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167-2006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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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43.040.60 T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4167-2006 代替GB14167-1993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Safety-beIt anchorages for vehicles 2006-09-01发布2007皿0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世世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战叩GB 14167-2006 目次前言. . . . . E l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 . . . . 4 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4. 1

2、 一般要求4. 2 安全带固定点的最低数量1. . 4. 3 安全带圈定点的位置. 4. 4 固定点螺纹孔尺寸. 4. 5 安全带固定点的强度5 试验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5. 1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1. . I .,. . 5 5.2 车辆的固定5. 3 试验条件. . . . . . . . I . . . . . . . . . 1. . . . . .

3、 . . . . . . . . . . . . . . . 6 5.4 试验方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 . . 6 5. 5 动态试验. . . . . 7 附录A(规市性附录)附录B(规范性附录)附录C(规范性附录)附录D(规范性附录)附录E(规泡性附录)附录F(资料性附录)有效固定点的位置. . . . . . . . . . 1. . . . . . . . 8 人体模块示意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11 固定点最低数量和

4、下固定点位置. . . . . . . . . . . . . t . . . . . . . 13 动态试验一一静态试验的替代试验. . . . . . . . . t . . . . . . . 14 假人规格. . . . . . . . . . . . . . . . I . . . . . . . . . . . I . 15 本标准章杂编号与ECER14章条编号对照. 16 I GB 14167-2006 前言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本标准修改采用ECER14 Rev. 3/ Amend. 1(关于机动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英文版)。本标准代替GB14167-1

5、993(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儿本标准根据ECER14重新起草。在附录F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14法规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ECER14法规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本标准与ECER14的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一一引用的符号改为相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号,增加了标准的可操作性。一一对附录C中M2类车辆的固定点最低数量进行了调整,原因是为了与我国的标准体系一致。一一-删去ECER14附录4三维H点确定程序的相关内容,标准中涉及到诙方面的内容参照GB 11551-2003附录C中的内容执行,避免了由于标准用语的差异在实际操作时产生误差。一一删除了ECER14中第3、4章

6、的内容,其原因是标准体系和法规体系的差别所致。为便于使用,对于ECER14法规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daN改为N;一-tone改为kg;一一本法规改为本标准气一一增加资料性附录Fo本标准与GB14167-1993(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的主要差异有:一一增加了对固定点的一般要求(本版的4.1) ; 一一增加了固定点的最低数量要求(本版的4.2);一一固定点的位置要求有所改变(1993版的4.1,本版的4.3) ; 一一增加了试验方法的特殊规定(本版的5.4) ; 一一增加了动态试验方法(本版的5.5) ; 一一增加了规范性附录A、规范性附录B、规范性附录C、规范性附录D、规范性附录E、资料性

7、附录F(见规范性附录A、规范性附录B、规范性附录C、规范性附录D、规范性附录E、资料性附录F)。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为规市性附录,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对于新定型的产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施行;对于已定型的产品,自标准实施之日起12个月后施行。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小枚、余博英、张尚娇。本标准于1993年3月首次发布,本标准是第一次修订。m山山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的位置、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M和N类汽车上前向和后嚼盘

8、时夜里用安全带安装固定点。d抖抖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慧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GB 11551-2003 GB 11552-1999 GB/T 11563汽GB 14166-200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叫3. 1 车型vehicJe t 与固定点相连态试验,则车辆的约3. 2 安全带固定点be 在车身、座椅或车时安全带有致固定点ef GB 14167-2006 用于确定4.3规定的安部¥盼幅对于使用者的角度的点;带系挠,在可毅得与预期设计相同的安全带佩带状态。它可以岛也可以不连摇带实川屉霄,主要瑶族于与固定点相连接的安全带金属接头的形状。如:3

9、.4 -若安全带刚性掏件与下固定点连褂阳随鹏. 时面所有位置,不论是固定式还是自由旋转式,安全带有放固定点为织带与刚性构件的连接点;一-一如果在车身构架或座椅构架上设有织带的导向件,则应将织带朝向使用者-侧的导向件中点作为安全带有效固定点;一如果安全带经使用者直接通向卷收器而不带导向件,则应以卷轴与通过织带中心线卷收平面的交点作为安全带有效圈定点。地植f1 00r 与车身侧围连接的车身底板,包括加强件和底板下面的纵、横粱。1 G 14167一20063.5 座椅seat 可供一个成年人乘坐、带完整装饰的装置,可与车身框架一体,也可独立;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长条座椅的供一人乘坐的部分。3. 5

