温度与时间
19、。5524温度测量装置的传感器位于杀菌设备的合适位置,以确保巴氏杀菌过程中测量的是乳和乳制品的温度。5525必要的情况下,加工设备带有取样装置以检验巴氏杀菌的效果或热处理的强度。5526所有的冷藏设施应安装温度测量和记录装置。553 温度计和温度记录仪5531避免使用玻璃温度计测量乳和乳制品的温度,防止温度计破碎产生的玻璃碎屑进入加工原料和乳粉成品。5532温度计、温度记录仪和类似装置在安装时进行校准,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校准以保证记录结果准确。554喷雾干燥设备5541必要时,喷雾干燥设备中安装空气过滤器,确保进入喷雾干燥器的热空气符合544的要求。对于直接燃气式进行空气加热的喷雾干燥设备,应
20、采取措施确保燃料完全燃烧以防止污染产品。5542回收从喷雾干燥室排出的废气中带有的较细乳粉,将废气中乳粉的含量降低到不会污染工厂建筑物和周围环境的水平才可排放。555设备标识用于处理非食用物料和废弃物的设备及工器具应带有明显的标识,其不能在乳粉加工中使用。6厂房的卫生要求61维护611乳粉厂内的建筑物、设备、工器具和包括排水管道在内的其他设施都应处于良好的维护和使用状态。生产区域内无水蒸气、积水、灰尘。贮藏间应该保持干燥。612特别注意喷雾干燥设备废气排出口附近的屋顶、水槽和排水沟的清洁以防止该区域受到粉尘污染。613经常检查喷雾干燥设备和其他设备是否完好。62清洗与消毒621清洗和消毒符合本
21、标准的要求,详细的清洗和消毒程序见我国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622为了防止乳粉污染,所有的加工设备和工器具应经常清洗,必要时对其消毒。所有与湿的物料接触的工器具使用完后立即清洗,与干燥产品接触过的工器具使用完后立即用合适的方法干洗。加工设备在需要的情况下可拆卸清洗。623避免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的清洗用具(如钢丝球)来清洗乳制品的设备和工器具。如应使用,则应在操作中非常小心以防止产生的金属碎屑污染产品。624原地清洗的设备和管道首先用清水冲洗。需要使用温水清洗时,建议水温不超过45。应定期对喷雾干燥设备的喷嘴清洗消毒以保证喷嘴清洁。应定期检查和清洗喷雾干燥设备的空气过滤装置以保证其过滤效果。62
22、5清洗过的设备和工器具在使用前应采用物理方法或化学试剂进行消毒,对于干燥产品设备则不必每次使用前都进行消毒。在使用化学试剂消毒时,清洗用水应符合83的要求。626进入喷雾干燥室内进行清洁和维修的任何人员应穿特殊的、干净的保护服和使用鞋套。5GBT 21692-2008627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对生产区域、设备与工器具清洗消毒时,清洗消毒(剂)液或清洗用水污染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清洗消毒剂应具有良好的清洗杀菌效果,其质量符合我国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清洗消毒后的生产区域以及直接与乳品接触的设备、工器具表面上残留的清洗剂和消毒剂彻底用水质符合83的清水冲洗干净。628每天或适当生产间歇时,应彻
23、底清洗乳粉生产区域的地板、排水沟、辅助设施及墙壁等。629更衣室和卫生间始终保持清洁。6210乳粉厂内及附近的道路应保持清洁。63卫生控制计划为了保证整个生产场所,特别是关键的生产区域、设备和材料的清洁,每个工厂都应制定长期的清洗消毒计划。应指派能够充分认识乳粉污染来源及其危害严重性的人员专门负责乳粉加工的清洁卫生。所有从事乳粉加工厂卫生清洁的员工都应受到过良好的清洁技术培训。64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理防止废弃物污染原料、半成品和饮用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害虫进入废弃物,废弃物应及时清除出生产区域,至少每天一次。废弃物清除后,应对存放区、存放容器和任何与废弃物直接接触过的工器具都应进行清洗消毒。65
