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T 20847.1-2007 小艇 防火 第1部分 艇体长度不大于15m的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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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47.080 U 3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T 20847.1一2007/1809094-1:2003小艇防火第1部分:艇体长度不大于15m的艇Small craft-Fire protection-Part 1 :Craft with a hull length of up to and including 15 m CISO 9094-1 : 2003 , IDT) 2007-03-05发布2007-07-01实施8望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帧总局常布墙壁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GB/T 20847(英文版本部分等同翻译ISO9094-1: 2003 0

2、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一一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GB/T20847的本部分;一一-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一一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小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1)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第七O八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z林德辉、张伟东。 I GB/T 20847.1-2007/1809094-1 ,2003 小艇防火第1部分:艇体长度不大于15m的艇1 范围GB/T 20847的本部分规定了实施防火的方法,对孚提灭火设备和固定式灭火系统提出了要求。GB/T 20

3、847的本部分适用于艇体长旱抖品率44m的各种型式的小艇.对艇体长度大于15m 的小艇,采用ISO9094-2 , GB/T 20847的本部分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a件,其随后所有的修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部分。I曳3 术语和定义3. 1 可达性accessilble 无需拆除艇上的永久性结构便可通t注t虽然打开舱口盖需借助工具,但本部分中舱口盖不看作是永久性的艇上结构.3.2 易达性readily accessilble 元需使用工具或者拆除艇上任何结构,或移开放置在预定作为贮存便携设备的处所,诸如箱柜、橱柜或物品架等便携设备,而立即通达进行操作、检查或维护的能力。3.3

4、机自古engine spa四艇内有主机或辅机的处所或舱室。l GB/T 20847.1-2007/ISO 9094-1 ,2003 3.4 3.5 3.6 燃油处所fuel space 永久装设燃油柜或用作存放便携燃油箱的处所。厨房处所galley space 装有烹饪炉灶的处所。固定式灭火系统fixed fire-extinguishing system 具有固定都件的灭火系统。注这种系统以下简称为固定系统3. 7 3. 8 3.9 3. 10 3. 11 手动灭火系统manual fire - extinguishing system 需由人员手动操作的系统。自动灭火系统automatic

5、 fire - extinguishing system 在到达预先设定的温度限值,表明有失火危险时自动工作的系统。出口exit 通向露天的符合4.2. 24. 2. 5要求的任何门、舱口或开孔。明火装置open-flame deyice 可能整体与明火直接接触的装置。室密封的装置room-sealed appliance 具有燃烧系统的装置,在该系统中进入的可燃性气体和排出的燃烧产物都通过密封的连接至密闭的燃烧室且终止于艇外的管道。3. 12 汽油petrol/ gasoline 在大气压力下为液体,用于火花点火式发动机的碳氢燃料或其混合物。注.本部分中煤油不认为是汽油.3. 13 柴油di

6、esel 在大气压力下为液体,用于压缩点火式发动机的碳氢燃料或其混合物。4 防火4. 1 艇的布置和设计4. 1. 1 应有到可能积存可燃性液体的舱底进行清洁的可达性.4. 1.2 装有汽油发动机和(或汽油柜的舱室应与封闭的居住处所分隔。处所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才满足条件:a) 间界为连续密封(例如焊接、李干焊、胶粘、层压或其他密封手段); b) 电缆、管子等有贯通件、密封件和/或密封剂予以密封者:c) 诸如门、舱口等出入开口均装设使其牢固关闭的装置。间界连接或密封的有效性可以通过文件或外观检查予以验证。2 GB/T 20847.1-2007/IS0 9094-1 :2003 4. 1. 3 在

7、发动机舱内的汽油柜应符合GB/T19310的要求,且应通过以下措施之一与发动机或其他热源相隔开:a) 在汽油桓与发动机、机装部件包括供油和供水管路和任何热源之间设一隔板(例如舱壁、隔壁、绝缘材料等),或b) 在此汽油与发动机、机装部件和任何热源之间留有用于防止接触的气隙,此气隙应足够大,以便对发动机和有关部件进行维护。此气隙应至少为:一-100mm,在汽油发动机与燃油柜之间,或一-250mm,在干燥排气口与燃油柜之间,4. 1. 4 穿过起居处所的通道应畅通无阻a4.2 脱险通道和出口4.2. 1 至通向露天的最近出口的距离应不超过5mo 如果出口通道通过发动机处所旁边,则至最近出口的距离应不