10、. 1 3.6 3. 7 3.8 3.9 3. 10 3. 11 3. 12 3. 13 前排柬员座椅front passenger seat 最前H点位于过驾驶员R点的横截面上或在此横截面前方的座椅。座椅组group of seats 供一个或多个成年人乘坐的长条座椅,也可为若干单独座椅并排构成的一组座椅。长条座椅bench seat 可供若干成年人乘坐的带完整装饰的构架。折叠座椅folding seat 备用的座椅。一般情况下,处于折叠状态。座椅型式seat type 在以下方面没有区别的一类座椅:一一座椅构架的外形、尺寸和材料:一一调节系统和锁止系统的型式及尺寸;一一安全带固定点、座椅固

11、定装置及车辆构架相关部分的型式和尺寸。座椅固定装置seat anchorage 将座椅总成固定在车身构架上的系统,包括影响车身结构的部分。调节装置adjustment system 可以调节座椅或座椅部件的位置以适应乘员坐姿的装置,允许座椅:一一纵向移动;一一垂直移动f-一一调整角度。位移装置displacement system 使座椅或其中一部分在无中间固定位置情况下移位或转动,便于乘员进入座椅后部乘坐的装置。锁止装置locking system 确保座椅或其中一部分保持在某一使用位置的任何机构,包括锁止靠背与椅座及座椅与车辆相对位置的机构。3. 14 基准区reference zone

12、二个距离400mm、相对于日点对称的垂直纵向平面间的空间。它是由GB11552一1999附录A中的头型由垂直向水平方向旋转所确定的。2 GB 14167-2006 3. 15 躯干限载装置thorax load Iimier function 安全带、座椅等在碰撞时能限制施加在乘员躯干上约束力的大小的装置。4 要求4. 1 一般要求4. 1. 1 安全带固定点的设计、制造和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 1. 1. 1 应能安装合适的安全带。前排外侧座椅的安全带固定点(特别是在强度方面应适合于装具有卷收器和导向件的安全带;车辆装有其他型式的带卷收器的安全带除外。如果固定点仅适用于某些特殊型式的安全带

13、,这类安全带的型式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4. 1. 1. 2 正确佩戴时安全带应无滑脱的危险;4.1.1.3 织带与车辆或座椅构架上凸出零件接触应无损伤织带的危险;4. 1. 1. 4 车辆正常使用时,固定点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4. 1. 1.5 对于可改变位置的固定点(该固定点既便于乘员进入车辆,且能约束乘虽),本标准中的规定应适用于处于有效约束位置时的固定点。4.2 安全带固定点的最低数量4.2. 1 M类和N类的车辆(允许有站立乘客的M2和Ma类城市客车除外)必须具有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安全带固定点。4.2.1.1 对于全背带式安全带的固定点,应满足本标准规定;但附加固定点或用于安装Y型安全带

14、的固定点则无需满足本标准中的强度和位置的要求。4.2.2 所有前向和后向座椅处的安全带固定点最低数量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4.2.3 但对于M1类车辆非前排的外侧座椅处(附录C表C.1中注a),当座椅与最近的车身侧围之间有供乘客通行的通道时,允许只设2个下固定点。若座楠和侧围间的空间为通道,所有的车门关闭时座椅纵向中心垂直平面(在R点位置测量与侧围的距离应大于500mmo4.2.4 对于前排中间座椅处(附录C表C.1中注旧,如果风窗政璃位于GB11552-1999附录A定义的基准区以外时,可只设2个下固定点;如果位于基准区内,则要求有3个固定点,此时凤窗玻璃被认为是基准区的一部分。4.2.

