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9.140.30 K 71 h E 噩噩E . I -.f 民H工/、不日因l王I*-i住GB 16843-2008jIEC 61199: 1999 代替GB16843-1997 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s一-Safetyspecifications (IEC 61199: 1999 , IDT) 2008-06-13发布2009-07-01实施i黯酣)/句唱,飞回硝d品旷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 16843-2008jIEC 61199: 1999 目次前言.1 I 一般要求-1
2、.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义.2 安全要求.2 2.1 ,总贝。.22.2 标志.22.3 灯头的机械要求.2 2.4 绝缘电阻.2.5 介电强度2. 6 可能会意外带电的部件. 3 2.7 耐热与防火. 3 2. 8 灯头的爬电距离.4 2. 9 灯头温升42.四抗元线电于扰电容器.4 2.11 灯具设计参数.4 2.四镇流器设计参数.4 3 评定43. 1 )总贝。. . . 4 3.2 采用制造商记录方法对全部产品评定.53.3 制造商特定试验记录的评定3.4 批量拒收条件3.5 全部产品试验的抽样程序.3.6 批量试验的抽样程序6附录A(规范性附录)评定灯头结
3、构和组装的试验.1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灯头最高温升和测试方法.附录c(规范性附录)灯具设计参数.13 附录D(规范性附录)型式试验的合格条件u附录E(规范性附录)阴极与插脚的连接方式15附录F(规范性附录)灯的非互换性要求.附录G(规范性附录)加热试验温度.附录H(资料性附录)镇流器设计参数. . 18 参考文献GB 16843-2008/IEC 61199: 1999 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窑为强制性。本标准等同采用IEC61199: 1999(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英文版)。本标准等同翻译IEC61199:1999 0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z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
4、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删除I阻EC6旧11凹99弘:1凹999的前言;一对于IEC61199:1999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中有被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本部分引用我国的这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其余未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国际标准,在本部分中均被直接引用(见1.2)。本标准代替GB16843-1997(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本标准与原标准GB16843-1997相比,主要差异在z范围、引用标准、评定、附录。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是规范性附录。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
