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 T 106-2005(条文说明)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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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 /T 106 2005 条文说明前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l06-2005, 经建设部2005年6月9日第344号公告批准、发布。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院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写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邮政编码:100010)。22 目次1 总贝小.25 2 术语和代号272. 1 术语.27 2. 2代号.2

2、7 3 系统体系架构.28 3. 1 系统结构框架.28 3.2 主要性能要求.293. 3 系统运行模式要求.29 4 数据及其传输要求.31 4. 1 数据基本要求.31 4.2 数据内容要求. . 31 4.3 监管数据无线传输基本要求.31 4.4 监管数据元线采集子系统与协同工作于系统之间数据传输要求. 31 5 系统运行环境基本要求.335. 1 一般规定. 33 5. 2 网络环境. 33 5.3 服务器.33 5.4 显示设备.、.33 5. 5 存储设备.- 34 5. 6 呼叫中心. 34 5. 7 系统软件. 34 5.8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34 5. 9 安全与保密

3、.35 6 系统建设与系统验收.36 23 6. 1 系统建设基本条件.36 6. 2 系统建设要求.36 6.3 系统验收. 37 7 系统运行维护.387. 1 一般规定. 38 7.2 系统维护和扩展.3824 1总则1. 0.1 本条阐明制定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的目的。随着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城市管理相对滞后,主要表现是信息滞后,管理被动后置,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北京市东城区利用信息化的手段,整合多项信息化技术,探索出一套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加强了城市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

4、模式运行以来,受到国务院相关部委办及北京市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建设部提出在全国推广北京市东城区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国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在建设部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北京市东城区对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的效果与经验进行了总结、分析和提炼,在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1. o. 2本规范旨在通过规范城市建成区的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内容,指导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城市其他相关管理应用系统,如果可以实行基于单元网格的全方位、全时段的管理方式,也可依照此模式。1

5、. o. 3 本条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使用全国建设事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2 422号文件精神,在建设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时,应使用统一专用号码12319,同时在使用该号码时,需遵守信息产业部和地方通信管理局有关号码资源的规定,不得擅自转让、出租该专用号码或改变号码用途。25 1. 0. 4本规范是建立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因此在执行本规范建设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时,要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26 2 术语和代号2.1术语本节对规范中使用的术语和涉及的一些重要概念,特别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行模式中产生的新概念做出定义,

6、以便于对条文的理解和使用。2.2代号本节说明本规范使用的代号,这些代号主要是与地理信息、数据传输、无线通信有关的专业名词代号。27 3 系统体系架构3.1 系统结构框架3.1.1 这里主要是根据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各子系统的应用特点,对系统进行划分,并给出其相互关系。3.1. 2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客户端部分安装在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中,实现问题上报、任务接收的功能,并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与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服务器端部分进行数据传输。3.1. 3 监督中心的工作人员主要使用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和本规范5.6节所提到的呼叫中心。呼叫中心提供与社会公众和监督员通话功能,而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提

7、供了与市政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公众举报问题登记工具、问题核实工具、监督员上报问题立案工具、问题转发工具、问题核查工具、问题定位工具等。3.1. 4 协同工作子系统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核心子系统,是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业务人员主要使用的子系统。3.1. 5 地理编码子系统与其他几个子系统密切相关,该子系统通过标准接口,为其他子系统提供地理编码服务。3.1. 6 监督指挥子系统是信息实时监控和直观展示的平台,提供给各级领导和业务人员进行监督指挥。系统的显示设备可以选择不同尺寸的大屏幕、投影仪或大画面平板电视,也可以使用一般计算机的显示器,各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价比合适的显示设备。3.1.

8、7 综合评价子系统将实现对城市市政监管工作中所涉及的监管区域、相关政府部门、岗位等实时的量化管理和绩效评价。3.1. 8 由于系统运行模式可能发生变化,市政监管的相关机构、人员、管理范畴、管理方式、业务流程在系统应用过程中可能逐步调整变化,因此,要求系统必须具有充分的适应能力,保证市28 政监管模式的各类要素变化时,可以快速通过应用维护子系统及时调整,满足系统发展的需要。3.1. 9 系统建设包含各类空间数据的建设,一方面这些数据的类型和结构各不相同,另一方面这些数据在应用过程中需要不断更新和扩展,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可以适应空间数据管理和数据变化要求,通过配置完成空间数据库维护和管理工作。

