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中低产田划分标准 DB34/T109-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中低产田的划分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确定中低产田类型,地力等级产量水平。可供农业及有关部门,作为土壤资源评价、改良利用、农田保护、土地转让、有偿征用的的依据和标准。 2 中低产田 2.1 中低产田 耕种土壤存在各种制药农业生产的低产因素,产量低而不稳的为低产田,产量一般的为中产田。中低产田经过改造,增产潜力较大。 2.2 低产因素 影响和限制作物产量且稳定少变的土壤及环境因素为低产因素。中低产田的主要低产因素可以归为两大类,一类是土壤因素,包括土壤肥力、土壤属性和障碍因子(如土壤
2、盐碱化、酸性、强石灰性及障碍层等);另一类是环境条件,如积温、降雨量、海拔、地貌、坡度和排灌条件等。 2.3 产量限定值 以低产因素与耕地生产力之间的负相关,作为各类中低产田划分的依据。将评价单元(主要是土种)的各项低产因素逐项评价,求出单项指数,并与设置权重相乘,得出加权指数。各项加权指数累加,就是某个中低产田类型的各类低产因素,对作物产量限制性大小的综合评价指数,即产量限定值。 2.4 耕地生产力评价 以低产因素分级作为耕地生产力评价依据。把耕地存在的低产因素,用缺项综合比较法,计算出各类型的限定值,再划等分类进行耕地生产力评价。 3 中低产田等级划分 3.1 划分原则 根据作物生长的不利
3、条件和限制因素的多少,对产量限制作用大小及改造难易,作为中低产田划分依据。本标准采用产量限定值(幅度值)划分中低产田等级。 3.2 划分等级(见表 1) 安徽省技术监督局 1995-3-15 批准 1995-4-1 实施 DB34/T109-1995 表 1 中低产田等级划分 等 级 产量限定值 1 级 4.0-5.5 中产田 2 级 5.6-7.0 1 级 7.1-8.5 2 级 8.6-10 低产田 3 级 10 4 限定值计算方法 4.1 限定值公式和符号 27 公式:Y = aibi i=1 y限定值 ai第 i 个低产因素的评价指数 bi第 i 个低产因素的权重 i低产因素注记 4.
4、2 低产因素分级指标 4.2.1 温度 日平均气温稳定(80% 保证率,下同)通过 10的积温4750 ,不能满足双季稻生长的为 1级;气温稳定通过 0或 10的积温,分别5000 或4500 ,不能满足麦稻或麦玉米连作的为2 级。 4.2.2 降雨量 年降雨量1100mm ,5 至 9 月降雨量700mm 为 1 级;年降雨量1000mm ,5 至 9 月降雨量600mm 为 2 级;年降雨量900mm 为 3 级。 4.2.3 排灌条件 排灌设施建设标准低,遇较大旱涝灾害严重减产的为 1 级;土壤排水性不良或易受旱,涝渍旱灾害发生率 50%为 2 级;土壤内排水极差或极易受旱,灌溉水源严重
5、不足,旱涝渍灾害频繁发生为 3 级。 4.2.4 农田标准化建设 田地不平整,沟、渠、林、路无统一规划为 1 级;顺坡种植,土壤轻度侵蚀(0.3cm/a )为 2级;陡坡种值,土壤中度以上侵蚀(0.4cm/a ),农田生态条件逐年变劣为 3 级。 4.2.5 地貌 地貌按平原、岗地和丘陵山区三种类型分为: 4.2.5.1 平原 江河滩地及洲地为 1 级;低圩田、滨河地、河谷低洼畈田、浅平洼地和黄河古道为 2 级;低洼圩心田、湖滩地、封闭洼地和行蓄洪洼地为 3 级。 4.2.5.2 岗地 低冲田、中旁岗坡地和海拔 50m 以下平岗(田)地为 1 级;海拔 60-80m 以上岗(田)地为 2 级。
6、 4.2.5.3 丘陵山区 海拔 200m 以下坡耕地和 400m 以下山区冲畈田为 1 级; 200-400m 坡耕地和 400-800m 冲垄田为2 级;400m 以上坡耕地和 800m 以上中山沟谷田(地)为 3 级。 DB34/T109-1995 4.2.6 坡度 按坡耕地坡度10, 10-15和 15-25,分别为 1、2 、 3 级。 4.2.7 地下水位 农田地下水 50-80cm,土壤表耕层次生潜育化,旱作物易受渍害为 1 级;地下水 30-50cm,土体过湿有明显潜育层,对旱作生长影响很大为 2 级;地下水位30cm ,土体常年积水,土体上部有强潜育层,对水稻生长影响很大为
7、3 级。 4.2.8 土层厚度 按耕层熟化土层厚度分为较浅,耕层 14-16cm,土体厚 60-80cm 为 1 级;浅,耕层 10-13cm,土体厚 30-60cm 为 2 级;浅薄,耕层10cm ,土体厚30cm 为 3 级。 4.2.9 砾石 土体少砾质,砾石含量5% 为 1 级;中砾质,砾石含量 6-15%为 2 级;多砾质,砾石 16-30%为 3 级。 4.2.10 障厚层 土体 50cm 以下有弱障碍层为 1 级; 50cm 以上有弱障碍层或 50cm 以下有强障碍层为 2 级; 50cm以上有强障碍层有 3 级。障碍层包括砂姜、铁子、瓦砾、(粉)砂层、粘盘、盐碱、胶泥、潜育层等
8、,其中盐碱、潜育层、铁子层等为强障碍层。 4.2.11 质地剖面型 土体 30cm 以上砂、 30cm 以下粘为 1 级;土体 30cm 以上粘、 30cm 以下砂或通体偏砂通体偏粘为 2 级;土体通体过粘或过砂为 3 级。 4.2.12 耕层质地 粉砂壤土或壤粘土为 1 级;砂壤土或粘土为 2 级;砂土为 3 级。 4.2.13 有机质含量 旱地有机质 10.1-15.0g kg-1较低为 1 级; 8.1-10.0g kg-1低为 2 级; 8.0g kg-1极低为 3 级。 水田有机质 15.0-17.0g kg-1较低为 1 级; 10.1-15.0g kg-1低为 2 级; 10g