5、2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z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广东东松三雄电器有限公司、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山惠视科技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本标准起草人:陈松、陈尚瑜、李惜、邢合萍、徐国荣、吕军、赵国松、陆光明、苏挺、刘剑平、张贤庆、林岩、陈振峰、苏佐刚、屈素辉、杨小平、赵秀荣、江姗。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一一-GB16843 -1997 0 I GB 16843-2008/IEC 61199: 1999 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1 一般要求1. 1 范圈本标准规定了使用下列灯头的普通照明单端荧光灯的安全要求
6、:2G7、2GX7GR8、2G10、G10q、GR10q、GX10q、GY10q, 2G11 、G23,GX23,G24、GX24和GX320本标准规定了制造商根据成品灯的检验记录确定全部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具体方法。此方法也可以用于产品认证。本标准还规定了评定批量产品的检验程序细则。注:本标准的合格条件仅涉及安全指标,不考虑普通照明用单端荧光灯关于光通盘、颜色、启动及工作特性等性能指标。对于上述数据见IEC609010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曹然而,鼓励根据
7、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169. 10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2-10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灼热丝装置和通用试验方法(GB/T5169.10-2006 , IEC 60695-2-10:2000 , IDT) GB 7000.1一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idtIEC 60598-1: 2003 Lun白白陀s-Part1: General requirements and tests) IEC 60061-1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璧规第1部分:灯头IEC 60061
8、-2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第2部分:灯座IEC 60061-3 灯头、灯座及检验其互换性和安全性的量规第3部分:最规IEC 60410 计数检查抽样方案及程序IEC 60529: 1989 外壳防护等级代码:IP) IEC 60901单端荧光灯性能要求1.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述定义。1. 3. 1 单端荧光灯single-capped fluorescent lamp 单灯头低压示蒸气放电灯,其大部分光是由放电产生的紫外线激活荧光粉涂层而发射出来的。1. 3.2 类别group 具有相同电气和阴极特性,相同几何尺寸和启动方法的灯。1. 3. 3 型号type 具有相同光特性和
9、颜色的同一类别的灯。1. 3. 4 种类family 材料、零部件、管径和/或加工方法相同的灯。1 GB 16843-200起/IEC61199: 19曾告1穰3.5棒草草跪事眼睛酷i盟摄电凉时随萨灯上标明的费事白1. 3.在盟式镜黯世时伊拉盟主握握有关条款要求曹又才一个斡类飞一种类知或若干操男号的试样捞进行的栓黯其设计合格性的试验。1. 3. 7 制行试瞌醉ri暗暗ic如8t每隔一段时间为拴验某一产品在某些方题是否锦离设计规定所做的一项或一系到试验。1. 3. 8 21脆试瞌甜阳iH嚣t甜为评定提供数据雨经常傲的试擒。1带3.费生量最髓拉如指向一次提交的、用作试黯琪撞验合格性的同一种类牵挂/