8、超过4mo 此距离应在水平面内,以出口的中心与以下各点之间的最短距离进行测定一一人员可能站立(最小高度1.60 m)的最远点;或一一床铺的中点。取大者。如果只设一条脱险通道,则其不应通过炉灶的正上方。如果起居舱室与最近出口由一固体隔板(例如门)分隔.且正好通过一炉灶或发动机处所,则应设置另一可选择的出口a4.2.2 起居处所约任何出口应具有下列最小净开口:一一一圆形直径450mm: 一一其他形状:最小尺寸为380mm,最小面积为O.18 m。此尺寸必须足以容许一个380mm直径的团与其内切。最小净开口的测定如图1中所示。单位为毫米。圈1最小净开口的测定4.2.3 出口应易达.且当其关紧和未锁住

9、时,应能从内部和外部打开。4.2.4 如果甲板舱口指定用作出口,则应设有立足点、梯子、梯阶或其他设施。这些设施应永久安装且不会移动。在上部立足点与出口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超过1.2 mo 4.2.5 除主升降口扶梯/门之外的出口应按有关的ISO标准或国家标准予以标识。4.3 炉灶和加热装置4.3. 1 炉灶和加热装置附近的材料在图2所规定的明火炉灶和加热装置附近范围内使用的材料和制成品应符合下列要求。装设有带平架固定的炉子.则应考虑到燃烧器的晃动角度,对于单体帆艇不大于20角.或者对于多体艇和单体机动艇不大于10。角=3 GB/T 20847.1-2007/1S0 9094-1 ,2003 )-

10、.1区,Ia: 2-11区,10. 3一一LPG器具p4一一液体燃料5一一燃烧器的从燃烧器的中心自由悬挂的一一安装在I区之予以隔热。安装在E区之内的防火特性的验) 3 注此隔热可以通过气隙或采用适当的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炉灶本身的材料-4.3.2 安全一假规定单位为毫米、陶瓷、金属或具有类似见附录A中规定的燃烧试4.3.2.1 如果安装烟道,则应进行绝热或遮蔽,以避免使相邻材料或艇结构过热或损坏。4.3.2.2 对于使用在大气压力下为液体燃料的烹饪和加热装置(参见ISO14895),应符合下列要求:4 一一炉子和加热装置应可靠地固定;一一明火燃烧器应设有易达的集泊盘s若安装明火式水加热器,则应设有

11、足够的通风和烟道保护;若安装指示灯,则其燃烧室应为室密封,但炉灶除外;一一不应安装用汽油点火或作为燃料的器具。G/T 20847.1-2007/1509094-1 ,2003 对于非整体式柜和供油管路,应符合GB/T19310的有关要求:一一非整体组合式柜应可靠地紧固,且应安装在图2的H区之外.一一应在此柜上安装一易达的关闭阀.如果此阀在厨房之外,则应在厨房处所中图2II区之外的燃料管上装设第二个阀,但此间不应在炉灶背后。此要求不适用于位于炉灶/加热器以下,且无虹吸可能性的柜。一一柜的滤器开口应具有可见的标识,以指明该系统所使用燃料的类别。4.4 机舱和燃油处所.4.4. 1 机舱的绝缘用材料

12、应:一一滞燃,且在朝向发动机方向一-按SO4589-3.在60C机舱和燃油处所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4.5 电气装置直流电气装一一导线过电一一燃油4. 7 液化石油气LPG系统应符合系统的工气憾的存放,一一安装、通风;一一器具及其连接;以及-一一泄漏测试。4.8 防止点燃在包含下列设备的舱室中只应安装符合GB/T17726要求的防止点燃的设备2一一汽油发动机;一一汽油燃油柜;一一LPG或CNG罐;一一汽油管路的附件:一-LPG或CNG管路的附件,但在起居处所内靠近器具处的连接除外;以及一一便携汽油箱柜或具有整体式汽油燃汹箱柜的舷外机,5 GB/T 20847.1一27/ISO9094-1 ,20

