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1. 040 P 36 GB 中华人民=lI工./、和国国家标准GB/T 25030-2010 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Request for cleaning and maintenance of building external wall 2010-09-02发布2011-05-01实施i句A¥f)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茂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GB/T 25030-2010 晤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
2、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开本880X 1230 1/16 印张0.75字数17千字2010年11月第一版2010年11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40477 定价16.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目。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GB/T 25030-2010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凯博擦窗机械技术公司、廊坊凯博建设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赛奇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江苏申锡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海南南光集团有限公司、上海
3、普英特高层设备有限公司、河北普丰建设机械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姜仁、薛抱新、刘超太、陈建平、吴杰、赵青、兰阳春、尚耀。I GB/T 25030-2010 建筑物清洗维护质量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含构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的质量要求和清洗维护作业质量检查评价等。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外表面清洗维护质量管理和检查评价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4、于本标准。GB 19154 擦窗机GB 19155 高处作业吊篮JG 5099 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JGJ 52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 3.2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饰面decoration veneer 建筑物外表的装饰面。幕墙curtain wall 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3.3 3.4 3.5 3.6 3. 7 清洗维护c1eaning maintenance 清除饰面污垢、修复饰面损伤,保持建筑物外墙整洁与使用功能的施工操作。清洗维护材料c1eaning m
5、aintenance material 用于清除饰面污垢、修复饰面损伤,保持建筑物外墙整洁与使用功能的材料。清洗维护质量c1eaning and maintenance quality 在建筑物外墙清洗维护作业中,通过过程控制保持建筑物外墙整洁与使用功能的效果。烧结材料agglomerative material 经高温锻烧而成的装饰材料。敷荆deposited agent 涂抹在饰面被站污处的使污垢充分润湿、溶化,易于清除的材料。1 G/T 25030一20103.8 吊篮temporaril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 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
6、构筑物上,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立面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3.9 擦窗机permanently installed suspended access equipment 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窗户和外墙清洗、维修等作业的常设悬吊接近设备。3.10 高空作业平台aerial work platform 用来运送工作人员和使用器材到指定高度进行作业的专用设备。3. 11 座板式单人吊具personal board-type sling equipment 个体使用的具有防坠落功能的元动力载人作业用具。该吊具由作业人员操作,沿建筑物立面自上而下移动。4 清洗维护范围4. 1 建筑外表面清
7、洗维护范围包括建筑物及固定附属物的外表面等。4.2 列入文物保护及优秀历史建筑名录的建筑外表面的清洗维护,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5 清洗维护作业质量要求5.1 清洗一般要求5. 1. 1 建筑外表面应保持整洁,元明显污迹,兀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5.1.2 玻璃幕墙和金属幕墙的外表面,宜每年清洗一次;外表面为水刷石、干粘石和喷涂材料的,应每五年清洗与维护一次;外表面为其他材质的,视材质情况定期清洗或者粉饰。当建筑外表面有明显污迹时,应及时进行清洗或粉饰。5.1.3 建筑外表面残损、脱落的,应进行修补或者重新装饰、装修。5. 1.4 对建筑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应保持原建
8、筑物、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改变原建筑物、构筑物色调造型或者建筑设计风格的,应先依照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申报批准后再进行。5.1.5 对建筑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应符合5.4要求,在产品质量保证期间内不出现严重变色、褪色和脱落现象。5.2 环保要求5.2.1 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的材料,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中环境保护要求。5.2.2 外墙清洗过程中,不应对环境造成污染。5.2.3 外墙清洗过程中喷砂作业应采用湿喷,落砂应回收利用。5.2.4 清洗后的外墙饰面,不应存有酸、碱、砂等残留物质。5.3 维护与处理要求5.3.1 维护一般要求5.3. 1. 1 外饰面基层不应有
9、风化、酥松、开裂或空鼓现象。5.3.1.2 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密实、平整,金属结构应元锈蚀和脱焊。5.3. 1. 3 饰面不应有风化、空鼓和裂缝,不缺棱掉角。嵌缝应密实、连续、粘结牢固,元开裂脱落。5.3. 1. 4 幕墙密封股不应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不应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五金件不应有损坏G/T 25030-2010 及功能障碍,紧固件不应锈蚀、松动和失效等。5.3.1.5 建筑外表面残损、脱落的,应进行修补或者重新装饰、装修。5.3. 1. 6 对建筑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时,应保持原建筑物、构筑物的色调、造型和建筑设计风格。改变原建筑物、构筑物色调造型或者建筑设计风格的,
10、应先按城市规划管理规定申报批准后再进行。5.3. 1. 7 对建筑外表面进行粉饰或者重新装饰、装修时,尚应符合5.4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间内不应出现严重变色、褪色和脱落现象。5.3.2 维护处理要求5.3.2.1 清洗前应对饰面基层进行检查,当有缺陷时,应修补或加固,并做好记录,经验收符合5.3.1的要求后,方可进行清洗。飞5.3.2.2 当饰面基层有渗水现象时,应预先进行防水防渗处理,并确定总修复。5.3.2.3 当饰面有风化、空鼓、开裂等情况时,应进行修补、加固或更换,使用的材料应与原饰面材料一致或相近,并应符合饰面对该材料的技术要求。5.4 清洗维护材料要求5.4. 1 一般要求5.4.