10、辑同一提到坷的全部数他罪1. 3. 10 全部产品w如lepr告曲时i锦指按照本标准在12个月内生产的各种型号好的总和警并且这些好到在出生产厂提棋的清单内啻是认证证书的组成部分。2 萤盘要求立1总酣虾的设计和结构成保证在正常镀用中,ty不会主才使用者或环境造成集害串通常曾进行所有规定的试翰来撞验合格性白2.2 挥志2. 2. 1 下述挥志应清斯市酣久地标在盯上路a) 来哥哥、部志(可采用商辑、制造商或销臀者名称等荒草式); b) 标都功率标上轩或瓦特)骂是其他能表被灯特性的舔志。乱2.2报摇下述方法撞撞标志的合格位白在)蹲吕挠法检辑是否有栋志和挥志的清曦度;的用下述方法检验来使用过的好上林志的
11、甜久性由用踵的软布在盯的挥志上擦拭15s之后,标志仍应清酣睡2.3 盯头的事l槌整求2. 3. 1 鳝鹊鞍盟署在灯头的结掏及好头与好臂的组装啻应使整个灯在工作期间或之后各部分均保持完好的连接。按照酣录AX才其进行试黯啻检验其合格性口试验之后啻好头不应出现任M影自由安全性的报坏。2霉3.2蛇头的尺寸要求2. 3. 2. 1 好头应符合IEC60061斗的尺寸要求相2穆3.2.2采用表1所示的赣规检验其合格性。且3.3撞髓辈革接与撞撞辑2. 3. 3. 1 插脚进撞又才于好头上有四只插膊的好曹好5月极和擂酶的连接应符合能录E对相关灯头的粟求。2 GB 16843-2008月EC61199:1999
12、在有关插脚之间进行导电性试验和/或用目视法检验其合格性。2.3.3.2 连接键带有连接键的这类灯头,可确保与类似型号灯不可互换。该灯头应符合IEC60901有关灯中规定的灯头/连接键的要求。附录F介绍了在设计灯与某一镇流器配套工作时,使用哪一种灯头/连接键。使用适当的测量系统和/或目视法检验其合格性。2.4 绝缘电阻2.4. 1 灯头的金属部件(如果有的话)和全部连接在一起的插脚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D.。2.4.2 使用500V的直流电压,用适当设备检验其合格性。在灯头外壳完全由绝缘材料制作的情况下,按照IEC60061-2的要求,灯头以最小包容尺寸与灯座连接时,试验应在全部连接在一起的
13、插脚和包裹易触及表面的金属箱之间进行。2.5 介电强度2.5. 1 在2.4中规定的相同部位之间的绝缘体应承受2.5.2中规定的试验电压。试验期间,不应发生闪烁或击穿现象。2.5.2 合格性检验应采用频率为50Hz或60Hz的1500 V正弦交流电压,历时1mino开始加压不要超过上述规定值的一半,然后迅速提高到规定值。没有产生电压降的辉光放电可忽略不计。2.6 可能会意外带电的部件2.6. 1 与带电部件绝缘的金属部件不应或不应可能带电。2.6.2 除灯头插脚之外,带电部件不应突出灯头的任何部位。2.6.3 合格性用适当的检验系统检验,其中包括使用日视法检验。此外,还应有规律地每天进行设备检
14、查,或验收有效性的检查(见3.5.心。2. 7 耐热与防火2.7.1 灯头的绝缘材料应具有充分的耐热性能。2.7.2 用下述试验检验其合格性。2.7.2. 1 将试样放进加热箱内,按照附录G规定的温度,历时168h。试验结束后,试样不应出现任何削弱其安全性的变化,尤其不应出现F述情况z2.4和2.5要求的防触电保护性能降低;灯头插脚松动、破裂、鼓胀和皱缩,通过目视法检验。试验结束之后,其尺寸应符合2.3.2的要求。2.7.2.2 使用图G.1所示的装置进行球压试验。将试样表面水平放置,用直径5mm的钢球以20N的力压其表面。如果试验时该表面出现弯曲,则将球压的部分支撑起来。该试验应在温度为12
15、5oc士5C的加热箱内进行。1 h之后将钢球移开,测量压痕的直径,该直径应不超过2mm。陶瓷部件不进行此项试验。2.7.3 灯头的绝缘材料应具有耐异常高温和防燃烧性能。2.7.4 进行下述试验检验其合格性。用加热到6500C镇错灼热丝对试样进行试验。该试验装置在GB/T5169. 10中有说明。受试样品应垂直安装在支架上,紧贴灼热丝端部,并施加1N的力。试验最佳部位是距离试样上部边缘15mm或大于15mm的位置。灼热丝进入试样的深度用机械方法限制到7mmo 30 s之后,试样与灼热丝脱离接触。试样从灼热丝上移开后,试样上的任何燃烧火焰均应在30s之内熄灭,并且任何燃烧着的或熔化的下落物质不应点