13、03 5 灭火设备5.1 ISO火灾等级IS0 3941按着火材料的性质确定火灾等级,没有对由电气危险引起的火灾规定特定的等级。以下的定义是为了针对不同性质的火灾,及其对不同灭火器和灭火剂的有效性进行标识和分级。lSO A级通常是有机性质的固体材料的火灾,通常燃烧后生成灼热的余烬。ISO B级液体或液化固体的火灾.ISO C级气体的火灾。ISO D级金属的火灾。5.2 灭火介质的适用性某一特定灭火介质对某些类别火灾的适用性应予以考虑.5.3 要求5.3. 1 一假要求应根据艇的尺度、发动机以及明火装置的布置,对艇上应装备的灭火设备作出规定。5. 3. 2 起居舱窒起居区域应择一设置:一一按第6

14、章设置手提灭火器,或一一-按第7章设置固定式灭火系统,并按第6章加设1台或多台手提灭火器。5.3.3 厨房应设置下列各项对厨房进行保护:一一手提灭火器(第6章).或一一一消防毯(第9章).或-一一水雾系统.不应使用喷淋系统。5.3.4 机舱和/或燃油处所5.3.4. 1 机舱和/或燃油处所的防护应按表1中所列的要求对机舱和/或燃油处所进行防护。表1机舱和/或燃油处所的防护发动机位置发动机的类型和功率发动机或发动机部件位于娓舱底面小于120kW的艇内汽油机以上的开敞式艇,罩壳几乎垂直柴油机尾板安装舷外机的开敞式艇便携燃舷外汽油机油露天存放尾板安装舷外机的开融式艇,每台舷舷外汽油机外机具有1只以上

15、便携燃油箱或燃油柜设置在封闭的处所中6 =二防护要求一固定式灭火系统(第7章),或一一手提灭火器,其规格和位置应能通过发动机罩上的消防口将灭火介质注满发动机处所对小于25kW的单台舷外机无要求(6.4条适用)一一固定式灭火系统,用于保护燃油处所(第7章),或-一-手提式灭火器,其规格和位置应能通过燃油处所间界的消防口将灭火介质注满燃油处所G/T 20847.1-2007/ISO 9094-1 ,2003 表1(续)发动机位置发动机的类型和功率防护要求发动机在倪舱平面以下或在艇内艇内汽油机一一-固定式灭火系统(第7章)合计功率(主机和辅机不大于一一固定式灭火系统(第7章),或120 kW的艇内柴

16、油机一一手提式灭火器,其型式和规格应能通过发动机罩上的消防口将合计功率(主机和辅机大于120kW 的艇内柴油机5.3.4.2 灭火介质和容量灭火介质应适用于扑灭机舱火灾,且能注满整个处所.手提灭火器的容量应足以充满机舱的容积.灭火介质注满发动机处所一一固定式灭火系统(第7章应设有一排放口,以使灭火介质无需打开主出人通道即可排放至机舱a注.总容积不大于1m的机舱.适于扑灭日级火灾的任何灭火介质都认为是满足此要求的。5.3.4.3 消防口消防口应z一一予以标识;一一一具有适于排放喷嘴的尺寸;一一开放或能打开,以向该发动机处所排放灭火介质提供便利通道;一一设置部位使所要求规格的灭火器能在此位置操作,

17、且允许完全排放其灭火介质。6 字提灭火器6. 1 目的本章规定了艇上手提灭火器的型号、规格、数量、位置和存放。本部分对灭火器本身的技术要求不作规定,它们应遵照相关国家规则。6.2 一但要求6.2. 1 任何手提灭火器均应具有易达性。6.2.2 如果手提灭火器位置暴露于被水喷淋处,则在灭火器的工作喷嘴和触发器的上方应有遮盖,但对具有船用证书或船用产品消单中所列的灭火器除外。6.2.3 灭火器可以分散存放在橱柜或者其他有防护或封闭的处所内。橱柜或封闭处所门的开口部位应设有适当的ISO符号。6.2.4 二氧化碳(CO,)手提灭火器只可以设置在具有带电的电气设备(例如电动机处所、蓄电池处所、配电板或具

