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分类Classification of fires UDC 614. 841. 1 GB 4968 85 ISO 3941-1977 本标准规定的火灾分类,是根据物质燃烧特性而划分的,因此电气火灾不作单独类型列入本标准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3941-1977火灾分类比1 适用范围本标准根据物质燃烧特性把火灾分为四类。这种分类法对防火和灭火,特别是对选用灭火樱扑救火灾有指导意义。2 火灾分类的名称和定义下列名称是为了划分不同性质的火灾,并依据这种分类名称筒化火灾的叙述2. 1 A类火灾z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2.2 B类火灾a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碎、乙回事、沥青、石蜡火灾等。2.3 c类火灾z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烧、乙锐、丙锐、氢气火灾等。2. 4 D类火灾g指金属火灾。如何、铺、镜、铁、错、健、铝续合金火灾等。附加说明g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学研究所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瑞增。国家标准局1985-03-04发布1985-10-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