16、燃水平放置在试样下面的、距离为200mm士5mm的五层薄纸。3 GB 1在843-2008jIEC61199 :暗的的热丝摇度军口如热电流在试验开始之前应但定1mino !l要保证在此期间热辐射不应影自由试样。采用铠装高灵敏热电偶丝测景:的热丝I贸部温度,热电偶的结楠与校准应符合GB/T5169. 10的要求。按:为了人身安全,在的热堂堂试验时要采取措酶防止下述危险发生:一一发生爆排或失j(;一一坡人烟雾和/或有毒物璜;一一产生有草草废料。2.8 束了头的j酷电距菌2. 8. 1 失了头插脚与灯头上金属部件如果有的话)之间的最小爬电距离应符合IEC60061-1的要求。有关;盯头参数表的活页蝙
17、号见表102.8.2 在最不利的位置浦其翻壤,来栓瞌其合格性。2.9 蛇头温升2. 9. 1 对于内装启动装置的;盯和外用启动器的坷,其高于环境温度的灯头温升不应超过表B.2中规定的有关数值白2.9.2 按照酣录B中规定的程路撞撞其合格性。合格条件在D.4中给出。2.轧3如果某一类别灯的灯头温升是一给定的灯种类中最高的,则只需试验该类别灯的灯头挺直升来判别全部相嗣灯头的灯的合格性目2. 10 就无辑电干扰电军事普普内装有启动装置和/或装有抗无线电干扰电容器的好?其电容器应特合下述要求。2. 10. 1 防翻该电容器应具有防潮性能费用下述试验检验其合格性。潮搜处理之前,应将电容器放罩在温度不超过
18、潮混试验箱内温度oOC,-._,十4oc的环境中至少4扎电容器在经受相对撞在度为91%-95%、环境温度为20oC -30 oC (温差在士1oC之内)的48h潮温处理之后曾应能承受2000 V直流电压1min丽不损坏。试验电压如在电容器两端。开始时p电压不要超过规定值一半p然后逐渐加到规定假。2.叩.2 前!)与盼攒电容器应具有防火与防燃的性能。采用下述试验检验其合格性z对每一个电容器施加逐渐增大的交流电压曾直至电容器击窍。进行此项试尊金的电草原应具有大约1 kVA的短路功率。此后,每一电容器与一电感镇流器串联相接,该镇流器的额定功率能与有关的好配套工作,在镇流器额定电压下工作5mino 在
19、此试验期间,电容器不应超火或燃烧。2. 11 束了具设计事数盯具的设计参数见酣录Co2. 12 镇掩器设计事费生镇流器设计参数见附录Ho3 评定3. 1 总酣本章规定了制造商报据成品灯的检黯记最确定全部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具体方法。i地方法也可以用于产品认证。3.2、3.3和3.5给出了采用制造商记录进行评定的细则。3.4和3.6给出了用于对据最产品进行有限评定的批量梭验程序细则由该试尊盘程序包据报最试验要求?从而使批最评定适用于含有安全性能不合格产品的才能次。由于某些安全要求不能用批量试验进行检擒,甜且未必可能旗先了解制造商产品的质量,所以,挑最试睡不能用于产品认证,也不能用于琦挝GB 16
20、843-2008/IEC 61199: 1999 量产品的验收。如果某一批量产品试验合格,检验机构就不能仅以安全原因判定该批量产品不合格。3.2 采用制造商记录方法对全部产晶评定3.2.1 制造商应提供证据表明他的产品符合3.3特定评定要求。为此制造商应提供与本标准要求有关的成品试验的全部结果。3.2.2 试验结果可以从工作记录中提取,但这些记录可能并不是以己整理好的方式呈交的。3.2.3 一般来说,评定工作应是对符合3.3要求的单个工厂而言。然而,如果若干个工厂在同一质量管理下,他们可以组合在一起。就认证而言,对于这些指定的工厂可发放一个证书。但认证机构有权参观每一工厂,以便检查相关现场记录
21、和质量控制程序。3.2.4 就认证而言,制造商应提交一份清单,清单内应有来源标志和本标准范围内的、指定工厂生产的相应灯的种类、类别和型号。证书中应包括制造商清单列出的其制造的全部灯产品。有关增加和删减产品的通知可随时发出。3.2.5 在提交试验结果时,制造商可以根据表2第4栏归并不同灯种类、类别和/或型号的试验结果。全部产品评定要求制造商的质量控制程序应符合已被认可的最终检验的质量体系要求。在依据在线检验和试验的质量体系范围内,制造商可以通过在线检验而不是成品试验的方法说明其产品符合标准的某些要求。3.2.6 制造商应提供与表2第5栏所示每一条款要求相关的充分的试验记录。3.2.7 制造商记录
22、中的不合格的数目不应超过表3或表4中所示的与表2第6栏中合格质量水平(AQL)值有关的限值。3.2.8 重复评定的周期不必局限于预定的年限,而可以是紧接着前一次评定的日期的连续的12个月。3.2.9 过去符合,但现在不再符合规定标准的制造商,只要能提供下述证据,就应有申请符合本标准的资格。a) 刚从其试验记录证实有上述趋向,就采取了补救措施。b) 在F述时间之内恢复了规定的验收质量合格水平:1) 2.3. 1和2.9为6个月22) 其他条款为1个月。采取上述a)和b)修正措施之后,如果确定合格,则这些种类、类别和/或型号的不合格的试验记录中其不合格那段时间将从12个月累计中除去,与修正期有关的