15、5 对所有附录C表C.1中注c的标明乘坐位置,应设3个固定点。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只设2个固定点z4.2. 5. 1 在其前方有一满是GB13057一2003中5.3.3的座椅或车辆的其他部件;4.2.5.2 车辆静止或运动时,在基准区内均无车辆的零部件;4.2.5.3 在基准区内的零部件满足GB13057-2003中的座掩靠背后部吸能性的要求。4.2.6 对于折叠式座椅(包括车辆静止时方可使用的座椅),以及4.2. 1至4.2.4未包括的座椅,不要求有安全带固定点。但如果车辆上为这种座椅位置设置了安全带固定点,则这些固定点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此时允许有2个下固定点。4.2.7 对现层客车

16、的上层前排中央乘座位置的要求与前排外侧位置的要求相同。4.2.8 对车辆静止时能翻转或能改变朝向的座槽,本标准的要求仅适用于车辆行驶时处在正常使用位置的情况(在检测报告中注明)。4.3 安全带固定点的位置(见附录A圈A.1)4. 3. 1 总则4. 3. 1. 1 安全带的固定点既可设在车辆的柑架上就座椅掏架上,亦可设在车辆的其他部件上,或者分设于以上各部件上。4.3.1.2 安全带的固定点可供两个相邻安全带的两个端头固定用,但必须符合要求。3 GB 14167-2006 4.3.2 安全带下有效固定点位置4. 3. 2. 1 M1类车辆的前排座椅M1类车辆的1(非带扣侧)应在300800范围

17、内,向(带扣侧)应在450800范围内。前排座椅所有可正常移动的位置,角度要求同上。在所有正常乘坐位置,1和向中至少有一个是恒定值时(如固定点在座椅上),其值应为60。士10.。对于带有调节机构的可调座椅,当靠背角小于20.时(见附录A图A.1),l可以低于以上规定的最小值(30.),但在任何正常使用位置均不得小于20.04. 3. 2. 2 M1类车辆后排座椅对M1类车辆,所有后排座椅的I和2应在30.80。范围内;如果后排座椅是可调的,则在所有正常移动位置,上述要求均有效。不起过3500 kg车辆的前座椅上),其值应为6004.3.2.4 M1类以外对M1类以外正常使用位置上的前排座椅所有

18、60.土100对4. 3. 2. 5分的距离不得小的,则上在30.80.之间;对于最大总质量有一个是恒定值时(如固定点在、后排)长条座椅以及在不超过3500 kg车辆座椅上),其值应为的两个垂直平面间坐位置是不可移位4. 3. 3. 1如线通过J1点段;Jz点与Jl线。当用双开门4.3.3.2 安全带于后排座槽,此夹角当S运200mm时,DR4. 3. 3. 3 安全带上有效平面后方,此时须保证BR=24. 3. 3. 4 S值不得小于140mmo 4. 3. 3. 5 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位于通过A所示。干对但躯。S的。方8型车下斗模下面时体上平时U川口凤呐川呻嗣阳4-F妨角m成120.角且

19、相交于B点的FK商可选用BR=260mm十0.8So直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铅垂平面之后,如附录4. 3. 3. 6 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在通过A.1. 3规定的C点的水平面上方。4. 3. 3. 7 除4.3. 3. 1规定的上有效固定点外,若满足下述条件之一,可以装备另外的附加上有效固定点:4.3.3.7.1 附如固定点应符合4.3. 3. 1至4.3.3.6的要求。4.3.3.7.2 无需借助工具应能使用附加固定点。该固定点应符合4.3. 3. 5和4.3. 3. 6的要求,并处于附录A图A.l所示沿铅垂方向上下各80mm所确定的区域内。GB 14167-2006 4.3.3.7.3 符合

20、4.3. 3. 6规定要求的全背带式安全带的固定点应位于通过躯干线的横向平面之后,并处于下述位置z4.3.3.7.3.1 对于单固定点,位于通过4.3. 3. 1规定的J1和J2点的两个铅垂面夹角内,其水平截面几本标准附录A图A.2。4.3.3.7.3.2 对于两个固定点,固定点可位于上述二点之一的夹角内,同时其中一固定点是另一个固定点相对于A.1. 5中规定的座椅的P平面的对称点,且二者间的距离不大于50mrn. 4.4 固定点螺纹孔尺寸4. 4. 1 固定点的螺纹孔应为7/161J(20UNF2B)4.4.2 如果固定点与安全带的连接已由车辆制造商完成,且这些固定点符合本标准的其他规定,则