24、家畜控制厂区应有防范外来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厂区内不得饲养动物。66害虫控制661制定长期、有效的害虫防治计划,应定期检查周围环境,有效防止害虫孳生。662生产区域的出人口处使用物理方法、化学或生物制剂等控制措施防止害虫进入。使用化学和生物制剂时应在专职人员监督下进行,该专职人员应能够充分认识到所使用的制剂残留乳粉中可能导致的潜在人体健康危害。以上控制措施应符合有关官方机构的规定。663只有在其他措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杀虫剂。使用杀虫剂前保护好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和工器具以防止其被污染,设备、工器具一旦被污染应对其彻底清洗、去除残存的杀虫剂后才可再次使用。67有害物质的贮存671存放杀
25、虫剂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的包装容器上应具有说明其毒性和用途的标识。有害物质应贮存在带锁的仓库或试剂柜内,需要使用时,经过乳粉厂有关部门审批,由经过正确培训的人员,或在受过正确培训人员严格监督下的其他人员发放和使用有害物质。并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物质污染食品。672不得在乳粉生产区域使用和贮存能够污染乳品的物质,除非其用于清洗消毒。68个人物品和衣服不得在加工区域内存放个人物品和衣服。7人员卫生与健康要求71卫生知识培训乳粉厂管理者应为每个加工人员安排合适的、持续的乳粉卫生知识和个人卫生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防止乳粉污染的必要措施。具体要求包含在本标准的相关部分。72健康检查直接从事乳
26、粉加工的人员进厂前应到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无论是从乳粉生产的特殊卫生要求、还是从了解预期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流行性疾病及其既往病史的角度来看,健康检查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乳粉加工人员出现临床性或流行性疾病症状,也应及时进行医疗检查。6GBT 21692-200873传染性疾病被查明患有或怀疑患有可能通过食品进行传播疾病的人员或病原携带者以及患有伤口感染、皮肤感染、腹泻等人员不得在任何乳粉生产区域工作。任何上述人员都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其病情或病症。74伤口任何带有开放性伤口的人员不允许继续从事乳粉生产,直到使用带有明显颜色的、确保安全的防水绷带对伤口进行的彻底保护。75洗手在工作期间,乳粉加工人
27、员应用适当的清洗用品在水质符合83的流动温水下经常、彻底地清洗双手。开始工作前、使用完卫生间后、用手处理污染物后以及任何需要的情况下都应洗手。处理完任何可能传染疾病韵物质后,应立即洗手消毒。卫生间应张贴洗手注意事项说明,并应具备有适当的监督措施确保本规定的执行。76个人卫生从事乳粉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区域应做到工作服整齐、干净,衣帽穿戴齐全,工作期间保持个人的整洁卫生。员工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保持指甲短净,女员工不得涂化妆品。在进行乳粉加工操作时,加工人员不得佩戴珠宝、首饰等,以防止异物进入原料及乳粉成品。77个人行为乳粉生产厂区内不得吃东西(包括嚼口香糖、槟榔子)、吸烟、随地吐痰等不卫生的行为
28、。78手套用于处理乳品的手套应保持清洁、卫生状态,带手套不能免除加工人员彻底洗手。79参观者参观者进人乳粉生产区域应穿工作服,并遵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710监督指定专门的、合适的负责人监督6879中的各项规定得到执行。8厂房的生产卫生要求81原料要求811用于加工乳粉的原料乳的生产条件(包括乳牛饲养、挤乳操作、原料乳的运输等)都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812被污染或含有对消费者健康有害物质的牛乳不能用于加工乳粉。813只有来自健康奶牛产生的牛乳才能用于加工乳粉。为了确保原料乳不被药物污染,正在接受抗生素或其他药物治疗的奶牛产生的牛乳不能用于加工乳粉。奶牛停药一段时间后、且其产生的原料乳经抗生