23、试验结果将保留在记录中。3.2.10 对于不符合3.2.5规定的试验记录分类中某一条款要求的制造商,如果通过附加试验证明问题只存在某些种类、类别和/或型号中,则不取消其全部灯种类、类别和/或型号的生产资格。这种情况下,这些种类、类别和/或型号或是按符合3.2.9处理,或是从种类、类别和/或型号清单中删去。制造商可以声称这样是符合本标准的。3.2. 11 按照3.2. 10从清单中(见3.2.4)删去的一个种类、类别和/或型号的灯,在下述情况F可以恢复,即如果用一些灯做试验得到满意的结果,所用的灯的数量等于表2规定的发生不合格的条款中的最小年样品量,这类样品可在一较短的期间内收集。3.2. 12
24、 关于新产品,可能与现有灯种类、类别和/或型号有相同的特性,只要制造商一开始就把新产品包括在抽样计划中,这些特性可以看作是合格的,任何没有涉及的特性,在开始生产之前应该进行试验。3.3 制造商特定试验记录的评定表2规定了试验类型和其他用于评定不同条款要求的合格性的方法。只有当产品的物理或机械结构,材料或制造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才需要重复进行型式试验,并且仅对由于变化而受影响的性能进行试验。3.4 批量拒收条件不需要考虑受试样品总量,只要达到表5和附录D所示任一不合格数,则拒收的条件已满足。当达到某一特定试验的不合格数时,则该批产品拒收。5 GB 16843一-2008/IEC61199: 19
25、99 3.5 全部产晶试验的抽样程序3.5. 1 采用表2的条件。3.5.2 全部产品的交收试验至少每天进行一次,也可以根据在线检验和试验进行。只要符合表2的条件,各种试验进行的频率可以不同。3.5.3 全部产品的试验应在生产完成后随机抽取的样品上进行,样品数不少于表2第5栏所示。抽取用于某一项试验的灯不再用于其他项试验。3.5.4 对意外带电部件的全部产品试验要求(见2.的,制造商应证实有连续100%的检验。3.6 批量试验的抽样程序3.6. 1 试验用灯应根据双方同意的方法抽取,以便保证有适当的代表性。抽样应是随机进行的,尽可能从批量产品总箱数的1/3中抽取,总箱数最少为10箱。3.6.2
26、 为了防备发生意外破损,除试验灯数量外,还应抽取一定数量的灯。这些灯仅在需要补足试验用灯数量时,代替试验灯。灯在发生意外破损时,如果不替换也不影响试验结果,并且灯的数量符合随后的试验要求,则不必进行替换。如果替换了,这些破损灯在计算结果时可忽略不计。经过运输,从包装箱内取出的玻壳巳破损的灯不应计入试验用灯中。3.6.3 批量样品的灯数量最少500只灯(见表5)。3.6.4 试验次序试验应以表5所列的条款号的顺序进行,一直到2.6(包括2.的。随后的试验可能对灯有损坏,那么每一试验样品应分别从原始试样中提取。表1IEC 60061活页编号标准中的活页编号灯头型号IEC 60061-1灯头IEC
27、60061-3量规2GX7 7004103 7006-102 2G7 7004-102 7006-102 2G11 7004-82 7006-82 G10q 7004-54 7006-79 2G10 7004-118 7006-118 GR8 7004-68 7006-68A,68B,68E GR10q 7004-77 7006-77 A , 68B , 68E GX10q 7004-84 7006-79 ,84, 84A,和84BGYI0q 7004 85 7006-79,85,和85AG23 7004-69 7006-69 GX23 7004-86 7006-86 G24 ,GX24 70
28、04-78 7006-78 GX32 7004-87 7006-87 表2试验记录的分类、抽样和合格质量水平(AQL)5 6 1 2 3 4 各项归并年度最小样品数条款编号试验项目试验类型各类灯试验记录的归并年度主要年度非主要AQL 生产的灯生产的灯% 2. 2. 2a) 标志清晰度交收试验具有相同标志方法的全部种类200 32 2.5 2.2.2b) 标志耐久性例行试验具有相同标志方法的全部种类50 20 2.5 6 GB 16843-2008jIEC 61199: 1999 表2(续)5 6 1 2 3 4 各项归并年度最小样品数条款编号试验项目试验类型各类灯试验记录的归并年度主要年度非主