21、无需满足4.4.1的要求。此外,4.4. 1腆刺啃商宇悔且也3.3. 7. 3要求的附加固定点。4.4.3拆卸安全带时,应不钥丁安全带固定点。4.5 安全带固定点的强4.5. 1 所有的固定点应程也i?最箱5.4规定的试验。如果在规定的间内,持续按规定的力加载,则允许固定点或周围峭捕形,包括部分断裂或产生黝川叫l,下有效固定点的最小间隔应4.5.1.1 对最定点前向位移前向位移不应超出上述范4.5.2部4.5.3试4.5.4 又才座椅上,5. 1 总则5. 1. 1 应制5. 1. 1. 1 5.1.1.2 满足5.1.1.2.2完5. 1. 1. 3 可以装门、5. 1. 1. 4 允许保留

22、增强5. 1.2 座椅应放置在对强靠背角可调,应调至制造商的规别车辆为15005.2 车辆的固定,试验期间,上有效固,车辆,上有效固定点的若上有效固定点位移,若上固定点处于置应在检验报告中予以说明。如果座椅实际靠背角尽可能为250,其他类5. 2. 1 试验时,所有固定牢辆的方法均不得对固定点或其周围部分起加强作用,同时亦不得减弱构架正常的变形。5.2.2 所有固定车辆的装置应距被测固定点前方不小于500mm或后方不小于300mm处,且不得影响构架结构。5.2.3 建议将掏架固定于接近车轮轴线或悬架连接点的支承物上。5.2.4 如果采用与5.2.1至5.2.3规定不相同的固定方法,则应证明其等

23、效性。5 GB 14167-2006 5.3 试验条件5. 3. 1 同一组座椅的全部安全带固定点应同时进行试验。若有可能因座椅或固定点的非对称性加载而导致试验失败,则可进行一次追加试验。5.3.2 沿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井与水平线成向上100士50的方向施加载荷。5.3.3 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加载至规定值,并至少持续0.2s , 5.3.4 用于试验的人体模块见5.4和附录B,5.3.5 安全带上固定点的试验条件如下z5.3.5.1 前排外侧座椅安全带固定点应进行5.4.1规定的试验,试验时利用配有卷t&器或上部织带导向件的模拟三点式安全带,将载荷传递至3个固定点。此外,如果固定点的数量比4

24、.2规定的多,这些固定点应按5.4. 5 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时利用模拟安全带加载。5. 3. 5. 1. 1 若安全带外侧下固定点未装卷收器,或卷收器装在安全带上固定点处时,其下固定点也应进行5.4. 3规定的试验。5.3.5.1.2 在上述情目中,若制造商提出要求,5.4. 1和5.4.3规定的试验可以分别在不同的车身框架上进行。5.3.5.2 后排外侧座椅和所有中间座椅安全带固定点应进行5.4. 2规定的试验,试验时利用模拟无卷收器三点式安全带加载,且应进行5.4.3规定的试验,试验时利用模拟腰带对两个下固定点加载。若制造者提出要求,两项试验可以分别在不同的构架上进行。5.3.5.3 当

25、制造者提供装有安全带的车辆时,应制造者的要求,可以使用车辆上的安全带进行试验。5.3.6 如果外侧和中间座椅无安全带上固定点,下固定点应进行5.4.3规定的试验,利用模拟腰带将载荷传递至固定点。5.3.7 如果车辆设计成可以安装其他装置,而这些装置使织带必须通过导向件才能与固定点连接时,或与4.2规定的范围之外的固定点连接时,则应利用这种装置将安全带或模拟带连接于车辆的安全带固定点上,此时,安全带固定点应进行5.4规定的相应的试验。5.3.8 允许采用可证明与上述试验等效的试验方法。5.4 试验方法5. 4. 1 上固定点装有导向件或织带导向环带卷收器的三点式安全带5. 4. 1. 1 在安全

26、带上固定点应装有适用于传递试验载荷的绳索或织带的导向件或导向环,或由制造商提供导向件或织带导向环。5.4.1.2 利用模拟织带对上人体模块(见附录B图B.2)施加13500N土200N的试验载荷。对M2和凡类的车辆,试验载荷应为6750N士200N;对于M3和N3车辆,试验载荷为4500N士200N。5. 4. 1. 3 与此同时,应对下人体模块(且附录B固B.1)施加13500 N士200N的试验载荷。对Mz和凡类的车辆,试验载荷应为6750 N士200N;对于M3和N3车辆,试验载荷为4500N土200N。5.4.2 元卷收器或卷1&器装于上固定点的三点式安全带5. 4. 2. 1 应对连