29、素残留检验合格后才可用于加工乳粉。814检查进厂原料乳或半成品乳,确保其满足加工的要求。815加工前在实验室对原料乳的成分进行分析。816厂区内贮存的原材料或其他配料应在防止被污染、损伤和败坏的环境下贮存。存放原材料和其他配料的仓库应进行适当的轮转。82防止交叉污染821在加工的早期阶段,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通过直接或间接接触原料污染巴氏杀菌乳。822在低清洁区从事原料乳预处理和半成品加工等工作的人员,其工作服上可能受到原料乳和半成品的污染,这些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乳粉灌装等高清洁区接触乳粉,要进入高清洁区应更换干净的工作服。由于在工作期间存在原料乳和半成品污染从事原料乳、其他配料和半成品操作人员
30、的工作服的可能性,这些人员更换洁净的工作服之前不得进入乳品成品生产车间。7GBT 21692-2008823若存在污染产品的可能性,不同工段间的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操作。824所有接触过原料乳或污染物的设备及用具与巴氏杀菌乳接触前应经过彻底地清洗消毒。825乳粉预处理、加工及贮存的每一个车间应专用,或者若与生产其他乳制品的车间共用时,应当与其产品生产的卫生要求相同。83用水831 基本原则是水质符合GB 5749要求的饮用水才能作为乳粉加工用水。832经相关官方检验机构允许后非饮用水可以用于蒸汽生产、冷却用水、消防用水以及其他不与乳品接触的用水。在确保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前提
31、下,非饮用水也可以用于乳粉生产的某些区域。833 乳粉厂回收的废水应经过处理、并确保使用后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才能再利用,废水处理过程始终处于监控之下。如果没有经过处理的回收水不会引起公众健康危害和污染原料乳及产品也可以作为非饮用水使用。回收水应用有明显标识的输水系统输送。回收水用于乳粉生产的任何工序均要求经过官方允许。84加工841乳粉加工应在有资质的技术人员监督下进行。842包括包装在内的乳粉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工序应在防止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可能受到污染、变质、病原菌和腐败菌生长繁殖的条件下进行,整个生产过程中各工序间不应出现不必要的拖延。843进厂的原料乳或液体乳制品检验后及时加工,如
32、不能及时加工,应将其冷却到能够阻止微生物显著生长的温度(24),进厂的桶装原料乳应及时转移到大型储奶罐中并迅速冷却。844乳粉厂应具备适当的热处理设备。所有的原料乳或半成品乳浓缩前应经过巴氏杀菌。845浓缩后的半成品乳应直接进入喷雾干燥设备进行喷雾干燥。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喷雾干燥,在能够防止微生物生长和毒素生成的低温度条件下(24C)贮存浓缩乳,贮存时间不超过12 h。如果需要使用两个进料平衡罐,两个罐应交替使用。根据使用情况,对进料平衡罐定时清洗消毒。846原料乳浓缩后可以运送到乳粉厂进行干燥。必要的情况下,喷雾干燥前需要对其巴氏杀菌。应注意的是巴氏杀菌可以减少乳中活的微生物数量,但不
33、能破坏已经产生的某些种类的微生物毒素。847应以连续的图表形式记录巴氏杀菌过程每一步骤,这些图表应标明日期,并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的保质期。如非特殊需要,这些图表的保存一般不超过两年。848如果乳粉生产过程中发生中断或工序问不连续,该批次的产品不能作为成品,除非经过特别的检验证明符合成品乳粉的卫生标准。有时需要经过重新加工、转为非食品原料或额外的检验。849从设备回收的、而不是连续生产过程得到的乳粉不能直接混入乳粉产品。除非回收的乳粉产品经过检验符合卫生要求。8410干燥的乳粉产品不能接触潮湿的表面和设备。85包装851所有的乳粉包装材料应在干净、卫生的条件下储存。包装材料应适宜包装乳粉、符合乳
34、粉储藏条件的要求、不能向乳粉中传播任何超过官方标准规定的有害物质。包装材料应完好且能够保护乳粉免受污染。852成品容器不能是使用过的、可能导致乳粉污染的包装材料及容器。使用前应对容器进行检查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必要时,应对容器进行清洗和(或)消毒,清洗的容器需充分干燥后才能进行灌装。包装材料只有在生产要求立刻使用时才存放在包装或灌装区域。853乳粉灌装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产品粉尘和外溢。在灌装或充气后立即密封包装袋(容器),必要时去除附着在包装外表面的产品粉尘,保持包装容器的表面清洁。854应在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产品的环境条件下进行乳粉包装。855批次标注:每个乳粉外包装上都应