18、有易燃性液体(例如厨房的舱室内。CO,作为灭火介质应符合ISO5923的要求。6.3 类型、容量和数量6.3. 1 艇应以6.3. 26. 3. 8中所述的方法进行保护a6.3.2 手提灭火器的数量应按6.3.7、6.3.8和6.4予以确定。6.3.3 单个灭火器的A!B容量都不应小于5A/34Bo6.3.4 任何单个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最大容量应为2峙。6.3.5 在每一危险区域中,可设有不多于一个的二氧化碳灭火器。6.3.6 除了开敞式艇,如果设有二氧化碳灭火器,则应在这些灭火器附近位置固定一警告告示(见附录B中B.4. 5的第4号告示)。7 GB/T 20847.1-27/1S0 9094-

19、1 : 2003 6.3.7 装设明火装置(例如炉灶、加热器或灯具)的艇,应装备一一-最小合计容量为8A/68B的一个或多个手提灭火器,或一-1块符合第9章要求用于保护炉灶/厨房的消防毯和1个最小容量为5A/34B的孚提灭火器6.3.8 装有功率为25kW以上舷外机的艇,应装备最小合计容量为8A/68B的一个或多个手提灭火器.6. 4 位直所配置手提灭火器的最少数量应满足6.3和下列要求。一个手提灭火器应安放在z一一对LHjLH为10m15 m的艇一一除非设有符合第9章要7. 1 目的本章规定了7.2 要求7.2. 1 手动系统手动操作的7.2.2 自动系统自动起动的固7.2.3 手动/自动组

20、手动/自动组合系7.3 应用采用窒息性灭火剂作一一连接至周围舱底的开口;一一机舱通风及供给燃烧用空气一一管道和电缆用的开口;用于通达设备的开口。的明火装置的距离应在2m的设施.开口,则其满足此要求.如果灭火介质是窒息性的,则此分隔结构应建造得能限制此介质流入起居区域.7.4 安装7.4. 1 一娅要求固定灭火系统的部件应可靠地紧固于小艇结构上,以承受正常运行时的运动、冲击和振动。在小艇运行时气瓶及其输配管路和控制器的位置应使它们不会经受超过系统设汁工作温度范围的温度。GB/T 20847.1-2007/ISO 9094-1 :2003 7.4.2 气瓶/容器气瓶/容器可以安装在被保护处所的内部

21、或外部.为使腐蚀减至最小,气瓶应安装在预定的舱底水位。它们应可达进行拆除,且控制器和刻度盘应易达并可见.安装在可能积聚水的表面之上的气瓶应留有间距.7.4.3 手动系统,释放装置释放装置应是可见的,或清楚地标明其位置及所防护的处所。释放装置应易达并可操作。7.4.4 输配管路作为所安装的防火系统的一GB/T 14652. 1要求的耐火型。用于金属管路或附件的排放喷嘴7.5.4 如果在危护该处所。7.6 运行7.6. 1 运行范固定式系统7.6.3 操作指南应提供每一系7.7 设计浓度应根据舱室的B 显示内容8. 1 若认为与相邻起居舱室相底色:黄A 注意在排放之前关闭发动机和通风机,包括其非金

22、属安装件应是符合其他活动),贝1J统应能分别保行损坏评估和接9 GB/T 20847.1-2007/ISO 9094-1 :2003 8.2 若不认为与相邻起居舱窒相分隔的处所由固定式系统进行保护,则应在释放装置附近显示如下内容z底色黄A 注意在排放之前关闭发动机和通风机起居舱室撒空8.3 如果灭火介质为窒息性的,则在被保护处所的任何人口处应显示如下内容:底色黄或桔黄A 警告动力机舱设有固定式灭火系统为避免窒息,应在排放前离开该区域在排放后,进入之前应通风8.4 应在任何二氧化碳手提灭火器附近显示如下内容z底色.黄或桔黄A 警告此灭火器使用CO,作为灭火介质它仅用于扑灭电气或厨房火灾为避免排放