9、kg-1极低为 3 级。 4.2.14 缺素状况 土壤(主要是耕层)缺素状况分六项: 4.2.14.1 全氮含量 全氮含量较低 1.01-1.05g kg-1为 1 级;低 1.00-0.50g kg-1为 2 级;极低0.50g kg-1为 3 级。 4.2.14.2 水解氮 土壤中含水解氮 60-80mg kg-1为 1 级; 40-60mg kg-1为 2 级;40mg kg-1为 3 级。 4.2.14.3 速效钾 较低,71-100mg kg-1为 1 级;低,31-70mg kg-1为 2 级;极低,30mg kg-1为 3 级。 4.2.14.4 速效磷 较低,6-10mg kg
10、-1为 1 级;低,3-5mg kg-1为 2 级;极低3mg kg-1为 3 级。 4.2.14.5 有效硼 较低,0.51-0.75mg kg-1为 1 级;低,0.21-0.5mg kg-1为 2 级;极低0.2mg kg-1为 3 级。 4.2.14.6 有效锌 缺 1 级;低,0.5-1.0mg kg-1为 2 级;很低,0.5mg kg-1为 3 级。 4.2.15 阳离子交换量 DB34/T109-1995 阳离子交换量 16-20cmol(+)kg-1,保肥性较差为 1 级;10-15cmol(+)kg-1,保肥性差为 2 级;10cmol(+)kg-1,保肥性很差为 3 级。
11、 4.2.16 土壤通透性 以土壤孔隙度、容重为指标,土壤通透性分 3 级。1 级通透性较差,孔隙度 50-52%,容重1.26-1.30mg m-3; 2 级通透性差,孔隙度 46-49%或 56-60%,容重 1.0-1.14 或 1.31-1.5mg m-3; 3 级通透性极差,孔隙度46% 或60% ,容重1.0mg m-3或1.5 mg m-3。 4.2.17 土壤酸碱度 土壤偏酸(PH5.6-6.5 ),偏碱(PH7.5-8.5 )为 1 级;土壤过酸(PH4.5-5.5 ),过碱(PH8.5-9.0 )为 2 级;土壤强酸(PH 4.5 )、强碱(PH9.0)为 3 级。 4.2
12、.18 石灰性 弱石灰性,CaCO3,含量 1-30g kg-1为 1 级;石灰性,CaCO3,含量 30-50g kg-1为 2 级;强石灰性,CaCO3含量 50-150g kg-1为 3 级。 4.2.19 水耕发育型(主要指水稻土) 脱潜、渗育型为 1 级;淹育型为 2 级;潜育、漂洗型为 3 级。 4.2.20 适种性 水旱轮作稍有限制为 1 级;仅适宜旱作或水耕,限制性较强为 2 级;多数作物不能生长或难立苗,限制性极强为 3 级。 4.2.21 适耕性 粘壤土,机耕阻力 0.65-0.75kg/cm2为 1 级;壤砂土机耕阻力0.55kg/cm2,或壤粘土机耕阻力0.76-0.8
13、kg/cm2为 2 级;粘土,机耕阻力0.8kg/cm2为 3 级。 4.2.22 作物常年产量 常年产量水稻连作区以两季稻总产计算,水旱轮作区以麦稻总产计算,旱作区以小麦、玉米总产计算,高海拔区只适种一季的,以一季稻或旱作计产。按正常三年平均产量分为:1 级,6000-7500kg/ha; 2 级,4500-5985kg/ha ;3 级,4500kg/ha 。 4.3 权重 各项限制性低产因素权重设置见表 2。 表 2 低产因素权重配置表 项目 权重 项目 权重 项目 权重 地貌 0.5 障碍层 0.5 有效硼 0.05 降雨量 0.25 剖面质地 0.2 阳离子交换量 0.1 气温 0.5
14、 耕层质地 0.25 通透性 0.2 排灌条件 0.5 有机质 0.2 酸碱度 0.2 农田标准 0.25 全氮 0.1 石灰性 0.2 坡度 0.25 水解氮 0.05 水耕型 0.2 地下水 0.25 速效钾 0.05 适种性 0.2 活土层 0.25 速效磷 0.1 适耕性 0.2 砾石 0.25 有效锌 0.05 平均年产 0.25 DB34/T109-1995 4.4 指数 指数按级数增加而增大,如某项低产因素 1 级指数为 1, 2 级为 2, 3 级为 4。某一项目的权重,乖以指数就是该项低产因素的限定值数。某一低产土壤类型的多个限定值数和,就是该类型的产量限定值。 附 录 A
15、地力等级和产量水平 根据实际测算,把产量限定值所反映出的耕地地力产量水平,划分为十个等级,并用当地典型种粮模式的全年粮食产量表示(见表 3)。 表 3 地力等级和产量水平 类型 地力等级 产量限定值 地力产量指标(kg/ha ) 1 级 1.5 13500 2 级 12000-135003 级 1.5-2.4 10500-12000 4 级 9000-10500 高产田 5 级 2.5-3.9 7500-9000 1 级 4.0-5.5 6750-7500中产田 2 级 5.6-7.0 6000-6750 1 级 7.1-8.5 4500-60002 级 8.6-10 3000-4500 低产田 3 级 10 3000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土壤肥料总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晓华、胡家之、钱国平、朱同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