9、3.1.10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应实现与上一级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信息交换。通过数据交换子系统,可以实现不同级别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之间市政监管问题和综合评价等信息的数据共享。3.1. 11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包含了多个子系统,系统设计时应基于统一的数据结构体系。3.2 主要性能要求3. 2.1、3.2.2本节涉及的性能指标是在本规范编写时,根据当时软硬件、网络环境实际工作性能状况结合系统需求制定的。3.3 系统运行模式要求3.3.1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必需基于城市市政监管模式运行。这种市政监管模式,从根本上明确了监督中心的监督职能;同时,明确了市政管理部门的指挥调度

10、职能;相关专业部门的机构和职能不变。这种运行模式与现有管理方式相比,实现了监督和管理职能分离。同时,在管理范围上,细化了管理区域,把市政监管内容定性、定量、定位。3.3.2 城市市政监管的监督、管理功能分离与协作原则,单元网格精细化管理原则,部件和事件精确化管理原则,是城市市政监管模式的三大基本原则,是全方位、全时段进行城市管理的工作基础。3.3.3 在信息收集阶段,各城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每名监督员负责的管理区域范围和单元网格数量。监督员需使用29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通过无线通信网络上报问题。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拨打12319举报市政监管问题。3. 3. 4建立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

11、统相适应的科学评价体系,通过整体和个体评价相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对管理区域、管理部门和管理岗位的动态、实时评价。30 4 数据及其传输要求4.1 数据基本要求4.1.1 市政监管模式需要实现市政监管问题的位置管理,因此,为了保证系统应用效果,应该准备必要的空间数据。4.1. 2 只有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空间数据才能满足系统应用的要求。4.1. 3 本条规定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中空间数据的地理基准要求,统一地理基准才能保证地理空间框架、单元网格、部件、地理编码和问题位置等信息能够进行叠加显示、分析,满足市政监管工作要求。4. 2 数据内容要求4. 2

12、.1 4. 2. 3 根据数据特点分为兰类,其中空间数据是系统运行的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产生;系统支撑数据由应用维护子系统和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配置生成,包括了业务模型信息和基础数据应用模型信息。各种数据的具体要求应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3 监管数据无线传输基本要求4.3.14.3.3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与服务器之间的数据交换频繁,数据传输速度和数据传输安全是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证。4.4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与协同工作子系统之间数据传输要求4.4.1 4. 4. 3 监管信息无线采集子系统与协同工作子系统之间31 的数据传输技术上不仅应支持HTTP超文本传输协议,还应支

13、持SOAP协议,把成熟的基于HTTP的WEB服务与XML的可扩展性、灵活性结合起来,采用SOAPOVER HTTP的WebService协议编写数据交换接口。32 5 系统运行环境基本要求5.1一般规定5.1.1 系统运行环境是支撑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行的软件、硬件和网络环境,涉及内容较多,本规范仅对系统运行环境的基本内容进行规定。各城市信息化建设情况和经济水平不间,可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不同配置、不同档次的经济适用的软硬件网络设备。5. 2网络环境5. 2.1 5.2.4 网络环境是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建立一个覆盖所有涉及市政监管的相关部门、满足数据传输要求的网络环

14、境,实现所有使用系统的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监督中心和监督员(通过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器)之间的数据传输主要依靠无线通信网络,需要建立监督中心与元线通信网络的互联。5.3服务器5. 3.1 5. 3. 3 服务器的数量及配置可根据用户数量、应用系统和数据量的实际状况进行选择,以满足系统的正常运行为标准。5. 4显示设备5. 4.1、5.4. 2 这里所指的显示设备是供多人共享的监督指挥子系统的显示设备,可分别安装在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本条规定了监督指挥子系统显示设备主要参数要求,各城市可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选择大屏幕、投影仪、平板电视或一般计算机显示器等。33 s.s存储设备5. 5.15.5.3 各

15、城市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性价比的存储设备。5.6呼叫中心5. 6.1、5.6. 2 呼叫中心的特殊坐席功能是为了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语音服务,提供方便的管理功能。各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5.7系统软件5.7.1 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数据备份软件、负载均衡软件等,本节仅对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关系最密切的数据库软件和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提出要求。5. 7.2 对数据库软件最重要的要求就是能够将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一体化管理。5. 7. 3 地理信息系统软件承担着海量空间数据应用和管理工作,需要具备充分的空间数据管理、更新和服务能力,才能保证图文一体化