11、1. 1 外墙清洗维护材料应能清除饰面上的污垢,使饰面恢复原有的材质表现。5.4.1.2 选定的外墙清洗维护材料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质检机构检验的合格产品d5.4.1.3 用于外墙清洗的清洗维护材料,应标明产品名称、种类、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使用说明、保质期,并有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5.4.1.4 清洗维护材料的使用不应损伤被清洗物表面,不应损伤密封材料和嵌缝材料。5.4.2 材料的选用与适用性要求5.4.2.1 清水适用于轻度污染、材料较坚硬的饰面。5.4.2.2 中性清洗维护材料适用于污染程度不太、表面较光滑的饰面。5.4.2.3 碱性清洗维护材料适用于较耐碱性而又粘有油污或有机粘结材料的
12、饰面。5.4.2.4 酸性清洗维护材料适用于表面粗糙及硬度较高的天然石材和烧结材料饰面。5.4.2.5 敷剂适用于被站污程度严重且不适合冲洗的饰面。5.4.2.6 石英砂和金刚砂适用于污染严重而表面粗糙及硬度较高的天然石材饰面。5.4.3 材料的理化指标5.4.3.1 中性清洗材料的主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l表3的规定 项目J指标外观/ 澄清液体密度/(g/cm3)1.001.02 pH 6. 08. 0 5.4.3.2 碱性清洗材料的主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耐性清洗材料的主要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外观澄清液体密度(g/cm3) 1. 251. 40 pH 9.012.0 5.4.3.3 酸性
13、清洗材料的主要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3 GB/T 25030-2010 表3酸性清洗材料的主要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外观澄清液体密度/(g/cm3)1. 02-1. 10 pH 4.0-6.0 5.4.3.4 用于外墙砂洗的石英砂和金刚砂宜选用中砂,且应符合JGJ52中的有关规定。用于同一建筑外墙饰面砂洗的石英砂和金刚砂的粒径应一致。5.5 清洗维护设备要求5.5.1 建筑物有常设的外墙清洗维护设备时,应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优先选用该设备。5.5.2 建筑物没有常设的外墙清洗维护设施时,应按建筑物外形、工期、效果、安全等因素选择施工设备。5.5.3 对新建建筑,在高度超过40m时,应优先设置擦窗机
14、,该设备应符合GB19154要求。5.5.4 对既有建筑,未设置擦窗机时,可优先选用高处作业吊篮进行清洗、维护作业。5.5.5 受建筑物结构限制,悬挂设备不具备使用条件时,应在落实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企业责任人签字后,可以使用经过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座板式单人吊具或悬挂装置作业。在座板式单人吊具中,绳索应为两根,并且独立固定于楼顶可靠的结构上,一根为工作绳,一根为安全绳。工作绳和安全短绳直径不应小于16mm,绳索材料应使用涤纶、锦纶纤维材料制作,不应使用丙纶纤维材料制作。当工作绳上发生绳索断裂时,安全绳上的自锁扣能将作业人员可靠地锁止在安全绳上。5.5.6 对于高度40m以下建筑可选
15、用高空作业机械进行清洗维护作业,该设备应符合JG5099要求。5.6 清洗维护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要求5.6.1 清洗维护作业施工单位5.6. 1. 1 建筑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的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执行以下规章制度,做好记录和存档工作:a) 安全生产责任制;b) 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c) 施工工艺方案;d) 悬挂设备安全操作规程;e) 悬挂设备安装及调试技术规程;f) 悬挂设备安全检查制度;g) 悬挂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制度;h)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与穿戴制度;i) 作业人员、设备安装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j) 高处悬挂作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k) 高处悬挂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16、预案。5.6. 1. 2 施工企业应对使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分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由班组在上班前进行,定期检查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定期检查记录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存档备案。其中悬挂作业设备的钢丝绳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座板式单人吊具每次施工前应检查一次。5.6. 1. 3 新安装、大修后及闲置一年以上的高空作业设备、高处悬挂设备和装置,启动前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相应标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5.6.2 设备供应单位5.6.2.1 设备的设计、制造单位应按照GB19154 , GB 19155和JG5099等标准设计制造,并对所设计制造的设备安全性能负责。4