29、要AQL* 生产的灯生产的灯% 2. 3. 1 (参灯头结构和灯例行试验或采用相同连接方式和相同管125 80 0.65 照附录A)管的组装(未使型式试验径的全部种类或使用D.l用的灯)灯头结构和灯管组型式试验采用相同连接方式和相同管使用D.l装(加热试验之后径的全部种类2.3.2.2 灯头的尺寸要求例行试验采用相同连接方式和相同管32 2.5 径的全部种类2.3.3.1 灯头插脚连接例行试验按型号和类别125 80 0.65 2.3.3.2 灯头连接键例行试验按型号和类别125 80 0.65 2.4 绝缘电阻型式试验使用相同灯头的全部种类使用D.22. 5 介电强度型式试验使用相同灯头的全
30、部种类使用D.22. 6 意外带电部件100%目视法按型号和类别2.7.2 耐热型式试验全部种类使用D.32.7.4 防火型式试验全部种类使用D.32.8 灯头爬电距离型式试验全部种类使用D.32. 9 灯头温升型式试验按照2.9.3抽取灯使用D.42. 10 电容器试验型式试验使用同一种电容的全部种类使用D.3善本条的用法请参见IEC60410. 表3AQL=O.65%时的合格判定数第4部分第二部分制造商记录中灯的数量合格判定数接收质量限(用记录制造商记录中灯的数量灯数量的百分比表示)80 1 2001 1. 03 81125 2 2 100 1. 02 126200 3 2400 1. 0
31、0 201260 4 2750 0.98 261315 5 3 150 0.96 316400 6 3 550 0.84 401500 7 4 100 0.92 501600 8 4800 0.90 601700 9 5 700 0.88 701800 10 6 800 0.86 801920 11 8200 0.84 9211 040 12 10000 0.82 1 0411 140 13 13000 0.80 1 1411 250 14 17500 O. 78 1 2511 360 15 24 500 0.76 1 3611 460 16 39000 0.74 1 4611 570 17
32、69000 0.72 1 7511 680 18 145 000 O. 70 1 6811 780 19 305000 0.68 1 7811 890 20 1 000 000 0.67 1891-2000 21 7 GB 16843一2008/IEC61199: 1999 表4AQL=2.5%的合格判定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制造商记录中灯的数最合格判定数制造商记录中灯的数量接收质最限(用记录灯数量的百分比表示)20 1 1001 3.65 2132 2 1075 3.60 3350 3 1 150 3.55 5165 4 1 250 3.50 6680 5 1 350 3.45 81100 6
33、1 525 3.40 101125 7 1700 3.35 126145 8 1 925 3.30 146170 9 2200 3.25 171200 10 2525 3.20 201225 11 2950 3.15 226255 12 3 600 3.10 256285 13 4250 3.05 286315 14 5 250 3.00 316335 15 6 400 2.95 336360 16 8200 2.90 361390 17 11 000 2.85 391-420 18 15500 2.80 421-445 19 22000 2.75 446-475 20 34000 2. 70
34、 476500 21 60000 2.65 501-535 22 110000 2.60 536560 23 500 000 2. 55 561590 24 1 000 000 2.54 591620 25 621650 26 651680 27 681-710 28 7II-745 29 746775 30 776-805 31 806-845 32 846880 33 881915 34 916955 35 9561 000 36 8 GB 16843-2008/IEC 61199: 1999 表5批量样本量和拒收数条款号试验项目试样数量拒收数2.2.2a) 标志清晰度200 11 2.2