23、后的窒息应立即离开该区域,且在进入之前应通风8.5 这些内容应以适当的语种,及符合ISO6309或其他相关标准的符号表示。9 消防毯在任何明火炉灶或深泊炸锅所在的区域内,应配备符合EN1869要求的消防毯,但其位置应不致使在一旦失火时不能接近。此消防毯应易达并可立即使用.10 艇主手册在艇主手册中应包括的内容和说明按附录B的规定e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燃烧试验GB/20847.1-2007/ISO 9094-1:2003 试验条件是每个明火燃烧器都应用直径200mm、厚度3mm士0.2mm的金属板予以罩盖.火焰应在控制器调定至最大值时燃烧10min,燃烧结束时,应测量明火装置周围所有部件材

24、料的表面温度。11 GB/T 20847.1-2007/ISO 9094-1 ,2003 附录B规范性附录艇主手册中应列入的说明和内容B. 1 灭火设备B. 1. 1 字提灭火器本艇在使用时应配备具有下列灭火容量和处(位置的草图和说明1号22号:位置n号zB. 1. 2 消防毯消防毯应放置在下(位置的说明)B. 1. 3 灭火设备艇主/操艇者一一具有B.3 一一如果有一一在有效艇b) 三圭F飞.-R3_1 一般要求保持艇底清洁,且经常在更换灭火装置的部件时在炉灶或其他明火装置的在机能中不应存放可燃的材料B上,且不应阻塞出人通道。耐火性能上等效的部件。 或其他织物。料,则应把它们紧固,以防掉落在

25、机器除主通道门和配有永久性固定扶梯的舱口外的出口均应用符号标记(见表B.l)oB.3.2 特别警告禁止12 一一阻碍至出口和舱口的通道;阻碍安全控制器,例如燃油阅、燃气阀、电气系统的开关g一一阻碍贮存在柜中的手提灭火器5一一在炉灶和(或)加热器具正在使用时离开元人照看的艇;GB/20847.1-2007/1809094-1,2003 一一修改艇上的任何系统(特别是电气、燃油和燃气系统)或容许未授予资格的人员修改艇上的任何系统;一一在机器正在运转或者炉灶或加热器具正在使用时向任何燃油柜加油或更换气瓶;一一在输送燃油或燃气时吸烟。B.4 显示的警告告示B. 4. 3 若不、下内容:装置附近显示如2

26、号告示底色黄A 警告动力机舱设有固定式灭火系统为避免窒息,应在排放前离开该区域在排放后,进入之前应通风13 GB/T 20847.1-2007 /ISO 9094-1: 2003 B. 4. 5 应在任何二氧化碳手提灭火器附近显示如下内容:4号告示底色z黄或桔黄A 警告此灭火器使用CO,作为灭火介质它仅用于扑灭电气或厨房火灾为避免排放后的窒息应立即离开该区域,且在进入之前应通风B.5 显示的符号在小艇上应显示表B.l所列符号(如果合适九表B.1符号颜色符号应用符号/文字底色目白红表现手提灭火器或其E存柜的位置自绿至应急出口的方向国自绿接近应急出口,如脱险舱口1囹自红指示固定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器

27、 圆形带:红白接近易燃液体(滤器帽盖、对角斜杆2红柜、LPG罐火柴符号:黑注:可以采用认为合适的其他符号,优先从1506309: 1987中选取.14 依据I506309:1987.符号11I50 3864.1 : 2002.因151507口。1,1990,图27150 6309: 1987.符号l150 3684:1984.B. 1.2 参考文献ISO 3684: 1984输送带最小带轮直径的测定ISO 3864-1: 2002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ISO 6309: 1987防火安全符号ISO 7001: 1990 公共信息图符号ISO 7165:1999手提灭火器佳能和结掏GB/T 2084

28、7.1-2007 /ISO 9094-1 : 2003 ISO 8665: 1994小艇船用推进发动机和系统功率的测定和申报ISO 14895: 2000小艇液体燃料厨房炉灶EN 3: 1996(所有部分)手提灭火器问OON752。自hCON-,:町d饵-.-.川!JLZt;JIJ:i;二:117723-h叮ONH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小能防火第1部分.艇体长度不大于15m的能GB/T 20847.1-2007/1S0 9094-1 ,2003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友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日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睡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1.25 字数29千字2007年6月第一版2007年6月第-次印刷 书号,155066 1-29491 定价18.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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