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 徽 省 地 方 标 准 种母猪生产环境与管理 DB34/T197.4-2000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母猪生产环境与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安庆地区的六白猪集约半集约化生产环境与管理 2 种母猪舍的环境条件与管理 2.1 种母猪舍址选择 2.1.1 舌址应离耕地较近的荒地,闲散地的向阳坡地,且排水方便、防寒保暖的砂质土的地方。 2.1.2 场址应远离村庄,工厂、学校、屠宰场、与交通干线保持 300m 以上,距饮用水源, 500m 以上,同时考虑治疗和运输方便。 2.1.3 猪舍的结构要求:墙壁应用水泥抹面;屋顶应用防热保护的双层结构搭建;地面应用石料水泥铺平或三合土与砖砌平;门为 1.52m
2、的样式;窗的大小与母猪舍面积为 1 : 8 10,距地面 1.2m。 2.2 猪舍面积和密度,其技术参见表 1 表 1 种母猪饲养密度技术参数 每栏养猪头数 每头占床面积 m2各 期 母 猪 育 种 场 育 种 场 空 怀 5-10 1-1.5 妊娠后期母猪 1 6 后备母猪 10-15 0.7-1.9 哺乳母猪 1 6 妊娠前期 2-4 1.8 2.3 水源及用水量 应有水量充足,水质优良的水源。 3 公共卫生设施 猪舍应与外界隔离,有固定围墙或自然屏障,猪场出入口有消毒池、紫外线灯、消毒室、换衣间等。 3.1 排水 场(舍)排水系统应设置在运动场周边,一般采用斜坡或排水沟或暗下水道等符合环
3、保要求方式排水。 3.2 粪尿处理 粪尿分管:粪呈固态存放时,贮粪场应设在猪场下风处,距猪舍 100m 以上,贮粪池的深度约1m,宽 3-5m,长约 7m,四周及底部用水泥砂浆砌成,防止渗漏。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0-2-28 发布 2000-3-15 实施 DB34/T197.4-2000 粪尿水混排:实行清水冲刷入池,粪水池容积按每日每头 0.14m2计,粪池距猪舍 60-90m,距住宅 150m的下风处,其结构要求同上。 3.3 绿化 在母猪舍周边种植乔木和灌木混合材带,如大叶杨、垂柳、杨树、间、紫穗槐等,树下或行道两侧种植草坪、灌木等四季常绿植物,改善母猪舍的小环境。 4 母猪
4、舍内环境与管理 4.1 低温控制 保持舍内干燥,封门封窗,设档风屏障,窗户敷加透明薄膜采光,用红外线、暖气片等措施调整舍温。 4.1.2 高温调节遮阳,通过遮档窗户、墙体、顶棚,种树和攀缘植物改善水环境,防止舍内过热。 4.1.3 气、温、湿的调节 当气温升高,必须降低湿度;气候变慢,应有通风设施,除去二氧化碳和氨气,加大通气量。 5 保温 母猪刚产下后的仔猪需进行保温,仔猪保温室(兼仔猪补料间,面积 1m2)。 6 采光与照明 种母猪需光照时间 14-18 小时;自然采光,太阳直射或散射通过猪舍的开露部分进入舍内;人工照明一般以电灯作光源;采光系数 1:10-12,自然照度系数一般不能小于
5、0.5%。 7 粪便的处理与利用 7.1 土地还原法:把猪粪尿作为肥料直接施入农田。 7.2 腐熟发酵法:粪便腐热发酵时需达到温度 50-55以上,持续 5-7 天。 7.3 粪便生物能利用:建沼气池,粪便进行厌气发酵,产生沼气被利用;猪粪发酵分解后 60%的碳素转变成沼气、氮素等损失很少,沼液还田利用或作其它用肥。 7.4 用作饲料:粪便经酸贮,干燥、科学加工后可作为水产饲料。 8 消毒与防害 8.1 消毒方法 8.1.1 经常性消毒:经常接触猪的人员和器具、工作服、车辆、帽、靴等的消毒;出入场合时消毒池消毒;人及猪进出场的消毒。 8.1.2 定期消毒:每周按场(舍)、用具,特别是仔猪出售后
6、空舍的彻底洗刷和消毒。 8.1.3 突击性消毒:种母猪、乳猪发生传染病时,应及时予以隔离,圈舍、设备、分泌物、排泄物等应彻底消毒。 8.2 消毒方式 8.2.1 机械性消毒:用清扫、铲刮、洗刷等方法消除排泄物及杂物。 8.2.2 物理消毒法:采用阳光辐射,高温、发酵、紫外线照射,煮沸等等方法消毒。 8.2.3 化学消毒法:利用酸、碱、酚、季胺盐、氯化剂、氯、碘、醇等化学制剂杀灭病原体。 8.3 防害 8.3.1 保持环境清洁、干燥、阳光充足,圈舍平整,粪便按规处理,防止昆虫繁殖。 8.3.2 杀虫可用生物、物理、药物等方法杀灭环境里的虻、蝇、蚊、蜱、蟓等节肢动物。 8.3.3 灭鼠防兽:用器械药物灭鼠等。用牧羊犬驱赶野兽。 8.3.4 病猪和尸体处理:病猪应隔离诊疗,患传染病母猪、仔猪应作无害化处理,化制和销毁病死肉尸必须符合兽医卫生要求。 DB34/T197.4-2000 附加标准: 本标准由太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太湖县畜牧兽医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石去见、张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