35、.2b) 标志耐久性50 4 2.3.1 灯头结构和组装125 3 (未使用灯或D.1有关规定2.3.2.2 灯头尺寸要求32 3 2.3.3.1 插脚连接125 3 2.3.3.2 灯头连接键125 3 2.4 绝缘电阻采用D.22.5 介电强度采用D.22.6 意外带电部件500 1 2.3.1 灯头结构和组装采用D.1加热试验之后2.7.2 耐热采用D.32.7.4 防火采用D.32.8 灯头爬电距离采用D.32.9 灯头温升此试验不适用2.10 抗干扰电容器采用D.39 GB 16843-2008jIEC 61199: 1999 附录A规范性附录)评定町头结构和组装的试验A.1 GR8
36、、G10q和GR10q灯头A. 1. 1 未使用的灯灯在插入或拨出灯座时可能会使灯头某部位拉开,所以应进行下述型式试验,合格条件见0.1.在认定灯头可能拉开的各部位施用80N的拉力,拉力应持续1min.不要猛拉。试验结束后,灯头应是安全的,并且不应出现任何接合处裂开的现象,或者IEC60529所示的试验指可以插入并接触到带电部件的缝隙。对灯头各部位施加拉力的方法不能削弱其结构,如果必要,制造商和检验机构可磋商准备特制试样。对于装有G10q灯头的灯,应进行下述附加例行试验。灯头应容易地围绕通过玻管所在平面标称角度内旋转,并至少可旋转土500灯头旋转角度最大时,导钱不应短路。在灯头转到最不利的位置
37、时,用试验指也不能插入并接触到带电部件。A. 1.2 加热试验之后的灯对于按照附录G规定的温度在加热箱内加热2000 h士50h的灯,在进行型式试验时,应采用A. 1. 1规定的全部试验和要求。合格条件见D.1.A.2 2G7,2GX7、GX10q、GY10q、2G10、2G11、G23、GX23、G24、GX24和GX32灯头A. 2.1 未使用的灯采用下述例行试验检验其合格性。不论灯管或灯头在施用40N轴向拉力或3Nom弯矩时都不应松动。施加弯矩时应均匀地握住玻管的最靠近灯头的部位进行。支点位于灯头的基准平面(与灯座交接平面)。不应突然施加拉力和弯矩,应逐渐地从零增加至规定值。A.2.2
38、加热试验之后的灯按照附录G规定的温度在加热箱内加热2000h土50h的灯,灯头应经受拉力和弯矩试验(拉力和弯矩值正在研究。合格条件见附录0.1.10 GB 16843-2008/IEC 61199: 1999 附录B(规范性附录)灯头最高温升和测试方法B. 1 一般试验要求B. 1. 1 灯应在元对流风、温度25c士5C的环境中燃点,灯头插脚垂直朝上用轻质尼龙绳悬挂。B. 1.2 灯应是经特别准备的去激活的成品灯,即没有阴极发射材料。B. 1.3 与灯头相应插脚间的电气连接应使用截面积为1mm2士5%的铜导线。B. 1.4 灯与相应基准镇流器配套工作,该基准镇流器应在1.1倍额定电压下工作。B
39、. 1.5 启动器应短路,即阴极串联工作。B. 1.6 试验应持续至达到温度稳定为止。B. 1.7 必要时,灯头表面应适当处理以保证与温度测量装置(如热电偶接触良好。B.2 特殊试验要求B. 2. 1 2G7 ,2GX7 ,GX10q ,GY10q , 2G10 , 2G 11 ,G23 ,GX23 ,G24,GX24和GX32灯头温升应在灯头表面最热点,即在玻管方向距离灯头基准平面X点进行测量,X的值如表B.l所示。表B.1测量点灯头型号距离X/mm 2G72GX7 8 GX10q ,GY10q 8 G23 ,GX23 8 2G10 , 2Gll , G24 , GX24 12 GX32 1
40、6 势待定。B. 2. 2 GR8,GR10q和G10q灯头B. 2. 2.1 GR8和GR10q灯头(10W除外的所有功率的灯)温升应在与灯头伸出的两只玻管等距的灯头表面上的一点进行测量,该点位于连接两只玻管轴线的直线上。B. 2.2.2 GR10q(10W) 温升应在与灯头插脚相对的灯头表面的中心位置测量。B. 2. 2. 3 G10q灯头尚在研究之中。灯头型号G23 ,G24 ,GX23 ,GX24 ,GX32 2G7 ,2GX7 ,2GI0 ,2Gll GXI0q,GYI0q GI0q 表B.2灯头最高温升灯额定功率/W 所有功率所有功率所有功率所有功率最高的温升/K 75 75 75