35、用代码或明码永久性地标明生产厂家和生产批次。生产批次表示相同条件下生产的用具体编号标记的产品的数量。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通常是从某一特定的生8GBT 2 1692-2008产线或其他关键的加工设备上生产出来的乳粉在产品包装上的批次应该相同。856加工和生产记录:每一批次产品所对应的相关生产记录都应清晰、标明具体日期、能够永久性地识别,并妥善保存。这些记录的保存时间应超过该批产品的保质期,但保存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年,除非特殊需要。还应保存根据批次分销产品的记录。86乳粉的运输与贮存86I在防止产品受到污染、微生物生长繁殖、败坏和包装容器受损的条件下贮存与运输乳粉。862乳粉的包装容器及贮存条件应能
36、够防止乳粉在贮存期间吸收水分。乳粉贮存期间定期检查产品以确保销售适合消费者食用、符合产品标准的乳粉。按照生产批次顺序销售产品。87取样和实验室控制程序871 工厂应有足够的用于乳粉加工常规检验的实验室设备以连续控制所有的生产操作。872选择有代表性的乳粉样品来进行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检验。873实验室检测的内容:a)进厂的原料乳和液态乳半成品;b)其他配料、食品添加剂;c)加工和生产阶段,包括巴氏杀菌过程中检验原料乳中磷酸酶残存活力”;d)工厂的清洁消毒情况;e)成品;f)加工用水的水质;g)校正仪器设备,如温度计、量器;h)包装材料;i)空气质量;j)蒸汽质量;k)乳粉车间和厂区周围环境的微生
37、物指标检测。874为了易于解释实验结果,应首选公认的或标准的方法用于实验室分析。多数情况下,可选用法典中的分析方法。875限定在乳粉厂的特定区域内对致病菌进行检测,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产品污染不是来源于实验室。876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如果检测结果显著偏离正常指标,则应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包括进行更为详细的调查。877检测结果在乳粉厂的保存时间应超过产品的保质期,除非特殊的需要,保存时间不超过两年,还应该保存不同生产工艺的记录,所有的记录妥善保存备查。提供样品批次的识别方法。878负责乳粉卫生的人员应充分认识乳粉污染危害的重要性,并拥有计划、检查、整改乳粉厂卫生的权利。9产品规格采用标准方法进行
38、取样和检测应符合下列说明。91尽最大可能实施良好生产规范,产品不出现有害物质。乳粉不应含有任何超过标准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92采用适当的取样和检测方法时,产品中的微生物数量不足以引起人体健康危害。产品中不应含1)方法:a)IDF-63乳中磷酸酶活力检测的方法;ISO 3356:1975(原料乳、乳粉、酪乳、酪乳粉测定磷酸酶的活力(指示法)b)AOAC分析方法(1983),第14版,牛乳中残存的磷酸酶,方法,1611216114;c)我国检测方法可参照NYT 801(生鲜牛乳及其制品中碱性磷酸酶活度的测定。9GBT 21692-2008有微生物的有害代谢产物,特别是黄曲霉毒素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
39、标准和耐受剂量。93微生物指标:乳粉应符合第10章的微生物指标。10乳粉的微生物指标乳粉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包括如下两部分:a)成品乳粉的微生物属性;b)微生物指南。注:不适用于特定高危人群(如婴幼儿和儿童等)专用的乳粉。101 成品乳粉的微生物指标成品乳粉的微生物指标可作为官方机构制定相关标准的依据,目的是确保满足标准中重要的卫生指标,它可能包括对公众健康没有直接危害的微生物。1011取样方法和微生物指标”10111沙门氏菌:随机抽取15个样品,每个样品25 g,所有样品不得检出沙门氏茵(n-15,c=0,m一0)。10112 嗜温需氧菌:随机抽取5个样品,每个样品25 g。所有样品嗜温需氧菌均