27、接安全带上固定点及相应的下固定点的上人体模块见附录B图B.2)施加13500 N 土200N的试验载荷。如果上固定点带有卷收器,应连同卷收器一起试验。对M2和Nz类的车辆,试验载荷应为6750N土200N;对于M3和川军辆,试验载荷为4500N士200No 5.4.2.2 与此同时,应对下人体模块(见附录B图B.l)施加13500 N土200N的试验载荷。对Mz和Nz类的车辆,试验载荷应为6750 N士200N;对于M3和N3车辆,试验载荷为4500N+200 No 5. 4. 3 雨点式安全带(腰带)固定点应对连接腰带的下人体模块(见附录B图B.1)施加22250 N土200N的试验载荷。对

28、Mz和N2类的车辆,试验载荷应为11100N士200N;对于M3和N3车辆,试验载荷为7400N土200No GB 14167-2006 5.4.4 设于座椅骨架上或分设于座椅骨架和车身框架上的安全带固定点5. 4. 4. 1 在进行5.4. 1、5.4.2及5.4. 3规定试验的同时,应对每一个或每一组座椅施加下面规定的载荷;5.4.4.2 除5.4.1、5.4.2和5.4.3规定的载荷外,还应施加一个相当于座椅总成质量20倍的力。惯性载荷应施加在座椅上或与相应的座椅的实际质量相当的座椅相关部件上。追加的载荷及载荷的分布应由制造商确定且经检验机构认可。对M2和N2类车辆,载荷为座椅总成质量的

29、10倍;对M3和Ns类车辆,应为座椅总成质量的6.6倍。5.4.5 其他类安全带固定点的试验5. 4. 5. 1 利用模拟织带的装置,对连接到固定点上的上人体模块(见附录B图B.2)施加13500 N 土200N的试验载荷。5.4.5.2 与此同时,对连接下固定点上的下人体模块(见附录B图B.3)施加13500 N士200N的试验载荷。5.4.5.3 对M2和N2类的车辆,试验载荷应为6750 N土200N,对于M3和问车辆,试验载荷为4500N土200N。5.4.6 后向座椅试验5. 4. 6. 1 应按5.4. 1、5.4.2或5.4. 3的要求对固定点加载。试验载荷值同M3或N3类车辆的

30、规定值。5.4.6.2 加载方向同乘坐位置的朝向,试验程序同5.3 D 5.5 动态试验对附录D中D.1定义的座椅组,应制造者的要求可以进行附录D的动态试验。它可替代5.3和5.4的静态试验。7 GB 14167-2006 A. 1 定义附录A(规范性附景)有效固定点的位置A. 1. 1 日点为基准点,必须按所GB11551一2003附录C规定的程序确定。H1点为对应座椅每一正常使用位置确定的,对应于H点的参考点。R点为座椅基准点。A. 1. 5. 2 在不自纵向中心面的辛睡垂喃喃(可调座椅的P平面附抨面;制造商按下述费。得定:A200 A300 自战蚓A.2位置噬见图A.l图鸣2.8 的距离

31、(mm),P平丽的位14167-2006 GB 单位为毫米N Y 4.3.3.7.2规定的附加固定点范围口阳的灿川同ONHA同J J o 。g 9 上有效固定点有效固定点的范围圈A.1 GB 14167-2006 固A.2上有效固定点范围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人体模块示意图R50 P 一一-E510 25mm厚泡沫覆盖层P R50 固B.1 下人体模块25mm厚泡沫覆盖层-rh 2-F M-J -h-N M-2 2 a参见4.2.3(若b参见4.2.4(若c参见4.2.5(基d参见4.2.7(对辆前排.I长条座椅长条座椅后排座椅c折叠座椅a若角度不为恒定值,见4.3. 2. 1. b M3