41、 . 11 GB 16843-2008j1EC 61199: 1999 表B.2(续)灯头型号灯额定功率/最高的温升/w K GR8 16 45 GR8 28 35 GR10q 10,28和3835 GR10q 16和2145 铃待定。12 GB 16843-2008jIEC 61199: 1999 C. 1 灯安全工作导则附录C规范性附录)灯具设计参数为保证灯安全工作,有必要遵守下述建议。C.2 在异常条件下工作时的灯头最高温度灯具设计者保证灯头在异常条件使用时,不超过表C.1所示的最高灯头温度值。试验灯具时,应采用特制的其启动器短路,即阴极串联工作的灯。测量点在B.2中给出口合格性应根据G
42、B7000. 1-2007中12.5.1规定的相关试验进行。表C.1 灯头最高温度灯头型号灯额定功率/最高的温度/w G23 ,G24 ,GX23 ,GX24 , GX32 所有功率140* 2G7 ,2GX7 ,2G10 ,2G11 所有功率140* GX10q ,GY10q 所有功率120* G10q 所有功率120* GR8 所有功率110* GR10q 所有功率110* 善待定。C.3 灯头/灯座一一键连接灯具设计者应保证,如果可行的话,在灯具中安装一个灯/镇流器组合体用的带有正确连接键的灯座。用目视法检验其合格性。13 GB 16843-2008jIEC 61199: 1999 附录
43、D(规范性附录)型式试验的合格条件D.1 灯头结构和组装(见2.3.1)样品数量:32不合格数:2D.2 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见2.4和2.5)各项试验分开进行第一批试样:125如果有一只不合格,则进行第二次。第二批试样:125不合格数:2不合格数:2(在全部样品中)D.3 耐热(见2.7.2),防火(见2.7.4),灯头爬电距离(见2.8),电容试验(见2.10) 各项试验分开进行。第一批试样:5 如果有一只不合格,则进行第二次。第二批试样:5 D.4 灯头温升(见2.9)14 第一批试样:5如果发生其他情况,进行第二次。第二批试样:5不发生失败,则认可。不合格数:2不合格数:2(在全部样品
44、中)如果全部试样的温升低于极限至少5K , 则认可。不合格数:2 (在全部样品中灯头温升超过表B.2中的极限值)。GB 16843-200告/盟C611由:1部9酣景E规黠性醋最摆摆母插盟的盟撞撞式2G7 2GX7百头2GI0、2G11虹头GRI0q宜了头GI0q自头GXIOq、GYIOq野头G2句、GX24号自头GX32q坷头醋E.1 15 GB 16843-2008/IEC 61199: 1999 附录F(规范性附录)灯的非互换性要求对于使用内启动器或外启动器的灯,当预热电流连续流过灯阴极时,灯头升温最大。当灯不能启动而寿命终了时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因此,如果镇流器的最大预热电流产生的高温超
45、过灯头的承受能力,灯不应与该镇流器连接。对于某些类型的灯头,有必要具有非互换装置,这可防止使用类似灯头的不同灯被误装在灯具上。对于某些灯,这种装置采用不同灯头/灯座连接键。表F.l规定了允许的最大预热电流与特定灯头/灯座型号之间的关系。由于现行的灯/电路组合不超过允许的最大预热电流,因此,不具有键连接装置的灯头在表F.l中也同时示出。16 为了确保使用高预热电流的灯和/或电路时不发生危险,表F.l对其规定了最大预热电流限值。所有采用这些型号的灯头/灯座设计新灯时,均应遵守下述要求。表F.1 最大允许预热电流灯头/灯座最大预热电流/(键名称A 2G7 ,G23 0.240 2GX7 ,GX23 0.530 2G10 ,2Gll ,GR8 ,GR10q O. 780篝G24-1 ,GX24-1 0.280 G24-2 , GX24-2 0.380 G24-3 ,GX24-3 0.550 GX32-1 0.650骨GX32-2 0.850 GX32-3 1. 080惕精待定。注:任何新结构连接键应标准化。灯头型号G23 , G24 , GX23 , GX24 , GX32 2G7 ,2GX7 ,2G10 ,2Gll GX10q ,GY10q G10q GR8 GR10q GR10q 樊待定。附录G(规范性附录)加热试验温度表G.1试验温度灯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