17、GB/T 25030-2010 5.6.2.2 制造高空作业设备、高处悬挂设备和装置的企业的产品应经政府有关部门或授权单位组织的鉴定。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5.6.2.3 高空作业设备、高处悬挂设备和装置及电器、机械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安全绳和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悬挂设备的产权单位应逐台建立产品及使用、检验、维修、保养档案。5.6.2.4 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等应采取可靠的防坠措施。5.6.2.5 高处悬挂设备的租赁企业应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并出具设备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对所租赁设备
18、的安全性能负责。5.6.3 作业环境要求5.6.3.1 高处悬挂作业应保证现场区域和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曹戒线,并有人看守,在醒目处应设置禁止人内的标志牌。5.6.3.2 不应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在距高压线10m区域内无专业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应作业。5.6.3.3 高处悬挂作业不应在大雾、大雨、大雪、大风(风力超过5级,风速8.3m/s)等恶劣气候及夜间元照明时作业;气温超过40.C或低于零下20.C时,不应进行施工操作。5. 7 清洗维护作业从业人员的要求5.7. 1 对于进行清洗维护高空作业的操作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a) 应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
19、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b) 元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应从事高处悬挂作业;c) 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应上岗;d) 作业时应佩带附本人照片的特种作业操作证;e) 作业时应带安全帽,使用安全带。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应能正确熟练地使用保险带和安全绳。安全绳上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使用时安全绳应基本保持垂直于地面,作业人员身后余绳不应超过1m。禁止两人同时使用一条安全绳。安全带上的自锁钩应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上;f) 操作人员不应穿拖鞋或塑料底等易滑鞋进行作业;g) 操作人员上机器操作前,应认真学习和掌握使用说明
20、书,应按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应执行安全操作规程;h) 使用双动力升降施工设备时操作人员不允许单独一人进行作业;i) 操作人员应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不应在空中攀缘窗口出入,作业人员不应从一悬吊平台跨入另一悬吊平台;j) 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有权要求企业负责人采取相应劳动保护措施;k) 高处悬挂作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应或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行高处悬挂作业。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6 清洗维护作业检查评价6. 1 清洗维护作业信息记录6. 1. 1 建筑物基本信息建筑物名称、类别(商场、写字楼、宾馆、住宅楼等)、位置、饰面材质、外形
21、尺寸、建筑物的附属设施状况及周边设施、绿化环境等信息。6.1.2 清洗维护作业信息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和作业信息。5 GB/T 25030-2010 基本信息:清洗面积、维护内容、作业企业和作业方式等。作业信息:作业人员、作业设备、设施或工具、作业时间、作业情况以及天气情况、建筑环境突发事件与处理措施等信息。6.2 清洗维护作业检查评价6.2. 1 检查方法a) 查阅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信息记录;b) 在建筑外表面上进行作业眼踪检查;c) 依据本标准对作业质量进行直观和感观检测和评价。6.2.2 定性评价按附录A进行检查,并按优良、合格、不合格等级作定性评价。7 清洗维