32、和M2类车辆为45.90c包括外侧和中央乘坐位置。问:45.80.30.-80. 20.-80.b 13 GB 14167-2006 附录D(规范性附录)动态试验一一静态试验的替代试验D. 1 范围本附录的动态试验可代替本标准的5.3和5.4.本试验适用于所有的乘坐位置都装用带躯干限载功能的三点式安全带的座椅组,其中包括有一个乘坐位置的安全带上固定点在座椅构架上。制造者可选择进行动态试验或静态试验。D.2要求D. 2. 1 试验后,固定点及周围区域应无破裂。允许限载功能有一定的破坏。4.3. 2. 5规定的下有效固定点的最小空间和4.3.3.6对上有效固定点的要求,应与下面的要求结合起来考虑。

33、D. 2. 1. 1 对总质量不大于2500 kg的M1类车辆,若上固定点在座椅构架上,试验后的前向位移应在通过R点和C点的横向平面以内(见附录A图A.1)。对非MJ类车辆,上固定点的前向位移不应超出R点平面前倾10.的范围。D. 2.2 试验后,所有座椅上的乘员不借助工具仍应能利用位移和锁止机构逃离车辆。队3动态试验条件D. 3. 1 总则本标准5.1的试验条件同样适用于本试验。D. 3.2 安装和准备D. 3. 2. 1 滑车滑车结构应保证试验后不变形。碰撞时,垂直方向的偏离不大于5,水平方向的偏离不大于2Q。D. 3. 2. 2 幸身构件的固定按本标准5.2的要求,将与座椅固定装置及安全

34、带固定点相关的车辆基本结构固定在滑车上。D. 3. 2. 3 约束系统D. 3. 2. 3. 1 约束系统(座椅总成、安全带总成和限载装置)应按制造要求固定在车身柑件上。与试验座椅相对方向的车内部件(如仪表板、座椅等)可以安装在滑车上。如果有前方气囊,应断开触发装置。D. 3. 2. 3.2 除座椅总成、安全带总成和限载装置外的某些约束系统的元件可不安装在台车上;应制造商要求并经检验机构同意时可用等效零件替代。等效零件的尺寸与原件相近,其结构应选对试验结果影响最恶劣的型式。D. 3. 2. 3. 3 按本标准5.1. 2调节座椅,应选择最不利于固定点强度的位置,同时兼顾车内假人的安放。D. 3

35、. 2. 4 假人满足附录E规定的假人应安放在每一试验乘坐位置上,并系上安全带。D. 3. 3 试验方法D. 3. 3. 1 试验时,滑车速度为50km/h,滑车减速度应在GB14166-2003规定的范围内。D.3.3.2 附加的约束装置(如预紧装置,但气囊除外)应按制造说明书的要求起爆。D.3.3.3 安全带固定点的位移不应超出D.2.1和D.2. 1. 1规定的范围。14 质量坐高臀宽臀围腰围胸厚胸围肩高尺寸公差坐高胸厚附录E(规范性附录)假人规格97.5 kg士5kg 965 mm 415 mm 1 200 mm 1080 mm 265 mm 1130 mm 680 mm 士5%侧视注

36、:等同于95百分位的混合皿型假人。圄E.1 臀宽前视胸围腰圈GB 14167-2006 15 GB 14167-2006 附录F(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14章条编号对照表F.l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14章条编号对照一览表。表F.1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ECER14章条编号对照6. 3 6. 4 4 6. 5 4. 1 11 J萨jf 附录14. 1. 1 11 f 1 附录24.2 附录34. 2. 1 附录44.2.2 11 jt.藏咱附录54.2.3 5.3.3 11 附录C附录64.2.4 5.3.4 11 附录D附录74.2.5 5.3.5 11 附录E附录8附录F本

37、标准章条编号1 2 3 3. 1 3. 2 3. 3 3.4 3. 5 3. 6 3.7 3. 8 3. 9 3. 10 3.11 3. 12 3. 13 3. 14 3. 15 对应的ECER14章条编号号编条-6章一。准一标一本一对应的ECER14章条编号5. 3. 6 5. 3. 7 5. 3. 8 5. 4 5.4.1 5.4.2 5.4.3 5. 5 口-u-7-hqb一句。一46 1 注:表中章条以外的本标准其他章条编号与ECER14其他章条编号均相同且内容对应。16 CON-h户寸户筒。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GB 14167-2006 国中4峰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旦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争舍印张1.5字数32千字2007年2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07年2月第一版定价14.00元铃书号:155066 1-28771 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GB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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