40、不得超过200 000 CFUg;五个样品中不得有2个样品嗜温需氧菌超过5 000 CFUg(n=5,c一2,m一50000,M一200000)。10113大肠菌群:随机抽取5个样品,每个样品25 g,所有样品大肠菌群不得超过100CFUg;五个样品中不得有1个样品大肠杆菌超过10 CFUg(n-5,f一1,m-10,M一100)。1012单批次中的实地采样数量随机实地采样15份,首先全部检测沙门氏菌,再从15份样品中随机抽取5个样品用于检测嗜温厌氧菌和大肠菌群。1013取样方法所有乳粉样品实地采样至少200 g。无菌取样用具:能够深入到乳粉容器的底部取样的无菌取样用具,带有密封盖子的无菌存样
41、容器,还需具备无菌匙,酒精灯或其他火、棉花、干净纱布或毛巾及水桶等。取样前清洗取样容器。方法:对于小包装乳粉,根据实地采样要求随机抽取未开包装的样品。如果净重不足200 g,随机抽取多袋产品使样品质量不少于200 g。对于大包装容器,如箱子、袋子,用无菌匙或其他无菌用具除开表层乳粉,然后用无菌的取样设备从外围开始,至少从3个地方(外围、中心、中间部分)依次取样。将所取样品转移至无菌容器中,在环境温度下密封容器,并应尽快进行分析。1014参考方法10141沙门氏菌的检测”适用于全脂乳粉、脱脂乳粉、乳清粉和类似产品,检测方法为ISO 6785:2001。10142嗜温厌氧菌计数”适用于全脂乳粉、脱
42、脂乳粉、乳清粉和类似产品,计数方法为国际乳品联合会的参考方法,参见FIL-IDF 49:1970。10143大肠菌群计数”适用于全脂乳粉、脱脂乳粉、乳清粉和类似产品,计数方法为国际乳品联合会的参考方法,参见FILIDF 64:1971。2)微生物取样检测中n、c、优、M含义如下:n指批产品采样个数;c指该批产品中超过限量的最大允许数;m指合格菌数限量;M指合格的菌数限量。3) 可参照GBT 478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4)可参照SN 0178(出口食品嗜热菌芽孢(需氧芽孢总数、平酸芽孢和厌氧芽孢)计数方法。5) 可参照GBT 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T
43、21692-2008102微生物指南微生物指南用于监测乳粉厂中某一特定生产区域加工中或加工后的卫生状况。其目的是指导生产,而不是用于官方检测。它可能包括微生物指标和成品规格之外的微生物种类。1021 取样方法和微生物指标乳粉厂应制定企业的微生物取样方法和微生物指标,以确保成品的微生物指标符合制定的最低标准。乳粉厂应特别注意检测原料乳及半成品乳中的沙门氏菌(Salmonella spp)和加工中间环节中容易增殖的金黄色葡萄球菌(s口劬occ“s aureus)。后者既可以通过直接检测金黄色葡萄球菌也可通过检测耐热核酸酶的活力进行检测。GBT 21692-2008附录A(资料性附录)法典乳制品通用
44、标准(coDEx STAN 206-1999)中术语、名称的使用和命名规定A1乳制品乳制品是指以乳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各种食品,食品中可能含有食品添加剂和乳品加工应添加的其他成分。A2 配方乳制品配方乳制品是指原料乳、乳制品、乳成分在终产品中为必需组成部分的产品,添加非乳成分的目的不能用于替代部分或全部乳的成分。A3 商品法典标准中乳制品名称的使用A31 只有符合法典乳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206-1999)的产品才可以命名为法典标准中特定的乳制品。A32尽管法典乳制品通用标准:(CODEX STAN 206 1999)的431和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通用标准:(CODEX STA
45、N 1 1985,Rev1 1991)中432规定了乳制品的命名,以乳为原料,乳中脂肪和(或)蛋白质的含量被调整的乳制品如果产品的成分符合相关的标准,其可以命名为法典标准中的特定乳制品。A33通过添加和(或)去除乳成分的乳制品仍保持乳制品的基本特性,且乳成分的改变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其可以用相关的乳制品术语和清晰描述乳制品改性的术语共同来命名。A4配方乳制品的命名符合A2描述的乳制品可以用以乳为主体来命名或命名为特定的乳制品,准确描述乳品中其他特征性成分(特殊风味、香辛料、中草药、食用香精)的术语紧邻乳的术语。用来命名乳制品的术语可以与用来命名产品类型、级别、来源、用途、物理处理方法或成分改性的术语联合使用来命名某种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