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非铝质压力炊具HJBZ 31一1998Non-aluminum pressure oker 1 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非铝质压力炊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测方法;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所有以铁或不锈钢为主体材质制成的各类压力炊具。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p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GB 4806. 1-1994 食品用橡胶制品E生标准GB 5009. 63-1996 搪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 9684一1988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GB 11678-1989 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GB 11679 19
2、89 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 11681-1989 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分析方法GB 13484一1992接触食品搪瓷制品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 基本要求3. 1 产品质量应符合各自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3.2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4 技术内容4. 1 产品不得以铝质材料做为其主体材料g4.2 产品与食物接触的不锈钢部分应符合GB9684-1988的规定g4.3 产品与食物接触的聚四氯乙烯涂层应符合GB11678-1989的规定p4.4 产品与食物接触的搪瓷部分应符合GB13484-1992的规定g4.5 产品与
3、食物接触的橡胶件应符合GB4806. 1-1994的规定。5 检验5. 1 对技术要求中4.1条的规定通过现场检查的方法来验证p5.2 对技术要求中4.2条的规定采用GB11681一1989的分析方法测定$5.3 对技术要求中4.3条的规定采用GB11679-1989的分析方法测定;5.4 对技术要求中4.4条的规定采用GB5009. 63-1996的分析方法测定;5.5 对技术要求中4.3条的规定采用GB4806. 1-1994的分析方法测定。国家环境保护局1998-08-03批准6BB 1998-08-03实施HJBZ 31一1998附加说明: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