16、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5.8 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5. 8.1 采用通用的智能于机操作系统和开发平台的目的是确保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的正常运行。5.8. 2要求设备须具有通话、录音、短信、数据传输等方面的基本功能是为了便于监管数据的采集和高效上传。5.8.3 规定处理器的主频和内存参数是为了确保系统的运行速度和响应时间。5.8. 4摄像头的分辨率和焦距要求是为确保问题图像采集的质量。34 5.8.5规定设备主屏幕参数和性能是为了保证设备显示效果,特别要求可以让监督员在室外看清屏幕内容。5.9 安全与保密5. 9.1 提供统一的组织机构管理、统一的用户管理、统一的角色管理,可为

1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构建安全的应用环境,提供统一的访问控制机制。5. 9. 2 通过用户信息、角色信息和用户权限信息,形成“用户角色一权限”三元对应关系,对用户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以确保系统不被非法或越权访问。5.9.3 防火墙是主要的网络安全隔离设备,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必须采用防火墙进行网络域之间的有效隔离,防止,恶意攻击。对于安全保障体系,本规范仅对统一认证和防火墙等做出规定,实际上还应包括防病毒体系、人侵监测等其他安全措施。各城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设计完整的系统安全保障体系。35 6 系统建设与系统验收6.1 系统建设基本条件6.1.1 系统用户包括与部件

18、和事件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需要建立连接监督中心、指挥中心和所有专业部门的广域网;监管数据无线采集设备在无线通信网中工作,无线通信网络必须覆盖到整个市政监管区域;同时,需要确保系统运行的无线通信网和有线网络之间有专线连接。6.1. 2 系统需要基本的空间数据支持,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应该将现有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通过加工、整理建立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绘制市政监管区域单元网格图,组织部件和地理编码数据普查。与地形图相比,高分辨率正射影像图具有简单易读J更新快速的特点,对不熟悉地形图图式的政府部门使用起来更方便。6.1. 3 建立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运行模式是系统建设的基本条件。6.1. 4城市建成

19、区相对稳定区域内的市政设施比较集中、变化较小,市政监管区域的单元网格和部件都相对稳定。6.2 系统建设要求6. 2.1 市政监管模式的建立是系统运行的基础,没有市政监管模式,系统就不能有效运转。6. 2. 2 6. 2. 4 网络建设、数据建设和应用系统建设可以同步进行。6. 2. 5 6.2.8 系统能否运行、应用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用户的使用水平,所以在系统建设过程中,特别强调对用户进行培训,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涉及部件和事件所有专业部门都要参与,以36 便逐步确定各类部件和事件处理标准。6.3系统验收6. 3.1 6.3.4 为了保证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规范建设,实现各级城市市政综合监

20、管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协同工作,重点对系统运行模式、基础数据、应用系统进行验收。37 7 系统运行维护7.1一般规定7.1.1 通过执行管理制度,可以明确系统管理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使系统维护工作日常化、制度化。7.1. 2 系统中包含了大量重要的基础数据和业务数据,不同用户在系统中操作的内容不同,通过系统用户管理,对不同用户对数据的操作方式进行严格控制。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设备等提供的安全管理功能,配置合适的系统安全策略。7.1. 3 数据是信息系统运转的基础和运转的成果,应该建立严格的数据备份机制,并根据数据类型的不同,制定合适的数据备份策略,对业务数据的备份周期要短

21、,对基础数据的备份周期可以长一些。7.2 系统维护和扩展7. 2.1 7.2.3 在系统体系架构中包含应用维护子系统和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这两个子系统都是提供给系统管理员使用。系统中涉及机构、人员、业务、工作流、表单、地图使用等变化通过应用维护子系统配置维护,涉及地理空间框架、单元网格、部件、地理编码等数据变化通过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配置维护。7.2.4 在机构、人员、工作流、表单、地图使用等业务需求变化时,通过应用维护子系统进行快速搭建、维护,保证不会因为信息系统无法适应这些变化而影响系统正常使用。7.2.S随着系统的逐步应用,会有更多的专业部门和业务内容纳入信息系统的应用范围,在系统运行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专业部门、业务内容和相关信息逐步扩展的需要。7. 2. 6 随着系统的逐步应用,系统中涉及的部件和事件类型也可能会逐步扩展。38 统一书号:15112 11819 定价: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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