22、护作业质量检查评价7.1 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质量检查7. 1. 1 检查分为基本项目、保证项目和清洗维护质量检查项目。7.1. 1. 1 基本项目按5.1、5.2的规定在清洗维护作业完工后进行检查。7. 1. 1.2 保证项目按5.4、5.5、5.6、5.7的规定在清洗维护前进行检查。7. 1.2 清洗维护质量检查7. 1. 2.1 建筑外表面清洗作业质量检查方法a) 直观饰面应符合表4规定;6 表4建筑饰面质量检查序号饰面材料质量检查要求1 花岗岩、大理石无杂物、尘灰、印迹、污垢、污渍,表面光亮、色泽均一。2 玻璃、金属结构框元杂物、灰尘、印迹、污垢、污渍,明亮、透光性好,无因水溃而产
23、生折光现象。3 彩钢板等金属饰面板无杂物、灰尘、印迹、污垢、污渍,光亮、无印迹。4 木质表面元杂物、灰尘、印迹、污垢、污渍,表面光洁、色泽均匀。5 涂料元杂物、灰尘、印迹、污垢、污渍,表面色泽均匀。水泥、面砖元杂物、灰尘、印迹、污垢、污渍,表面色泽均匀,无色斑,接缝处洁净,点、线、6 面线条清晰。b) 手持白色柔软试纸擦拭己清洁区域任意一面墙面、柱面1m长距离,查看无灰尘;c) 对于花岗岩和大理石饰面,侧观墙面打蜡层均匀,无漏涂之处;直观抛光后的光泽、质感应一致;d) 对于玻璃和金属结构框饰面,直观玻璃的透光性,元折光现象;直观金属结构框金属质感,不锈钢镜面元强烈反光;手持白色柔软试纸擦拭玻璃
24、与金属结构框之间的接缝、金属结构框与墙面、窗台立面、平面接缝处、密封胶表面元污垢;e) 对于木质饰面,手持白色柔软试纸擦拭墙面、墙裙雕花立体部分空隙、墙裙上沿和下部踢脚板上沿平面及凹凸面元污垢,死角处元灰尘;表面腊面均匀,元漏涂之处;蜡面均匀丰满、木质光泽应柔和滋润、木纹清晰;。对于彩钢板等金属装饰板饰面,手持白色柔软纸擦拭拼接缝隙中的密封胶表面无污垢;直观墙面有金属光泽感,亚光处理有凝重质感。镜面处理无强烈反光、元折光现象;直观墙面、柱面元划伤,于感元碰撞痕迹;g) 对于涂料饰面,直观涂料表面元色痕、污迹;直观涂料表面元色差;打蜡层腊面涂抹均匀丰满;GB/T 25030-2010 直观涂料色
25、彩应鲜艳,材质质感强烈;h) 对于水泥、面砖饰面,直观水泥墙面无污垢留存,色泽均匀、元色斑,点、线、面清晰;i) 高层建筑从整个建筑物的层面中每五层取一个层面,每个层面取4个检查点,从开启的窗户、阳台进行检查。多层建筑从每个层面取1个2个检查点进行检查。以上共取10个点进行检查;j) 对底层外墙,需手持柔软纸擦拭外墙面、各死角处、装饰材料表面的拼接缝隙处,查看元污垢留存。7. 1. 2.2 建筑外表面维护作业质量检查方法a) 直观外饰面基层有元风化、酥松、开裂或空鼓现象;b) 直观混凝土结构表面是否密实,金属结构有无锈蚀和脱焊;c) 直观饰面有元风化、空鼓和裂缝,是否缺棱掉角。嵌缝是否密实、连
26、续、粘结牢固,有元开裂脱落zd) 幕墙密封胶有元脱胶、开裂、起泡,密封胶条有元脱落、老化等损坏现象。五金件有元损坏及功能障碍,螺栓有元锈蚀和松动、失效现象;e) 高层建筑从整个建筑物的层面中每五层取一个层面,每个层面取4个检查点,从开启的窗户、阳台进行检查。多层建筑从每个层面取12个检查点进行检查。以上共取10个点进行检查;f) 对于建筑物饰面的专项定点维护,应专项定点检查。7.2 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质量检查评价7.2.1 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质量检查中,保证项目合格、基本项目合格,检查项目有8点优良、2点合格以上,评价结果为优良。7.2.2 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质量检查中,保证
27、项目合格、基本项目合格,检查项目有6点以上合格,评价结果为合格。7.2.3 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质量检查中,保证项目合格、基本项目合格,检查项目有4点以上不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7.2.4 建筑物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质量检查中,保证项目和基本项目有一项内容不合格,允许施工单位整改,整改项目全部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项目评价。OFON|08的NH函。GB/T 25030-2010 附录(资料性附录建筑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质量项目检查评价表A 检查部位:项目质量情况| 1 清洗维护材料应符合5.4的要求。清洗维护作业施工单位应符合5.6.1规定保证安全防范措施设备供应单位应符合5.6.2规定项目2
28、作业环境应符合5.6.3规定从业人员应符合5.7规定3 清洗维护设备应符合5.5规定。项目质量情况基本1 建筑外表面清洗作业质量应符合5.1的规定。项目2 建筑外表面维护与处理作业质量应符合5.3的规定。3 建筑外表面清洗维护作业的环保质量应符合5.2的规定。检查点项目等级1 2 3 4 5 6 7 8 9 10 优良1 外表面清洗作业质量检查应符合7.1. 2. 1 合格检查的要求规定。项目不合格优良2 建筑外表面维护质量检查应符合7.1. 2. 2 合格的要求规定。不合格保证项目经检查,保证项目3项,口均符合口不符合标准要求。检查基本项目检查2项,其中合格项,不合格项。结果检查项目检查10点,其中优良点,合格点,不合格点。评价口优良口合格口不合格结果检查员:建筑名称:侵权必究书号:155066.1-40477导版权专有7G 16.00 定价:GB/T 25030-2010 打印日期:2010年12月2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