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家标准GB/T 14334-93 合成短纤维取样方法Sampllng method of synthetlc staple fibres 1 主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从包装成件的整批合成短纤维中抽取批量样品,以获得理化性能和回潮率试验所需要的代表性试验室样品和试验室试验样品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聚酶(涤纶)、聚酷胶锦纶)、聚丙烯膊脯纶、聚丙烯丙纶)、聚乙烯醇缩甲隆(维纶)等合成短纤维。凡验收和仲裁检验时,均按本标准规定取样.2 召1I目标准GB 3291 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3 术语3. 1 批量样品s在同种规格的纤维中,随机抽取若干包代表整批纤维的样晶,用
2、于制备试验室样品所用。3. 2 试验室样品g随机从批量样品内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用于制备试验室试验样品所用。3.3 试验室试验样品z从试验室样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部分样品,按规定方法制成试验试样,供理化测试等用。4 原理4. 1 本标准采用阶段性随机取样的方法,从一批待测合成短纤维包装中随机抽出一定数量的包作为批量样品,再从批量样品中取出一定数量的纤维作为试验室样品。4.2 所取的试验室样晶均具有整批包装的代表性。5 试验方法5. 1 回潮率样品的取样5. 1. 1 取样包数见表105. 1. 2 取样方法一批中包数1-5 6-25 25以上国京技术监督局1993-04-20批准104 表1取
3、样包数全部敢佯5 10 1993-12-01实施GB/T 14334-93 5.1.2.1 把一个取样的包看作由内和外两个区域组成,两个区域具有相当的体积(如图1所示),内区的尺寸占整包总尺寸的80%,即外层的厚度只占此包相应尺寸的10%。-f i沂;L j l 图15.1.2.2在每个取样包的表层10%以内随机抽取一样品,在15%左右或以外随机抽取一样品,每样品不少于50g,立即将抽取的样品装入密闭的容器内,在24h内称量。5.2物理、化学性能测试样品的取样5.2. 1 取样包数在抽取回潮率样品的各包中取样,所取包数同回潮率样品取样包数。5.2.2 取样方法5. 2. 2. 1 每个取样包中
4、抽取二个样品,表层10%以内随机抽取一样品,在15%左右抽取一样品。5.2.2.2 抽取的每一样品质量,根据取祥包数而定.取样包数小于5包时,总量不少于1000 g,取样包数为5包时,每个样品约100g,取样包数为10包时,每个样品约50go 5.2.3 试验室试验祥品的制备上述取得的每个样品都分成16份,并把分得的16份,一一对应地合并混和,便得到第组的16个混和样品。将第一组混和样品中的第1个样品与第2个样品合并混和,再分成二半,丢弃一半,保留一半g第3个样品与第4个样品合并混和,同样分成二半,丢弃一半,保留一半第15个样品与第16个样品合并混和,再分成二半,丢弃一半,保留-半。其中8个丢
5、弃的一半混和在一起得到一个约500日的试验室试验样品,供疵点、比电阻和含油率等项目测试所用,另外8个保留一半的样品便组成第二组混和样品。将第二组混和样品中的第1个样品与第2个样品合并混和再分成二半,丢弃一半,保留一半a第3个样品与第4个样品合并混和再分成二半,丢弃一半,保留一半第7个与第8个样品合并混和再分成二半,丢弃一半,保留一半,便可得到第三组的4个混和样品。将第三组混和样品按第二组方法分样,可得到第四组的2个混和样品。再将第四组的2个混和祥品,同样按第二组分样方法,最后得到一个约120g的试验室试验样品,供其他理化性能测试用(如图2所示。105 G8/T 14334-93 6 1 5 1 4 1 3 1 2 1 1 1 0 1 9 8 7 6 5 4 3 2 1 试鱼童试.样品图Z附加说明g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公司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纺织纤维检验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培培、李梅章。本标准参照采用BISFA合成短纤维国际商定试验方法中有关取样部分.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